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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叶仲坤在沙城的确有一位女友,就是姜黎黎。动身来沙城之前他还不无浪漫地想,当初在总监办公室里,如此爽快地答应他去对称之城出差时,他的脑海里立刻泛出姜黎黎在床上身体扭动时的每根线条和起伏的波浪姿势。她是沙城人,去对称之城必然要经过她生活的城市。就是说,就算去对称之城办不了什么事,也算是利用出公差的机会,和情人再聚首一次。

再说他的工作也实在是累,他是“红摩登"广告公司的设计部主任,但和部门所有设计师一样,是要每天伏在电脑前干活的。公司上级的要求,主任这个级别还是要亲自干活的。他每天没日没夜地赶活,而且他是主任,当然不能有所报怨,报怨是手下人的义务。他只能在他听见手下人向他报怨的时候有责任说 "没办法,谁叫我们是广告人”的话。

这句话是跟谁学的?他不记得了。

叶仲坤和塞洛大约比周绮瑟早半个月住进未来七天旅馆的。他来的当天就看到天气预报报导,沙漠明天有一场十级以上的龙卷风。他很高兴,看完天气预报后,马上打开电脑给总监发了一封邮件,告诉他,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明天就可以到达对称之城。估计一周时间应该完全可以把那里的事情解决完,一周后他大概就可以从对称之城启程回深圳了。

他希望总监在这段时间内,能抽出时间多关注一下设计部门人员的工作。总的来说,他不放心那位在这段时间内,代理他管理设计部的女设计师。她是公司元老级的人物,让她代管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叶仲坤很了解她的工作态度。她对工作之外的事情总是比工作来得有激情,比如说她很善于搞好和上司之间的关系。叶仲坤看出,实际上总监对这位女设计师也有些厌烦,在设计方面她一直没有什么出色表现,不能担当重要的设计工作。想想看,如果部门工作长期落在这样的一个女人的手上掌控,都不知道会出什么后果。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时间稍稍长一点,像这样一家以红酒品牌包装设计而闻名于业界的公司,设计滑下坡,业务无疑受损。

叶仲坤知道总监对他并不是很欣赏,据说当初提拔他当设计主任是公司副总的意思。他很感激副总对他的赏识,可他根本想不通什么原因副总会提拔他。在公司,他和副总几乎都没说过什么话,更谈不上有什么私交。他记得有一回到楼下的一家餐厅吃饭,他一眼看到副总一个人坐在窗前吃面,这就像碧波万倾的大海跃入眼帘的蓦然间让他感到神清气爽。但他忽然丧失了这瞬间感受,他注意到副总也看到了他,但是并没有拿正眼朝他看过来,目光望向窗外,似乎在有意避开和他正面打招呼。他的心潮一下子跌到了低谷,走到餐厅的另一边,从容地坐下来。这时他看到餐厅里,另一张桌子上也有他们公司的几个人在吃饭,正朝他看过来,他不敢往下想,他们是否看到了这一幕。从此,他无论在什么场合与公司的这位大人物相遇,他都是不卑不亢的态度,再也没有了当初在餐厅的那一瞬间的激动。

不久,他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有一天在酒吧,他意外地遇见公司行政部的一位女生,叶仲坤当时不知道她是本公司鼎鼎大名的八卦女生。这位女生的谈话特点就是容易让你在短时间内把她引为知己,从你的口里套出一些隐蔽的事情,同时再告诉你一些你认为很贴己的话。女孩告诉他,副总之所以提拔你,是因为你来公司时间短,不太可能成为其他领导的心腹。当然你的才华也是有说服力的,但那只会成为他提拔你的一个借口,关键是用你牵制总监。总监如果想拉人马出去另起炉灶,你完全被培养得可以在设计部独当一面。如果总监想往上爬向副总位置,那么副总把他干掉,同时公司业务短时间内也不会受影响。

还有一点,这位八卦女生没说,这说明她还没看出来。公司副总比总监的眼光要锐利深远,他看得出叶仲坤在工作上目前来说并不是个野心勃勃的男人。他还很年青,如其说他是个男人还不如说他是个大男孩,没什么心机,心地单纯。他的工作干得出色,并非他喜欢努力工作,而是他在设计方面比他的同行多一点天赋。他这个年龄还不懂得把精力花在工作之上,钱赚得够花就好。生活中其它爱好的热情和爱情的向往,对他来说远远比工作深具魅力得多。叶仲坤能想到这一点,也是在他遇见那位八卦女生之后。

明白了他在公司的处境之后,他感到很泄气。同时也明白了他的顶头上司总监,为什么老是对他的工作不满意,处处给他小鞋穿。有一次,他给一家客户新推出的几款梨酒瓶标及画册的设计方案拿给总监看。那是他和两位设计师在三天之内通宵达旦赶出来的,他做的内容规划,也参加大部分的设计工作。总监当时怒发冲冠,就差没骂“操你妈”和没用皮鞋踹他几脚。过了一会儿,也许总监也知道自己太过火了,或许是明白用这种激将法逼迫叶仲坤走人,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利益可言。马上又回头给他讲了一些抱歉的话,说自己因为吃饭时喝了一些酒,所以脾气大了点。

这事没发生多久,总监派他来对称之城出差。说是一家老客户一年前搬到了对称之城,想让他重新去拜访一下,联络一下看看接下来有什么合作的机会。他在网上查了一下这家公司的资料,该公司是一家新起的做白酒的公司,资金很薄弱,在行内小得可怜。公司网页只有两三页,已经很久没有更新过。以公司出产的“喜年”白酒的名字去古狗和百度里搜索,能看到的相关内容几乎没有。几年前这家白酒公司曾经找过红摩登出过一套宣传画册,除此并没有什么业务往来。也许这家白酒公司早就倒闭了,叶仲坤想,不知道为什么总监这时让他出差去对称之城去找这家公司洽谈业务上的事。再说啦,公司一直是以做红酒品牌规划而闻名业内,除非是找上门的,公司很少做白酒的业务。

