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巳牌时分,整个齐乐园才慢慢从一夜的沉睡中苏醒过来。
又是个骄阳胜火的日子。浑身肥腻得可以滴出油来的齐乐园班主鲁玉凤从榻上起来时,总感觉浑身有些不自在。
当她伸着懒腰走到自己的梳妆铜镜前坐下时,望着铜镜里那个陌生的自己,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啊————”
恐怖的尖叫从鲁玉凤的小楼里传出来,惊得楼下几个仍然睡眼惺忪的使唤丫鬟丢掉了手里的其他物事,飞奔也似地跑上楼去。因为班主还未起身,那些护院、杂役们不便上楼去,但也都眼巴巴地瞧着楼上,彼此交换的眼神里都充满了疑惑。
是啊,这一夜醒来,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往常,大家总会早早地起身,练功的练功,洒扫的洒扫,轮值的护院们也会开始巡行于园内园外。可是今天,好像大家都睡过头了?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楼上的鲁玉凤却是大发雷霆。
“反了!反了!反了!”
鲁玉凤披头散发,对着铜镜大吼大叫着。
也难怪,她几十年来视作珍宝的一头长发,一觉醒来,竟被人裁剪掉大半,只剩下与耳朵平齐的一圈——用萧艺那个时代的名词来形容就是:蘑菇头。
大周的女人,虽然地位高了,权势有了,但爱美之心非但没有减退,反而比此前任何一个朝代尤甚。女人一头青丝自古以来便是她们对“美”的一种执着追求。
如今,长发被裁得只剩齐耳长,任何漂亮的发髻、发饰从此都与她鲁玉凤无缘了。她焉能不怒?
“谁干的?!”
急急忙忙跑上楼来的丫鬟们面面相觑。鲁玉凤的疑问,也是她们的疑问。
这时,一个素来伶俐通挑的丫鬟陡然“呀”地一声喊,脸色惨白,抬手指向屋内一角。
包括鲁玉凤在内的一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便见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穿着一张纸,钉在墙上。
这是江湖人用来发布警告的惯常手段,戏园子里的人有谁会不懂?
“都慌什么!”
鲁玉凤喝住众人,自己起身慢慢走到那柄杀猪刀跟前,便抬手去拔刀。谁料,那刀嵌入木墙里太深,她一时竟然拔不出来。
“这等臂力,难道是江湖强人?”
鲁玉凤心中开始真正有些慌了。她皱了皱眉,索性不再拔刀,只将那张纸撕了下来,拿到明亮处观看起来。
纸上书写着萧艺那歪歪斜斜、充满简体繁体“混搭风”的字:
“贼婆娘你记好了,爷爷今日可以割你的猪毛,来日便可取你猪头,从今往后善待园内众人,如若不然,你掂量掂量是你脖子硬还是这墙板硬”
纸上并未署名,鲁玉凤一时还想不到是谁所书,但里边的内容,读过几年书的她连猜带估也算是看明白了。
她摸了摸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只觉得一股寒气顺着脊背倒灌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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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道上,一时间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落脚。他原以为,有了那五两的金锭子,自己短期内至少衣食无忧,还能有点本钱,去做点小买卖什么的。
不都说穿越众优势大,小本发家不在话下吗?
可他在街上一打听才知道,一般的店铺根本不收金子,想拿金子换钱,只有去金铺。当他找到了金铺想去兑换的时候却又被告知,为防误收赃物,每次兑换价值五贯以上的金子时,必须出具能够证明自己身份或者财产的有效凭证。
敢情身份证户口本纳税证明在一千多年前也这么重要?
然后他便想拿着金子去那些大点的食肆铺子里去碰碰运气,指望着吃顿好的,顺便找兑些方便使用的铜钱,想着小铺子不敢收金子,大店一定敢。可那些谨小慎微的生意人一见到他的衣着打扮,便根本不敢收他那锭金子。而他除了金锭子外却是身无分文。
你妹!不帮哥把这金坨子化开,哥拿什么买衣服?
“见鬼了!”明明揣着价值至少五十贯钱的金子,他却连两个铜钱的馄饨都吃不上一碗,衣服也没的买,萧艺忍不住想骂娘。
眼看着到了晌午,萧艺还没找到拿金子兑换铜钱的途径,心中暗骂:
“果然电影和小说都不可靠,到处都要铜钱,这金子砸手里有蛋用!”
