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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浮生六记(11)

植物园倒是郁郁葱葱的,但是毫无特色,此园号称汇聚亚洲的奇珍异木,但是布置得杂乱不堪,毫无章法。我家门口的菜市场,也可以号称汇聚全北京所有的蔬菜,但是只凭这个想来没什么吸引力。整个园中算有点特别的,是一种叫作跳舞草的植物。据那个胖导游说,此草奇异之处,在于如果有人对它吟唱,它会随着旋律翩翩起舞。实际情况是这个样子的,首先你得用一个喇叭冲着那棵可怜的植物狂吼——我想如果有人拿着一个喇叭冲我狂吼,我也被种在地上不能动弹,那我可能也要舞动一下,不是为了欢喜,而是为了悲愤。那株可怜的植物没怎么翩翩起舞,只是其中的几片叶子微微地动了动——我甚至怀疑它是被喇叭的气流震动的。

不过那里的菠萝倒是真很好,和我们北方见到的品种不太一样。这样的菠萝不用盐水泡,直接剥来吃即可,吃的时候里面没有什么硬邦邦的根,咬上去软软甜甜的,汁水很多。我一路吃来,马不停嘴,吃得嘴都麻了。

下午的参观更加无趣,说是傣族村寨,可是里面都是小商小贩在赤裸裸地叫卖。好容易看到一个傣族的竹楼,也是昔人已去,空余破楼。仿佛我们参观的乃是傣族的史前遗迹。好容易看到几个傣族老奶奶,大都老得不成样子了,可是身手还是很矫健,一路上对我们围追堵截——不是想把我们接回去款待,而是向我们兜售劣质项链。老王很豪爽地买了两串,送我一串,我们挂在脖子上,果然再没有人前来骚扰。我们都笑说幸亏这里的老奶奶创造力有限,做不出项链以外的饰品,不会出现在丽江时的尴尬场面。

当地的泼水节在阳历的四月,景区为了招揽顾客,每天都要搞一次模拟的泼水节,让游客过过瘾。那个导游良心发现,嘱咐我们最好不要参加——衣服没有一次性的,也从不消毒,想参加就要无条件地穿。泼向对方的水不是活水,而是来源于一个水池,我观察过那里的水质,绿油油的,想到这样的水要泼在自己的身上,马上有种黏腻腻的感觉,当时就不想参加了。

于是我们就在烈日之下,看着一大帮人打水仗。看他们玩得挺开心的,也不知道身上是什么感觉。我在电视上曾经看过泼水节的实景,那些画面都很美丽,盛装的傣族姑娘手提一个小水桶,泼水的动作很妩媚,不像眼前这些人,样子都像是在灭火,恨不得泼出来的是硫酸;泼出来的水也应该是晶晶亮的,看了让人也觉得清凉舒服,总之不太像我看到的眼前的这幅景象。我想可能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永远不要对它的真实样子产生好奇,不然就要付出失望的代价。

(七)终曲

我们就这样告别了西双版纳。现在我坐在桌前,想多回忆一点关于那里的事情,但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了。对我来讲,这只能意味着这个地方并没有给我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初入西双版纳的时候,感觉汽车很像开进了一个欠发达的县城,只有路旁栽种的芭蕉树,提示着我正畅游在祖国的西南边陲。我不是说那些树不好看,但我脑子里的西双版纳,总该有点亚热的风情;我也没期望遇到的每个姑娘都柔情似水,明眸善睐,但至少不要如此不加掩饰地向我推销商品;我也不是不能买一点她们推销的商品,但至少质量要好一点。吾友老王赠与我的那条项链——稍微有点审美情趣的人都会疑惑,这样的手工艺品为什么要被生产出来——既难看又破坏生态平衡,5毛钱的定价是否能对当地经济起到拉动作用也令人怀疑。

