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春醒来已经三天了,尽管身子依旧虚弱,但是病情基本上也稳定了。在此期间,家里的人倒是认了个遍,平时的几个闺中密友也都前来探望过了,了解了一些事情后,之前心中的一丝疑惑渐渐变成了一丝恐惧:莒国公家的唐淑敏早已定了亲,再过上三个月就要出嫁了,尽管其哭闹不休却也无法改变,反而被禁足在家,因此元春生病她也没能前来探望。一阵惶恐油然而生:媛春可不想这么早就被嫁给一个不相识的陌生人!
喊了墨玉拿过镜子来,映入眼中的是一张消瘦的脸。因为生病略显灰暗的丹凤眼在柳叶弯眉的衬映下还算醒目,玲珑圆润的鼻子和小巧削薄的嘴唇给这张面孔也增添了不少姿色。“虽然比不上自己原来的模样,至少在未来也能够打个80分吧。”颇有些沾沾自喜的想法。
自己眼看病就要好了,也该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了。据传,穿越众无论身份如何,无论学历如何,只要一穿越,稍加询问,立刻就能知道自己所居何年,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和当代名人雅士的背景经历倒背如流。可惜媛春的历史一塌糊涂,仅仅知道唐宋元明清,连唐朝立国具体是公元多少年也不知道,更何况现在历史被李治大大改变得一塌糊涂,公元历对她现在的处境也没有任何帮助——貌似古代历法是个很大的事情,每次历法的改变好像都是在朝廷变更的时候,好像都要死不少人。
至于穿越众安身立命的本钱之二——科技,媛春也是无可奈何,自己财贸系出身,毕业后一直从事金融证券业务,对于科技也仅仅在于会用,至于原理……还是不要为难她了。她可没有办法转眼间造出整套工业体系大步跨越走进电子时代。
穿越众安身立命的本钱之三——虎躯一震,群雄拜伏。媛春想都没想,就自己现在的娇躯,别谈群雄了,自己好歹也在公爵家中,这都没人来提过亲,由此可见,自己的相貌还真是不入当世人的法眼。
……
思前想后,媛春总算想起来自己还有点优势,毕竟自己是学财贸的,等身体大好了,对于家族的生意也许还能帮得上些忙。虽然现在对于家族的生意不一定能说得上话,但至少有个努力的方向。同时由于金融证券的工作,她在社会上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交际也成为了一种熟练的手段——当然,只指正常的人际交往,话说某女还没有恋爱过呢——能够与人尽快熟练地打交道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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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春斜靠在床上看着微微撑起的窗户透进室内的一丝绿意,无聊得要死。想想以前的那些女人靠些诗词针线就打发了一生的时光,媛春就恨不得一头撞死。正在发呆时,突然看到了窗户旁边的梳妆台上笔筒中的几支眉笔,顿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赶紧喊身边的丫头把眉笔拿过来,又一迭声地喊墨玉去拿几张纸来。
这年头的眉笔就仿佛是后世的铅笔,不过墨玉拿过来的纸就有点问题了。纸是好纸,上好的宣纸,品质“纯白细密,柔软均匀,棉韧而坚,光而不滑,透而弥光”。可惜媛春并不是要写毛笔字,眉笔戳上去还不是一戳一个洞啊。
“墨玉,不要宣纸,要白纸。”媛春略带郁闷地说。从元春的记忆里得知,现在虽然毛笔仍然是王道,但是李治大大发明的铅笔白纸的方便组合也已经占据了平日写字的半壁江山。如果不是因为铅笔字太容易被篡改,很可能毛笔宣纸就成为孤芳自赏的软笔书法组合了。不过因为重要文契和公文还是用宣纸的缘故,毛笔还是占据了上层人士的生活,铅笔在上层贵族生活中虽然也有涉猎,但是最重要的用途还是用作描眉笔,白纸的最大用途也不是平日使用,而是印刷各种书籍。