总监的意思是近年公司的业务滑下坡,为了提高公司的效益,红酒以外的业务及小单额的业务都要接,因此派他去对称之城出差没什么不正常的。走之前的一天,总监高兴地告诉他,公司对他这次去对称之城洽谈业务非常重视,还派了常务副总亲自出马,这位常务副总就是公司无人不晓的老板的弟弟塞洛。总监从叶仲坤阴郁的脸色读出了他的心事,马上又和颜悦色地说,你别担心,老板的弟弟又怎么啦,他肚子里有多少货你还不知道?老板之所以派他和你一起去,只是想让他跟你学着点。叶仲坤暗想,能跟我学什么呢,我还不知道跟谁学呢。要说设计,他还是在行的,但是出门洽谈业务还是头一遭。公司里平时上门的客户,他也只负责接待一下客户派来的跑腿人员。

这趟差事在名义上就变了,变成了他陪常务副总出差,实质上是他多了一个跟班。这位常务副总兼老板的弟弟塞洛,在公司里的地位就如同皇帝面前的弄臣没什么两样,谁也不敢真正欺负他,但是谁都没有把他当人看。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到各个部门去串门,看谁空闲了就坐在那里和他聊天,聊着聊着就追一只看不见的猫跑了。如果他愿意干一点事,就是大伙儿吃完快餐之后,让他顺便一起把所有的快餐盒丢掉。如果他不愿意干的时候,他就追一只看不见的猫走人。塞洛在公司里和谁都熟,只有叶仲坤和他不常打交道,那是因为叶仲坤没有这样无聊的时间。

总监事实上并没有读出叶仲坤的心事,他误解了,他以为叶仲坤重视的是职权的行使,其实,叶仲坤担心这一路要照顾一个神经病不知有多麻烦,假如这一路,他和他那只看不见的猫真的跑不见了,他可去哪里找他哇。

叶仲坤到沙城的当天,在未来七天订好房间之后就匆匆忙忙赶去赴约。这事他没跟塞洛讲,只是告诉塞洛他有一点私事要办,私人的事当然不便带他这位常务副总。他把塞洛留在房间,要他没事千万别跑到外面去追小猫。晚饭他会叫旅馆里的工作人员准时给他送到房间,是他最爱吃的咖喱鸡。

“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二。”

“叫我塞林,非得叫我塞林,我才承诺我和我的猫不出门。”

“好,塞林。”这个问题叶仲坤最头痛,塞林塞洛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生活中总得固定一个名字。

叶仲坤打的到春江路的小巴黎广场,他要到广场里面的BOBO等姜黎黎。沙城是个古城,商业的发展,使城市日异同化。叶仲坤想如果把他的眼睛蒙上,突然把他带到这些街上,然后再让他猛地睁眼看看,他绝对说不清这是上海还是济南的街头。

算起来,他对这个城市的了解,还是从一瓶红酒和一个女孩开始的。红酒是这个城市历史悠久的文化之一,女孩一年前千里迢迢带到深圳去给他喝的,女孩就是姜黎黎。她是那家红酒公司策划部的女职员,出来之前,叶仲坤用旅馆的电话曾打到她的公司去找她,接电话的女生问他是否找姜经理,她升到经理了。

想到姜黎黎,他的心一下就被回忆给咬住了。就像春天里躺在桑叶上蠕动的软绵绵的蚕,沙沙地咬着你,让你感觉到一种缓慢的、甜蜜的痛楚。随即--那个夜晚漫漫涌现……

还是从头说起吧。一年前姜黎黎为公司的红酒更新包装到深圳去找“红摩登”公司。总监让叶仲坤代表他接待姜黎黎,第一次见面是在公司的会议室里。他那时比现在腼腆得多,再说为了公事要和对方公司的女孩说拒绝的话,总是有些不忍心。他低着头,一直盯着会议室深啡色的桌面,而不敢看她的眼睛。当时都谈了些什么,现在记得不太清楚了,大致的意思他还记得。他让她明白,我们这么有名气的红酒包装公司,才出五十万给她公司的红酒做包装,已经很实惠了。在价格上,这个数字我们总监很难再让步了。他说的诚心诚意,他本人也认为这个价格再低就辱没了公司形象。

他记得在公司门口和她说再见时他抬头不经意地看了她一眼,捕捉到她的一个笑容。如今他想起来,如果三天后不是那样的见面,是在茫茫人海的大街上,在某个咖啡厅或餐馆,任何一个场所,他都不可能一眼就把她认出来。

三天后,他收到姜黎黎发给他的邮件,意思是说她订了明天的机票,就要走了。问他是否愿意出来坐坐,她请客。叶仲坤觉得一个女孩孤零零地呆在一个陌生城市,不谈公事的话,陪她吃餐饭也没什么。只是那天晚上,他实在忙得很,饭是没吃成,晚上直接到她指示的酒吧去找她。他当时走到她面前,与她面对面,几乎碰到了一起,都没能把她认出来。他当时一直对着电话说,“我怎么还是看不见你。”

“是我呀。”她从吧椅上站起来拍了他一下。

可能因为第一次见面是在洽谈公事的场合,而那天她好像穿的也是套装,所以印象不深。与第二次见面的场合不同,她在装扮上焕然一新,风格的迥异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难免吃惊罢了。

