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志跟李云枫和大胡子商量了一下,然后让大胡子带领大家准备转移,自己与小妹一起出去准备防御工事,李云枫什么都不懂,所以只好帮着组织人员收拾东西。
官军的行进速度很快,刚过午时就到了山下。因为自己的女儿在山上,所以总兵没敢立刻进攻,只是命令士兵不断地缩小包围。一个时辰之后,几个小队都已经拢和,于是他们便停下来观察地势。
李云枫看了看山下,发现密密麻麻的全身官军,虽然没像那些胆小的兄弟一样,但却也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此时那名小姐和丫鬟就在身后,不知道她们看到后会是什么反应,他回头看了那名丫鬟一样,然后又向公孙志说道:“官兵不少啊,突围的代价可能很大。”
公孙志微微一笑,他的妹妹则很自信地说道:“放心吧,保证万无一失,我哥的八卦阵还从来没有失过手!”公孙志虽然没有承认,不过却也默认了,于是大家便集体吁了口气。
没过多久,官兵的前锋队便潜近了洞口。因为公孙志一直没有扭头,所以大胡子一直没有注意,此时瞥见了敌兵的身影,吓得张大了嘴巴直直地指着那里。
公孙志微微一笑,然后纵身射到了十米外的树上,那速度简直快到了极致,恐怕连鱼鹰都自叹弗如。接下来他更是在树稍上如履平地,看得大胡子一连张了几次嘴巴,周围的几个兄弟更是目瞪口呆。
官兵很快发现了公孙志的身影,然后便有人惊讶地指指点点。总兵听到之后,不敢相信地看了一眼,发现树梢上的确有一名少年,而且此时已经不再疾驰,而是笑容可掬地注视着自己。他看了看少年的脚下,除了树梢之外,似乎没有东西支撑,捋了捋胡子,眨了眨眼睛,他忽然心中狂跳:糟了!这人如果也是山贼,那自己恐怕惹不起了!
士兵见状都已经有些惧意,只有几个将领气愤地请求进攻。总兵想了想,然后向少年问道:“敢问阁下可是山寨之首吗?”
“呵呵呵,也算是吧,晚辈公孙志,家父在世的时候,曾经多次提到过伯父。唉!可惜啊!呵呵,现在已经不能再与伯父比酒论剑了。”苦笑着说完之后,公孙志的眼中已经满是泪水。
总兵此时才猛然想起了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他曾经在军中遇到过一位知己,那人名叫公孙权,武功高深莫测,酒量更是无人能敌,自己的武功就多赖他指点。后来听说公孙权当了驸马,可是十年前突然失去了音信……他正回忆着当年的事情,忽然有人回禀道:“大人,山下发现了可疑之众。”他闻言一惊,看了看公孙志,然后挥了挥手,命令一名将军带兵下去查看。
公孙志静静地站在树梢,看了看山下的情况,然后低头笑道:“这个朝代,哼哼!伯父知道我父亲是怎么死的吗?没有阵亡在敌人的枪下,却遭到了奸臣和昏君偷袭。他老人家拼着最后一点真气保住了我们兄妹,可是——唔——,呵呵——,我全家上百口人哪!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哈哈哈——”说到最后,他已经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于是索性用长啸了来宣泄自己的郁气。
他的长啸已经不是单纯的吼声,很多士兵都已经捂住了耳朵,却仍然被震得满地打滚。总兵拼力地抵制了一会儿,等他平静了一点才问道:“贤侄既然认识老夫,那为何还要?唉!雨情还好吗?她,她的母亲,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她还没事,伯父还记得当年的约定吗?”公孙志苦笑着问。
公孙小姐在洞口擦着眼泪,众兄弟也被啸声惊得心神恍惚,雨情见机拼命地跑了出来,看到官兵就立刻大喊:“救命啊——,我是谢雨情——”
公孙小姐见状飞身将她拦住,并且把剑横在了她的脖子上。不过,尽管没让她跑掉,却也已经暴露了目标,于是总兵立刻挥兵而进,公孙志则拔剑掷入了一块大石。大石上有一个罅隙,长剑准确地没入其中,紧接着山上的一切就开始变形,眨眼间山石树林都变得如同水质。
总兵见状唏嘘不已。他回忆起了公孙权,却没想到他擅长布阵,这下实在是糟糕透了!普天之下有几人能破此阵?要破此阵恐怕比登天还难啊!他看着眼前空空的一切,心中时而愤怒,时而沮丧,最后干脆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士兵都吓得不轻,突然看不见人了,好在很快听到了总兵的哭声,于是有个聪明的立刻喊道:“这是个幻阵啊!大家通过声音联系,出了山就没事了。”于是他们便都呼应着向山下走去。
在公孙志的带领之下,大家很快就潜逃出去。下山之后,看着稀疏的树林和乱闯的士兵,大胡子不由得畅笑道:“真他妈的爽啊!平生就这一回玩得痛快!哈哈——”
