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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叶仲坤沿着河边漫跑时,一位穿着白色运动短裙露着小蛮腰的长发女孩迎面跑来,她那修长的大腿就像是骄傲的母鹿一样轻盈的跳跃,和他擦肩而过时,那女孩狭长的双眼朝他急促的一瞥,他浑身一阵颤栗。他忽然觉得这一段的河流和河流尽头,那把女孩蜂蜜色的肌肤增添了光辉的天边晚霞充满了魅力,因为这一切就反映在女孩的瞳孔中,尽管她看起来世俗而又浅薄,这一切她也许有所注意,但不出明天她就把它忘记。

她知道自己美的有多不可理喻,她会从流行文化和时尚元素中去寻找审美的标准,从《无极》大片里的张柏芝和流行歌手萧亚轩等娱乐明星身上来衡量自己的美,她也许发现自己的鼻子比某位大明星更美观,她也会从各种男人的目光里发现她的双腿更加撩人欲望。但她不会从艺术的角度来挖掘自己的美,叶仲坤也只是运用所学知识,把她的美想象在各种颜色调和的画版上,因为他是学绘画的。如果他是一位通俗小说家,那他可能把她的美想象在谋杀、绑架、金钱、色情欲望、鬼魂现身等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中。

他留意到女孩那急促的一瞥里流露出娇羞、傲慢,娇羞是她这个年龄阶段的女孩特有的美,他知道等她再大一点的时候,这种娇羞就像是一层面纱从她的目光里退却,那时就不存在这种美。而她的傲慢,叶仲坤发现完全出于她所处的社会阶层和习惯,他觉得她的傲慢并不存在对他鄙视的意思,也不是拒人千里之外,就像是一道虚掩的门,那个空隙完全容得下他侧身进入她的内心世界。这道目光告诉他,他对于她并不陌生,他们几乎每天都在这里跑步相遇。

他有一次发现她跑完步,自驾一辆红色的三菱跑车离开了,他知道她就住在河边的一幢豪宅里,每次跑完步他看着她进去。这使他挺高兴的,高兴的程度莫过于发现一款黑色的手袋外形很精美,后来才看到它的牌子是PADAR一样,昂贵的价值是对美的肯定,当今用在美女身上似乎也不为过。

叶仲坤觉得,如果不是爱,在这个色欲横流的世界到处都能找到销魂的肉体。可是为什么啊,为什么就不能相爱呢。

“白痴!”

现在他一想到周绮瑟就不禁这样脱口而出。

跑步回旅馆的路上,他接到姜黎黎的电话,自认识周绮瑟的那个晚上,他一直没见到她,他终于允许她来看他。

其实这段时间姜黎黎自己也脱不开身,自从她在叶仲坤的旅馆房间过了一夜以后,陈伟明答应了和她离婚的提议。他可能面子上终于撑不住了,其实这早已千疮百孔的婚姻再维持下去于他也没有意义,他知道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姜黎黎从来就没有真正属于过他。凭他的猜测,也仅仅是在嫉妒的发了狂的时候的猜测,过去姜黎黎不知道干了多少对他不忠的事情。当然他没有证据,就是在姜黎黎明目张胆的留在叶仲坤房间过夜的那天晚上,因为龙卷风,他也没弄到证据。不过,自那个龙卷风的夜晚之后,他秘密的顾了个暗探跟踪姜黎黎。其实也不是什么暗探,是陈伟明的一位表兄。姜黎黎是无意中发现他表兄在跟踪她,有一回她甩脱了这位表兄,等她到了未来七天的旅馆,却发现这位表兄稳稳当当的坐在接待大厅的沙发上,她只得装作来这里的目的是订飞机票。后来她发现,陈伟明的这位表兄不再跟踪她,她想他可能埋伏在旅馆的周围盯梢叶仲坤。

她要叶仲坤秘密地出来跟她约会,叶仲坤说你既然想要儿子,那你就一心一意地办离婚的事吧,要是被陈伟明拿到了证据,你可是培了夫人又折兵,儿子财产全没了。这使得姜黎黎很多遐想的余地,首先她认为他是真正为她着想,姜黎黎当然想不到叶仲坤和她没见面的那段时间,正和另一个女人在爱情上颇费周折。要是这段时间她也像陈伟明那样顾一位暗探,那么她就知道叶仲坤在那段时间里到底在干什么。当然,她不会这么干,因为那不是她姜黎黎干的事。