她属于那种北方个头高挑的女孩,穿着浅蓝色迷你牛仔短裙,一件那种古代女子做胸衣的火红色缎质肚兜,上面绣着一条水红色的凤凰,非常夺目地衬出整个的雪白的后背和浑圆的两肩。肚兜上面的两条带子吊得很低,肚兜的里面仿佛有一种无形的波涛随着她的呼吸起伏不定,带子在细长的脖颈上绕了一圈拴在脑后。看到他时又笑了,露出雪白的小兔牙,她的脸上也是武装到牙齿,两片弧线很优美的红嘴,银蓝色闪闪发光的眼影下的眸子里倾泻出无比辉煌的光辉来。他当时就像是受到炸弹的震撼一样浑身颤栗了一下--

他记得他当时傻傻地站在她面前,结结巴巴地说,“姜--姜小姐,你知道我们……""不不,我不想再谈公事了。"她打断他说,随后把钱包和手机交到他手上说,"今晚我喝醉了,钱都在这里面,酒店房间的锁匙也在里面,你全部负责就行了。”

于是她坐在那里开始一杯一杯地喝,如其说是喝还不如说是灌。过了一会儿,她忽然又说,“我今晚就是想喝醉,你知道,可今晚的啤酒我感觉很难喝醉我。不如我们两个转移阵地,去我酒店的房间喝,在那儿喝更自在,喝完了就往床上一躺。”

当时他觉得她已经醉了,从酒吧往出走时她步履飘摇,身体像是风中的荷叶,摇摆不定,几乎都快要栽倒在地上。他扶住她,把她的胳膊环在他的脖子上,让她靠着他走。他把她塞进的士,然后把她送回到酒店的房间。

进门的一刹那,她开始疯狂地吻他,疯狂的像小狗在啃他的脸他的嘴。他一把推开她,“姜小姐,我其实是公司的一个无名小卒,什么权力都没有。”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敢看她。

“操,要是为了公司的破事,这个时候在这里的就不是你,是你总监。”

他搂着她一同倒在了床上,他猜想她的肚兜里什么也没穿,果真如此。他经历的女人不多,却从来没有一个像姜黎黎那样富于激情的,就像是一团柔弱无骨的火焰,一只凶猛的浣熊。她能让一个男人把情感从身体里驱净,让你觉得做爱是复合所有生命(包括花、动物、人)所需的本能运动。事后,他又不无伤心地想到,这个女人虽然不会因为工作和男人上床,但是她总能这样随心所欲地找男人呀。

他低估了那一夜之欢,后来他和别的女孩上床时,眼前总是浮现穿着红肚兜的姜黎黎,她那天晚上连做爱都没脱下红肚兜。他后来给她发过几封电子信件,情人节之前,他买了一只粉蓝色的小熊寄去给她。她收到礼物后给他回了封邮件,信写得很直白,说她看见了小熊就像看到了他,真愿意拥有和他永远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出发之前,他给她打了电话,那是他第一次给她电话,她的声音像棉花糖一样柔软、甜丝丝的,他很激动。“到了给我电话。”她说。

他走进餐厅,服务生把他带到姜黎黎预订的包厢。约莫过了十来分钟,服务生带进来一位穿着黑色风衣戴眼镜的矮胖男人。“叶先生吗?”他问。

叶仲坤纳闷地点头称是,他坐在座位上没有起来。这包厢不大,这个矮胖的男人进门后,他更是感觉到拥挤和压抑,空气很沉闷。

“我是陈伟明,”矮胖男人自我介绍道,他的两只眼窝深陷的小眼睛在眼镜片后面贼亮贼亮地闪着光,目光在他报出自家尊姓大名之后一直来回在叶仲坤脸上悄悄溜达,似乎在探测叶仲坤到底知不知道他是谁。而叶仲坤在他随后递上来的明片上才明白他的身份,他是姜黎黎公司的品牌推广部总监,姜黎黎的顶头上司。他已经脱下风衣,露出里面笔挺的灰色西装,在叶仲坤对面坐了下来。

此时此刻,叶仲坤还是一头雾水,不明白怎么会这样。陈伟明马上道明原因,他从文员那里得知叶仲坤出差来到沙城,像他这样的红酒品牌包装的王牌公司的人员到来,当然要盛情款待。原因嘛,大家既是同行,就应该亲如兄弟,虽然上次没有合作成,说不定下次还有合作的机会。这餐饭是他吩咐文员预订的,恰好姜黎黎有事下到工厂还没赶回来,所以只有他亲自出马来招待客人了。言语间一再表明,平时一些广告公司的老总来找他,他都避之不及,在这个城市够资格和他吃饭的至少是处级干部、大学教授和公司总裁,叶仲坤不明白他为何老是强调这一点,难道要他受宠若惊吗?还是要他明白,他根本就不够身价坐在这里和他一起吃饭,他之所以坐在这里,当然是另有目的的。

这餐饭,叶仲坤确信是他公司文员预订的,就是那位接电话的女孩。也是她在电话里告诉叶仲坤,让他来这里赴约。可她在电话里解释是姜黎黎要她预订的,并且说姜黎黎从工厂很快就会赶回来。他当时只一心想见到姜黎黎,根本就没想过公司这层关系。再说他除了姜黎黎,她公司其他人都不认识,他自然没想到来者不是姜黎黎。再说姜黎黎已经升任策划部经理,在不方便的情况下要部门文员为她安排一个私人晚餐没什么不正常的。不正常的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极私人的约会变成了一次商务晚餐,而且是和一个一见就不喜欢的喋喋不休的傲慢的家伙一起吃饭。

叶仲坤是那种很不喜欢讨好人的人,就是说相当自我。这位陈伟明先生叽哩哗啦地说了半天,叶仲坤只微微点点头,算是明白他的意思。他的脸色黯然如一道古城墙,令对方看不出他到底是不高兴,还是他平时就这么沉默寡言。事实是他平日里的确不太喜欢讲话,可今天的沉默里有很大部分原因是他不高兴。

