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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相逢却道是故人(上)

第四十一章相逢却道是故人

杭州是一块风水宝地,山美水美人媚,但是沈哲很清楚,他从来就是一个喜欢唱反调的人,这不是他的性格决定,而是老天决定的,所以无论有多少人,用怎样的溢美之词来描绘这个江南古城,这里是终究不是他的福地。

策马路过西子湖的时候,他就知道,就算是西子湖的水也没有办法洗去在凤凰山惹上的这些晦气。

因此,他当机立断做了决定,不急着回广州,先到上海转一圈。所有人都有他的疗伤圣地,这个圣地不一定要景色优美,让人心旷神怡,但必须能和这个人的心灵相契合,而对于沈哲来说,上海,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和他原来那个世界有许多重合点的地方,十里洋场,各国租界,也是唯一能让他安心小憩片刻的场所。

但是,他忽略了这个决定是在杭州定下的,那么注定,他到他的“桃花源”之前,定然还有一番周折,毕竟光怪陆离的上海滩早就有“魔都”之称,自然不会仅仅是他沈哲一个人的“避难所”。

沈哲出了杭州城十几里,才发现自己的身后仍然跟着一个尾巴,而这个“尾巴”并不是一个省心的“尾巴”。

对于石白羽这姑娘,沈哲的第一印象就不怎么样,他没有什么自虐倾向,对于女人的要求也有点传统,虽然没有要求“贤良淑德”这么夸张,但是毕竟是女孩子嘛,好歹得温柔一点儿,活泼些倒是无所谓,但不能一天到晚就喊打喊杀的,更不能第一次见面就二话不说的给他一个耳光。

但是抛开这些偏见,凭心而论,至少从硬件配置来说,石白羽这小妞儿真的是女人里的上等货色,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在手里没有任何杀伤性武器的话,这世上至少得有一大半的男人会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不过这一大半的男人中,肯定是不包括他沈哲在内,因为从在凤凰山上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开始,他就对这位绝色美人的危险系数有了充分的认识,而且绝对不会冒险。

但是不管石白羽有多凶、多泼辣,她现在毕竟是无家可归的一个孤身女子,别说她现在只是跟着自己,就算是由他护送也似乎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沈哲甚至想,只要这个石白羽可以收一收他的脾气,他就是送否送到西,以后帮她找她大哥,或者是由他来照顾,也未尝不可,想到这,沈哲不禁在自己的内心里把自己给鄙视了一把,不到一天之前,他才被这只“小蝎子”,还有两次差点儿连这条命都被这个石白羽给交代了,现在居然还想着她能给自己温香软玉,看来莫泊桑说的没错,女人这个物种,无所谓出身地位甚至是金钱,长相就是她们唯一值得攀比的资产。

只是他此时忘了,这个小蝎子一样的石白羽,除了会打,会杀,还有另外一样那首的功力,叫作“得寸进尺”。

沈哲初是听见一直和他保持有一定距离的特特马蹄之音越来越近,进而就是一道白影从他身边飞掠过去,等他再抬起头,满眼则是石白羽那小丫头,销魂的背影,和她散落的乌黑的长发。

沈哲故意将缰绳一拽,放慢了自己的速度,落在石白羽的后面,以一种看笑话的心态看着石白羽继续前行。

他能理解个性要强的石白羽不甘于人后的心态,不过这个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想要出头可以,但是要有出头的本事,做“出头鸟”不是一件坏事,不过,一个准备去当“出头鸟”的人,一定要保证自己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枪给打下来。

而这样的能力,在凤凰山上几乎是与世隔绝着长大的石白羽肯定是没有的。

果不其然,才没从出个一里,沈哲就看见前面的石白羽突然放慢速度,他往前看了看,登时明白了其中端倪,原来前方有一个叉路口。而从十年前在凤凰山避难一来就没有下过山的石白羽自然在此时成了路盲。

沈哲策马走到她旁边,也站着不动。

或许是瞥见了沈哲脸上幸灾乐祸的笑容,石白羽觉得很没面子,为了掩盖自己的尴尬,反而显得更加蛮不讲理,石白羽不满地哼了一声,说道:“你怎么老跟着我。”

沈哲不以为意,他总觉得再怎么说都不能跟这个小丫头他虽然看起来随便,但是骨子里却是一个很要脸面的人,按照他的哥们儿恭亲王世子载澄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沈哲要才学,才学够高,要后台,后台够硬,唯一的一个缺点,就是不够“无耻”,这一点,在现阶段可能无所谓,但是总有一天会成为他的致命伤。

道德这种东西,沈哲一直觉得他很奇怪,因为从小到大身边的所有人都告诉你,做人要讲道德,但是如果要站在这个世界顶端的位置的话,道德偏偏又成为必须摒弃的东西,在很多年以前,沈哲就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依靠道德,那么你就别指望在华尔街生存下去。”华尔街再牛,他终究就只是一个经济体,玩经济的尚且如此,在政治中摸爬滚打的那就更别说了。