唯一的一点美好回忆,来自于当日下午。原本被安排参观一处傣族村寨,我有幸扭伤了脚,走路不方便,正好找借口不去。一个人坐在村口的一家小店前乘凉。店里的老板娘是当地人,长得不讨厌,见到所有的人都笑眯眯的。你不买东西她也不催你,只安静地逗孩子玩。我随身带了一本王小波的小说——温故知新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找了一块树阴坐下,在习习的凉风中悠闲地抽烟。

彼时我在丽江买了一个玛瑙烟嘴,淡淡的鹅黄色,温润可爱,抽烟之余还可把玩,实在是个很好的小玩意儿。可惜后来回到北京不久,便被我失手打碎,我把这个噩耗告诉老王,他还幸灾乐祸地笑。当时恨得我很想如郭德纲所说,如果手榴弹1块钱6个,先扔他100块钱的。

抽完烟,我一瘸一拐地走到店铺前,发现此处卖一种当地的奶油冰棍,小小的,用很朴素的纸包着,才5毛钱一根。(老王送我的项链售价也是5毛,但如果让我选择,我会一万次地选冰棍。)

这冰棍让我感觉到一阵美好,待大家陆续从村寨里出来,我很潇洒地大手一挥,就把小店的冰棍都包圆了。小的时候,随父母住在北方的一个小县城,在夏天的时候,家父常常用保温桶给我把冰棍买回来,但是那个时候的冰棍也不知道里面放了什么东西,一旦化掉,不是变成一滩水,而是变成一个棉花套一样的东西——我吃着棉花套,心情实在很难欢畅。后来当地的副食品公司研制出了一种新型冰棍,带着浓浓的奶香,好吃极啦。这个冰棍一出,简直谁与争锋,抢手得买都买不到。我班上有个同学,他妈妈是该副食品公司的,可以一箱一箱地批发。因此该同学气焰十分嚣张,简直好像冰棍是他发明出来的。我那天在西双版纳所吃到的冰棍,味道像极了我记忆中那浓浓的奶香。

从西双版纳回到昆明,我们有半天的时间,可是不得自由,而是被导游安排了买土特产和鲜花。我和老王不想买花,于是在花市周围闲逛,远远看到一个花摊前竖着一块牌子,上写“大便兰”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我如果敢把字写得这样歪,估计家父要揍我。我遥遥地看了,不禁啧啧称奇,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奇花,等靠近了再看,才发现原来不是“大便兰”,而是“天使兰”,不禁感慨书匾的这人可真是个奇人,写出来的字远看是腐朽,近看变神奇。

就这样逛到下午,我们坐上了去机场的大巴。我望着窗外,觉得这块亲近了数日的土地,还是陌生得有点遥远。

小马游云南的故事讲完了。我的题目说,我之所在,乃是温柔的彩云之南。在这里我讲讲我对温柔的理解。在云南的几日我数次被商家狂卷,对方底气十足,和温柔有很大的距离。但是我经历了好玩的事、好玩的人之后,我的心开始变得温柔。回来之后再想起丽江、版纳和昆明的一幕一幕,总有一种软软的感情在心头盘旋,一山一水一人一事都变得亲切。即使当时觉得粗鄙,现在也觉得亲切。所以后来我想,总体来说,那遥远的彩云之南,还是很温柔的。

二 小马的西行漫记

(一)长安何日曾忆我,我在更深忆长安很多人都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你走了这么多的城市,最喜欢的是哪一个?这个问题很自我,所以如果我喜欢的城市你恰好不喜欢也没关系。

我最喜欢的城市是西安,就是那座青青的千年大城。说它是青青的城倒不是说它外貌破败,荒草横生,而是说那高高的城墙看上去就是青色的。为什么该城呈现青色也有一个说法:据说大隋时始修该城,大唐时重建该城,用的建城材料乃是糯米汁掺上小孩子的粪便浇筑粘合,所以城墙异常坚固,大炮都轰它不倒,简直是上帝不老,此城不倒。(这样的说法来自我师王小波的传世巨著——《青铜时代》。)