“小姐,房里没有白纸。”墨玉反应很快,“平日里小姐总是说铅笔写字不如毛笔飘逸,铅笔字都是能省则省,房里都是宣纸。我这就去问管家领一令来,小姐您别急啊。”
“小姐,外屋倒是有些白纸,不过不是上好的,”雯儿正巧进来,听到了墨玉的话,随口接道,“奴婢日常服侍老夫人的时候,常常要记些东西,铅笔白纸方便一点,这次过来服侍小姐,也就顺便带了点过来。”
“呵呵,你倒是有心了,且拿几张过来。”媛春笑道,又催促墨玉,“你只管去,再拿些来。”
“哎~”墨玉脆声应着跑了出去。
雯儿也去外间自拿了些纸进来。媛春摩挲着光滑的白纸,心中顿生感慨,如有隔世。前几日白纸在身边还只是司空见惯之物,转眼就成了缅怀前世的珍宝了。
“雯儿,你去给我挪个小桌子过来放我床上。”媛春纸笔在手,感觉兴奋,努力着爬了起来,感觉脸上热热的。
“小姐,您小心些。”雯儿看到媛春的样子,慌忙来扶。在媛春背后垫好了枕头,又拿来一件大氅给她披上,这才过去搬了张小几子过来放到床上。
“再去帮我找个馒头来。”媛春眯了眯眼睛,打量了一下手上的白纸,跟前世的十六开A4纸差不多大小。
趁着雯儿跑去拿了馒头的时候,媛春手执眉笔,在白纸上草草打了个画框,开始描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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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这画的是我啵?”站在媛春旁边伺候着的雯儿看着媛春笔下渐渐成形的人像不由得问道。
“嗯哼~”媛春乐滋滋地把描画时多出的线条用馒头屑擦掉,看着陛下第一个成形的人物左右欣赏。自己的画功还没有消退,要不然,少了多大的乐趣阿。就是馒头屑作橡皮用起来太古怪太麻烦了,可是好像现在还没有橡皮,只能凑合了。貌似橡皮的原材料是橡胶?还要些别的什么东西?这些“发明”实在不是她所长,馒头屑将就着用吧。
“小姐,你画的画好奇怪,怎么就这么几笔啊?”雯儿犹犹豫豫地问,“虽然画得怪怪的,可是一眼就认出来是我。”
“呵呵,雯儿你这就不懂了。”媛春一边埋头接着画一边应着雯儿的提问,“这叫简笔画,虽然笔画少,可是抓住了人物的重点和局部特征,想当初……呃……我苦思冥想才想出了这样的画法。”媛春紧张了一下,刚才差点顺口说自己当初学了很久的话来。
“哦。”雯儿依旧在沉思为什么媛春古怪的画一下子就能认出是自己,没有注意到她话中的古怪,“小姐,你画得真像,跟外面看到的画儿都不一样。”
“那是当然,这可是我独创的绝活。”想到这个世上就自己一人会这种白描铅笔画,媛春心中就一片得意。
“小姐,你画的衣服好奇怪哦,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衣服呢!”随着画作的进一步完善,雯儿的整体形象逐渐展现在纸上,不过穿的不是现在身上的衣服,而是媛春以前买的一件衣服。斑点纹的连衣裙配上一顶俏皮的淑女帽,一个陌生的雯儿出现在了纸上。雯儿的眼睛已经转不开了:“小姐,这幅画能不能给我啊?您画得好象仙女儿一样。”
“不害羞,说自己是仙女。”媛春一边描着边线一边抬头笑着啐了雯儿一下,“等下画好了给你。”
“小姐太好了,等我回家的时候就可以给我几个弟弟看。他们上学堂能学到故事,总是讲故事,我都只能听,好羡慕他们。有了这幅画,也让他们羡慕羡慕我。”雯儿喜笑颜开。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故事?铅笔画配上故事不就是漫画么?自己从小就喜欢漫画,收集了很多很多的漫画书,《海贼王》、《天使禁猎区》、《网球王子》、《棋魂》、《幽游白书》、《浪客剑心》……平日里最大的乐趣就是宅在家里抱着毛毛熊看看漫画书,常常忍不住会模仿着画上几笔,虽然画工不是太好,但是大体的模样还是有的。现在自己穿越了,以前喜欢的漫画书也就离自己远去了,不过,自己大可以把漫画带到这个世界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