载澄是从小在这个国家顶端长大的,有些事情,肯定看比他要通透。

沈哲自然而然地又走到了前面,石白羽也没多说什么,就那么跟在他后面,虽然在石白羽的心里,沈哲这个“狗皇帝”的“走狗”的身份一直没有得到平反,但是在这个对她来说陌生的外界,她虽然不能信任沈哲,却必须要依靠于他。

而对于沈哲来说,石白羽虽然脾气倔,性子火爆,但怎么说都是一个美女,和美女一路同行,吃亏的怎么也不会是他。

二人有一句没一句地对答了几句话,行了一日,终于到了上海的地界,石白羽是第一次来这样热闹的地方,新鲜之余,眼底也露出了几分惧色,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接受过的一种环境,也是这个国家大多数人都很难接受的环境。

沈哲将石白羽的情绪都看在眼里,心里居然还有几分同情,按照石白羽这个年纪,不过就是一个小女孩儿而已,而现在却要在这个她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大上海,去投奔一个她见所未见的陌生人,而这个陌生人能不能接纳他,或者有事因为什么意图接纳她,如今都是不得而知的,这次投奔,对于石白羽来说唯一的一点好处就是,说不定她有幸,可以在这个陌生人家里,见到同样来避难的大哥石鸿翰,毕竟早在凤凰山初建的时候,他们二人就已经被告知,如果日后有变,便去上海某处,自然有人接应,不过时隔十年之久,那个地方在还不在,也成了一个未知之数。

“石姑娘,这大上海可是号称‘十里洋场’你要找的究竟是什么地方,在哪儿?”

石白羽正在为自己的种种猜测内心忐忑,突然听见身边的“狗官”这么问了一句,石白羽张口刚要回答,确立吗把嘴巴闭上了,她明白,她和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她可以依靠着个人,利用这个人,但是绝对不能相信这个人,她从小接受的思想就是,那一帮清狗为了达到目的往往无所不尽其能,放长线钓大鱼也不无可能,她若是这么贸贸然说了,不就是陷同门于不义。

沈哲见她欲说还休,便已经猜到了她的几分心思,这一路也没有多少功夫,怎么这个野丫头就这么在一夜之间就长进了。

他心里想着,便转移了话题,说道:“姑娘,这一路在下一直没有向姑娘自报家门,实在是失礼,在下姓沈名哲,系出湘淮军,实不相瞒,直隶总督李鸿章大人正是在下的义父。”石白羽听到他说“湘淮”二字的时候,就已经面露不悦,在听到“李鸿章”的大名,更是恶狠狠地剜了沈哲一眼,恨不得自己的眼睛能杀人一样。这也难怪,要说当初的八旗和绿营已经被太平军给吓破了胆,哪里还有抵抗的能力,眼看着爱新觉罗家就要被赶回老家,突然横道上插出出来一群汉人胳膊肘往外拐,而且还柺得分外起劲儿,勾结洋人,最后愣是把太平天国打得灰飞烟灭。

沈哲见石白羽脸色不对,立刻说道:“姑娘不必如此,说实话,在下从来没有把太平军当成过敌人,更别说是姑娘了,相反,在下一直以为太平军是在下的大恩人,如果不是当年太平军起义的话,湘淮军充其量也只是地方兵勇,断不会有如今的势力。”

为了照顾石白羽的情绪,对于太平天国的暴动,沈哲特意摒弃了官方所谓的“造反”而是用了“起义”,乍一听好像还是名正言顺,天命所归一般。

沈哲又说道:“其实吧,要说当年太平军也是声势浩大,势如破竹,东行之时,雄师百万,投鞭断流,不知道把多少大清官员逼得是以死谢罪,可最后乐极生悲,没成就大业,反而让清廷借此机会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春’,真是冤枉。”

石白羽瞥了沈哲一眼,觉得怎么看这家伙都有一点儿幸灾乐祸,于是高姿态地抬起下巴,很有骨气地说道:“成王败寇,愿赌服输,没什么觉得冤枉的。”

沈哲笑笑说:“在下不是说洪秀全他冤枉,只是说,本来大清朝廷已经是千疮百孔,犹如朽木,只要轻轻一推,便可倾覆之,甚至是湘淮军中的能人干将都会站到你们的一边,可是这个机会就被你们的‘拜上帝教’和洪秀全给生生错过了。一着走错满盘皆输,我说的是你们这些为他卖命的人冤。”

石白羽似乎是来了兴趣,说道:“那沈大人你倒是说说,究竟是那步错了。”