公孙小姐看了李云枫一眼,然后向大胡子笑道:“小心别把他们引过来了!咱们这里看得很清楚,他们那里却是两眼迷糊,不过,虽然看不见什么东西,但是他们却可以辨清声音,如果被你的大嗓门引了过来,我哥那个阵法也就算是白费了。”
大胡子闻言立刻掩嘴,大家也都各自噤声。很快到了山下的小镇,几人去弄了些衣服给大家换上,然后便分队向关外转移。公孙志一直在山上等着,约摸他们出了青州府,才收起了长剑飞奔而去。
长剑所插的位置便是阵眼,一经拔出,山上的一切便很快恢复了原象。之前,士兵们摸索着下山,因为看不见前面的景物,所以有些人碰得头破血流,有些人则失足掉下了悬崖,等到阵法撤离的时候,总兵的身边已经所剩无几。
李云枫等人很快到了临淄,总兵带着高手赶到的时候,他们又已经到了另一个府城,就这样一路追赶着,直到他们出了山海关,总兵才无奈地顿足而回。
他们约定的地方叫做青龙山,据说被一伙儿实力雄厚的马贼占着,他们这次来就是投靠这伙儿马贼的。队伍中有十多名女子,出关之前,李云枫担心她们更加受虐,所以建议她们各自散去,不料,她们居然说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此时李云枫才知道,原来只要习惯了,什么样的生活都会有人喜欢。
青龙山的老大名叫马城,长得跟大胡子一样雄壮,性格也是一样地慷慨大气,唯一的问题是,他一向看不起文弱书生。
他们聚齐之后,大胡子首先令人去拜山,然后又唠叨起注意事项,大家都已经倒背如流了,所以听了都忍不住发笑。公孙志骑着一匹白马,顺着山坡观察了一下,发现山上有一处白气蒸蒸,于是狂喜了一阵便拨马而回。
山上很快便冲下了一个马队,为首的就是威震草原的那个马城,勒下马后,他的身边挨排了两名男子,其中一个三四十岁的样子,另一个看上去不过是弱冠之年,后面的基本不上台面,长得难看也就罢了,那披头散发的样子简直形同禽兽。
马城一见大胡子便下马笑道:“呵呵,老三啊,当初就让你跟着我干,可你偏要自立门户,这下好了吧?哈哈,好在没被抓去坐牢,要不然,大哥我还得去费点力气!哈哈——”
李云枫只见过大胡子的狂放,想不到与这马城比起来,那只不过如同小猫温柔的喵叫。他现在不便出去招呼,所以一直牵着那名丫鬟的小手,静静地站在小红马旁听他们寒暄。公孙志也不喜欢出头,所以也跟李云枫一样,静静地守在自己的女人身边。
马城后面的那么少年胆子贼大,刚勒住马便在下面的人群中乱瞟,看到公孙小姐的时候滞了一滞,看到那对主仆的时候又滞了一滞,因为后者的身边有护花使者,所以他最后把目光锁定在了公孙小姐身上。
公孙小姐可不像闺中的女子,她不但没有低头,反而立刻瞪眼骂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还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掉!”
马城正与大胡子聊得起劲,闻言吃了一惊,看清情况后又大笑道:“这个不是一般的女子啊,哈哈,好!有味道!不知道是谁的?”他总算还有点细心,好歹没有把话说绝。
公孙志看了他的妹妹一眼,然后微笑着答道:“她是小弟的妹妹,闯荡江湖惯了,所以性子烈了点儿,以后还请各位多多海涵。”
大家闻言大笑,那名少年则是立刻喜上眉梢。马城听了公孙志的话意外地说道:“唉!不是我说你们啊,这社会就他娘的弱肉强食,都混到这份上了,再拽文也当不了饭吃啊。听我的,兄弟,以后放松些!你们看啊,我这儿子也被老二给教坏了,整天就他娘的拽文,一点男子汉的气概都没有,把我愁得啊,整天连饭都吃不下。”
见马城这么不给二寨主面子,大家都气得怒目冷笑,其中一个最是看不过眼,马城还没说完,他便开始大声抗议,等到说完了,他更是直接冷笑道:“马老大敢跟我们二寨主比一下吗?哼!我们二寨主一个人就困住了总兵的五千精兵,马老大敢说自己有这个能力吗?”
马城闻言老脸羞红,顿时暴跳如雷地说道:“他娘的!老子什么时候怕过!来,兄弟,比划比划!”
公孙志微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淡淡地笑道:“小弟不过是仗着祖传的阵法,如果仅凭武功,只怕现在早已被乱刀分尸,呵呵,我这兄弟性子急些,还请大哥不要见怪。”
“哈哈哈——,好,俺马城就喜欢直爽的汉子!嗳,兄弟,叫什么名字,俺马城交你这个兄弟。”马城没有暴跳,却忽然狂笑起来,紧接着便向那位兄弟走去。
到了山寨之后,因为担心乱了局面,所以他们被单独安排在了一个山头,巧的是,那里正是公孙志看中的地方。于是他们便安心地住了下来,虽然马城的儿子时常回去叨扰,但是毕竟暂时不用提心吊胆了,于是他们便都安心地住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