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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爱德华的研究成果

爱德华看林麟趾不似是开玩笑,这才终于是彻底放下心来,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约,一式两份,递给林麟趾,然后说:“你看一下,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签字吧!”

林麟趾接过合约,细细看过一遍后,就拿起桌上的羽毛笔,签下自己大名。

“林,最好将姓氏也加上。”爱德华在一旁提醒道。

林麟趾不会拼写迈卡维这个单词,于是签字只写了个“Lin”。他冲着爱德华讪讪一笑,说:“那个,迈卡维怎么拼写?”

爱德华愣了愣,回道:“Malkavian,迈卡维。”

一纸合约在吸血鬼世界究竟有没有约束力,这林麟趾非常怀疑,所以签完字后他便问道:“爱德华,签这个东西,真的有必要吗?”

“当然有!”爱德华收起合约,将林麟趾的那一份递给了他,说,“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是可以到裁判所申请裁决的。”

“哦!”林麟趾一听是这样,便老老实实地将合约也收好。

自此,他将在爱德华理发店工作一年,而薪酬是每月一百个血晶币。

“好了,现在我该做什么?”林麟趾很快就进入伙计的角色,问道。

爱德华微微一笑,示意他稍微让一让,然后俯身揭起脚下的地毯,露出一个地窖门来。爱德华划破指尖,将血滴入门上小蝙蝠的嘴中,随即地窖门缓缓打开。

跟着他走进地窖,林麟趾发现里面布置得有些神秘。不是非常大的空间,他竟将其分成四个隔间,而且均装有类似地窖门那般,需要滴血验证才会打开的门。这就让人不禁好奇,里面藏得究竟是些什么好东西。

林麟趾轻轻摸着墙壁,他在想如若真有人想进来行窃的话,以门或者是墙壁的坚硬程度,能否挡住吸血鬼暴力的攻击。

爱德华是很老实,但老实并不意味着蠢,相反,就目前来看他这个老实人似乎还很聪明。林麟趾不认为这个聪明的老实人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在他打开最里面一扇门准备进去时,林麟趾就问起这个问题。

爱德华并不忙于解释,他笃定地笑着,说道:“你可以试上一试,如果真的打坏,不用你赔!”

林麟趾也丝毫都不客气,他想都没想,就全力一拳轰在另一扇紧闭着的门上。

“砰!”

拳与门相撞,发出一声闷响。

林麟趾的拳头都被震得有些发麻,但那扇看起来并不是很厚的门,却纹丝未动。

等他试过之后,爱德华才开口解释道:“以诺之城的建筑所用材料,都是经过特殊加工的,据说最强能够抵挡伯爵实力的攻击,而这扇门,自然也是。”

他说着走进隔间,还不忘补充一句:“当然,这些东西的价钱,可也真是不低。”

林麟趾跟着进去,看到里面有张整洁的床铺,床铺对面是长长的低柜。

在柜面上,放着五个篮球大小,透明的空心水晶球,而每个水晶球中,都有一只奇异的红色生物,似乎还活着。林麟趾走到近前,当他看清楚这些生物究竟是什么时,眼中尽是惊讶之色。

“蚂……蚂蚁?!”

水晶球内的生物,分明就是一只只蚂蚁,但它们的个头却着实有些恐怖,竟有两个拳头那么大,并且全身通红,如同披着一层血甲。

在蚂蚁的两条触角上,分别连有两条血线。通过水晶球上的小口出来,其中一根盘在水晶球的底部,端头可见;另一根则直接通向天花板,显然之前在理发店所看到的那些连着剪刀、剃刀的血线,正是来源于此处。

五只血色的大蚂蚁,十条连接着触角的血线,这一切顿时引起林麟趾的无限好奇。

“它们是血蚁,也叫做魔力蚁。”爱德华说着从低柜中拿出五袋人造血,自上方的小口,每个水晶球内分别倒入一袋。

血液几近将魔力蚁淹没,但却不见它们有半分的挣扎。突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水晶球内的血液不消一分钟,便消失的无影无踪。而随着血液消失,五只蚂蚁重新显露出来,只见它们身体上的那层血甲,相较之前变得更加鲜艳起来,隐隐还都有着流光闪烁。

“之所以叫血蚁,便是因为他们以血为食。”看着林麟趾满脸的疑惑,爱德华说,“叫魔力蚁,则是因为它们拥有着魔力,只要用合理的方法,就能够激发出来,为我所用!”