沈哲道:“要说太平天国的制度,什么众生平等,什么天朝田亩,都挺好,可是败就拜在了宣传上。“

“宣传?“石白羽显然对这个新名词并不了解。

“就是打得旗号,你们太平天国说的是什么皇上帝,阎罗妖,有几个中国人回信这种东西,老百姓尚且难得新,更何况是读书人,但是没有读书人,评几个庄稼汉和传教士该怎么治国,洪秀全想干什么,不就是改朝换代吗?这有多难,他们**新觉罗本来就有一个硬伤,洪秀全连‘皇上帝’和‘阎罗妖’这么扯的旗号都用上了,怎么就偏偏不知道利用他们满清是异族这个硬伤呢。”

“那依照沈大人来看,应该怎样……宣传?”

“这还不简单,‘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只要从这点上把朝廷和老百姓区分开,大家要帮,自然也得帮自己家的人。”

石白羽听罢愣了片刻,却突然有些得意地笑了起来,说道:“光凭你这句话,就已经够定你谋反的大罪了。”

沈哲双手一摊,显得毫不在意,道:“无所谓,反正你也是反贼。”有进一步消除石白羽顾虑地说道:“这里是租借,上海的道台胆子再大,也断不敢进租界来拿人,你在这里,肯定安全。”

他不得不承认,石白羽这个姑娘笑起来的时候居然还能透出那么一点江南女子的温柔来,与她先前的泼辣截然不同,甚至让沈哲怀疑这个丫头是不是有双重人格。

石白羽用一副难以置信的神色,大量了沈哲一番,觉得这个“狗官”似乎和她从小所听闻的那些有点儿不大一样,半晌才愣愣地问道:“你到底……是跟哪一边的?”

沈哲道:“现在可是乱世,哪一边也不能跟,只能靠自己。”

这句话,沈哲说的是真心话,他倒不是对他的“主子”无情无义,只是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有要誓死效忠哪个人这一说,他有自己的打算,如果要说忠心,他更加愿意忠心于自己,更何况,就凭朝廷给的那点儿薪水,能让他为他们办事就已经不错了,还想买他的忠心,做梦吧他们。

打听了几个人,沈哲终于把石白羽送到了她说的地方,一进巷子他就傻眼了,那是娇笑不绝于耳,处处莺歌燕舞,沈哲见石白羽脸色也有些尴尬,毕竟作为一个女人进这样的地方自然会比他沈哲要觉得别扭。

二人一边往巷子里走,一边想,这地方听名字挺霸气的——“一品堂”,他初听见这个名号的时候还想,你“一品堂”,我还“少林、武当”,当时猜测这大概是赌坊或者鸦片烟馆什么的,毕竟能接受太平军遗党的,大概也只有这上海滩上本来就和太平天国有过勾结的黑帮了。

可是他千算万算,就是没有想到,金庸先生陛下描写的汇集天下高手的西夏“一品堂”到了这个世界居然就沦落成了一个烟花之地。

这个落差,也是略微有些大了。

二人往巷子里大约走了一两百米才看见,这“一品堂”的大门。门口迎客的小美人见到沈哲前一秒还热情似火,万种风情,一见到后面还跟这个女的,立刻川剧变脸一半的把脸拉了个老长,回头去招呼别的客人。

这“一品堂”是做皮肉生意的,迎来送往,人情淡薄,看你不是来消费的,连狗都懒得招呼你,二人等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热情的小龟公愿意帮二人去找这里的当家人,当然了,虽是一个妓院的当家人,但好歹在自家的地头上,是要讲究一点儿排场,具体程序让沈哲感觉就像他要见皇帝一样,先要请示通报,再行决定见与不见,为了见的几率更大一些,石白羽还奉上了书信一封。

见到这个架势,沈哲觉得要见到正这儿那大概还有的一阵好等,自从先前被载澄连蒙带骗进过一次窑子,他就从来没有涉及到过这些地方,一来没时间,二来没兴趣,他对女人的要求高,而且宁缺毋滥,不管能不能保量,但一定要保质,而在这个各方面技术都不发达的时代,他发誓妓院里的女人他是绝对不会碰的。

沈哲正是百无聊赖,思考着怎么打发时间却听见外面有急促的脚步声,而且脚步声凌乱,听得出来那不止一个人,沈哲正准备仔细听听究竟有多少人,房门却已经被撞开。没有错,是撞开,而不是推开的,因为从最前面的那个女人进门的动作来看,整个开门的动作她的玉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用古典一点儿的说法应该叫做“垂拱”。她分明就是直接冲进来的,顺带把本来就是虚掩的们给撞开了。

