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
5月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人民日报》发表《力争高速度》的社论。在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开始在全国出现,"大跃进"运动已初步发动的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58年8月17日至30日,在北戴河举行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以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党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1959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问题的决定》、《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关于肥料问题的指示》、《关于继续开展除四害运动的决定》等40项决议。会后公开发表了两个主要文件,即《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和《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其主要内容为:
继续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形势作出脱离实际的估计。
会议对已经泛滥的浮夸风和混乱现象未做任何纠正,对粮棉"丰产"的虚假现象也深信不疑。认为1958年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将使粮食总产量达到6000亿斤-7000亿斤,比1957年增产60%-90%,全国每人平均占有粮食量将达到1000斤左右;棉花达到7000万担,比1957年增产1倍以上。会议认为粮棉产量将提前8年实现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定,粮食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了,必须集中力量抓工业;认为我国的钢和其它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发电量等少数产品除外),都可以很快超过英国;到1962年,我国将提前建成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为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基于这种盲目乐观的估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计划指标是很高的,要求1959年的工业农业生产要用比1958年更高的速度前进。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516亿元-3706亿元,比严重脱离实际的1958年预算完成数还要增加68%,财政收入722.5亿元,增长68%,基本建设投资501.22亿元,增长118%,钢产量2700万吨-3000万吨,增长145%~173%,煤产量3.779亿吨,增长80%,粮食8000亿斤-1万亿斤,棉花9000万担~1亿担,原油800万吨。
确定了1958年的钢铁生产的高指标。
会议确定1958年钢产量为1070万吨,为此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公报。当时的情况是1958年已经过去了2/3,只生产了450万吨钢,还差620万吨,要完成1070万吨钢的任务,时间上是非常紧张的。毛泽东在8月21日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凡完不成任务和有铁不拿出来者,要执行纪律。毛泽东说:我看1100万吨有完不成的危险;有些人不懂得如果完不成,是关系到全国人民利益的大事;要拼命干,还有133天,19个星期,要每星期抓一次,一定要抓好。为确保完成1070万吨钢的生产任务,会议要求全国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从现在起,就必须首先注意工业的领导,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挂帅,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大抓钢铁和机械。其实,北戴河会议所确定的1958年钢产量达到1070万吨,是超越客观实际可能的高指标,要在剩下的1/3时间内完成全年钢铁生产计划的2/3的任务即620万吨,按正常情况也显然是不可能的。但为了完成事实上难以完成的高指标,掀起了一个以大炼钢铁为中心的"大跃进"高潮,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3.作出了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会议讨论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问题,印发了《河南省遂平县崦岈山卫星公社试行简章(草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决议指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原则,一般以一乡一社2000户左右的规模较为合适。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又认为人民公社具有共产主义萌芽,它"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将发展成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提出了急于过渡的思想。认为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决议指出:"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会后很快在全国掀起人民公社化的高潮,助长了"共产风"的泛滥,对农村经济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
北戴河会议全面修改了党的八大通过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指标,确定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所谓宏伟规划,提出了过急的要求和做法,从而把"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推向高潮,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
人民公社化运动
在"大跃进"的过程中,人民公社化运动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其实质是一场生产关系的"大跃进",就是企图通过人民公社使中国早日进人共产主义。人民公社化运动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早在1955年毛泽东就提出"小社并大社"的观点。他在主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时,为《大社的优越性》写的按语指出,"现在办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为了易于办成,为了使干部和群众迅速取得经验,二三十户的小社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有些地方可以一乡为一个社,少数地方可以几乡为一个社,当然会有很多地方一乡有几个社的。不但平原地区可以办大社,山区也可以办大社"。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了小社并大社的问题。3月20日,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认为,我国农业正在迅速地实现农田水利化和耕作机械化,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过小,在生产的组织和发展方面势将发生很多不便。4月,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把小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适当地并为大社的意见,各地试办了一些1000户以至几千户的大社。河南省遂平县崦蚜山卫星农业社,由27个高级小社合并成一个有6566户、30113人的大社,并草拟了一个"试行简章",这个社后来成为中央推广小社并大社经验的典型。
8月上旬,毛泽东先后视察了河北省徐水、安国和定县,河南新乡、襄城、长葛和商丘县,山东历城县和山东农业科学研究所等农村和单位。在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时看到挂出"七里营人民公社"的牌子,表示赞同,并且说:"对!有这样一个社,就会有好多社。"在山东,他同当地负责人谈话中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从此,"人民公社好"这个口号传遍全国各地,一些地区相继出现联乡并社为人民公社的热潮。
