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档案】
何叔衡(1876~1935),字玉衡,号琥璜。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籍贯:湖南宁乡。
英雄历程:
1918年,与毛泽东等发起成立新民学会,曾任执行委员长;
1920年,参加长沙共产主义小组,后任湖南省通俗教育馆馆长;
1921年7月,参加中共“一大”;
1921年8月,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湖南民报馆馆长等职。
1927年5月,创办中共印刷机构聚成印刷公司,任经理;
1928年9月,入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30年7月,任共产国际救济总会和全国互济会主要负责人;
1931年秋,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工农监察部部长等;
1935年2月24日,在福建长汀水口战斗中突围中牺牲。
【英雄荣誉】
2009年9月,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英雄人生】
一个思想开放的旧式秀才
何叔衡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由于出身贫困,少年时就对黑暗势力深恶痛绝。1912年,读了8年私塾的何叔衡考中了秀才,县政府来人请他去管钱粮,正直和疾恶如仇的性格使其不愿与黑暗腐朽之流为伍,当场拒绝了这个“好差事”。来人嘲笑他说:“一个穷秀才,不识抬举,你就在家种田吧!”从此,何叔衡就在家当起了私塾先生。
不久,因清廷行“新政”后办新式学堂,何叔衡受聘于云山高等小学堂,在教文史的同时也开始阅读外界新书,这时他开始接触孙中山倡导的民主主义思想,从而意识到封建思想对人们的毒害,决心倡导革命新思想。
辛亥革命爆发,何叔衡率先剪去自己的长辫子,又动员周围的男人剪辫、女人放脚。学校放暑假时,何叔衡回到家中,看到守旧的妇人仍不肯解开裹脚布,便说:“看来只动笔动嘴不行,还要动手动刀。”于是操起菜刀,将家中的裹脚布和尖脚鞋全部搜出后,当众砍烂,并借此给村里的妇女讲解缠脚的坏处。
何叔衡决定从自己做起,突破旧的封建思想观念,因而他的思想和言行在当时表现得都很先进。当何叔衡的妻子生下第三个女儿时,家人托亲戚提亲为他纳妾,以便生个儿子留后。何叔衡对前来劝其纳妾的人说:“谁说我断了后?女孩也是后人,女儿也是我家的实际继承人!”为了抵抗封建传统的势力,他给第三个女儿起名叫何实嗣,她后来和父亲一样也走上了革命道路。
“穷秀才”成为中央检查部长
中共“一大”后,毛、何二人回湘,建立中共湘区委员会。为掩护活动,二人又发起建立湖南自修大学,招收有志青年前来学习。这一学校被军阀封闭后,何叔衡又建立湘江学校并任校长,一度名满三湘,并在校内引导不少人秘密参加了党组织。北伐军占领湖南后,他公开了身份,一面担任民报馆长宣传革命,一面在惩治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工作。
1913年,已经37岁的何叔衡来到长沙,却要报考第四师范学校当新生。校内主事惊讶地看着他没有说话。他说:“深居穷乡僻壤,风气不开,外事不知,急盼求新学。”这个主事听说他诚恳的话语,同意了他的要求。何叔衡就成了长沙第四师范的一名学生。
这位校内年纪最大的学生,一向积极参加青年人的活动,也就是在这里,他结识了小自己17岁的毛泽东,两人成为挚友,何叔衡由此走上了革命道路。1918年,毛泽东等发起组织五四时期的著名青年团体“新民学会”,何叔衡作为年龄最大的成员加入,他处事老练,毛泽东的评价是“叔翁办事,可当大局”。后来,他回湘办湖南自修大学及湘江大学,为党培养了不少革命工作人员。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何叔衡化装去上海,翌年被组织派往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年过五十的他经过刻苦努力,仍学通了俄语,并以此研修革命理论。1931年,何叔衡任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检查部部长、临时法庭主席。
何叔衡在苏区的司法实践中主张“罪刑相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在封建统治阶级“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腐朽没落法制思想和王明“左”倾路线把肃反扩大化和轻罪重判的交织影响下,何叔衡顶住压力,不能把疑罪作为定案依据,开创了无产阶级政权司法公正、依法办案的先河。
1935年初,中央苏区陷落,组织上派便衣队护送他向闽西突围,不幸于2月14日在途中壮烈牺牲。
【英雄无悔】
何叔衡考中秀才却激愤于衙门黑暗腐败,甘愿在家种田。他自觉挣脱封建枷锁,积极学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革命的先驱和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他的这种转变,得益于他追求真理、勇于探索的可贵精神。生命因知识而改变,成功因求索而精彩。何叔衡从一个旧式的穷秀才到中央检察部长,他走过了一个不断学习和探索的过程,尤其是他暮年求知若渴、虚心学习的精神令人为之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