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祯,这次广告对我公司来说非常重要。
唐元祯,你在我们公司也算老员工了,对公司的了解一点也不亚于我。
唐元祯,从明天开始,你由事务部调到策划部,全程协助这次广告的进行,并及时向市场督导汇报进程。
唐元祯,希望你从老员工的角度提出些建设性的意见,这也是我为什么把你从事务部调派过来的原因。
唐元祯,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我一定会积极配合好工作。
可是,我在心里却有个呐喊:BOSS,其实我是有的,你这算是对我spy的回报吗?如果是,我真要雀跃了。虽然我们老杨是个不错的老好人,但事务部是个枯燥、繁琐又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清水衙门。虽然统计工作对我来说也是学有所长,但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人之常情啊!
“你还真够表情丰富的。”
我猛然回神,发现自己已经从BOSS的办公室出来身处电梯里,而我的身边站着正是周督导派给我的第一个工作——送客。
“咳咳。”我装样轻嗓,“齐总监,你好,我叫唐元祯,请多关照。”
“关照当然是彼此的,希望你以后也多专点心。”齐霁浅笑。
又是那种似有若无的浅笑,真不明白他笑个屁。等一下,他刚才说什么来着,多专点心?而不是多用点心。什么意思?讽刺我?我哪里不专心了?难道……他还在误会我是个花痴?我的天!
“齐先生,我工作向来是非常认真的,以后有什么需要协助的请尽管吩咐。”我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希望如此。”齐霁满脸的虚伪。
哼,你是上头的人我惹不起,况且今天是我翻身的好日子,老娘我不屑和你计较,快点把你这个瘟神送走完事。
“呵呵。”
没想,这个瘟神并没有善罢甘休的意思,居然发出那么可怕的笑声。
我没好气地斜睨他,忍!
“不好意思。”瘟神欲言又止,抿嘴的表情居然和严森高中时的样子如出一辙,那个时候,严森就是这么远远地朝我似笑非笑,弄得我坐立不安。
现在,瘟神虽然也是那样的笑着,可是满脸的世俗和老练,一看便知是个阅人无数的主,我又不是当年那只雏鸟,所以,现在,这种笑容对我来说只有一个感觉:厌恶!
我吞咽口水,目视前方,不再理会这个瘟神。
我们间的沉默一直延续到礼貌的一声“慢走”和“再见”。
回到办公室,我有点自责,说好抛弃过去就不该让心情在想起它的时候受到影响,要像面对“别人的故事一样”表示礼貌的同情就可以。
定定神,我见蔓蔓抱着一大摞资料走了进来。
“元祯姐,你可来了,你这是上哪去了?我打你电话一早上呢。”
“没什么,我有两件事要告诉你,一件好事一件坏事,要先听哪一件?”
“啊,只听好事成不成?”
“那不行,这是买一送一。”
“哦,那就先坏的吧。”蔓蔓放下资料。
“我被调到策划部去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就今天。”
“那,那该是庆贺的事,怎么说是坏事呢?”
我愣了一下,这件事对我来说确实是好事,但我主观臆断地认为对于蔓蔓来说,我离开了她,对她来说该是伤心的事,可仔细想来,没有了我,蔓蔓就有晋升的机会,这怎么会是坏事呢?蔓蔓并没有我想象的依赖我,反而是我比想象中要不舍她。
“那,好事呢?好事是什么?”蔓蔓推了我一下。
“哦,好事就是……”就是我被调到你心上人身边做事了,我本意是有机会帮你监视下他,可是在蔓蔓听来兴许又是另一番滋味,我不由把话吞了下去:“就是今天晚上我做东请你吃饭。”
整理东西前我特地到老杨那打了招呼。
老杨点点头,有点不舍:“自己当心点,那不比这里。”
我突然鼻子一酸,老杨是我见过的真正体恤下属的上司,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更像是一个疼爱我的长辈。
为了好前途,我离开了他。
人情这东西,在利益面前就是那么一文不值。
待我把自己的新办公桌收拾妥当和新同事(事实上大家都认识)打好招呼后也到了下班的点,我正想去找蔓蔓约吃饭的地方,策划部的陈科长笑盈盈地走出来:“大家手头的工作都差不多了吧,为了庆贺我们的新同事晚上大家好好happy一下。”
说完朝我望了望,我立马回报上受宠若惊的微笑。
结果大家一到饭店,我才知道,自己不过是顺带便的角色,科长真正要请的是我们的合作对象——瘟神齐霁。
