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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瞳孔里的天空(1)

像奔跑那样美好的事

文/李胜法

那年春天我十一岁,我们徒步从村子里结伴出发,沿着205国道一路向南奔跑。

暖软的风从发丝间挤过去,我们在路旁榆杨树的阴凉里,穿越百十亩麦田。

乾伟从家里偷出了半包烟,这是诱惑着我们狂奔的原因。找个地势隐秘的地方,我们几个人窝在河坝下面的平地上,互相掩着风点燃一支又一支烟,想象着自己是一个江湖大佬。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怎么吸,只是学着大人的样子用力吸一口,再用力喷出去,还要忍着咳嗽装出一副惬意的样子。就这样,几个吞云吐雾的小孩儿,闭眼抬手,在一阵阵青草味儿和蛐蛐儿的叫声中,挥霍掉那些美好的年少时光。

乡下的大人们都忙,无暇照看孩子,而老人们又通常舍不得管教,这让我们拥有了大把的时间和大把的自由。我们有事没事就离开镇子,顺着大桥往南跑过去,在没人的野地里,点燃大片的荒草或者是烤些玉米小麦,那些带着点点焦煳的香味,在我们的鼻孔前弥漫了十几年,又溜到了另一群淘气孩子的童年里。

来说说我们居住的小镇吧,它叫庆云,位于河北与山东的交界,它好像被时代所遗忘,没有人管没有人念,具有原始的贫穷与麻木。即使是现在,如果是春耕季节,你站在庆云的路边四顾望去,依然可以看见劳作的人们赶牛拉犁,或是赤脚在田中大把地撒着化肥。

这是我们长大的地方,在以前未想过离开它奔向远方,即使离开,也以为会是极其复杂的情绪。可后来,当我们真的要离开它时,竟是一声不响地走了,不带悲伤,亦不带欣喜,平静得好像一个植物人。

那时候,我和外公外婆居住在三间半的土房中,房子土砖垒建,干燥而且昏暗。

墙壁中嵌着肉眼可见的麦秸秆儿,躺在炕上能看见黑乎乎的房梁往下掉大块的灰。

这样的土屋,必须经常清扫,因为凹凸不平的墙壁,即使贴满旧报纸依然会有大量的土灰掉落,堆积。我喜欢在土炕上折腾,阳光透过窗户斜斜地洒进来,大量扬起的灰尘闪现着,飞舞着。我想象着一粒粒灰尘是一个个侠客或者神仙,他们运用神通在空中追逐。

现在,土屋已经不多见,少有的几个也活不过几年了。外公外婆去世后,那三间半老房被舅舅拆掉,盖了三间亮堂堂的泥瓦房。我记得舅舅起地基时,点了一大串红鞭炮,村中空闲的人都跑来帮忙,好像自家盖新房一样。就这样,在鞭炮声和欢笑声中,时光把土屋变成了偶尔才会出现的回忆。

记忆中那小院子的围墙极矮,大概只有成人半腰那么高。在这样的矮墙前,门理所应当地失去了作用。我玩够了回来,懒于多走几步路,常常翻墙而入。每每此时,我固执的外公就会拧着眉头挥着烟枪大声地呵斥我。

外公家的门很亲切,门板窄小又厚实,时间把门板熏地漆黑泛黄,略带沧桑。

我们拿着从校外垃圾堆里捡来的粉笔头在上面画乌龟画老人脸,或者写着谁谁大好人,谁谁王八蛋之类的话。我外婆爱干净,不准我们在上面乱写乱画,我就撒谎说是在学写字。老人对这一群热爱学习的孩子备感欣慰,于是不再多说,只是叮嘱我们写完了记得擦掉。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不再这样犯傻,远离了那扇承载记忆的厚实门板。再后来,外公去世了,门板被拆下来搁在里屋放置他老人家的尸体。

