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包裹里有好几根……”
“不早说!”不等白贝贝说完,康城拿出空间包裹一阵乱翻。
“不过,这些魔杖你用了不合适……”见康城不理会自己,白贝贝伸伸懒腰在桌上溜达起来。一天到晚待在衣袋里有些憋闷,难得不用躲藏肯定要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这时,康城头发里飞出一只小蜜蜂。方一接触桌面,小蜜蜂瞬间变化成一个三岁女童。女童有着水蜜桃般粉嫩圆脸,乌黑长发披肩,大眼睛忽闪忽闪似是天上的星星。双手支撑身体半躺在桌上,小巧的脚丫轻轻晃动着,女童的外貌举动都可爱至极。但是,女童的穿着打扮有些怪异。常人都着长衫长袍,女童却身穿一件嫩青长衣外套一件淡黄小马甲,下穿黑色蓬松长裤。
“咦,蜂灵姐姐怎么肯下来了?”白贝贝惊异道。
被白贝贝唤作蜂灵姐姐的女童正是千年蜂王精晓蜂灵。自打从回音戈壁悬崖回来,晓蜂灵变化人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回变化白贝贝都要惊诧一番。
“是不是要换地方了?”晓蜂灵神情百无聊赖。
“小灵过来,哥哥抱抱你。”听到晓蜂灵的声音,康城抬头向晓蜂灵招招手道。而白贝贝在一旁无语看着晓蜂灵笑嘻嘻窝进康城怀里。
总是以三岁小女孩模样示人,几次下来康城逐渐忘却晓蜂灵的千年年龄而把她当三岁小女孩看待。人一生中最无敌的时候大概是三岁左右,天真无邪、肉嘟嘟可爱模样谁能抵挡?对待小孩当然是疼爱有加,康城十分自觉地以平常逗小孩的方式逗晓蜂灵。对此,晓蜂灵也照单全收。
让白贝贝郁闷的是,他这百岁小老鼠称千年蜂王精为姐姐,而千年蜂王精姐姐称九岁人类孩子为哥哥,那他该怎么称呼这“姐姐口中的哥哥”?完全乱套了!
不过,白贝贝最终于发现只有他在为称呼及辈分的问题纠结。没人在乎辈分称呼,自己计较个什么劲,于是白贝贝也就不再理会辈分问题了。
从空间包裹中,康城掏出好七八根魔杖,每根魔杖都镶嵌着颜色各异的硕大妖兽晶核。很明显,这些魔杖根本不适合康城使用,康城魔法级别太低,他根本无法驱使魔杖发挥正常水平。
“这些魔杖我用不了,这和没有魔杖有什么区别?”康城沮丧道。“包裹里东西五花八门,你到底收集的什么东西嘛!”
“当然是好东西好宝贝啦!随手捡了几根魔杖,当然要挑好的收藏,没道理拾根低级魔杖来占用包裹里一个空间。别怨我,是你等级太低用不了我的高级魔杖。”白贝贝一边回话,一边欢快地在康城的制药仪器里穿梭,一会儿滑进烧瓶,一会儿在过滤管里匍匐前进。
康城皱眉,道:“那怎么办?我答应要给温云哥哥和珈琪小妹一人一根魔杖的,不能食言啊!好贝贝给我想想办法吧,咱三个就数你最聪明了!小灵,你说哥哥说的对不对?”说完,康城向晓蜂灵眨眨眼。
“城哥哥说得对,贝贝最聪明了!”晓蜂灵很有默契地附和,然后眼巴巴看着康城道:“城哥哥,我也想到瓶子里玩。”
“去吧去吧。”康城爱怜道。
咧嘴大笑,晓蜂灵打个响指变回蜜蜂模样,上下几个转悠后飞向桌上的仪器。
“去商铺买呗!”扔下话,白贝贝不再理会康城,带领着晓蜂灵在瓶瓶罐罐组成的“城堡”里穿梭探险。
“对啊!买一根就是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康城挠挠头,这么白痴的问题还向小白求助,估计自己是看斗兽太多看傻了。望着小白和小灵在瓶罐里玩得不亦乐乎,康城既羡慕又嫉妒,要是他也能变小跟着他们一起玩该有多好。
等小白和小灵玩够了,康城出门买魔杖。
挑了一家顺眼的商铺,康城抬脚踏入。店里有顾客两名,伙计四五个,管事一个,还有一个掌柜模样的身材富态中年人。见着一平民小孩进店,富态中年人向一尖嘴猴腮的伙计使了个眼色。
尖嘴猴腮伙计接到指示,大步走到康城面前挡住其去路,大声道:“小毛孩赶紧给我出去,不要碍着店里生意!”
