登陆注册
5150800000009

第9章 家庭篇(3)

对于代位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这一规定,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黄传信的第三个儿子黄伟虽然已经死亡,但仍应获得遗产的三分之一,并由黄伟的妻子吴芬腹中的胎儿代位继承。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这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的监护人诉诸法律,以切实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因为年轻,我们在处理遗产分割等类似问题时可能会考虑得不周全,甚至有可能忽略掉胎儿的存在。因此,在此提醒大家,特别是女性朋友,即使是尚未出世的胎儿也同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也是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为了避免遗产分割不公平所带来的麻烦,在进行分割之前应该同家中的所有成员进行协商,或者是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20.丈夫倒插门也能继承父母遗产

我国多数情况下,是男女结婚后,女方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作为女儿出嫁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后,仍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那么儿子结婚后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时,也一样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呢?

在传统的观念中,男方到女方落户,被称为“倒插门”,这成了不光彩的事情。但是,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男到女家落户,是对旧婚姻习俗的一项改革,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解决有女无男户的困难,因此任何人不得歧视。

既然是国家提倡的,那么男方在女家享有各种合法权利,这是当然的事情。在岳父母去世以后,一般由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实际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等于女婿也继承了岳父母的遗产。

东城区的张青山兄弟两人,而张青山的女朋友李惠却是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并且父母常年多病。为了照顾李惠的父母,张青山在婚后就主动到了李惠家里落了户。这就给李惠家里解决了极大的困难。这当然是应该提倡的。而张青山和李惠对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按照继承法,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而如果女儿早逝,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既可以由子女代位继承,也可以由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王涛婚后到了张晓红家里生活,并且落户到了张晓红家里。期间两人不但主动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且王涛对岳父母也是无微不至地照顾,受到了亲友们的一致赞扬。但是,一场车祸夺去了张晓红的生命。这个时候,很多人就认为,没有必要再对张晓红的父母赡养了。反正遗产也不会分到他的头上。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王涛对他的岳父母已经尽到了赡养的责任,那么他就是岳父母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这时,就会有人产生疑问。因为在现实中,人们往往认为到女方家落户的女婿,特别是已经继承了岳父母遗产的女婿,不应该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否则他就继承多份遗产了。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到女方家落户的女婿确实有可能继承两份甚至三份遗产,这都是符合法律的。

这是因为,男方虽然到女方那里落户,但是和其生父母的关系并没有解除,他并不是被他人收养。他对自己的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仍然是存在的,他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也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所以,继承法规定,仍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儿媳或女婿依照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继承了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的,仍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在上面例子中张青山不仅能够继承其岳父岳母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他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尽到了赡养的义务,那么,他依旧能够和自己的兄弟一起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他的权利。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是,有没有对自己的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如果男到女方家落户后,对自己的生父母有遗弃、虐待行为,那么,法院可依法剥夺他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比如,在青岛市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一个案例。

王小平2003年与李玉梅结婚,并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从此,王小平对自己亲生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父母病危时,经其弟弟两次通知,亦未曾回来探望和照料老人。2007的5月,王小平的父母相继病故,遗留房屋四间。王小平回来继承父母遗产,其弟王小安、王小顺不让其继承,为此,王小平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里,王小平自从结婚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后,就不尽赡养自己亲生父母的义务,父母病危时,亦不回来探望和照料,故依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是不应分给他遗产的。根据我国继承制度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享有继承权和能够分到遗产不是一回事。所以,一个人能不能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很大程度上要看自己有没有尽到对自己父母的义务。否则,即使是没有到女方家落户,由于没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无法继承到遗产的。

所以,作为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应该记住的是,能否继承父母遗产看的不是在哪家落户,而看的是有没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到了义务,即使到女方家落户,也一样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21.抚育费跟孩子姓啥没关系

丁勇与王英因感情不和离婚,经双方协商,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所有财产归男方丁勇所有,孩子归男方抚养。离婚前孩子跟王英姓王,离婚后丁勇将孩子改姓丁。

后来王英趁丁勇不注意的时候将二人离婚前的财产全部拿走,并撕毁了离婚协议书。而且自从离婚后就从来没给过孩子抚养费。双方为此冲突不断,无奈之下,丁勇将王英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孩子抚养费并归还其拿走的所有财产。王英则辩称,丁勇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了孩子的姓氏,她也因此不再支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虽然父母离婚了,但子女依然是他们的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父母仍都有对于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丁勇与王英离婚后,双方都有对孩子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虽然孩子由丁勇抚养,但王英具有探视的权利,丁勇则应给予协助。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孩子由男方丁勇抚养,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王英可以只负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但不等同于不支付任何抚养费,如果王英确有困难,无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也应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减少支付抚养费的金额。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二人既已达成协议,财产归丁勇所有,则王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应视为无偿赠与丁勇,协议生效后王英就没有权利擅自将所有财产全部拿走了。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这仅限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后则在一定范围内有限制。丁勇在离婚后为孩子改姓丁,王英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其恢复孩子姓氏,但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而且,王英单方面撕毁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无法在法律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男方和法院均留有离婚协议书的复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种做法只会为自己平添麻烦。