第一次去西安的时候,我还在D记。我们接了一个项目,帮助一家在香港上市的超市做全国性的盘点。作为战略重地,西安一共有四五家超市要盘。

我们盘点的时候正是隆冬,考虑到超市还要维持正常的运营,盘点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关店之后。如果你在夜半时分路经其中的一家分店,你会发现里面还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简直比白天还要热闹。超市里面每个货架前都有无数的理货员和收银员在翻箱倒柜地点货,旁边间或站着一两个面容呆滞的有为青年在发愣。

那个时候还小,我的表现简直可以叫作一丝不苟——连少数了一双袜子都要和那可怜的理货员一起重新数一遍。那些员工都淳朴可爱,对我们全都又敬又畏——因为不知道我们乃是何方神圣。我爱说笑,为人也还算随和,所以大家还算比较喜欢我。

一般都会把我分配到家电区或者床上用品区——这里面大有学问,你要是不幸被分到了调料区或是家用品区,那可真是一场灾难,每一个品牌的胡椒面都能有上千袋的库存。眼睛稍微花一下,可能就要重数一遍。还有一个哥们被分到卫生用品区,众所周知那个货架除了卖纸巾,还要卖点别的东西。那个可怜的孩子还是纯洁的少年,那天晚上脸憋得通红,到了收工的时候还带着娇羞的红晕,简直快成关公了。

每天到了午夜时分,总会有几个超市员工推着大家熟悉的手推车——上面小山一样摆放着方便面、面包、茶叶蛋、火腿肠和榨菜——这是我们的宵夜。此时大家都会欢呼一声,一拥而上,气氛和谐地吃一碗面——我那时发现的一个小秘密就是,碗装的方便面加上双汇的小香肠再加一包涪陵榨菜,简直是无上的美味。(这样的雅兴简直可以媲美金圣叹,据说此人临被砍头之前还在向儿子布道说他发现的一个秘密——花生米就着豆腐干吃,好吃无比。我当时还小,曾经满心期待地试过,结果也没觉得怎样,心想金圣叹的品味真是值得怀疑。)

这个时候,我喜欢跟和我一起干活的员工聊聊天,他们全都很羞涩,对我的职业好奇而神往,神色间总是带着艳羡。这令我很不好意思,但这也让我们的关系处得很温馨。记得有一个晚上,寒风凛冽,我不幸被分配去盘点超市外面露天的仓库,才呆到一个小时,就真的有点坚持不住了,两只脚冻得像要掉下来。到了后来,我看表的次数简直和眨眼的次数一样频繁,但是时间过得还是那样的缓慢。这个时候我相熟的一位理货员跑了过来,举着一件军大衣,不好意思地说只能找到这一件了,让我凑合一下。我仔细看了一下,借着夜色还是能看出这件大衣差不多和地面一个颜色,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穿上了它,因为我觉得这样的情义不能辜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

一般盘点完毕已到大半夜,爬回到酒店,我们连基本的个人卫生也不讲了,飞奔上床。当时我们住的那个酒店很乱,都大半夜了还有骚扰电话打过来,一般我会不等对方发出邀请就直接说:“不需要!”然后迅速挂上电话。彼时少爷还和我在同一个超市战斗,听到我挂掉电话,常会邪恶地一笑,抱怨我也不先问问价钱。我们俩便放声大笑,一天的疲惫会缓解一点。还有一次电话铃刚响,少爷就风一样地抄起电话,温柔地问:“请问你需要按摩吗?”对方没说话,估计一时间脑筋转不过来,此时少爷已把电话挂掉了,我们俩裹住被子狂笑,笑得肠子都快断了。后来我在K记的时候还去过一次西安,路过金花广场的时候,我又看到那个小小的酒店,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和少爷一起走过的许多日子。