叶仲坤并没有向姜黎黎坦白他和周绮瑟的关系,他认为没有坦白的必要,因为这是他个人的私事。那时他一直渴望和周绮瑟相爱,他认为爱情应该保持它忠贞如一的面貌,所以他一直不愿意见到姜黎黎。

而如今,他觉得爱情的美梦破灭了,既然周绮瑟认为他们之间只存在性关系,他见见和他从性开始的姜黎黎又何妨。

叶仲坤打开门,就在他进门的那一刻,姜黎黎几乎和他同时挤进房间。他真不知道她从哪儿跑出来的,就像是从地洞里钻出来的一样。

姜黎黎一进门立刻把门给带上了,用手把门从里面反锁上,然后就靠在门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走到窗前朝外面看了一下,他的窗户和周绮瑟的相反,正好朝着旅馆广场这一面。这个时候夜色正徐徐降临,街灯下他觉得哪一个人看起来都像是一位暗探,他不认识陈伟明的表兄。

“你有把握甩脱了陈伟明的表兄吗?说不定他今天顾的不是他表兄而是一位真正的暗探呢?”

“没把握,你聪明,那还真说不准。”

“那你还来?”

“亲爱的,怎么啦?难道你不高兴我来?"姜黎黎把手袋扔到床上,她飞快地跑过来,用骑马式坐到叶仲坤的膝上,她搂着他的脖子,眼神变幻不定地在叶仲坤的脸上溜来溜去。"你不高兴吗?"她再次问,在他的脸庞上飞快地亲了一下,"你不高兴,亲爱的,我看得出来。”

“你知道这对你很不利,我是在为你担心,”叶仲坤这句话说的很诚恳,他的确为她着想。

“不用担心。”姜黎黎笑了,她说今天陈伟明不在沙城,既便他接到她来到旅馆的消息,也不能赶回来捉奸在床。不过,她还是希望叶仲坤换一个地方住,担心在这里住久了,那个陈伟明终究有办法搞到他们在一起的证据,比如他暗中在叶仲坤的房间装了秀珍相机,后果就不堪设想。

叶仲坤对这事表示沉默,他不同意的事情就以沉默对之。他想到周绮瑟,在他没有把她彻底的忘记之前,他是不会离开这里的。

“看见我有什么变化吗?”

“看见了。”叶仲坤怎能看不见,这个女人每次来都似乎想让他大吃一惊的装扮,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她今天来把一头长发剪成齐齐的短发,染成金黄色,没有烫,依然是直发。叶仲坤想,保不准下次来就成了爆炸式。不过她这个新发型真的好看,金黄色很衬她的肤色,使她圆圆的脸蛋愈发的娇俏可爱。叶仲坤不想说违心的话,虽然他不爱她,但是他真的觉得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很懂得取悦男人。川剧中的变脸在一瞬间最多只有三个变化,而她的小脸在那样的一瞬间,却能使出三十个变化来。

她的眼神就随着脸上的变化而变幻莫测,就如同猫的眼神会随着太阳光的变化而变幻多端一样。她的眼睛除了睡觉时闭上了,从来就没有安静过,叶仲坤在心里暗暗比较了一下她和周绮瑟。如果说周绮瑟的眼睛是水,那么这个女人的眼睛就是火。周绮瑟心里的那点东西,从她清澈的眼神里一眼就看到底。而姜黎黎的心里却神秘莫测,你从她的眼睛里根本就看不透。

你总是能看到她的眼睛里一瞬间升起两团野火来,现在她的眼睛里就扑出这样的野火。她像一只小野猫一样,一下子把叶仲坤扑倒在床上。他没有反抗,也没有刻意地迎合她。任凭她的吻,像雨点一样落下来。后来她停了下来,望住他的眼睛说,“你知道,我这些天多么想你,我来找过你,却扑了个空,手机也关掉了,你到底干什么去啦?”