要在平时,让他和一个情不投意不合的人勉强在一起吃餐饭,他是绝对不会苟且为之的。这并不是说他心胸狭窄,其实如果他对一个人有好感,哪怕那个人再多的缺点,他都能视而不见。比如塞洛,自从出了公司的大门,他立刻就对他莫明其妙地有了好感,所以无论塞洛怎么胡闹,他都能宽容对待。

他是个事事都极其讲究的人,这和他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系。他喜欢在愉快的心情里进餐,不管吃什么,对吃的方式很讲究。而现在他对面就坐着一个狼吞虎咽很粗俗的家伙,这个人一边吃饭一边高谈阔论红酒界的八卦新闻,他只能拿出最大的耐心来忍耐。大学毕业后,这几年工作生活的磨练,使他明白,有些事情必须学会容忍。既然对方抬出了公司的身份,而且说不定将来可能是客户关系,站在公司角度,只能勉强为之。

叶仲坤一开始对这位陈先生就有“来者不善"的印象,他和他素无来往,不知道他有什么理由对他打心底里这样厌恶。他感觉到陈伟明对他一开始的那种警惕性越来越放松,后来言语之间几乎把他当小孩子看待。在他抛出了一连串的"有意与你公司重新寻求合作"的诱饵之后,沉默了一会儿,似乎等着叶仲坤来上钩。叶仲坤只说了一句希望能合作成功的话之后,意识到这家伙的态度越来越傲慢,似乎马上希望叶仲坤把他当"菩萨”供奉起来似的。

叶仲坤生平最厌恶的就是这种客户,再说这趟差又不是为他们公司而出的,见他根本就不在他的计划之内。所以就更不把他放在心上,说完那句话后他干脆沉默不语,席上的话忽然又冷场了。他只是埋头吃饭,只希望这个饭局早点结束,然后看看能不能见上姜黎黎最后一面,明天他就要乘龙卷风去对称之城了。

就在他刚吃完饭,准备离开的时候,这位陈先生又把话题转到姜黎黎身上。就在这个时候,陈先生才甩出他装备已久的定时炸弹。就像我们在武侠电影里熟悉的两位高手过招,一套套剑法使出来,打了半天对方也没有露出破绽,只得使出看家本领,使出江湖上传闻已久的武功秘籍上练就的绝世武功。

吃过饭,陈伟明首先提到姜黎黎是他老婆,这使叶仲坤着实暗暗吃了一惊。真没想到这个又矮又肥,相貌如此丑陋的男人竟是姜黎黎的老公。这么说,他并不是在吃一顿商务会餐,而是在和一个把他看作情敌的男人一起吃饭。他猜想,姜黎黎的老公这位陈先生肯定猜疑到他和他老婆之间的关系,所以亲自赴宴,想来证实一下到底是不是这样。这是个心胸狭窄、疑心很重,又没办法管住自己老婆的男人。

不出所料,他很快从陈伟明的话里听出了这意思。他一再表示他和他老婆之间很恩爱,前些天是他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他给她买了一颗钻戒。他说她戴着那只钻戒高兴得直跳,说到这儿他摇摇头,女人总是很势力的,喜欢给她买钻石首饰的男人,而我又喜欢买。说到这里,他傲然地扬起目光看了一眼叶仲坤。女人表面看起来,像是个头脑简单的小动物,像个小孩子,其实狡猾的很。我老婆也是这样,去年圣诞节之前她把收到的一只粉蓝色的小熊扔进了垃圾桶,我是碰巧回家看到的。她后来还说,这男人笨死了,还想追女人,以为我是小孩呢,一个破玩具能值几个钱,还想打动我的心,哈。你看,女人就是这样势力,说到这里,他又摇摇头。

“够了!”叶仲坤也给自己的这一声怒吼给吓了一跳,因为那只小熊绝对就是他送给姜黎黎的情人节礼物。小熊,小熊,不可能有第二个和她上过床的男人也挑了一只小熊礼物送给她的。叶仲坤正是听到那只小熊扔进了垃圾桶,忍不住怒吼一声,事实是他并不是因为小熊的事而发火,而是他现在明白自己的美梦破灭--没什么希望见到姜黎黎,他将又一个人度过一个孤单的夜晚才忍不住大发脾气。

“你他妈发什么火着!"陈伟明推了推眼镜,怒骂道。"一看到你,我就确信那个叫'金刚'的人是你,在寄小熊之前,你还用这个名字给我老婆写个几封信是不是?”

叶仲坤像只愤怒的羔羊,对他说的一切供认不讳,“你他妈是又怎么样?”

“你这个小流氓,看你年纪青青,不学好。又想利用这次出差来勾引人家老婆吧?”

叶仲坤只觉得他的眼睛直往外冒着火星子,他的理性再也无法替他管住拳头了。他嚯地起身,走过去抓住陈伟明胸部的衣服,把他往墙上一搡,挥起拳头朝他的胸部就是两下。“他妈的,别惹老子,否则揍扁你。”

“你敢在我的地盘上动太岁?他妈的,你打呀!看我叫人怎么收拾你!”