我们几人中画老人脸最快的是乾海,这小子常年留着小短头,嘴巴上方永远悬着两道浑浊的鼻涕。他小名叫柱子,虽说有点难听,倒是非常上口。大人们说柱子是捡来的孩子,而且天生脑子不好使,但我们可不在乎。柱子有个姐姐,长得极丑,每次见了我们总是笑眯眯的,然后塞几块糖在我们的衣兜里。不得不说,那几块糖给丑姐姐的相貌加了好几分,而且让柱子有了做我们亲密朋友的权利。丑姐姐初中没毕业就嫁了出去,她出嫁的那一天,我们最后一次看见她。她穿着红花夹袄和崭新的帆布鞋,笑容比以往多了些羞涩。她大把地往我们衣兜里塞着各样糖果,然后被一个比她还丑的高个儿男人抱上一辆贴着红纸的小车。那以后,丑姐姐再没出现过,她和那些甜腻腻的糖一起,永远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见踪迹。

小孩子从来体味不到离别的感伤,丑姐姐的离开对我们而言只是少了几块糖吃而已。我们照旧每天奔跑在原野上,上房爬树,摸鱼捉蝉。现在想想那时候确实挺没心没肺的,但是不可否认,那段日子,是我们一辈子里最幸福的时光。

每一年春天,我们都要爬进各家的园子里挖新生的果苗。桃树苗儿我们不稀罕,太多,基本走几步就能看见好几个。真正吸引我们的是杏树苗儿,我们那边杏树特别少,几个村子中只有我大舅舅家里有一棵,但是十几年只结了一次果,舅舅为此很郁闷,几次想砍掉那棵杏树,最终又没舍得。

我们每年都要为仅有的几株杏树苗儿大打出手,头破血流,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打完半小时不说话,回家换新干净衣裳接着跑到一起鬼混。

连根刨起的果苗儿被我们小心翼翼地用泥土护住根须,然后一路跑回家栽种起来。种得最好看的是乾伟,他大伯帮他挖坑培土,七八株苗种得整整齐齐,坑也用铁锹拍得精致,着实让我们羡慕了一下。

这些果苗儿都活不久,因为小孩子都是三两天热度,起初几天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吃饭都要端着碗瞅着它。可没几天就把它们丢在一边了,在我们奔跑的时候,小小的果苗儿就枯死在庭院中,然后被连根拔起扔在大湾里……我在二舅家的庭院里种过两株桃树一株枣树,它们都活了两三年。这可不是我的功劳,而是我二舅的功劳,他在院前的大湾里种着大片杨树,浇水时就连带我的树苗一起。舅舅说它们长得很快,主干都赶得上我的小腿儿那么粗。后来,庭院翻盖围墙,我的树苗太碍事,就被刨掉了。

集市,永远是农村小孩儿最喜欢去的地方,我们也不例外。我和我的朋友们常常结伴走路去远处的村子赶集。几个人嬉笑着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趁着摊主不注意就抓一把瓜子儿,拿一把花生,这样得来的小零嘴儿,吃在嘴里味道格外香。

外公身体无恙时偶尔去集市上卖旱烟叶,有时还卖家养的羊。其实所谓的集市,就是人们聚集在某一个村子的主路上摆摊儿叫卖。我常在集市外围的角落里看到外公倚着墙根儿睡着,羊安静的啃着一小片草皮根儿。

我不大喜欢和外婆一起赶集,她总是推着一辆叮当响的老式自行车,本就走得极慢,还喜欢和沿路遇到的每一个人停下来聊几句。外婆心地善良,人缘极好,走到哪儿都能碰见熟人笑脸。

外公不能去赶集卖东西后,就开始在家里种花养鸟,整日对着鸟笼子吹口哨,夏天的时候就叫我们去捉蚂蚱喂鸟。

外公养过好几只鸟,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只八哥和两只黄鹂。因为我先是用小棍戳死一只黄鹂,之后,又放跑了八哥。外公很生气,把鸟笼子挂到了我够不着的高处,并且好几天没和我说一句话。但我是问心无愧的,戳死黄鹂是失手,我和伙伴对着它的尸体磕了好几个头,还念着南无阿弥陀佛超度它。至于八哥,我则是故意放跑,一部分原因是我在书上了解到保护小动物,另一部分原因是它叫得太难听太吵。所以我大胆地打开了鸟笼,给予了它自由飞翔的机会。

