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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银霜草原

赵文的目的地是一出荒漠,很远,或许要半年,或者三年,路程远了,就有了艰辛,赵文不是个能吃苦的人了,可是这荒漠还是要去的。

出了村就远离了阴谋的中心,他自己也放松了很多,悠哉的赶着路,路长,自然要让自己开心点。

走了十日,出了树林,是一处草原,茫茫五边际,进了草原的人都缺水,食物到还好解决,赵文海没有到不吃饭就能活下去的境界,更何况吃饭这种事情对于他本身就是一个很享受的事情。

草原里的人很少,偶尔遇见一个放这羊群的青壮汉子,骑着马,将羊群赶去,赵文口渴,跟这羊群走自然能找到喝水的地方,草原中放养本身就要很多的人,那么这汉子必定不是单身,村长送给他的书多少有些作用。

更这羊群走的赵文很快就被放养的人发现,草原的很豪爽,毕竟,这无边无际的草原,遇到个陌生人本身就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骑着马来到了赵文的面前,赵文很警惕,毕竟他现在害怕陌生人,更怕对他豪爽的陌生人。

那青壮汉子的嗓门很大,如那铜锣,铿锵有力:“喂!兄弟!自己跑草原可不是什么好事!陪我们喝点?”

赵文点头,他实在是说不出话,喉咙里的干咳,让咽口水都有点疼痛的感觉,青壮汉子似乎了解赵文的处境,解下身上的水囊扔给了赵文。

青壮汉子的身体很结实,那面貌看起来很威猛,深蓝色的露出了黑黝黝的手臂,裤子是个深蓝色的短裤,腰上别着一把弯刀,脚上蹬着草鞋,手里提着马鞭,胯下的马也是英俊异常,没马鞍的马,骑起来本来就很累人,这汉子就是一点点的异状都没有,这实在是赵文有些佩服了。

赵文没有上马,喝下了水,随便编排个理由,就随着羊群走了,一路上,就看这汉子驾驭着马,驱赶着羊群,让赵文多少有些羡慕了。

走了不久,远处就是四匹马,骑着马的大多都是汉子,远远的也看不清,只是烈日的光芒照在他们的身上,多少有种天神下凡的感觉,随着赵文一起走的汉子骑着马赶了过去,那扬起的草泥混合这沙土飞溅,看起来美丽异常。

走的近了,赵文发现这些长得都很健壮,样貌随不同,甚至有一个看起来像极了书生,可是看起来却是很威猛,这种奇异的感觉大概就是气势吧。

那刚开始的青壮汉子拉来了一匹马,黑色,毛色发亮,四肢很有力,赶到了赵文的面前:“兄弟!路还有点,你就骑这匹马吧!这马老实!”

青壮汉子说的话没错,可是再老实的草原马都有个一些野性,赵文上了几次才上了马,却是驾驭不得这匹好马,草原上的人很善良,看了赵文出丑的摸样,也没人说什么,抛给赵文一个水囊,就驾着马走了。

赵文骑的马也走了,就跟在其中一人的身后,那人骑的是一匹小红马,骑马的人就是其中最壮硕的一个,威猛无比。

刚开始走的很慢,这些马踢踢踏踏的,只是比走路稍微快上一点,等赵文稍微熟悉骑马的时候,这些汉子就撒了野,手中的马鞭一扬,几匹马就奔驰了起来,竟然来身后的羊群都不顾了。

赵文胯下的马速度也是飙升,要不是赵文的身体够好,平衡性也不错,他早就被那马掀翻在地,顺便在踩上几脚。

骑了马,行程就快了好多,仅仅半个时辰就看到了一处几个挨得很近的帐篷,前面的人喊了起来,似乎很是兴奋,马还没停下就跳了下来,抱住跑向自己的孩子,举起,到处都是欢笑,唯独最威猛的汉子,停在了很远,远远的看着,笑着,眼睛里闪着泪花,赵文走了过去。

男人是不哭的,那个汉子知道,抹下眼泪,喊叫了起来:“我们活着回来了!”很高兴,又夹杂着一些庆幸。

很快,夜就深了,点了篝火,二十多个人围在了一起,端起了酒,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聊着聊着,赵文就得知了这些人的消息,这是一个草原边缘的小部落,帮别的大部落放养而生,虽然自己也有牛羊群,可是数量太少,更何况,不帮大部落放养,他们的部落就会被吞并。成年人都将被杀死,而女人和孩子都被掳走当奴隶,这就是草原的血腥。