“我来买东西的!”康城不悦道。
伙计望向富态中年人,见中年人神色缓和,身子一闪就给康城让了路。
在店里转了一圈,康城在魔杖柜台前停下。柜台里摆放着许多魔杖,梨木魔杖、柳木魔杖、冬青魔杖等等各种材质应有尽有,魔杖上镶嵌的晶核属性水火土气也一应俱全。思忖了半响,康城决定买一根镶嵌着火属性晶核的冬青魔杖、一根镶嵌气属性晶核的冬青魔杖和一根镶嵌水属性晶核的冬青魔杖。其中,火冬青魔杖留着自用,气冬青魔杖送给珈琪妹妹,剩下的水冬青魔杖则送给温云哥哥。
考虑好之后,康城指着冬青魔杖道:“把那三根魔杖给我。”
店伙计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康城,乖乖拿出三根魔杖。
“多少钱?”康城从空间包裹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问道。
双眼圆睁,店伙计显然被康城的钱袋震到:“一根一百……”
“一百五十金币一根!”
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康城回头便看到富态中年人笑眯眯的大脸。
“你确定是这个价钱?”康城面无表情反问。
中年人犹豫了一下,道:“我确定。”
“那我还是去那些只卖一百金币一根冬青魔杖的店买吧。”康城转身就往门口走。
“小爷留步!”富态中年人赶紧拉住康城的手臂,“一百二十个金币卖给你!我这家店的魔杖可是全城最好的!你看看这材质多优质,你看看这晶核颜色多鲜艳魔力多精纯!”
脸上陪着笑,富态中年人心中暗暗郁郁。这九岁小娃娃刚一掏出钱袋他就赶紧凑过来,原本以为可以趁小孩年纪小不懂行而坑上一笔,不想这小孩只是外表憨傻。
“我不想浪费时间,我最后说一次,一百金币一根,买三根,不卖拉倒!”康城冷冷道。事先打听过,最好的魔杖是冬青材质魔杖,镶嵌的晶核颜色越是鲜艳就越好。冬青魔杖的正常价格就是一百金币一根。想坑他?没门!
绿豆眼骨碌一转,中年人苦着脸道:“唉!这位小爷,我看你器宇轩昂、气质不凡,将来必成大器……一百金币就一百金币吧!魔杖亏本卖给你了!心疼啊……”说着,中年人煞有介事地捧着胸口。
旁边的伙计看着掌柜逼真的表情,顿时深刻理解了四个字:无商不奸!
爽快付了钱,康城迅速离开。七弯八拐之后,康城直奔先前的废弃小斗兽场,他要试一试魔杖的威力。
到达斗兽场,康城把魔杖掏出仔细观察起来。
魔杖长约三尺,顶端镶嵌着一颗珍珠大小的橙色晶核,尾部削尖。除了辅助施放魔法,妖兽近身时还可以用魔杖尾部尖刺进行攻击。
顶端的橙色晶核与琥珀模样相近,内部有一团液体在缓缓流动。
右手用劲一抓,噗地一下,魔杖顶端一寸出猛然冒出一个脸盆大的火球。康城心中暗暗称奇,没有魔杖时他所施放的火球只有拳头大小,而有了魔杖便锦上添花火球足足大了几倍。
“真是好东西!”康城喜笑颜开。
白贝贝探出衣袋口看热闹,不屑道:“切,脸盆大的火球就让你乐成这样。要是你能用我收藏的魔杖,绝对能施放出三丈大的火球!”
三长大的火球?康城骇然,他难以想象三丈大的火球会有多大的威力!
“你就吹吧!那些魔杖想必你也用不了,用不了的话你怎么会知道能施放出三丈大的火球?”有机会与小白斗嘴,康城是绝对不会放过机会的。
“我没用过那些魔杖,但是我亲眼见着魔杖的原主人们使用过。而且,我还亲眼见着那些人陨落,然后为了不使那些宝贝流落荒野,我就勉为其难全部收归囊中。”
“啊!那些魔杖你是如此‘捡’回来的啊!”康城有些哭笑不得,这种“捡”法也太“奇特”了。
把三根魔杖都试了一遍,没发现任何问题,康城十分满意。
当晚回到草药店,康城被钟掌柜单独召见。钟掌柜旁敲侧击想从康城嘴里问出小测验的内容,但康城对其绝口不提。不过,钟掌柜虽不知测验的内容但知道测验的结果。钟掌柜把工会的指示告诉康城,十天之后他将对外宣布康城以学成归家的理由离开落雷城。
康城对此并无异议,掌柜怎么安排都由他去。
不过,想到离开落雷城便再也见不到温云和慕连珈琪以及草药店里的一些伙计朋友们,康城心中一阵难过。好不容易结识了新朋友,只相处了一段时间便要分开,康城着实不舍。
最让康城惦记的是温云和慕连珈琪,魔杖已经买下,康城迫不及待想把魔杖送给二人,想知道二人拿到魔杖时会是何表情。
第二天,康城凌晨三时就起床前往斗兽场。然而在斗兽场转了一圈,康城没找着温云和慕连珈琪。康城不死心,天天凌晨到斗兽场找二人,可直至评鉴会结束,二人再也没出现在康城面前。由失望变为担心,康城心中默默为二人祈祷,祈祷他们平安无事。而那没送出去的魔杖成了康城解不开的心结,若是一直不把魔杖送给二人,那他就成了说话不算话的人。
评鉴会结束第二天,康城被秘密带到议事厅,跟着那七名药剂师一齐坐上一辆马车。
没机会向温云和慕连珈琪道别,草药店里的朋友们也无法为自己送行,康城愁眉苦脸离开了落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