我见几个女同事交头接耳的窃喜,心想,那个自视清高的男人又不是你们的菜,还是少惹少碰为妙。
和瘟神来的还有一男一女,男的是摄影师,身形消瘦,打扮入潮,自我们进来就眼珠咕噜咕噜地打量我们,一看便知是个活络的角色;女的一副日系少女的打扮,头上顶着个“包子”用大大的蝴蝶结别住,之前我是见过她,好像是负责我们这次广告的设计者,看起来和我们的饼干形象还挺适合的。
相比,瘟神就有点正经,精致的暗纹白色衬衫外加一件窄腰的西装背心,领尖袖口上的金色扣子闪闪发亮,一条黑色条纹的领带服服帖帖别着,脸上挂着看近实远的笑容,这种笑容通常属于那些有些阅历的中年男人,对于瘟神的年龄,我有点猜不出来,他的脸孔是年轻的,神情确是老成的,这也难怪,这年头比女人还懂得保养的男人已不稀罕。瘟神毕竟是神级别的,纵然不是第一眼帅哥,但胜在整体气质出众,所以也算帅哥一枚。
待我鉴定完毕,服务小姐已经把红酒送到我这边,我连忙摇手,可环视了一下周围,他们居然没有点饮料或果汁,我犹豫了一下,只能指了指啤酒。
可是当服务小姐来到瘟神身边时,他只是示意了一下茶杯。
科长问:“齐总监,要不我们开瓶洋酒,小姐,给我拿瓶……”
“不用破费。”瘟神手一抬,“我酒精过敏。”
“啊,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还想和你不醉不归呢,哈哈哈。”
我想,早知道,我也喝茶得了,我的酒量可不怎么样。
席间,大家一边谈笑风生,一边把酒吟欢。尤其是那个摄影师,天生人来疯,和我们完全不像第一次见面,而我们科有个专门和媒体打交道的主,自然也是油滑的可以,两个人一唱一和,一会搞气氛,一会讲笑话,把大家逗得前仰后翻。
我本来还奇怪为什么瘟神会带个摄影师出来,原来是如此。大家聚会的时候最忌冷场,尤其相互还不熟悉的情况,有一两个人出来调节气氛真是明智之举。
我悄悄地望向瘟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两个女同事过去敬酒了,看她们娇态百媚的样子我想自己还是不要过去凑热闹了。
谁知身边的方雨霖轻轻捅我:“唐元祯,我不敢去,一会我们一起过去敬酒吧。”
我只能点头。
我准备往杯子里加酒,倒了半杯,瞥见方雨霖端着满满一杯,只好狠狠心又加满了。
几句寒暄的话后,我装样喝酒,没喝几口,就听见身边的人叫好,转头一看,方雨霖已经一杯下肚了。我心里那个慌啊,刚才敬科长时已经喝了一杯,这再一杯下去我难保不醉啊。我四下看看,见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方雨霖身上,心想这正是开溜的好机会。
我才挪动了一步,咣当一声,脚边的空酒瓶翻了,糟糕,什么时候酒瓶跑我脚边来了。
“哦呦,我们小唐,酒还没喝人就醉了呢?”科长笑了,“你怎么还不喝啊?人家小方已经是第二杯了。”
我看着方雨霖重新加上的满满一杯开始滴汗。
“可能唐小姐不胜酒力,我看就意思意思行了。”我没想到一旁的瘟神会开口帮我求情,见状,我小鸡啄米那个快啊。
可是科长完全无视我:“唉,这可不行,一杯,一杯总是要喝的。”
我用眼神向瘟神求助:再帮我求求科长行不?
瘟神眼皮一抬:喝吧,一杯死不了。
我皱眉,哀求:不行,我不会喝酒。
“我代她喝吧。”我和瘟神的神交还没个结果,一旁的方雨霖突然拿过我的酒杯一饮而尽。
“爽快!”科长一边赞许方雨霖,一边似有若无地望望我,那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这么上不了台面。
我讪讪地回到座位,哎,我本就不擅长这种交际场合。
无聊中,我环视了一下菜色,刚才敬酒的时候点心上来了,我夹起一个生煎咬一口。
啊,烫,烫死了。
我一边吐舌头,一边寻找不知滚落到何处的生煎。
完了!生煎小弟竟然跑到方雨霖的座位上了,而且,好躺不躺,居然躺在她的名牌包包上,再看看它一路滚过的痕迹我简直要气绝了。
“啊,这是什么?!”我还没做出毁尸灭迹的补救,包的主人回来了。她这一叫惊动了可不止我一个,几双眼睛齐刷刷地聚了过来。
“那,那个,真是对不起,我,我不小心。”我慌忙捉下生煎小弟,拿起湿纸巾要擦拭。
“哎呦,你手这么油,不要碰啦!”方雨霖一把扯掉我的手,翻出纸手帕小心地吸着。
我看着她不好的脸色只能矗在边上不断赔不是。
好不容易,方雨霖才抬起头,这会她勉强扯出个笑容:“没事,我送去洗一下就好了。”
“我帮你去洗吧。”
“不用。”方雨霖看看大家,又恢复了刚才的神情,“没事,没事,大家继续,继续。”
我悄悄地挨过去:“小方,你这可是名牌包,还是我去洗吧。”
方雨霖看看我,轻笑,“买得起难道还洗不起了?”
