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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再世

“桂香阿姊,今朝是真真碰到赤佬(吴语,鬼的意思)哉,阿天胆是真真大个,我是从来没看到过谁敢和大娘娘、太太那样讲话。”

“就是呀,春兰妹子啊,平常看他像根木头,三个拳头打不出一个闷屁,今朝不晓得吃错啥个药,结棍(吴语,厉害的意思)的了,就像换了个人。”

“不过,你倒不要说,今朝阿天看上去倒是蛮神气个!”

“呦,桂香阿姊,我好像记得啥人讲过个,别看阿天不是下人,其实连下人都比不上,是个杂种,是个废物,是最最没有用的人。怎么?这么快就改口了,是不是看上他了?”

“我是太太已经拿我配给阿青了,我看啊,你倒是可以跟他配配个。”

“配给他?不死寻棺材困!他是太太个眼中钉,跟了他,还会有好日子过?”

“老爷不是蛮照顾他的吗?”

“有啥用?老爷一年能有几天在家里?这个家还是太太说了算。”

“哎,对了。你说,阿天阿能寻到大爷个?”

“我看危险。阿墨跟你家阿青他们城里城外都找遍了都没找到大爷。阿天,我看他从来也没怎么出过门,他怎么可能找得到?”

“我看也是。不过他怎么看上去蛮有把握的样子。”

“我看他是想出风头想疯了,是癞蛤蟆垫床脚。”

“啥个意思?”

“死撑!”

……

这是叶家两个丫鬟私下的议论。

这一天,叶家上下,嘴里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阿天。他们都感觉到阿天像变了个人,但他们还是不相信阿天能找到大爷,对阿天的变化,更多的只是当成了一种解闷的笑谈。

其实他们的感觉没错,此阿天已非彼阿天,就在两天前,一个二十一世纪名叫“叶云天”的,曾经成功的商人,车祸身亡后的魂魄阴错阳差地占据了这个身子。

当叶云天的意识清醒过后,他欣喜若狂,心底只有一个声音在狂喊:上天有眼啊!

他父母早亡,没妻没子,苦心创建的公司又被权贵子弟所夺,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上实在是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剩下的只是满腔的不愤和无奈,他只能奢望来生,重新来过,改变自己也改变这个社会。却没料到,因祸得福,老天给了他个穿越,还让他凭空年轻了十来岁,这下他的愿望就有机会可以实现了。他焉能不喜?

通过两天时间,叶云天的思想和阿天的身子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同时也将阿天所留下的凌乱的、灰暗的、幼稚的记忆进行的归纳分析,使他对自己来到的这个年代和自身所处的位置有了大致的了解。

也不知是阿巧他妈碰上了阿巧他爸,还是冥冥中自有天意,他姓叶,穿越而至的人家也姓叶,而穿越的载体竟叫做阿天,和他的小名完全一样。既然老天这么安排了,那他叶云天也就既穿之则安之了,好好地来当这个阿天了。虽然说阿天非主非仆的尴尬身份及其原有的性格让他不太满意。

至于接下来该走怎样的路?对他来说是不用多想的,只有一条路,就是当官,当大官。

在古代要走仕途,就他现在的身份来说,也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读书,靠科举来书包翻身。

要读书就要有个适合的环境,原本倒是不错,给叶云卿当伴读,可这个大爷竟然玩失踪,弄得个偌大的叶家鸡飞狗跳的。看来要有安静的读书环境,就得找到这位大爷。

今天他之所以在内堂发飙,有一点替阿墨出头的成分在里头,因为阿墨是叶家极少的几个善待自己的下人之一。但更主要的他还是在替自己打算,他要通过此事改善自己在叶家的处境。但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如此的胆大放肆,和当家的两个女人当面顶撞了起来。可能是死了一回,再加上前身装孙子装得太久了的缘故,一旦没了约束,会变得如此的肆无忌惮。