在爱情的前奏上,姜黎黎和周绮瑟这两位性格截然相反的女孩这一点却很相似,两人都不喜欢男人帮着脱衣服,沙沙沙,动作极快。后来叶仲坤觉得还是有点不同,周绮瑟脱衣服就像是完成某个宗教的仪式,在那个宗教中要求圣女脱去衣服,以裸体面对她的信徒,动作优雅而不失庄重。而姜黎黎脱衣服,就像是急不可耐地奔赴战场、把敌军一挥而就的一位大将,动作利索而豪气。

姜黎黎说没遇到叶仲坤之前,她非常喜欢和相貌特别丑陋的男人做爱。她对男人的丑陋有一种特别温柔的感觉,让她容易滋生情欲。她认为这是她生活的环境使然,她出生没多久,就对这个丑陋的世界从骨子里表现出像狗一样的温驯与妥协。“不然,怎么活得下来?”她皱着小鼻子笑言,而她的表面看起来是那样的反叛。

叶仲坤对姜黎黎的变化感到惶恐,他不是看不出,她已经爱上了他,只是不知道她到底有多爱他。他问姜黎黎是否为他而离婚,如果是这样,那就没必要了。姜黎黎看出他有点郁郁不欢,不过他这话激怒了她,她点燃一支烟,骂他现在才说这样的蠢话,离婚是迟早的事,并不因为他叶仲坤。

她说的是实话,本来想说,“你叶仲坤还没有这样的资格,”她觉得那只不过是自尊心受损后的一句气话。不过她忽然发现了她和叶仲坤之间的那段距离,距离越来越远,而且不限时速的扩张。她不是不在意,只是她向来都会用欢快的情绪来掩盖眼里的痛楚,熄灭烟头后,她问叶仲坤为什么没必要,她翻转身伏在他身上拿眼睛盯住他问,似乎不容他说谎。

叶仲坤很想告诉她说,“因为我也不爱你啊。"自从他见了姜黎黎的老公陈伟明之后,不知为什么,他再也没法爱上她。他没说,他知道任何人听了这话都会伤心的。况且他自己也被这样伤害过一次,他想,我们的生活其实有时还真需要一点谎言做开胃菜。以至于后来,他在和裘忍冬这样的花花公子谈论女人时,他说,"我并不憎恶女人说谎,有时我觉得女人在说谎时,那眼神即风骚又妩媚。”他这样说的时候,心里还时时感觉得到,胸口有点隐隐作痛。心里暗想,瞧,这就是被真话刺痛的。

姜黎黎心不焉的望着窗外遥远而虚无的地方,“当初你说你去对称之城,你实际上并不想出这趟差,你只是想路过这里来看看我。”

“是啊,我这不是看到你了嘛。”

“是看到了,”姜黎黎忽然笑了,姜黎黎的可爱之处就在这里,明明刚才的声调已经很伤感,一转眼伤感就被她抛到了云宵之外,叶仲坤想自己真应该和姜黎黎学学这种洒脱。

说到出差的事,姜黎黎马上告诉叶仲坤,她老公陈伟明正在和叶仲坤的公司洽谈一笔红酒包装的业务。“好像这笔合同是一百万呐,"姜黎黎说。陈伟明这样做无疑是让叶仲坤所在的"红摩登”公司接受一个条件,把他立刻调回去,并炒他的鱿鱼。这份一百万的合同还要姜黎黎公司高层领导批,不过,可能不会成问题,这事一般陈伟明都能敲定。反正这笔业务给哪个公司做都无所谓,何况是给红摩登这样在业界赫赫有名的大公司做,上级的批注也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可是上级的批注总是很慢,陈伟明这事还没办妥,姜黎黎指出,叶仲坤公司的领导也是老奸巨滑,陈伟明这事什么时候办妥,似乎他们才会调回叶仲坤。就是说,在这段时间之内,叶仲坤尽管放心呆在沙城。姜黎黎表示遗憾的是虽两个近在咫尺,由于受她老公的控制,约会起来还是不方便。

他知道姜黎黎告诉他工作上的事,是想让他高兴一下。这个女人真正为他着想,也是为他们两个着想,他真替她难过,因为他早已看到他给她的未来是多么空洞。想到此,他把她搂到胸前,让她的头伏在他的胸前,用手随意地拨弄她的染成金黄色的短发,他不要她老是瞪着他的眼神,她不要他看到。

公司在工作方面的事,向来都是把塞洛这个常务副总当作不存在,出差在外也是一样,大小事都是找叶仲坤。一个月前,他收到了总监的一封电子邮件,总监在信里首先对他进公司以来的工作表示诚恳的表扬(他妈的,现在才表扬我迟了,以前怎么就对我所作的一切视若无睹呢,他把信阅到此时想到。),然后就说公司针对他的这些业绩,还是想把他挽留下。希望他继续留在沙城,安心工作,把事情办的圆满成功再回公司。信在末尾对他的私生活提出了一点意见,说他人长得帅,难免走在哪儿招惹女孩子,但要顾及公司的声誉,不要和客户公司的女职员扯上关系。这封邮件他没回付,既然他不想干这份工作了,既然他心里对它没什么指望了,所以任由它去。这事过了一两天,他又想,既然公司领导变得这么善理人意,给予他支持。而他既使不想再在这家公司干下去了,但是利用出差这个机遇留在沙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是没好处。何不利用公司的差旅费来维持他生活的现状呢,反正山高皇帝远,公司也管不着他,乐得他现在自由自在,也不用去坐班。于是,他又给总监回了封邮件,说既然公司能理解他的工作,那么他就留下来。