把人民公社化运动推向高潮的,是同年8月17日到30日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目前情况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人民公社的组织规模,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较为合适。《决议》认为,共产主义在中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决议》于9月10日公开发表后,中央各报刊又相继发表社论,要求各地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由此,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只经过短短的两三个月,到10月底,全国农村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全国原有的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此时改组成了2.6万多个人民公社,加入公社的农户达1.2亿,占总农户数的99%以上。
人民公社比之于农业生产合作社有许多特点:(1)规模大。全国平均28.5个农业社合并成1个人民公社,全国平均每个公社有4750户,其中一个社有1万到2万户的大社有532个,2万户以上的有51个。(2)"公"的程度高。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公社之后,要求将一切公共财产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同时把社员的自留地、牲畜、林木、大农具收归社有,大大地提高了集体所有制的程度;又由于国家将在农村中原属全民所有制的商店、银行和其他企业下放到公社管理,从而使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中增加了全民所有制的成份;有的地方甚至把大集体所有制变成全民所有制,大大地脱离了农村生产力的水平。(3)公社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实质上是企图过早地否定按劳分配,实行按需分配。当时试图把人民公社社员的全部或大部生活包下来。这样,供给部分约占80%,工资部分数量很少,实际已变成了津贴。(4)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实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成了统管工农业生产、交换、文化教育和政治事务的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基层组织。
在生产力非常低的情况下,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只能搞简单的协作和平均主义。因而在办社过程中,大搞穷富拉平。一切公共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公共积累、储备粮、股份基金和投资等,统统收归公社所有,这就拉平了穷社和富社之间的差别。大办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幸福院等公共事业。截至1958年末,全国农村共建立公共食堂340多万个,托儿组织340多万个,幸福院15万所。大力推广吃饭不要钱,试行把人民生活的全部或大部包下的供给制。这就又把劳力强和劳力弱、劳力多和劳力少、负担轻和负担重的家庭之间的差别拉平了。还鼓吹取消商品生产,实行无偿的物资调拨。公社任意平调社员、生产队、生产大队的劳动力、资金、土地和财产,实际上是对劳动者的剥夺。这些做法显然混淆了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区别,混淆了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区别。由于这样的生产关系脱离生产力水平的实际情况,因而是行不通的,其破坏生产力发展的弊端在当时的实践中很快就显露出来,社员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生产积极性遭到严重挫伤。1959年全国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13.6%,到1960年又下降16.2%,结果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困难。这也助长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瞎指挥风,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教训是:
第一,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不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片面求大、求公、求纯,以为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完全混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这表明当时党的领导人对我国所处的历史阶段缺乏正确的认识,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缺乏了解,以为只要实现了全民所有制,就可以进人共产主义。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事业,任何超越历史阶段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第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958年以后,人民公社实行"穷过渡",其结果是从1958年到1978年20年问,我国农村人均年收人只有60元左右,人民生活改善甚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只有人民共同富裕了,生活极大地改善了,才能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
第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当时误认为"供给制,吃饭不要钱,就是共产主义",而等级制、工资制度,则是"资产阶级法权",必须加以废除。这就大大助长了平均主义的发展,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实践证明,人民公社的体制是不适合当时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又一次严重失误,这次失误从反面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全民大炼钢铁运动
全民大炼钢铁运动是1958年工业"大跃进"的主要部分,也是"大跃进"的典型。早在1956年毛泽东就提出过钢产量要每5年翻一番的主张。他在1957年提出的15年赶超英国的目标也主要是指钢产量方面。1958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决定当年钢的产量比1957年的535万吨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是不可能完成的。首先从时间上来说,要在剩下的1/3时间里生产出620万吨钢,超越了客观实际提供的可能性。其次,钢铁生产本身的各个环节如采矿、炼铁、炼钢、轧钢等等的生产能力都严重不足,矛盾十分突出。再次,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生产能力,更是难以保证钢铁翻番任务的实现。毛泽东认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只有动员全党全民大炼钢铁。9月1日,党中央发布了北戴河会议的公报,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9月4日,在大炼钢铁电话会议上传达毛泽东的指示,今年1100万吨钢一吨也不能少,少了就是失败。与此同时,《人民日报》9月1日发表了《立即行动起来,完成把钢产量翻一番的伟大任务》的社论。9月5日又发表《全力保证钢铁生产》的社论,指出:"钢铁工业是整个工业的基础,是整个工业的纲,是整个工业的元帅",要其他部门"停车让路,让钢铁元帅升帐"。提出"全力保证实现钢铁翻一番,是全党全民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9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电话会,要求到30日,要达到日产钢6万吨、铁10万吨,"否则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