不过就结果来看,还是达到了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至于夸下的海口——五日内找到叶云卿,他虽然没有十足的胜算,但六七成的把握还是有的。

一个人有家不回,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身不由己,没法回来;二是自己不想回来。

假如叶云卿属于第一种情况,那也就是说他被人绑了。作为苏州数得上的大财主家的独苗,被人绑票勒索钱财的可能性很大,但如今时间已经过去十天天了,却根本没人来报信谈条件,这不符合绑票案的常理,所以也就可以排除这种可能。当然,如果绑他是为了寻仇的话,就要另当别论了。然而叶家作为苏州豪富,在阿天的记忆里,历来乐善好施,从不做为富不仁的勾当,至于叶云卿,勉强算是一个好小伙,和谁都是客客气气的,应该不会有什么仇家。这是其一,其二,仇家寻仇的话,事情不会做得这么干净,即便没有异样情况发生,也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何况,从寻仇者的心理来说,他既然报了仇,就一定会有所表示,以便让仇家痛苦,也让自己找到快意。而不会像现在这样的悄无声息。再有就是民风,苏州城也是阿天穿越前的家乡,这里的人天性柔和,呈口舌之利,挖苦、骂人那是拿手好戏,真要他们做杀人越货的买卖,还真没那个胆。所以,阿天认为叶云天应该不会是身不由己,自己没法回家。

除去第一种情况,也就只剩下另一种情况了——叶云卿自己不愿意、暂时不愿意回家。阿天这么认为,是有根据的。

从原有的记忆可知,叶云卿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个完美的少年人,多金,聪明,前年就考取了秀才,被称为神童,长得也好,典型的一个奶油小生,标标准准的小白脸。但世上哪来十全十美的人?叶云卿有着一个最大的毛病——好色。

要说好色是男人的通病,没什么好稀奇的。但叶云卿的好色,不管不顾的,委实有点过了。在他十四岁的那年,就引诱南濠街上的一个被称作豆腐西施的店家之女初试了云雨,十五岁那年,又勾得隔壁家毛太爷的小妾为他生了相思病,女儿为他茶饭不思,要不是毛家防范得严,差点就让他就来了个老少通吃……叶文廷为此伤透了脑筋,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才满十六岁就匆匆给他成亲,还找了大娘娘这么个雌老虎的原因。为的就是希望儿媳能管住他,让他收心。

可惜大娘娘不是叶云卿所喜欢的那种温柔女子,从新婚第一夜开始,小夫妻间就不融洽,叶云卿每每在内房歇息后回书房总是哀叹“无趣!无趣!”。

前段时间过年,父亲在家,叶云卿没敢造次。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叶云卿表面上在书房读四书五经,但书中夹着春画,看上去一本正经,但眉宇间难掩内心春情的骚动。阿天就坐在他的对面,又岂会不知?

故而,阿天可以确定,这次叶云卿的不见,一定是因为女人。自古到今,男人因为女人而抛家舍业的事还少吗?

问题是叶云卿被哪个女人、哪里的女人迷成了这样?

阿天首先想到的是青楼,公子哥儿流连青楼勾栏而乐不思家的故事可谓多矣!然而,从叶云卿的品味开看,他不可能去那种不入流的小窑子,要去也是去几家大的青楼,找也一定找苏州城有点艳名的姐儿,这么一来,苏州城就这么大,三姑六婆之类的长舌妇这么多,不可能十天了,一点风声也没有。

如果叶云卿不是沉湎在青楼的温柔、烟花之中,他又会去了哪里呢?联想到叶云卿离开的那天早上,让阿墨去买扇子,这明摆着是为了支开阿墨。也就是说,叶云卿是有预谋的,而不是偶然的艳遇。所以,阿天认为,无论叶云卿了哪里,阿墨虽然不知情,但作为不离左右的贴身僮儿,阿墨的嘴里一定能多多少少挖出点线索来。这也是他今天一定要救下阿墨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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