叶仲坤不是不敢再往下打,而是打了两拳下去,火气没那么大了。他放下他,怒气冲冲地走出了餐厅。

外面的冷风使他的意识清醒了许多,沙城的夜色在他眼前就像一个支离破碎的梦。他回到旅馆,塞洛的手里多了一把黑色玩具枪,他开一枪,枪里传出一串婴儿的笑声,再开一枪,又是一串婴儿的笑声,他就这样不停地开枪,婴儿的笑声接连不断地从枪里传出来。叶仲坤很想一个人静一会儿,就对塞洛说,“塞洛你能不能停止开枪?"塞洛不理他,"塞洛你能不能停止开枪?”塞洛就像耳朵出了毛病。叶仲坤嚯地站起来,把塞洛的枪没收了,塞洛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了另一把枪,开一枪传出小狗的汪汪声,开一枪传出小猫的喵喵声。

“塞洛,塞林,塞林他妈的我叫你塞林了,你还不停下来,明天我们一早就要出发去对称之城,你到底睡不睡觉。”

塞洛停止开枪,这时电话又响了起来,是姜黎黎打来的,他没接。

天亮之前,旅馆房间的电话响了两次,把他从睡梦中惊醒,最后一次醒来他再也没能睡着。那时黎明在即,他想是时候该出发了,便起床穿衣服。

两人装备完毕,一起下楼到服务台去退房。天已经蒙蒙亮,旅馆一楼的大厅依然亮着灯。服务台前一位约莫三十来岁的男人刚刚结帐离开,接着是排在他前面的三位年青人,他们也是全副武装,看得出也是这个时候赶往沙漠等龙卷风。

“叶先生,请问这个房间需不需预留一晚?”轮到他退房时服务台小姐问他。

“为什么要这样问?”

“因为本城天气预报预测龙卷风有时不太准确,而这个季节去对称之城的旅客正往沙城赶来,说不定等你从沙漠回来,各大旅馆的房间都客满了。所以我们旅馆为了给我们的熟客增行方便,一般都会把他们当天预订的房间保留起来。”

服务台的这位小姐说话干净利索,三言两语绝对不会让人听不明她意思。然而叶仲坤一头雾水的模样,他不知道情况原来还会这样。他记得他从沙城的一个龙卷风论坛里也看到过相关这方面的言论,并没有引起他的重视。他想天气预报肯定有不准的时候,这很正常,可是从这位小姐平淡的表情和言语里听出,不准的几率似乎很高。

被这位旅馆的服务小姐一说,叶仲坤立刻预感到今天的龙卷风可能不会来。但是不管怎么说,既然天气预报预测到有龙卷风,就应该先去沙漠才对。塞洛也这么想,他这个时候神智很清醒,想法应该复合理性。两人的意见一致后,就出发了。

沙城与沙漠的距离每时每刻都在拉近,叶仲坤从当地的一份地理杂志上看到,一个世纪前沙城距离沙漠还有两三百公里。那时在这个范围之内还有一个泗水城,泗水城在上个世纪初被沙子给吞没了。据说在泗水城被沙子吞没之前,城里人全都迁出了城,但是后来这些人又全部死于战争。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发生在上个世纪初,我们国家的大大小小的战争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少。另有一些考古探险队发布的文章说,泗水城属于一夜之间被沙子吞没的城市,城里人还在睡梦中,沙子就这样悄悄地把他们活埋了。不管怎么说,沙城都成为去往对称之城的最后一站,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与沙漠之间的距离还在变短,终究有一天,这个城市也将会成为沙漠之城。

他们乘车到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汽车站,在这里朝西北望,眼前的世界就变成了广褒无垠的大沙漠。汽车站旁边有两间铁皮屋,墙上用红漆刷着“老杨小屋”,是一家士多店,专门向去往沙漠里的顾客售饮料、酒和快餐面。店老板就是老杨本人,一位瘦干的老头,刀条脸,穿着一件很旧的羊皮袄,没人买东西他就坐在店里发呆。他发呆的样子和他旁边的那条老黄狗如出一辙,那眼神都是一样的温厚、善良,却让人不敢直视,总之你直视着那样的眼睛并不是一件享受的事情。

叶仲坤从老杨的店里买了一小瓶二锅头,一包花生米,那酒也许他不会喝,他想和老杨攀谈一会儿。他问老杨有没有见到龙卷风,老杨说经常见。那你怎么没被卷进对称之城?老杨说,他不想去,龙卷风一来,他就逃跑,但是他的树跑不了。他在这里种了十年的树,成活的极少。

小站又有车出发到沙漠里面了,他们上了车。这一天的天气出奇地晴朗,天空碧蓝,像是一整块晶体。阳光很温暖,知道吗,这样的阳光,只需要三天就能把一朵小百合的蓓蕾给催生出来。这么美好的天气,让你相信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就是龙卷风不会来。

在他们的前方有三辆车在行驶,由于隔得太远,看起来就像是在沙漠里移动的玩具盒子。过了一会儿,前方的三辆车停了下来,人们从车里走出来,散布在沙地上。

“我们也在这里下车吧。”叶仲坤说,他不想靠那些人太近,于是就在距离他们大约一两百米的地方下了车。

塞洛一跳下车就疯狂地往前跑,两手平展开来, “嗯--嗯--嗯,”学着飞机在天空发出的声音。

“塞洛塞洛,别他妈的跑那么快,要是这沙子你有陷阱,你就完蛋了。”

塞洛根本不听,叶仲坤追上来推了他一把,塞洛就势躺倒在地上。他伸手把张仲坤的脚往前一拉,叶仲坤也摔倒了下去,两个人在沙地上扭打了起来。打了一会儿,直到两人都累了,或者是这个游戏玩得无聊了,就朝天平躺在沙地上。周围静悄悄的,只能听得见两人喘粗气的声音。

“塞洛你看,前面那个沙丘看起来多么像是女人的臀部和腰身,浑圆优美,我总觉得沙漠像女人的身体一样美丽。”

“你的思想从来就没离开过女人"塞洛说,"连这不毛之地都能让你想到女人。”

“男人不想女人还能想什么?”