那女人衣着贵气,满头珠翠,一看就知道是这里的鸨母,只是不知道是没来得及化妆还是没有化妆的习惯,总之她的脸上竟然是难得的素颜,虽然是上了年纪,眼角和嘴角都已经添上了岁月的年轮,但是仍然可以看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典型的江南美人,不过沈哲觉得有些奇怪,这张脸,尤其是挑起得那对凤眼,很是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沈哲仔细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不禁骇然,那双眼睛竟然和前些天在凤凰山上有过一面之缘的石鸿翰如出一辙。

没等他的大脑把惊讶的情绪传递到面部,就看见石白羽木木地站了起来,眼泪像三峡大坝开闸泄洪一样喷涌而出,嘴张了好一会儿,才呜呜咽咽的叫道:“姆妈。”

沈哲看着母女二人在自己面前相拥而泣,满脑子就只有一个想法——“亲娘嘞,还真是亲娘呀。”

走出这个令他十分不自在的“一品堂”已经是黄昏时分,石白羽的妈自然对沈哲这个大恩人千恩万谢,执意挽留,挑了最好的客房和最红的姑娘,本是准备好好感谢感谢这位恩公,可是看沈哲推三阻四,坚持拒绝,也明白人家那种正经人家的孩子大概是不愿意在在这种地方出现,便也没有挽留,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又添了几分好感,石白羽虽然没什么表示,但是也对沈哲是朝廷命官一事只字未提,也算得上是对得住他了。

“一品堂”的巷子相比刚才热闹了许多,来的客人也形形色色,有衣着儒雅,手执折扇的书生,也有满身铜臭的暴发户,还有西装革履的洋人,对于秦楼楚馆这样的生意来说,这个时间才是一天的开始。

沈哲在上海最著名的理查饭店订了间房间,他对住宿的条件比对女人的要求更高,无论是在从前他的那个时空还是现在,反正他身边从来就没缺过钱。

住宿安排妥当之后,沈哲便在周围随便溜达,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城隍庙,这个时间,城隍庙已经没有了什么香火,不过这也正好,他现在就是需要一个可以让他安静下来的环境,他随便坐在一块石头上,脑袋里面乱嗡嗡的。

他一直以为他可以把所有事情安排的妥妥当当,一切情况都可以在他的掌控之中,这次丁忧之前,他从来都没有相信过什么人算不如天算,即便是他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时空,莫名其妙地进入了现在尚且功能齐全,运作良好的躯壳里。

但是这次丁忧并不在他的计划之内,而且更要命的是将他的计划全盘打乱,生平他第一需要走一步看一步,心里顿时觉得空荡荡的,觉得前面的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不过仔细想来,他从前所走的每一步其实在外人看来也是以身犯险,千钧一发,只是外人不知道,从前的每一步都是他精打细算的,他知道哪一步走下去会没事,哪一步必死无疑,哪一步又值得他拿性命当赌注,可是现在他的前路他全然都不知道了。

他自己也不知道做了多久,回过神来,已经满天繁星,他掏出怀表,上面显示的是七点半,这块怀表是从欧洲带过来的,时差也是他自己调的,不管怎么说,他觉得还是属于他那个时空的“北京时间”比较适合他,上海的小混混多,他虽然有科技撑腰,真遇上什么事情也寡不敌众,心想自己来时修养身心的,犯不着给自己找不自在,便起身往回走。

还没有走出几步,沈哲隐隐约约听见有哭的声音,仔细听听,似乎还是一个小女孩儿的声音,如果这是在他以前的哪个世界,沈哲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把自己带入到最新看的恐怖电影里去,但是现在,惊悚片已经离他很遥远了,以至于他早就忘记了泰国或者日本的恐怖电影里的必备桥段,坦然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一直走到了著名的九曲桥边上,九曲桥旁还有几家小店开着,不过也是门可罗雀,店家正在张罗着打烊。

借着小店里微弱的光亮,沈哲看清了桥上的确有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女孩儿将脸埋在双臂里,想必仍然在哭。

沈哲看着这个小女孩儿的背影觉得眼熟,走进一些看清楚她身上穿的衣服的花色,才想到这个小女孩儿正是方才在“一品堂”里,给他们端茶递水的小萝莉,他当时之所以注意到了这个小萝莉,是因为这个小萝莉相当之萌,有点儿像奥真奈美,一看就是一个美人胚子,而人类,记住美丽的事物,是一种本能。

沈哲自认为不是一个“萝莉控”,也没有连同情节,不过出于道义来讲,不能让这么小一个女娃娃一个人在这里。

沈哲走上前去,那个小“奥真奈美”,很是机灵,一听到脚步声,立刻警惕地将头抬了起来,凝视了沈哲片刻,才把他认出来,怯怯地问:“大哥哥是那个……恩公?”

听见“恩公”两个字一本正经地从这个小丫头的嘴里冒出来,沈哲不禁想笑,却又忍住了,说道:“不是什么恩公,只是石姑娘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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