“这就是你研究出来的方法?”

爱德华点头,说:“通过精神力,激发出魔力蚁的魔力,然后通过血线传导自理发工具上,这样就解决了我无法凝聚魔力的问题。”

林麟趾虽然对以诺之城的情况还不甚了解,但从理查的反应来看,这个显然是种前所未有的创新。而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此种方法仅仅局限于理发之用,是否太过于大材小用。

“爱德华,这种蚂蚁是哪里来的?”林麟趾问道,以血液为食,同时拥有着魔力的蚂蚁,令人由不得不好奇。

“这是我买的,至于它来自哪里我也不知道。”爱德华说,“我有一位多年的老顾客,他是位荣誉男爵,在为他理发时,他经常跟我谈起一些奇异的生物。刚开始我只是出于好奇,便问他能不能捉来一两只让我见识见识,他欣然答应。而当我真正目睹这些生物的神奇后,向他问起这是从哪捉到的时,他却对此讳莫如深,怎么也不肯说。

后来我的理发店快倒闭时,我就联系上他,订购奇异的生物回来做研究。但他经常会无缘无故的消失很长时间,而且每次不管我出价多高,他最多也只给我带来四五只各色生物,所以我拥有的数量一直不多,当然,再多的话我现在也买不起。”

这些奇异生物的突然出现,让以诺之城在林麟趾的眼中,瞬间更加神秘起来。看来在这座血族圣地,肯定还有着其他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你先等等,我去拿样东西,让你体验一下以后所要做的工作。”爱德华说着走出去,听声音是打开了另一扇门。

很快他就返回来,手中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看起来血糊糊的东西。

“这是什么?”林麟趾奇道。

爱德华脸上尽是得意之色,说:“这是我发明的‘精神力头盔’,你只要戴上它,当所散发出的精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它就会自行进行吸取。然后,也是通过血线传导,让魔力蚁受到精神力的刺激,这样它们就会将自己所储存着的魔力激发出来。”

听起来挺神奇的,林麟趾也已明白自己所要做的,就是戴着这个奇形怪状的头盔,然后散发精神力便足矣。于是他按照爱德华所说,将“精神力头盔”戴起来,然后躺在床铺上。

爱德华将一根连着魔力蚁触角的血线扯过来,接入头盔。

“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林麟趾并未感觉到有任何的异样,便问道。

爱德华搓了搓手,似乎有些兴奋,说:“不管是人类还是我们吸血鬼,其实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精神能量,但因为处于无意识状态,所以这些能量还十分弱小。”

“所以我需要集中注意力?”林麟趾听到这,插嘴猜测道。

“不不不。”爱德华摇头否定,说“现在的你,即使集中注意力,所能聚集的能量也达不到我所要求的标准。”

“那我怎么做?”

“冥想!你要抛除掉一切的杂念,然后当你进入一种非常非常奇妙的境界时,就会自然而然,有强大的精神力流露出来。”爱德华说,“起初会感觉到非常困难,但别担心,我所雇佣过的伙计,他们都成功过。”

林麟趾闭起眼睛,尽力想要摒除杂念,然而越是如此,乱七八糟的想法却越是于脑海充斥。

“林,不要太过刻意,要自然,自然。”看着他紧皱的眉头,爱德华不知从哪摸出来一个物件,摆放在他的头前。从其外形上看,它像个摆钟,然而却并没有显示时间的刻度。

“眼睛千万不要睁开,注意力集中在节奏上。”爱德华出声指点着。

“铛铛……铛铛……铛铛……铛铛……”

极富有节奏的声音,随着摆锤的摆动响起。

听着这有规律的“铛铛”声,林麟趾心中繁琐的思绪一点点散去,心神渐渐趋于空灵。

脑海中白茫茫的一片,似乎什么都没有,又似乎万物皆有……

林麟趾仿佛感觉到,他的灵魂飞离身体,在于空中翱翔,那个惬意,那种超脱,难以言说。

然而就在这时,躺在床铺中,正沉浸于奇妙境界的林麟趾,却突然身体剧烈的一震,紧接着,他惨叫出声。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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