后来,我一度又想放掉舅舅家的那只狗,但那家伙总以为我逗它玩儿,一直摇着尾巴追我。它不识时务自作聪明的举动最终葬送了它的性命,不久后我表哥当兵入伍,舅舅炖了狗肉为他送行。

我的小学一共三个年级,只上语文数学两个科目,教这两个科目的是一个眼神不大好的糟老头儿,他姓白,我们管他叫白师傅。

每天的最后一节课是最乱的,白师傅没有要教的东西,就坐在讲台上打盹儿,孩子闹得再欢他也不理。我们几个往往在最后一节课时候出去玩,每次都是其中一个跑到其他几个人桌前问一声,跑吗?然后几个人提着书包溜出去。学校的后墙虽然很高,但凹凸不平的墙面极易攀爬。

我们爬出学校,就从田野里一路狂奔,到处跑着去玩儿。有些地方有些路是坚决不去的,比如,刘家有个疯子,据说年轻时还拿菜刀砍过人,危险,要远离。

范家的孩子比较野,好打架,要远离。李家靠近大道,可能会遇见家人,要远离。

总之,这样算下来,我们也就只能在田野里晃悠晃悠了。

上学的日子里,总是盼望寒暑假,这样可以正大光明地出去疯,而不必这样偷偷摸摸。夏天我们就是去湾里游泳捉青蛙,大河是不敢去的,去了也是在河边待着。相比之下,寒假就刺激了,不但能玩雪,还有一个人人欢喜的春节。

我们都是集体买鞭炮,几个人把零花钱凑在一起,买一堆鞭炮再平均分配。

摔炮最受男孩子喜欢,我们买来大量摔炮当手榴弹,带上玩具枪,分成两拨扮成军人对打。但零花钱确实不多,压岁钱也被克扣。于是,在别人家噼里啪啦放完一大串鞭炮后,我们就在遍地红色纸屑中寻找着那些引线熄灭了没有炸掉的鞭炮。引线稍长还能点燃的就捡起来起来接着放,引线只剩一点点的,就把里面的火药弄出来装到一个罐子里。我们那时候希望能用自己收集的火药做一个烟花或是炸弹,但从未成功。

但凡春节,走亲戚就是必不可少的了。这时候我们会随着大人一起去邻村的亲戚家拜年。小孩子嘛,屋子是待不住,肯定要出门,乾帅和我是本家兄弟,走亲戚我们也一起。每次我们跑到街上晃悠,就一定有当村的孩子围过来,他们语气轻狂不屑地问你小子哪个村的。而我们则需要语气坚定并且傲慢地回答说,你丫管得着嘛。然后对方则是摆出极度愤怒的样子,互相询问着打不打。而后对峙半天,他们之中一个指着我们的鼻子说,大过年,不找不痛快,滚吧。然后,我们各自冷哼一声转身离开。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根本打不起来,但我们还是这样做。不光我们到别人村这样,别人来我们村也会有同样的待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的我们会有这样幼稚的举动,想来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闲的。

小学毕业以后,我们几个人中上学的就只剩下我和乾杰,等到高中,我随父母进京继续读书,其他人都陆陆续续外出打工了。

现在,唯一还在读书的我高考落榜,独自一人走在当年一起奔跑过的小路上。

其实我很想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可我的记忆已经支离破碎,我只能分崩离析地一点点地回忆那些忘记了的曾经。

我的家乡和童年,它们和我一样,都在年轮里深陷,永远无法回归以往。时间嘀嗒行进,催着人长大,赶着人变老,最后逼着人离开。我长大了,即将再次远行,我知道我会越发思念。

我在奔跑的时候,把自己遗留在千里之外,乡音也渐渐地被忘却。我在繁华的首都,为了一个叫作文凭的东西手忙脚乱。只是偶尔在一个个睡不踏实的夜里,梦见年幼的自己把不及格的考卷塞进墙上的洞,然后背着空荡荡的书包离开校园。

我沿着乡村特有的土路追着曾经那个我,我们一直向前跑,田野没有记忆中的那样美丽,抬眼望过去,坑坑洼洼,杂草丛生的地上零乱地躺着几个沾满泥浆的农药瓶。

我们一直跨过了漳卫新河,站在山东省的界碑上。远处,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对我们笑,说好久不见你来玩儿了啊。