其实,倘若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必定会知道去黑市兑钱,虽然比例和官价相差较大,会有些损失,但至少能换到即刻就能花出去的铜钱。金锭子对萧艺这种身份的人而言实在是个烫手山芋。
又饿又累,萧艺不得不找了个阴凉的角落歇歇脚。
然而没坐上多久,他便发现,自己怕是歇不成了——对面街上出现了两个熟面孔,那是鲁大娘手下的打手高山、高峰,一对孪生兄弟,体壮如牛,在园子里又是出了名的下手狠毒。
那高家兄弟开始在街角巷口各处张贴画像,远远望去,倒真和萧艺的长相有几分相似。每帖几张画像,他们便向周围的路人打听一番。
毫无疑问,必定是鲁大娘打发人出来抓捕自己了。萧艺心中暗恨:自己已经割了那猪婆娘的头发以示警告,居然还敢派人出来拿人?早知道,真该一刀割了她猪头。
当然这也就是心里想想罢了。
毕竟,鲁大娘是齐乐园的班主,不比戏园子里那些贱籍的戏子、杂役之类的,她死了,官府必定要过问的。萧艺再脑残也没到敢于挑战官府的程度。
昨天夜里,他把几天前就从杂役头子房中偷出来的迷药倒进了伙房的水缸里。虽然被满满一缸水稀释后药效大减,但让人熟睡几个时辰却不是问题。而那缸水,则是伙房里做晚饭和宵夜用的。于是整个齐乐园的人托了萧艺的福,睡了一个平生罕有的安稳觉。
说起来,这些迷药本是戏园子里用来对付那些不听话,不肯去“应酬”那些权贵人物的当红戏子的备用手段——这些细皮嫩肉的“角儿”们毕竟不比马连生那样的学徒,打骂是不行的,迷倒了往别人府上一送也就妥了。
让齐乐园那些不干人事的家伙自食其果一会倒也得当,只是如今,这娄子捅得不小,鲁玉凤那边也没吓唬得住,萧艺心里不免有些打起鼓来。
“看来,上次的敲打还不够……”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注视着高家兄弟一阵后,萧艺的身影便没入了旁边一条小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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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说这偌大的黄州城,咱们要找个人,那还不等于是大海捞针啊?再说这鬼天气也太折磨人了。”人高马大的高峰擦了擦汗,望向自己的兄长。
“你就少抱怨吧。有这工夫,不如求菩萨保佑,那小子千万别出了城去,咱这黄州城可不大,万一他这会已经出城去了,你我回头拿什么交差?”高山满头大汗更胜自己兄弟,但他明显要沉稳得多。
“说的也是……”高峰没奈何地叹了口气,“老肥婆这会看样子是真地动火了。哎,你说,这个瘦不拉几的小子,怎么就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你没听说吗?这个罗文好像年幼时是读过几天书的,这读书人的脑筋,都跟猪大肠一样的弯弯绕,天晓得他是发了什么疯了,敢做得这么狠。”
“那,哥啊,咱们一会抓住那小子,是先打一顿,还是直接拎回去交给老肥婆?”
“人影都没见,你就想着抓到人以后的事了?你还是……”
“怎么了?”高峰见兄长突然眯起眼睛,朝自己身后张望,一边询问着,一边扭过头去。这一瞧,便是喜从天降:“嘿!是那小子!”
“还乐个什么,追!”
二人拔足便往萧艺所在的巷子口冲了过来。
萧艺微微侧身,以眼角的余光留意着二人的动向,待到他们距离自己只有三四十步的时候,他便钻入了那条小巷。
高家兄弟也加快了步伐追了过去。
进了巷子,却不见人影。两兄弟继续往前赶,到了一处岔口,相互交换了个眼色,便各走一边,分头继续追赶。
高峰选了自西向东的一条岔道,一边不住地拿汗巾子擦着额头的汗水,一边脚下不停地往前追。追得一阵,他便欣喜地发现——人就在前边了。
此刻他也顾不上去喊大哥过来了,何况这么个瘦不拉几的小子,何需大哥在旁?自己一个小指头都能摆平了。
眼看越追越近的时候,前面那个瘦小的身影又是嗖地不见了。高峰追上前去,见是又一个岔口,不过这回他是亲眼目睹了对方的逃向,便毫不犹豫地跟了进去。
一进那条巷子,高峰便忍不住乐了——那是条死巷!
对面的少年站在巷子尽头,望着比他头顶还要高出两三尺尺的一堵高墙,挽着袖子,似乎想越墙而走。
高峰哪里会给他这样的机会?脚下一发力便猛冲了过去。
眼看那少年就在眼前了,但就在他以为自己一伸手就要扣住对方肩头的时候,那少年却猛地转过身来,一把泥沙便从少年手里撒了出来。
然而,他壮硕的身躯以惊人的速度矮了下来,同时伸出去的那只手也收回一半,变成阻挡的姿势。这一蹲,一挡,便轻松化解了对方的暗算。
高峰的嘴角忍不住翘起,露出一丝冷笑。他和兄长在鲁大娘这种人身边,什么场面没有遇到过?这种伎俩又岂能奏效!
可就在他刚刚为自己的灵活应变而洋洋得意的时候,钻心的疼痛便伴随着一阵天旋地转,从脑后传来。他实在支持不住,扑倒在地。再然后,便是砖头一下接一下地拍打在自己的肩部、手肘、膝弯,以及脚踝等处带来的剧烈疼痛——总之,全是身体关节所在,但又无一处致命。
高峰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如此无助,如此痛楚的感觉,偏偏对方根本不想要他的命,而只想要他动弹不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少年的每一砖拍下来,拍在他的关节或者四肢的某个地方,他半边身子就会跟着一阵酥麻,有时还会跟着抖几下,然后才是剧烈的疼痛。
拍了大约二三十板砖,萧艺这才罢手。他自己也着实累得够呛。
不过眼下他可以断定,高峰现在已经对自己形成不了任何威胁。
扯下腰间的汗巾子,揩去满头的汗水,又把汗巾子拧干了,萧艺这才在一旁靠着墙坐了下来。
高峰仍然在地上一边抽搐着,一边痛呼个不停,把他那一口不知哪里的方言也都给嚷了出来。
“回头告诉那个猪婆娘,别再来烦我了。我罗文是什么人,你今天也知道了,没要你的命,那是因为老子在这里还有事要办。改天事办完了,当心猪婆娘的脑袋老子也一并带走!”
交代完这些话后,萧艺重新站起身,走到那面阻住前路的高墙下,猛地发力跑出两步后,高高跃起,两只手便抓在了墙头,一用力,整个身子便被牵引了上去,一抬脚,便跨上了墙头。他又朝远处巷子口张望了一阵,小小的身影这才消失在墙头。
高峰在痛楚和悔恨中等候了许久,才等来了兄长高山。
高山见到亲兄弟的惨状,问明了情形后,眼中似要喷出火来。然而此刻对他而言,先送自家兄弟去看大夫,然后回齐乐园报信才是当务之急。于是,他也只能将这口恶气无奈地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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