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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生死参商(四)

“方才公子也在说日益增加的骑兵数量在装备上是个很大的负担,我们虽然仅有微薄之力,可还是想帮公子分忧解难。如果这三郡的生意也能交给我们,相信别说两万三万骑兵团的装备支持,就算再多点我们也应该能负担的起。这样对公子,对我们,对幽州和乌丸的百姓都是好事啊。”倾城果然不再隐瞒,原来这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呵呵,如果把这么多的地方交给小姐——请小姐莫要介意我的小人之心——我又怎么能有把握小姐和令尊能规规矩矩地赚这半分利呢?”齐舜笑道。

倾城娇俏地耸了耸肩:“这个公子放心,我义父做买卖的就是想多赚点银子。这年头兵荒马乱,没点钱实在过不了日子啊。不过我们也知道,想赚钱就要老老实实的,商不与官斗,这点道理我们都懂。”她又吐了吐舌头,接着道:“再说公子也不是我们能贿赂得了的人,既然这样,再不老实,我们才真的是不想混了。”

倾城这话也有句弦外之音:“其实这四郡的生意对我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再加上你的支持,我们也犯不着再玩些什么猫腻。”

“那我只有最后一个建议了,”齐舜算是默认了,“我听说公孙瓒将军白马军团的装备一直都是令尊支持的,不过如果令尊以后接管这四郡的通商,还是把多点精力及投入用在通商中去吧,我可不想看到这四郡会有什么差池。”

倾城何等样人,闻言自是心领神会,笑道:“这个公子不说我也知道。其实支持公子的铁骑已经是耗了我义父的老本,我贸然答应公子,回去以后还不知义父会怎么教育我呢。他哪还有精力再去支持公孙将军的白马军团啊。公子放心,我们做买卖的,谁是大客户谁是苦主自然分得清。这第一批两万骑的装备不日即可送到,到时要烦劳公子查收了。”

“这样当然最好,我就知道以小姐的聪明,什么话都不用说的太多的。”心情大好之下,齐舜也难得送上了一句恭维。

“难道我在公子的眼中就只有聪明二字么?”倾城好似心有不甘,“我义父说女孩子不要太聪明,那样会让你们男人心生防备而不愿亲近。最好就是长的漂亮又温柔贤惠,做个贤妻良母,相夫教子,这才是正道啊。”

她的似水双眸又瞟过齐舜,轻声道:“不知是否能有机会在公子面前展现小女子的这一面呢?”

齐舜勉强笑了笑,没有接话。不知为何,每次倾城略带挑逗的话语都会让他想起甄宓,是啊,女人最迷人的就是她们的温柔贤淑,而你的温柔此刻又在何处?

倾城望着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目中放着光。毋庸质疑,这个男人拥有一切让她倾心的要素,可最让她感兴趣的,还是他身上的一种始终在掩饰的矛盾。

每次在似有似无地表达对他的好感时,他总是好似被什么刺到了,忽然躲得很远,目中也总会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哀伤。他为什么哀伤呢?难道是因为另一个女子?他以前又会有哪些故事?

想到这里,倾城的兴趣更浓。齐舜啊齐舜,你既已认识了我,还想跑的了么?

送走了倾城,齐舜的心情还算不错。有了八大富商之一的支持,他的部曲在装备上会精良不少。倾城看来虽让人难以相信,可眼下的幽州除了他的确没有更好的合作人选。等到外公来了后有时间就到张世平那里走一圈吧,虽然利益当前,但感情还是要加深一下的。

想到外公,他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安。这个战乱的年代,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他最担心的是当年外公征讨张角之时曾把《太平要术》拿来给他,虽说当时在场的都是外公的亲兵,可说不准有谁会泄露了风声。若是让别人知道,外公的确会有危险。

而且从洛阳到幽州的路途虽然遥远,可就算走也应该到了。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外公又在哪里被耽搁了?可惜他只能等,只能不断派人在路上迎接打听,却始终没有外公的消息。

乌丸和鲜卑的一万骑兵已先后到达,领军的是两名年轻的将领。乌丸的首领名叫蹋顿,面容粗豪,浓眉大眼,在这个初春的季节居然就只穿了一个单薄的袍子,还把衣襟敞开,露出宽阔的胸膛,仿佛不知冷是何物。与乌丸人善用弓箭不同,他的兵器居然是一把仙器“金顶枣阳槊”。大家都不知道这把珍贵的仙器还有他一身的武功都是从何处得来,而他也是守口如瓶,半分也没有透露。

鲜卑的首领名叫轲比能,他更为年轻,人也斯文一些。可不要看他年纪小,居然是整个鲜卑唯一有能力继承檀石槐的列缺神枪和坐骑穷奇的人。和连死后,鲜卑曾召集过族人,让穷奇选定自己的主人。这凶兽连魁头都没看上眼,却挑选了名不见经传的轲比能,让所有人大跌眼镜。而轲比能的反应也很平淡,好像早已在他的意料当中。而那把列缺神枪在他手上也是趁手得很,电系法术直追当年檀石槐。

胡人的武功与汉人有所不同,他们的祖先是从西方两个帝国迁移过来,在大汉帝国北部广袤的草原上落地生根。因此他们的真气还带有西方两个帝国的斗气色彩,主要以雷系和电系为主。这也是为什么檀石槐的攻击可以加持雷电的原因。

蹋顿和轲比能与檀十槐相比终究是有所不及,因此他们放弃了贪大求全的念头,专攻一项。蹋顿性格粗犷,正适合专修雷系;轲比能来去如风,正适合电系。他们二人原本从未见面,可这次相互认识以后却发现原来对方和自己竟可以玩玩雷电合壁。

不过他们在内心深处还是对对方有着一定的提防的。且不说两族原本就不太友好,现在二人同在齐舜手下效劳,竞争之心自然产生,谁也不肯输过对方。

齐舜也清楚不同的民族很难在短期内融合到一起,于是就让赵云和太史慈分别带领他们,并在幽州开始训练自己的骑兵。白马义从的训练方式和战法,鲜卑与乌丸的控弦之术都被拿来反复研讨。

有赵云和太史慈这对好友看着,齐舜也乐得让蹋顿和轲比能有些良性竞争。他把轲比能划给赵云,一万鲜卑铁骑和赵云的八百白马亲兵还有在训练中的新兵共一万五千人,有了一个全新的名字“龙骑”。赵云为首,轲比能为副。

蹋顿自然被分给了太史慈。太史慈有在乌丸战斗的经历,使用起乌丸的战术也是得心应手。他也得到了一万五千的骑兵编制,当然也有一个全新的名字“兽王骑”!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和太史慈有关,他的坐骑是四灵之一的白虎“监兵”,用的枪也是神器“大地兽王枪”,据说枪中隐含着一个强大的白金系法术,只是现在太史慈和赵云一样,都还未达到剑圣的境界,无法充分发挥神枪的威力。

“龙骑”和“兽王骑”一经建立,赵云和太史慈立刻忙了起来。他们约定每半个月都要在校场比试一次骑兵战法,输的一方虽无惩罚,可丢了面子比任何惩罚都要来得厉害。因此,他们每天都在和各自的副手讨论新的训练方式,新的战术,看得招司铁骑都忍不住跟着掺和到了一起,共同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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