“想想别的吧,过来,用沙子把我埋起来。”

他真的用沙子把塞洛埋了起来,只露出了头。塞洛这时又说,“想想看,我们的生活从来就没离开过沙子,生活要是少了这些沙子,生活不知道成什么样,我们可能注定没了城市。”

“怎么会?"叶仲坤说,"荒谬。”

“怎么会?你盖房子少得了沙子吗?高架桥,水泥地,城市就是沙子的世界。有一天,我们的大脑我们的心我们的身体将被沙子灌满,到时候我们将不可抗拒地与沙子容为一体。”

“有时你还挺聪明,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个神经病?”

傍晚时分,他们看到那群人陆续搭上了回城巴士。叶仲坤想,估计谁都不会认为今天有希望来龙卷风了,夕阳的余辉在沙地上浓艳如玫瑰花。他们也上了车,掉转头回沙城。

他们重新回到沙城的未来七天旅馆,幸亏早上把原来居住的房来预留了下来,服务台的小姐说,否则就没房间给他们住了。正要上楼的时候,那位服务台的小姐说,“叶先生,今天有一位小姐和一位先生打来电话问你还在不在旅馆,我告诉他们,你有预留房间。”

“如果那位小姐再来电话,你就叫她直接到我的房间来找我,是先生,你就说我没住在这里了。”叶仲坤知道女的姜黎黎,男的肯定是她老公。他曾经用旅馆的电话打到他们公司,这很容易查到他住在哪里的,昨天夜晚天亮之前可能也是这两口子打来的电话。

他回到旅馆房间后,马上洗了个热水浴。洗完澡,躺到床上打开电脑开始收发邮件。邮箱里有一封总监发来的邮件,没说什么事情,叫他收到邮件后马上给他电话。他马上拨通总监电话,先是告诉他龙卷风今天没有来,沙城气象台雷达预测龙卷风常常不那么准确,所以如果去对称之城只能继续等待,并且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

总监似乎并不太关心这件事,他很快把话题转移到他要说的事情上去,“我今天收到一封邮件,是沙城的那家最大的红酒集团公司的一位高层领导人发过来的,他说你一到沙城就玩弄他们公司的女职员,是一个十足道地的流氓,破坏了那位女职员的婚姻家庭。那位女职员将会遭遇离婚,精神将受到严重打击,一段时间将不可能正常工作,低下的工作效力对他们的公司将也是一个损失。还有她的孩子,将永远生活在单亲家庭的氛围中,这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你等于直接毁灭了他的未来。对方公司的那位高层领导说,他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他还说,他正有意寻求与我们公司之间的深度合作,这样以来,简直无法信任我们公司所用的人了。他要我们立即通知你回公司,劝我们不要派你这样的败类分子出差,给我们公司和客户之间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他是这样说的吗?”叶仲坤知道这个写信的人,除了陈伟明还有谁呢,他简直不敢相信他这么快就对他发动攻击了。叶仲坤觉得他身上的血的温度嗖地上升到了沸腾起来的高度。

“这么说,这一切是真的罗?”

“没有,你不要相信他的话总监,我来沙城才两天,我还没见过他们公司任何一位女职员,这是千真万确的。”

“他说那是因为你约会那位女职员,被她的老公给撞破了,当场给你抓了个正着。她老公问你是不是和他老婆上过床,你对这一切已经供认不讳。”

“不不,总监,事情并不是这样的。"叶仲坤实际上这个时候肺都气炸了,他已经记不清昨天晚上是否真的在那个龌龊的男人面前对上过他老婆的事供认不讳,他记不起来了。而这个时候他本来想说出事实真相,那就势必要告诉总监,去年姜黎黎去深圳出差和他之间发生的关系,难道还要告诉总监是一个女人先勾引他的吗?他觉得这太不男人了。他不想再解释什么,心一横霍出去了,"如果你要坚信那位所谓的高层领导的话,我也没办法,只能辞职不干了,我也不想作他妈的过多解释。”

总监干笑了两声说“不会吧?这么快就放弃了?事实上我们也不完全听那位隐性埋名的领导人的话,这事公司还在考虑当中。你是我们的公司的一部分,我们当然要为你的名誉权利着想,这事你放心,会得到妥善解决的。你先稳住情绪,尽快抓住机会去对称之城把事情办完。毕竟客户对我们是重要的,我们公司奉行的宗旨你又不是不知道,客户永远是对的。”

和总监刚刚通完电话,旅馆房间的电话又响了,是旅馆的服务小姐打来的,“叶先生,您好,楼下有位姜小姐前来找你。”

“叫她上来。”

“我已经按您的吩咐叫她上去了。”

他又回过头来对塞洛说,“塞洛,你出去,快点出去。"塞洛走了出去,他又大喊,"你就在一楼大厅,我一会儿来叫你,你可千万别走远了。”

如此同时,门外响起轻轻叩门的声音。叶仲坤把门打开,一个穿灰色长风衣的女孩站在门外。她不请自进,像旋风一样眨眼之间走到了门里面。这个女人好像每次注定都要让他大吃一惊似的,他还没把她看清楚,她已经在他的嘴上印了一吻。

也许是因为他刚才向总监提出了辞职,放弃了这份该死的工作,他感觉到轻松许多。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从古代战场上退下来的一位勇猛无敌的大将军,他之所以退下来,是因为对方使他不懈一顾,根本不值得他去打。

退出战场之后,他保留的这身的精力又正愁着没地方使,这时正好又来了一位女战神。多么合他的心意呀,姜黎黎这一吻,又使他仿佛浑身被蒸馏过,提纯过,顿觉神清气爽。

他一点也不觉得见她是个麻烦,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糟糕的事情,相反,他觉得此刻见到她太有必要了,这太让他兴奋了。

