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早会,果然不见秦小楼的影子。
她真的走了。按道理说,就算是辞职,也得等上半个月,等上面办好手续才能领得到工资。不过,既然她不喜欢这里,加上“年薪十万”,也就没把那点工资放在眼里。
周椴在早会上说的话,洪超没怎么听进去,他旁边站着的不再是秦小楼,而是另外一位同事贺灵,是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子。就在大家快要解散的时候,员工通道的楼梯里响起了“得得得”地脚步声。
经验告诉大家,那是女人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所发出来的声音。而且光听这声音,就知道这是一位非常坚强自信的女人。
如果不是周椴活脱脱地站在眼前,大家肯定会以为来者便是周椴。既然不是她,会是谁呢?
莫非是领导下来视察工作?这也太早了点吧,而且领导也用不着走员工通道呀?
“得得得”
声音越来越响,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瞄向通道的出口,期待着那人出现。
一步、两步、三步……
人终于出现,她,竟然是秦小楼?!
她今天跟平常有些不同。
最大的不同在脚上,只见她穿着一双足足有八厘米高的高跟鞋,款款地朝着队伍走过来,竟然踩着猫步。天呐,要知道她本来就很高挑,加上高跟鞋的衬托,整个人看上去,那叫一个慑人心魄!
老实说,平时这些女同事只是理所当然地说她是美女,究竟怎么个美法,她们都没有仔细地看过。眼下,看到她在秀高跟鞋,那种高不可攀地气势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每个女人必须学会穿高跟鞋,因为结婚的时候得拍婚纱照,而拍婚纱照就得穿高跟鞋。可以说这是一门最基本的功课,同时也是最为高深的一门功课。
要想高跟鞋穿得好看,首先她的脚应该大小适度;其次她应该是位气质女性;再次她应该是位美女,另外还有很多无法陈列的因素。总之呢,这么多苛刻地条件全都具备了,才行。
没有谁见过哪个女人能将高跟鞋穿出这种效果!
她在笑,等她走近,大家发现她竟然还化着淡妆。天生丽质向来喜欢素面朝天的她竟然化了淡妆,她原本己经很美,淡妆之后,更是锦上添花。
这要是传出去,又是轰动电器城的大事。
她浑身上下一丝不苟,原本做工不算精细的工作服,她一穿上,竟然收到了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自肩而下,线条玲珑而柔和,凹凸有致,尤其是双腿在高跟鞋的衬托之下更显修长。
为什么有些女人看上去总是那么地骄傲,像个公主,因为她拥有人类进化以来最为完美的身体!
她还别出心裁地在脖子上系了块粉色的丝巾,欺霜胜雪的肌肤变得更加美艳动人,不知是丝巾增添了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美丽使得小小的丝巾生色。
她轻而易举地伏虏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她笑着说:“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周椴没料到她会来,但是她更希望她会来,所以笑着说:“没关系。”
秦小楼紧走两步,从洪超跟贺灵之间插队进去,融入队伍之中。洪超被她挤得往旁边迈出一步,等她站好,周椴笑着说:“任务交待完毕,解散吧。”
就在大家挪步的时候,秦小楼站出来说:“大家稍等,我有话要说。”
所有的人都有些意外,保持着队形没有移动。秦小楼“得得得”地走到周椴身边,然后面向所有的同事,说:“这两天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说我怎么怎么样。昨天我特意请了一天的假,躺在床上想了整整一天,我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她的语调一如既往,而且面带着微笑。洪超心想,难道戴乐高自首了?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只听她继续说:“我想通了,是我平时对人不够友好,没有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才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想过,假如换做另外一位女同事,有人往她身上污脏水,大家恐怕只当他放屁,就算听之任之,起码不会推波助澜。说起来,我有很多值得反省的地方。这两天因为我的事情,搞得整个卖场气氛不大欢快,这都是我的错,在这里我向大家道歉,我同时保证,以前那个尖酸自大、喜欢耍小性子的秦小楼不会再出现!谢谢大家!”
场面很沉默,直到秦小楼重新归队,周椴才开始鼓掌,于是掌声一片。
等大家停下,周椴说:“我们部门是个团队,我希望所有的人都不要做那些有损同事感情的事情。秦小楼是受害者,她都在反省自己,那么那些制造事端的人是不是更应该反省反省?我非常地感动,手下有秦小楼这样优秀的员工,都说流言止于智者,我不想再听到那些无中生有的话!”
于是大家解散,回到自己的区域。
何滨柳一边搞卫生,一边花痴似地说:“超哥,你看看小楼今天好靓哦。”
“她靓不靓,关我屁事!”
“你别这样说好不好?人家是美女,美女就是艺术品,你要用鉴赏家一样的眼光去鉴赏她。”
洪超看着她,笑着说:“终于有人为男人的好色,找了个合理的借口。”
何滨柳见他笑了,有点小小的满足。
其实洪超早就发现秦小楼今天有些反常,她有勇气在流言蜚语之中稳住脚跟,让他刮目相看。刚才她的那番从容面对霜刀的话语,说得掷地有声,也让他对她的有了深层次的了解。
秦小楼所站的位置跟他大约相距十米的样子。她也在搞卫生,这里擦擦,那里抹抹,神情淡定,当她朝向他这边的时候,他发现她的嘴角竟然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
雨过天晴啦?
两人同事三个月,彼此之间最起码的了解还是有的。洪超在前面说过,越是美丽的女人越是气量狭小,她表面上风轻云淡,并不表示她的内心没有惊涛骇浪。
洪超知道,她肯定还在生气。她不再计较那件事,不代表她原谅了他。他现在在想,她不是答应戴乐高,去做什么企划部经理吗?怎么不走了呢?
九点钟,洪超又去外面享受阳光。跟他一起去的,仍然是秦小楼,这是他们两人的任务。考虑到她的情绪问题,周椴本来打算换人的,可她不同意。
太阳依然毒辣,没有一丝风。
气氛那是相当地不尴不尬,两人各干各的,目光永远没有交集。不过,有她在,广告单变得比以前抢手了。
事实上,以她的魅力,根本不需要将广告单递出去,很多心怀鬼胎的男人主动找她拿。更搞笑的是,有些人拿过之后,去别的地方转一圈,又重新回来找她要。
这种情况,前次就己经出现,只是今天更加明显。
相比较而言,洪超就没那么受欢迎了。这倒不是说他缺乏魅力,只是女孩子通常都比较内敛,不敢表现出来而已。这年头,被秒杀的通常是那些荷尔蒙过盛的男人。
于是,等秦小楼完成任务之后,洪超还有两百来张没有发完。
眼见她要收功,洪超厚着脸皮,说:“帮帮忙,发完一起回去。”
秦小楼没有看他,甚至都没有听见。
洪超说:“别这样好不好?”
秦小楼冰冷的目光射在他身上,声音同样地冰冷:“我不想跟你说话,污了我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