类似的事情在离婚案件中屡见不鲜,这主要涉及的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对于财产分割是理性的东西,并且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这比较好说。但是,到了孩子这里,人都是感情的动物,往往由于感情问题的参与剪不断理还乱。

但是,一般来说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而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矛盾,那就是离婚后因子女姓氏变更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不少离婚后的父母以子女变更姓氏为借口,拒绝继续支付孩子的抚育费,而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不可因变更子女姓氏而拒付抚育费。

14岁的谭嘉亮在父母离婚后选择了和父亲共同生活。但和父亲在一起后,生活十分艰苦,而且父亲根本不照顾他。谭嘉亮实在无法忍受,就跑到母亲的住处,要求跟母亲生活。母亲虽然生活窘迫,但是对谭嘉亮照顾得很好。后来谭嘉亮的母亲要求其改为自己的姓氏姓李,谭父听说这个消息后就再也不给谭嘉亮钱了。由于上学的需要,谭嘉亮找到父亲要学费和书本费。但其父却要求他必须回来住,而且不能姓李,否则一分钱都不会给。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谭嘉亮一纸诉状将父亲告到了法庭。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具体要负担多少以及负担的时间长短等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判决。这里所说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如果确实需要,子女可以向父母索要超过判决数额的费用。同时法律还规定,父母不能以子女变更姓氏为由而拒绝支付子女的抚育费。如果因为父亲或母亲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可以提请法院要求恢复原姓氏。

因此谭嘉亮的父亲以其姓氏变更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但谭父可在依法支付抚育费的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恢复原姓氏。

此外,我们还应该知道一点,那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子女的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其不尽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等。而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则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作为女人,可能会更加疼爱自己的孩子。虽然感情不在了,但孩子毕竟是自己的,没有人愿意离婚。但如果迫不得已,一定要想清楚,如果离婚后确实要更改孩子的姓氏,一定要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才可实施,否则一方擅自更改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恢复原姓。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还可通过诉讼来解决。

同时,作为孩子的母亲更应该知道的是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是双方所共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借口擅自拒绝履行义务都是不合法的,同时也不能阻碍另一方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小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2.非农户口也可继承农村房产

对于一些来自农村的年轻人可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通过考大学取得了城市户口,已经没有原来的农业户口了。而在我国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那么,按照继承法,自己还能不能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呢?这成了很多人所关心的问题。

回答是肯定的。一个人即使没有农村户口了,改变了户口的性质,但是,房屋产权属农村社员所有,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

赵梅原来住在农村,后来考取了大学,毕业之后安排在城市工作,户口已转为“非农”,她父母则一直在农村生活,去年她的父母相继去世,在农村留有一栋房产,而赵梅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赵梅完全有资格和权利继承父母在农村遗留的遗产。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赵梅属于合法的继承人,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继承遗产的行为。房产作为遗产的一种,那么,赵梅就有资格继承父母作为遗产之一的农村房产。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需要分清楚的是赵梅所拥有的仅仅是房产的所有权,而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她对这套房产并没有完全拥有。这是由于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而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而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村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即可以进行继承。

但是,房屋作为必须依附在土地上而不能单独存在的不动产,享有房屋产权的同时即应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但继承这套房产后,却没有土地的使用权。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按照这种规定的话,有个问题就出现了,拥有这套房子的继承者可能没有权利重建这套房子,因为房产所依附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牵涉到了目前房地产中的小产权问题以及备受关注的北京画家村问题。有个案件大家都非常关注,那么就是北京宋庄画家村画家李某索赔案。

同类推荐
  • 有保无险: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解读

    有保无险: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解读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为社会成员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提供基本经济保障的制度。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保障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综观当代世界,凡是追求社会公平并想获得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国家,必定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凡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备的国家,通常都能够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反之,凡是不重视社会保障或社会保障制度残缺的国家,通常也是社会矛盾相对尖锐、社会排斥与社会对抗相对严重的国家。
  • 公信力的法律构造

    公信力的法律构造

    本书是关于物权表征方式之公信力的专题研究,全书从物权表征方式与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入手,区分特权的静态“表征”与动态“公示”,阐明二者与公信力之间的联系。随后,探讨了公信力承认之基础,以及不同特权变动立法模式之下,公信力的不同体现方式。在此基础上,本书集中笔墨对公信力的具体构造予以展开,详细分析了作为公信力之体现的善意取得制度。最后,探讨了公信力与物权行为无因原则的关系,从立法论的角度,主张以公信力替代无因原则,以建立保护交易安全的弹性框架,并建议采行要因形式主义的特权变动立法模式。
  •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小法官普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 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 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 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行政执法手册