我多希望我张开眼时,自己还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年纪,顶着满天星星向着简陋的土房子奔跑。然后,外公站在门口,因为某一个拙劣的小谎狠狠狠狠地揍我一顿。

曾在西北短居,一次外出迷路,偶然闯入戈壁滩。何为“戈壁”,蒙语意为“难生草木的沙石地”。彼时黄昏,立于戈壁滩上,头顶苍穹,下踏黄土,塞上的风里有一股子野性,带着刚硬的质地。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西下,天地间弥漫的光芒中,一个人会更容易看见时间。

岁月,此词莽远,宏大,它囊括了昨昔,今朝,明日。而“我”这个生命个体,只拥有着现时,只咀嚼着过往,不安而焦急地等待未来。食色尘世,社会群相,人生百态。不论个体生命何如,在时光的审判庭前,都不免会有弹指红颜老的感慨。

王鼎钧有句话“四十年,可以将人变成鬼,将河变成路,将芙蓉花变成断肠草”,说得精妙。我不再是昔日的我,他也不再是熟识的他,世界全然变了模样。

戈壁不由得让人想起遗址,作为一个恋旧的人,我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在遗址上。

任何一个带着“遗”字的词都存在于与生俱来的灰色空间,空间里是辉煌神圣的曾经。

有段时间,我曾以旅行者的身份回到阔别十五年之久的北京。虽然出生在北京,但五岁前与这座城市有关的记忆几乎为零。我为我的城市的集体失忆而默哀。城市的失忆比人群的失忆更为可怕,有时你急不可耐地去触摸它的温度,换来的只是零度以下的冰冷。出行愈远而怀想弥切的背后,失去了最初支撑着的童年梦境。

也常常听母亲说起,九十年代的冬日,京城的鹅毛大雪给医院的窗玻璃盖上一层迷雾,我就出生于这样的夜晚。也许因为如此缘由,北京于我这样一个异乡人而言有种神圣而久远的异域色彩。

彼时,从火车站到西直门这段路我特意选择公交来一路慢慢看去,想着由此来构建起我理想中的北京回忆,但现实却不断挑逗着内心的防线。触手可及的老民居建筑被栅栏一层一层割裂开来,泥土味瓦片屋檐发出刺鼻的汽笛味,挂上一个崭新的标牌,它被命名曰古民居景点,正式沦为居民遗址。堆积如山的山楂摆脱冬天的影子在炎炎夏日裹着糖水躲在真空包装里偷得浮生半日闲,膨胀的精心包装,也成了冰糖葫芦遗址的归属地。

记得北岛曾在《城门开》中这样写道:“我要用文字重建我的城市,在我的城市里,时间倒流,枯木逢春,声音和光线被召回,我打开城门,欢迎无家可归的孤魂。”这是陷入绝境的抵抗。

而如今,在这里,杳无人烟却真实存在的荒漠,是否曾经也是一座灯火辉煌的城市?

余晖就要尽了,在这无尽浩渺的土层上,一个人的影子似是比一生还要漫长。

我跟着自己的影子随意逡巡,极目远眺,渺无人烟,稍有生意的,唯有荒漠植被骆驼草和偶尔爬行的沙蜥。

一个人,袒露在苍茫大地间,体悟着孤独的韵味。猛然间忆起史铁生所言的人生困境之一便是孤独,人生来注定只能是他自己,人生来被抛离在他者之间。在社会上,人是群居动物,在心理上,人是孤独的猎手。我们的白天波澜不惊,我们的夜晚汹涌如潮,那些散落于心底的秘密,又如何尽数与他人交流?

形单影只地行走在戈壁上,我怒则大啸,痛则大哭,孤独,给了我这份珍贵的自我空间。唯有这灰色地带里,放逐而奔的一切精神价值,无人入侵。环顾四周,万物寂然,沉默如谜。我安伏在夜的胸膛,静听夜的心跳和呼吸,感触星月的古意在恢复。

这是塞北的腾游时空。天地一小我,游移于岁月长河中,盛享一番旷世孤独宴。

明朝,必然有万丈光芒,照彻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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