至于这个部落为什么能活到现在,主要还是这个最威猛汉子的功劳。这汉子叫野术,是一个一挑七八个人的猛汉,就是因为草原人对真汉子的敬重才让这个部落活到了现在。

有些时候,受了别人的恩惠就是要报的,赵文来到这里不久就要报答他们,夜深,赵文和野术始终是睡不着的,或许都是有心事的原因吧,篝火还在燃着,冒的青烟,遮住了月亮,周围却是多了绿色的眼睛,很多,赵文数不清,野术也数不清。

狼群来了,草原上的狼群是最顶阶的存在,他们才是草原的统治者,这是野术告诉赵文的。作为统治者的狼,很少找人类的麻烦,毕竟,有人类帮着他们养食物。

野术却是怒了:“黑狼部落要杀我!”双目瞪得大大的,大声的喊了起来“呼日乐!你这个胆小鬼,想杀我还不敢现身吗?”

显然,呼日乐就是这些狼背后的操控着,黑狼部落是个很有名气的大部落,这个部落中有许多能与狼王交流的人,这就是草原中最顶阶,最受人尊敬的职业,黑狼牧师。

野术告诉过赵文,狼是草原中最顶阶的存在,而没个大的狼群都有自己的狼王,而哪些黑狼牧师就有能与狼王交流的能力,而交流的同时,更多的是朝拜和交易,一个很矛盾的存在。

这个草原就银霜草原,这里的信封的就是狼神,而黑狼牧师就成了狼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很受人尊敬,野术得罪的呼日乐就是一个黑狼牧师,原因就是黑狼杀了呼日乐的三个儿子。

赵文应该帮忙,这不算什么好事,自然也算不得什么坏事,他帮了我,我自然就要帮他,不是道义的问题,而是赵文看野术更顺眼。

呼日乐是个老人,很矮小,只比他身边的狼高上一个头,老人拿着一个木杖,穿着白色的长衫,很干净,在草原中能穿上白色长衫的人本就不多,他算得上一个人物。

呼日乐长得不是很好看,没了眉毛,没了胡须,说话的声音也很尖细,面容只能说看着不会吐,就是这样。

呼日乐说话很难听:“嘎嘎,接受狼神的惩罚吧!”这神棍的嫌隙实在是太大了,赵文不喜欢,很不喜欢。

不喜欢的人当人要揍,还使劲的揍了,拔剑,青光闪现,狼群看到了青光,向后退了几步,赵文不想得罪狼群,狼群的报复是无止境的他,麻烦会不少,他经常会惹上许多的麻烦,所以他不喜欢麻烦,杀了呼日乐就是,杀了雇主,自然也就没了威胁,不付钱的雇主可是没什么任何生物喜欢帮他干活的。

呼日乐很没有觉悟,狼群知道什么人厉害,所以会退避,而呼日乐不知道,他只会喊:“快上啊!你们杀了他们,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你们的!”他说话很有诱惑力,却是少了对狼群的尊敬,这样的草原人,自然引起了狼王的不满,一声有力的狼嚎传了过来,狼群退去了四丈,够了,赵文很安心。

亮起的青光浓烈了起来,杀人剑法的速度很快,快到,呼日乐根本看不清这到底是什么穿过了他的脖子。

赵文出现在了呼日乐的身后,青茗剑上还有血,可是呼日乐还能动,转身,木杖敲在了赵文的头上,“砰!”很响,接着就是“噗!”一股鲜血被月光印成了深色的红,凄厉而无情。

赵文头上的木杖落了,野术刚刚冲了上来,野术起步要比赵文,可是终究没有赵文的速度,看着呼日乐的尸体,还在愤怒着,一脚,呼日乐的尸体就飞了起来,头与脖颈在空中分了家落在了狼群。

呼日乐很悲惨,至少赵文是这么想的,狼王不喜欢呼日乐,可是毕竟有了交易,有了交易就要完成,狼王很守信用,一声长啸,狼群退散,退散的狼群没有生息,却也是将呼日乐的尸体踩烂了,那分家的头还没有闭上眼,眼睁睁的看着,一个灰色的狼走了头颅的跟前,这匹狼不是很强壮,甚至没什么精神,耷拉着头,嗅了嗅那颗头颅,似乎很是厌恶,叼起,甩在了赵文的面前。

赵文屏住了呼吸,这匹狼不好惹,他知道,至少这头狼王身上有许多伤痕,像剑的刺伤,更像是法器飞剑,能在法器的飞剑下逃生的狼自然是一个能杀死修炼者的狼,赵文不敢大意,相对于人来说,这匹狼更要难缠一些。

赵文摆好了架势,可是狼王还是很没有精神,懒洋洋的走到了赵文身前一丈的地方,停了下来,赵文也是稍微放松了一点。

变化总是很快,狼王的变化更快,赵文放松的瞬间,狼王就冲了过来,没有声息,速度却是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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