    行政执法手册

    本书分为总论、部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三篇,共11章,按照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总结了近年来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实践经验,阐述剖析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热门推荐
  • 心随心愿

    心随心愿

    摆脱心底的束缚,顺从心底的快乐好好的生活,明天的一切相信会更好....
  • 夏缘

    夏缘

    千年前的战斗,让夏缘濒临灭亡。他们的后代玄琳,将如何带领肖奈三人,击败邪恶的上官墨影,还世界一片光明?一路的曲折坎坷,玄琳等人将会突破重重阻碍,与上官墨影和他的三部下生死搏斗!千年之后,末日之战爆发,他们终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与心爱的人一起好好的生活下去……
  • 逆天皇尊

    逆天皇尊

    一个平凡的山村少年,通过一次机缘巧合获得上古仙珠,从此踏上不平凡的修仙之路,成为万古不灭的神话,流传三界。脚踏乾坤,手掌轮回,眼藐苍生,嘴造众生,开辟鸿蒙,创造洪荒,巅峰不败,永恒皇尊。
  • 二战史·叱咤英豪

    二战史·叱咤英豪

    本套书系时空纵横,气势磅礴,非常具有历史性、资料性、权威性和真实性,史事详尽,图文并茂,非常具有阅读和收藏价值,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很好总结和隆重纪念!
  • 别时来

    别时来

    十六七岁的李天才,被自己的父母无意间送到了罗天大域的巨神峰中历练,误食圣药回到了七八岁的模样,但是一身的修为却依旧健在,之后偶遇这一域的美人天若雪,两人在争吵当中,相互了解,相互信任,李天才救了罗天大域于水火当中,之后几位罗天大域的女子随李天才继续历练,经历外域的战火。。。。。。。
  • 校花追男记

    校花追男记

    本文看起来很轻松,不会太虐,求支持他们再次相遇,她记得他,他却忘了她。女主无赖的追求方式,男主怎样接招?女主:沐晓风,不管你怎样对我,我都会坚持不懈的,你就从了我吧!男主:我不认识你,为何要从你。你这么丧心病狂,还是去医院看看可好?女主:你......
  • 毒步宠后

    毒步宠后

    她,冷观宫廷风波——她,静默争斗风云——她,隐忍血腥更替——女无美恶,入宫见妒;生得风姿绰约,斗得你死我活。且看美人步步为营,谋爱情,谋权欲,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 七月与蔷薇岛

    七月与蔷薇岛

    夏唯安我爱的少年蔷薇我喜欢的花朵。七月我名字中的数字。别人说两人相爱的几率是0.000049,我们就是这0.000049中的一半。等你四年,1461天,35064时,2103840分,126230400秒。我用四年时间却换不来你记忆深处的那个她。再赌一次!给我46天,1104个小时,66240分,3374400秒。我用46天来坚持,是否还能换来你的记忆。离开,是最好的选择。跳下去是一个最好的结局,这一切都会解脱。我将会去一个新的世界。那将不会有爱恨情仇。
  • 爆笑囧穿:萌傻逆天妃

    爆笑囧穿:萌傻逆天妃

    一朝穿越,倾梦雪从二十一世纪的特工变成了最不受宠的倾四小姐。然后,又嫁给了三王爷,白捡了一个“三王妃”的称号。但称号并没有什么卵用。姐妹该欺负的欺负,该鄙视的鄙视,该找茬的找茬。倾梦雪领教到了什么叫做吃饱了撑的。你说倾梦雪就是个没用的花瓶?那就多送你几个花瓶砸死你!让你看看花瓶的怒火!此文绝无虐点,美男众多。三王爷美男,叶云离美男,就连“疯子”也是美男,配角中还有美男。菇凉确定不来一发?(??????)??
  • 邪帝溺宠废材妃

    邪帝溺宠废材妃

    她,云家嫡四小姐,颜值高身材好性格佳,人称白莲花草包小姐,却被贴身丫鬟夺了身份,设计害死。她,二十一世纪最让人头疼的妖孽杀手,死于贪财好色。一朝穿越,她成了云天国最丑的女人!敢说爷废材?炼毒丹御毒兽,毒哑你们这帮蠢货!敢说爷丑陋?瞎了你们的狗眼,没看见云天国第一美男子追着爷跑?敢说爷狠毒?没错,爷就是这么狠毒!一袭红衣一柄剑,驭万兽、征四海、战八方,魔帝妖后,强强联手,一统天下!(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