她今天来画了个淡妆,只涂了玫瑰色的唇膏。她的脸圆圆的,两腮上有两个孩子气的酒涡,很深,只要她微微一笑,那酒涡就显现了出来。而她是喜欢笑的,你老是觉得她在笑。她的笑容使她的脸看起来从来就不是静止的,充满了动感。就好像她的这张娃娃脸变得像是旋转的飞碟,时时刻刻都在你面前旋转似的。转得他晕头转向,就像小时候在旋转木马上似的,世界所有的色彩都打乱了,全都拌和到了一起,变得绚烂而令人眼花缭乱。

应该说,这个女人的美从来都不是他欣赏的那种美,是的,他不喜欢这种色彩极强烈的感觉。但是这个女人,当你和她上过床之后,你就不会这么认为了。此刻她正沙沙地脱下风衣,解下脖子上的七彩的纱巾。他看着她脱衣服,并没有伸手去帮忙,他只是希望这个过程变得慢一点,让他细细品味。他觉得一个女人脱衣服的时候,她的魅力就在那一刻全部显现出来了。姜黎黎脱衣服时显得从容而优雅,动作很麻利,甚至有点急不可奈--可这个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现出别的事物来--稍稍影响了他品味姜黎黎脱衣服的过程--但是那件事似乎更重要,使他不能停下来不想--他想到了小时候养在一只玻璃缸里的两只小乌龟,一只翠绿色的,另一只是深绿色的。两只小乌龟经常在玻璃缸里你追我赶地绕圈子,后来他发现是那只深绿色的追翠绿色的,追上了硬是要爬到它身上去。有一天,他表哥来他的家里看见了,他说,“你的乌龟在干那事。”他那时感到很惊讶的是,这两只小乌龟也有公和母,他从来没想过呀。

他看到她浑身只剩下那件红肚兜时没再往下脱的意思了,便问,“你和他做爱的时候也穿着这件红肚兜吗?”

“不会的。”

“从来没有过吗?”

“记不清了。”

“脱!”他不容反驳地说。

这天夜晚,他们刚做完爱,外面忽然狂风大作,风的吼声就像是鬼哭狼嚎,你无法形容那声音。一阵风从窗户敞开的缝隙钻进来,桌子上的玻璃杯叭地掉在地上,摔成碎片。

“龙卷风,听这吼声就知道是龙卷风!不知道这样的龙卷风能不能让对称之城现身,可惜我们没能在沙漠里等到现在,如果一直等下去,不知道能不能进入对称之城。”

“我回不去了。”

叶仲坤压根儿就没注意听姜黎黎的话,他很激动,此刻他全部的激情都转移到龙卷风身上去了。龙卷风的吼声像是唤醒了他,既然他辞了工,失去了去往对称之城的目标,那么他的心里可以为自己任意建一个目标去对称之城。不是说那个城市的一半是未来吗?那么他也可以去那座城市寻找一下自己的未来,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既然他已经来到了这里,就应该去找找看。

叶仲坤起身关窗户时,啪啦一声巨响,他探头朝窗外看,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从高空摔了下来,掉落在楼下停泊的一辆汽车的车顶上,发出巨大的声响,汽车车窗的玻璃也被震碎了,哗啦响声一片。这样摔打下来的响声夹杂在龙卷风巨大的吼声里,此起彼落。

忽然房间的电灯灭了,停电了,屋子里变得漆黑一团。“叶仲坤,我回不去了!”姜黎黎抱住叶仲坤说。这时外面响起了嘭嘭的敲门声,叶仲坤的注意力又被这敲门声给牵引去了。

“叶仲坤快开门,开门,是我,塞洛。”

“啊,塞洛。”叶仲坤顾不得穿衣服,光着身子跳下床去给塞洛开门。屋子里漆黑一片,两人都看不清对方。

“叶仲坤,我们去沙漠吧,这个时候肯定能进对称之城。”

“不太可能啦,这个时候怎么去?我们根本就进入不了沙漠,说不定半路上就被龙卷风给卷跑了,到时候知道这场龙卷风里根本就没对称之城,我们岂不是白白走一遭,还是等下次吧。反正龙卷风还会来。”叶仲坤不用看,塞洛这个时候一定又激动的满脸红光,就像是烧红的煤火炉子,他的老毛病肯定又犯了,叶仲坤想得稳住他点儿。

“你不去,我去。”

叶仲坤立刻听见塞洛的脚步声由近而远,他追了出去。这个时候刚摸黑走到楼梯间,一位女服务员手执着一支红蜡烛往上来,那女孩看见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冲进了这团烛光迎向她,吓得她惊叫一声,蜡烛掉到了地上,世界又变成漆黑一团。

叶仲坤真着黑乎乎一片,想去触摸一下那女孩是不是给吓昏了过去,怎么半天听不见声音了。他的手在黑暗中触摸到女孩的脸上,那女孩又惊声尖叫起来,像是撞到了鬼。

“你不要叫,不要叫!我只是以为你吓昏过去了才摸你一下,我又不是变态狂。”

“你不要过来呀。”

这时候又一位女服务生手执红蜡烛走了上来,显然她比瘫痪在地上的这位镇静得多,泰然自若地看着赤身裸体的叶仲坤,倒是看得叶仲坤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等着我回去穿衣服再来跟你们说。”他趁着烛光跑回房间,裹上大衣又跑出来。那位瘫痪在地上的女服务生已经起来了,她手执着烛光和叶仲坤一起走下楼梯。

塞洛还在一楼的大厅,被两个保安一边一个架着臂膀,他被按趴在地上,其中一个保安还把一只脚踩在他的后背上。他竭力地想挣脱这两个彪形大汉,他就像被钳子夹住的一只柔弱的小虾一样,根本就动弹不了。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受罪,就像是受虐的奴隶,那两个保安肯定把他的手臂弄得生痛,把他的后背踩得心脏快要被挤出来了,让他喘不过气来。

“放下他!"叶仲坤怒喝一声,"他是你们的客人,搞清楚没有!”