(二)长安有美馔,何必下扬州

我原来的想法,是专门写一记,说说我这几年湖海漂泊吃过的一些好吃的,后来想了想,觉得这样的写法会让人觉得我是个很没有格调的人,所以还是混杂在一起来写吧。

我一共来过西安三次,前两次都是因为出差,第三次是公司组织旅游。每次来心境都有所不同,但每次品尝这里的美食的时候,心境倒是无不同——都是很简单的快乐。

西安有几样很好吃的东西,如果有机会造访,一定要知味停车,不应错过。西安的稠酒是很好的。有一位北京美食界的前辈,乃是世家出身的风流公子,一生江湖风月,颇知道一些美食的典故。我曾读过一篇他专门写稠酒的考证文章,珠玉在前,我就不再卖弄了。稠酒就是礼记上说的“为酒为醴”中的“醴”,是一种用酒糟发酵而成的饮品,本身度数很低,喝一坛也不会醉。为了中和酒糟的味道,店家还添了一点桂花,所以西安的大小店铺酒肆,宣传的广告一定是“桂花稠酒”。第一次喝的时候,我还不大喝得惯,第二次再去,已经喝上了瘾,向店家点名要稠酒。北京西单现在还有一家陕西馆,也卖瓶装的稠酒,但是味道比西安的淡了很多,我喝过一次就不再想喝了。

羊肉泡馍是远近闻名的小吃。当地人都叫羊肉泡,言下之意泡什么根本无须说明。我第一次去的时候不识货,只知道找老孙家。老孙家估计早已不复是老孙家的产业了,门面焕然一新,如果刷成红色,很有点肯德基的风貌。与之对应的就是一切全都快餐化和标准化——馍全都不用手掰,改用机器切,还可以买一包一包的速食装。

我看到这幅场景就知道这里的泡馍好吃不了,因为西人的快餐本身的加工程序简单,可以标准化操作,贩量销售,大多数情况下没人会指摘这个巨无霸和那个巨无霸味道不同。但是中国的饭食则最忌讳标准化。那一锅浓浓的老汤,却如何装进速食袋的料包?何时下锅,何时抖勺,何时装碗,又怎是一碗白开水就可以交代的?再说那用来泡的馍,为什么一定要用手来掰呢?这里面有个名堂,掰出来的馍小指甲盖大小(当然你也可以把馍一掰两半,这里说的是讲究一点的吃法),形状不规则,才可以把肉汤吸收得更全面,出来的味道也才更香。所以出这个主意把老孙家改头换面的人一定缺少脑神经。

后来熟悉了,才听说真正的羊肉泡馍不能到老孙家、同盛祥这样的大店吃,一定要沿大街穿小巷找那种看上去脏兮兮的小店,如此方可吃到正宗。我听了这话先是愕然,而后释然。因为我想到,我们单位后面那家小饭店的烤鸭确实胜过全聚德,以此类推,我家楼下的那个包子铺里卖的包子,也该比狗不理的好吃才对。这样的悖论不知让这些老字号的创始人听到了作何感想。

刚来西安的时候,常常看到卖泡馍的馆子上面书写着“葫芦头”三个大字,我潜意识里觉得这个不太能接受。“葫芦头”究竟为何物?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比较血淋淋。说葫芦头其实就是猪大肠,因为其形如葫芦,所以叫作葫芦头。我小时候被家叔骗过一次,品尝过九转大肠的味道,结果差点把自己的肠子都吐出来,以后就对这样的动物内脏一概敬谢不敏。

第二种说法人性化一点。传说药王孙思邈来到长安,老人家尝了尝当地的猪大肠泡馍(估计也差点把肠子吐出来),所以皱着眉头把自己的葫芦拿了出来,唤出店家交代一番。说你把我这个葫芦里面的药倒进你的汤锅里吧,起码不这样撞脑门子了。那个店家还算听话,依言行事,味道果然好了很多。后来为了纪念孙爷爷的大德,店家把自己的产品就唤作葫芦头。我比较能接受后一个说法,但在西安的日子里,一直也没什么勇气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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