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邺承平十二年,冬。这一年雨雪格外多,阴寒湿冷。
天色方过午,吴记老酒铺的小伙计缩着手靠在柜台边看店里寥寥无几的酒客。门帘微微一动,穿着白色半旧长衫的中年人裹着一身寒气冷风走了进来,霎时间几道好奇的目光追随而至。有人低声道:“斯大才子?”
他身边的人立时嘘了一声。
“两斤酒。”
“斯先生好兴致,这般冷天还肯出来。”吴掌柜闻声从里面赶出来,上下打量几眼,笑道,“先生穿这么单薄,竟不冷么?可好进来烤烤火?”
被称作斯先生的中年人摇摇头谢绝掌柜的殷勤好意,“内子忌日,出来买点香烛。”接了伙计递上来的酒瓶子,稍一掂量,付过钱,转身走了。门帘带起一阵冷风,掩了铺子里窃窃私语声。
“据说斯先生没了的那位夫人是个绝色,难怪到如今还肯念念不忘。”
“嘿,看看那家的姑娘就知道,不是个美人胚子能生出这么个女儿来?他们家世兰长大必定也是个好相貌。”
“也不知道将来都便宜了谁家去。”
“高攀不起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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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纤十指,骨骼柔润,但显见得是未长成的少女的手。
斯媚躺在床上,对着“自己”的手,只好苦笑。
门吱呀一声开了,八九岁的小男孩板着脸小心翼翼端进一碗药来,喊:“姐。”
斯媚闻见药味下意识地便想吐,但抬眼对上那孩子掩饰不住关心的眼神,犹豫一下,脸上勉强扯开一抹笑:“世兰。”
“陈大娘说这是最后一副药,别嫌苦。你可好些了?”
她叫斯媚,没错,但实际上应该再加个姓。谢斯媚。二十一岁。白血病,已死亡——在原先的世界,应该留下了这样的记录。
病房,仪器,一色的白。恍恍惚惚被家人的哭声包围着,意识逐渐淡去,像一场沉沉的梦。谁知道后来还是在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呼喊声里醒了过来,挣扎着去拉弟弟的手,睁眼却是另一番光景。
身下不是病床,不是弥漫着消毒水气味的白色床单,而是冰冷的泥泞的江岸。
哭喊着的也不是龙凤胎小弟谢熙,而是年纪不满十岁的小萝卜头——咳,难怪呢,我说谢熙那小子什么时候肯乖乖喊姐了。她皱了皱眉,想挪身起来:“世兰你哭什么?”话音出口,如被雷击。世兰?
世兰是谁?!
自己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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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发呆了,姐,喝药。”
一汤匙棕黑色,看着就心里泛苦的药汁被送到唇边。
不过和前世化疗时相比,倒也不算什么了。
斯媚吞下药,抿抿唇,心里道:“谁也没跟我说剧情能这么发展啊。能活过来固然不错,怎么偏偏是穿越又见穿越?穿也就算了,来个熟悉的清穿我也好过日子啊,如今这样怎么好。这姬姓大邺朝,难不成是架空?电视剧还是小说架空穿越?哪个作者写的啊!”再摸摸还是隐隐作疼的额头,只觉得记忆有点混乱。
但能确定的是,这身体的操作系统实实在在给自己从VISTA升级到WIN7了,还是保留用户信息升级的。罢了,穿越也是潮流之一,发展到如今已经趋向规模、系统、稳定化,想必综合一下前人经验,活下去还不成问题。
那一日是这具身体的父亲,四里八乡都要称一声“先生”的文士,不慎醉酒落江。十二岁的女孩儿一时心急摔倒,磕在一块结了冰的硬泥上,待醒过来便呆呆愣愣仿佛失了魂——醒了就好,一时也顾不到她身上去。偏偏一群人沿江寻了近三十里也不曾找到那斯先生,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到天晚也只得将两个孩子并一个丫鬟送回家,一面延医问药,一面商议这两个孩子往后究竟该如何是好。
斯家从帝京迁来,宗族亲友俱是杳杳,即便想托付也无从寻起,何况斯世兰这孩子还咬着牙闹:“我和姐姐哪里都不去!我跟婉娘就能照顾她!”