“不是,不是。”我赶忙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行了,大家都看着呢,这包我本来就定期去洗的,你不要放心上。”
我耷拉下脑袋,哎,刚到新部门,得罪了科长不说,连同事关系也雪上加霜。
散场的时候,有人建议去第二场——K歌,我没什么兴致,早早做了道别。
城市的天空即便是在晚上也能看见云朵漂浮的剪影,我向往到乡间,躺在稻草堆上看北斗星。不知道是不是在城市住惯了,我讨厌泛着漂白粉味道的自来水,我讨厌呼吸充满着汽车尾气的空气,我讨厌喧嚣得不分日夜的环境,或者说,我更讨厌那些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那些各怀鬼胎的人们。然而,我还是只能生存在这里。与其说我没有勇气不顾一切地抛开这里,不如说我没有资本和能力离开这里,除了这里,我无处容身。
“嗨,你去哪?我捎你一程如何?”
我扭头,见一辆计程车靠在路边,后窗摇下,意外,是和瘟神随行的那个摄影师。
“你叫我?”
“当然,上来吧。”对方已经把车门推开并往里坐了坐。
虽然我对他人来熟的性格已经充分领教,但毕竟我们好像也太生疏了点,正犹豫,司机催了:“小姐,这儿不能停车,麻烦快点好不好?”
我一个机灵就钻了进去。
“谢谢。”我有点尴尬地笑,“我到某某广场。”我不想把具体的住址暴露在陌生人面前。
“你刚才磨蹭什么?难道怕我吃了你不成?”摄影师朝我眨眨眼。
我突感一阵鸡皮疙瘩,只能傻笑。
“你叫唐元祯是吧?”
奇怪,刚才科长介绍了这么多人,怎么他就记住我了,难不成此人记忆力超群,总不会是对我有意思吧?
“是,你是冯,冯……”丢脸,我是没有记住他的名字。
“叫我Roger就可以。”
“你好。”
“你是Alex的马子吧?”
“嗯?”冷不丁地,我愣住了。
“Alex在BirdofParadise求婚的那个女人就是你,没错吧?”
“呃,你是他……”
“朋友。”
“哦,朋友。”
Roger突然神秘兮兮地靠过来:“放心,就普通朋友。”说完朝我意味深长地一笑。
这一笑笑得我的好奇虫被勾了出来:“那他除了普通朋友,还有什么朋友?”
“哎?”Roger被我一问反到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就和他结婚吧?”
“你是指他是gay的事吗?这个不是人尽皆知吗?”
“这怎么可能,只不过Alex从来不辩解他的性取向罢了,圈内可能知道的会多点,但外人我想还是不可能知道的那么确切的。”
“难不成,你也是……”
“哦,NO,我百分百喜欢女人。只不过我有朋友是圈内的,所以,呵呵。”
“我其实无所谓,你不用忌什么口。”
“你无所谓?你不会……”
“不是,不是,我很正常。”我笑着摇头。
“Oh,mygod,那小子难道真转性了。”Roger咋咋称奇,“你是事后知道他是gay的,还是本来就……”
“应该,算是事先就知道吧,他没有隐瞒。”
“没、有、隐、瞒?!”Roger一拍脑袋,“好小子,他自己和你说他过去是个gay,然后要求你和他结婚?”
“其实,我和他还没到那个程度。”
“你是说,目前只是Alex一厢情愿?”
“大家都是朋友,朋友,呵呵。”
“哦,呃,说实话,我是没有想到他会当众求婚,他虽然长得不低调其实平时还是很低调的。你可能有所忌讳,其实作为情人,他是不错的选择。”
我万万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为Alex说好话,什么低调,什么不错的选择,我怎么一点也没觉得呢?而且,关键是,刚才还是这么油滑的一个人居然在说Alex的事时满脸认真,让我有点不能消化。
“就如你所说,Alex可能是个好情人,但不一定是个好丈夫。”我反狡。
“我的意思是,你应该给他一个机会,你看他连过去都向你坦白了,可见他有足够的诚意。况且,据我观察,他素来不喜女色。”Roger耸耸肩,“你知道,他们圈内也有不少双性恋,当然我不能保证Alex是否完全转换了性向,至少,你可以尝试一下,Alex非常吸引人,不是吗?”
“呃,也是,我考虑看看。”我敷衍道,哎,事实又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没法解释,“能问一下你们是怎么认识吗?看起来你们关系不错。”
“他以前做过杂志模特,不过也是很早的事情,后来碰巧又在BirdofParadise里遇见,慢慢就热络了。”
“那他的情人你也认识吗?”我试探道。
“情人?呵。”Roger笑笑,“哎,怎么说呢,我觉得那些根本不算他的情人,最多是些解闷的人吧?呃,你不要误会,他生活并没有那么糜烂,我的意思是他偶尔会有短暂在一起的人。我想,他并不是真心要和他们在一起,他,可能指不定是为了气他老爸,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和你提起过他爸?”
“好像他们的关系不怎么融洽。”
“是,具体他们怎么结下梁子我不是很清楚,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们父子关系就已经岌岌可危,他从不愿说他老爸,只不过早几年的时候有次他在电话里和他爸叫嚣,说他受够了,种下恶果什么的,具体我也记不太清楚。总之,我的意思还是那个,你也许是他第一个动心的女人,所以……”
“谢谢。”除了谢谢,我也不知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