“你是他的朋友吧?你来得正发好,你知道你这位朋友要跑出去的吧?我们是为他的命着想,这么大的龙卷风,又是在夜里,出去无疑受死。我们把门锁着不让他出去,他要搬动大厅里的一张茶几撞门。要是我们让他撞坏了这玻璃门,你这位朋友明天可要赔大钱了,这门很贵的。而你,他的朋友,下来还不感谢我们,反而还怪我们,你以为我们吃饱了撑着吗?”

叶仲坤这时才看到旅馆的玻璃门已经锁上了,玻璃门外放下了卷闸门。他打量了一下两位生气的保安,他们已经放手了,塞洛又往门边跑。叶仲坤说,“快,抓住他,不能放手。”

其中的一位懒得理他,另一位冲出去就像老鹰抓小鸡似的把塞洛提了回来,他用两只胳膊环在塞洛的腰上,塞洛还在竭力挣扎。

“你们做得很对,为了旅馆里的顾客安全,你们这样做是对的,假如我碰见你们经理,肯定会在他面前表扬你们的工作,”叶仲坤说,听到这样的表扬,两位保安的表情缓和了许多。

“可是你知道我刚才下来时,目睹你们是怎样抓住他的吗?就像美国人对待战孚,伊拉克人对待活捉的美国士兵一样。要知道他是你们的顾客,是你们的朋友,你们把他拿出毛病来,恐怕担当不起的。我可以到你们的经理面前去告你们的状,你们就丢了饭碗了。不过,现在我不会这么做的,既然你们帮了我的忙,动作虽然残酷了点,也就原谅你们,希望下次不要这样做。事实上,像你们这样的彪形大汉,对付他一个人就够了,你看,你现在一个人不就能把他治的服服帖帖吗?”

这个时候,旅馆的经理下来了,是一位胖胖的中年女人,她一看这局面,就问怎么回事。叶仲坤看着两位保安紧张的表情说,“没什么事,是我的这位朋友现在硬要走进龙卷风里去。正好你们的两位保安把他捉住了,还好,没让他跑出去。你该表扬表扬你这两位员工的工作。”

女经理笑了起来。

叶仲坤又对她说,“能不能找来一根绳子,否则我这位朋友今晚肯定不会安静下来。”

过了片刻,一位女服务员从服务台后面拿来了一条红色的尼龙绳子出来。叶仲坤亲自把塞洛绑了个结实,让两个保安抬着送进他的房间。由于塞洛的两只手从后背绑起来了,他无法平躺下去。这样睡觉肯定难受,叶仲坤又让两个保安帮忙,把塞洛的手一边一只绑在床后面的架子上。绑完,他又帮塞洛盖上被子,塞洛破口大骂他,实际上从开始绑他,他的嘴巴就没停过,“你这狗日的,叶仲坤,我跟你没完。”

叶仲坤说,塞洛你再骂,我就把你的臭袜子塞进你嘴里。塞洛根本不听,叶仲坤只得找来一条干净毛巾塞进他嘴里。

那位刚才被他吓得尖叫的女服务员手执着蜡烛一直陪着他做完这一切,其余的人见塞洛安静了,就都走开了。“幸亏旅馆里只有他这样一位顾客,否则我们的人不累得够呛?”女经理走时说。

“有机会请你们吃饭。”叶仲坤说。

女孩手执蜡烛不等叶仲坤走到自己的床上就跑了出去,她就像害怕他会对她有什么额外要求似的。叶仲坤都来不及说要她送给他一只蜡烛,只得作罢,摸着黑走到床前。

“亲爱的,我回不去了。”

叶仲坤听到姜黎黎说到第三遍时总算听懂了。他上床搂住她说,“回不去就睡我这里,看来今夜的龙卷风是有意撮合我们,还担心什么呢,你那狗日的老公敢趁着龙卷风来找你吗?”

他们一觉睡到天亮,睡到第二天早上风平浪静的时候。叶仲坤醒来后,马上就想到了塞洛,他看到他睡着了。他睡觉的姿势很难受的样子,然而他还能睡得着。

叶仲坤把他嘴里的毛巾掏出来,把他的手和脚松了绑,他知道这个时候塞洛的疯狂总算过去了,他醒了。

“塞洛,昨晚你和谁玩SM?享受吗?”

“今天我要单独开间房住,狗日的。"他想一跃起来,这个时候才发现手脚又酸又痛,他哎哟地叫着,这个时候他准是发现最痛的还是牙床,"要不是你们这些狗日的,我今天准到了对称之城。”

“难道你很想去对称之城?”

“是的。”

“那地方的公路据说都是用钻石铺就的,房子是用金砖建的,有一种树,你在上面摘一片叶子下来,都是一片名贵的翡翠,事实上在那里金子、钻石与翡翠都算不上名贵的东西了,就像是泥土和树叶一样平凡,只有把它们带回来才值钱,只可惜,至今只有人往那里去,还没见有什么人回来。”姜黎黎当着两个男人的面,从容地穿着衣服,穿好衣服就去上班了。

此后,她隔三差五地来和叶仲坤混,但都是趁着上班时间溜出来的。叶仲坤没有问她关于龙卷风的那个夜晚,她如何给陈伟明解释。

关于龙卷风,自那个夜晚之后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来。叶仲坤盼不来龙卷风就盼着姜黎黎能来,对姜黎黎的渴盼,直至他在塞洛的房间遇到周绮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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