好在这镇子地处偏僻、民风淳朴,而且对生死不明的那位斯先生仍旧怀着相当的尊敬,这个“家”竟然奇迹般地撑了下来。
——斯媚只是同情世兰,无父无母,如今仅剩的一个姐姐,却还是被掉了包的。
混混沌沌喝了大半碗药,斯媚方想起来:“对了。婉娘呢?”婉娘是斯远亭自帝京迁来时便带着的丫鬟,在这个家里地位有点特殊,一半侍女,一半女主人,但也绝不是斯家明面上的妾室。
“大概在给陈大娘算工钱。”世兰想了想,“如今不比往日了,婉娘说能省则省,横竖家里又没什么重活。”忽然瞥了一眼斯媚的脸色,补了一句,老气横秋的,“你别多想。日子总能过下去的。”
斯媚愣了愣,明白他是不让自己操心家计,不由得心里又是一声轻叹,伸手去摸了摸世兰的头:“乖。等姐姐好了,咱们一起想办法。”
这九岁的孩子啊,一旦充起大人来,要么是令人发笑,要么是令人心酸。自己九岁的时候,好像正为了“姐姐弟弟”还是“哥哥妹妹”的问题和谢熙天天赌气吵架,老师夸一句能开心半天,懵懵懂懂开始了初恋单相思——长大了我要和班长结婚就好了——尽管两个孩子加起来怕还不到二十岁婚龄吧。
正想着,又有人推门进来。斯媚回过神忙招呼:“婉娘。”门外进来一个二十四五岁年纪的女子,眉眼清秀,干净利落的一身青色袄裙,只是还梳着未婚姑娘的辫子。婉娘进门便接了世兰手里的药碗,道:“兰哥儿去给姐姐倒杯水来漱口,我来喂就行。”一面含笑看看斯媚,“姑娘看着倒是比前几日好些了。这服药喝完了,明儿请胡大夫再来看看。”
斯媚一面喝药一面继续苦笑,心道:“换做漫画,大概我这阵子天天是挂着黑线嘴角抽筋的表情多。”一面回答:“再过阵子就没事了,何必还请医问药的闹腾。”
婉娘摇摇头,“姑娘可是听兰哥儿说了什么?钱财上实际是不必担心的。先生虽然不在,家里还有些积蓄,我那还白放着好些儿针线活计,卖了也能补贴些。辞陈大娘不过是未雨绸缪罢了。何至于连大夫也请不起。”
斯媚就着她的手喝药,皱眉:“我自己身子,自己还是明白的。这药真是苦得很,还不如慢慢调养着罢了。”
婉娘看了她片刻,唇角勾起一丝笑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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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媚自己也没想到的是,这副身子骨原本底子不好,一场惊吓、风寒加上莫须有的“离魂症”,一调理居然便又调理了两个月。眼见得一日日严冬转了开春,冰消雪融,院子里几株藤花开得正盛。斯媚搬了张旧躺椅——过去是斯正廷自己用的,老竹劈蔑细细编就,边角上还缠着坚韧结实的藤草,扶手摩挲得油光发亮——坐在廊下,搭了条薄毯,趁着天光做针线。婉娘在厨下忙着午饭,自己实在也不好意思一直偷闲。
绣花这种精细本事,自然是斯媚本尊的。二十一世纪不幸女孩谢斯媚同学,最多也只会绣绣缎带绣,连复杂点的大幅十字绣都很难搞定。所以现在看自己能小小年纪上飞针走线,绣这幅两尺见方的春暖花开图,心里还是很觉得新鲜且得意的。
不过搁在这里,女孩子十五岁成人,十六七岁成亲,十八岁不出阁的已经算是老姑娘。十一二岁年纪,在大户人家已经要跟着母亲学习持家。若生在小户人家,更是已经要帮着家里浆洗缝补、煮饭做菜,外加照顾比自己年纪小的弟妹了。
可斯家到底算是大户还是小户,这是个问题。
斯远亭文采风liu,十五年前也是名动京城的人物。少年子弟春风得意,接下来免不了就是才子佳人,偏生这人傲气,左相内侄女也不肯娶,竟迷上了歌楼里一位当红清倌人十九娘。这还不打紧,打紧的是国舅府也放话要人。
新科才子和有名纨绔,老戏码。于是顺理成章地闹了起来,斯远亭也做得狠绝,当时便给十九娘赎身拜堂成亲。国舅府再怎么势大不能强夺人妻,但穿小鞋使绊子必然少不了,加上先前议亲时得罪了相府,这前程算是断送了。好在他于功名还算看得开,守着妻女日子倒也过得。不料承平三年十九娘难产,儿子虽然保住了,美人却从此香魂渺渺,斯远亭心灰意冷,不肯回旧宗,带着儿女和十九娘身边的小丫鬟便下了青州。
斯媚也不由得无语加黑线,这是多么活生生的俗烂悲催三流言情剧啊,怎么就给自己撞见了呢。但还是要表示一下敬意,不管怎么说,舍了前程娶一个青楼女子是需要勇气的,而娶回来之后还能相亲相爱那是需要实力的,在一方去了之后另一方还能心心念念十几年,最后还落了个生死不明,这就不是勇气和实力的问题了,姑且可以称之为爱情。
唉,多么言情而适合当做穿越布景板啊,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