可今天听姜黎黎这么一讲,总监之所以留下他,原来是因为他还有这样的利用价值。如此看来,总监让他不要骚扰客户公司的女职员,事实是让他继续骚扰客户公司女职员。好让客户公司的那位高层领导狗急跳墙,把这笔业务的合同赶快订下来,那么在他叶仲坤临走时,利用自己的恋情,还为公司立下这么一个汗马功劳。一百万,这功劳可算不小。叶仲坤想,他和一个女人的偷情还能值这么大的一个价钱,恐怕他一生也难得赚这么多。

叶仲坤刚刚抵达沙城时,还渴望龙卷风快点来好让他顺利办完差事回深圳,照现在的情形看来,似乎没回去的必要了。他并不想念在那个城市的生活,到了今天他才明白,城市相对于一个人来说,感情是相当冷漠的。从这一点来说,他现在觉得去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如果有一天,他的生活想重头开始,他希望去这样一个地方,一个能与他发生感情的地方,让他觉得有一种温暖的情怀。

那份工作也是可有可无的,他已经对工作不抱任何希望。之所以后来给公司去了一封信,勉强答应留下来,是因为那时他一心一意地追求去往对称之城的周绮瑟(过去几年他没有存下什么余款)。给总监的那封信是在他苦追周绮瑟的那段时间发出去的,那封信表面看来,他是勉强答应了公司的挽留,实际他很担心公司会突然变故,炒他的鱿鱼。虽然在这之前,他在电话里向公司提出了一次辞职,当他遇到周绮瑟之后,他立刻为自己的冒失感到后悔。“可她并不爱我,”他绝望地想到,她曾经这么亲口对他说。

他出发的时候,公司只给了他和塞洛二十天的差旅费,那还是拿他快一个月的薪水作抵押的。塞洛不同,塞洛因为“常务副总"的级别,再说他是老板的弟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不靠差旅费,只要他想在这里住下去,老板就当他旅游私底下一直会给他支付费用的。而叶仲坤,如果他不回去,这趟差只能算是自助旅游。给总监的那封邮件上他又申请了一个月的差旅费,但至今也没有过户到他的银行帐号上来,很早以前他都是拿自己的钱付房费了。他一直迟迟不敢给总监再去一个电话或邮件,催他寄差旅费过来,担心总监对他的这种行为感到厌烦。照姜黎黎给他提供的情况看来,根本就不必这样忧心忡忡,他立马给总监去了一封邮件,催他把差旅费寄过来。"否则,我马上回去,”他在邮件里说。

并不是说,他想利用他和姜黎黎的关系来赢得现在的工作,叶仲坤觉得那样太不够男人了。他也知道对公司最好的还击就是立刻离开沙城,不要给它当业务工具利用。但他现在还不是离开的时候,至少还没想到要离开。如果他的人没有离开沙城,他辞不辞工都一样,只要他的人出现在沙城,他就给公司利用了。原因很简单,公司不给他辞职,就是为了把他控制在沙城,不让他离开,让他对客户公司的那位高层领导(即陈伟明)构成威胁。只要客户不签单,公司总监觉得就没必要这么快开掉叶仲坤(虽然他比陈伟明更早想开掉他)。凭着总监的聪明才智,他肯定很快就猜测出,客户公司的这位高层领导,就是他们公司所谓的受害女职员的老公。如果不是他自己的婚姻受到威胁,如果不是他自己的情敌,他不会出这么大的财力来搞走对方公司的一个小职员了。

总监在接到他的邮件之后马上给他打来了电话,电话是打到旅馆房间来的。总监要他不要着急,只管放心留在沙城,差费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估计明天财务部就会给他汇过来。他还赞美了叶仲坤最近工作表现出色,干得不错!叶仲坤听到这里不禁感到愤怒,他妈的,你都知道我在这儿干了些什么呢?你说我干得不错,以前我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点地干工作,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你一句赞美的话,简直是混蛋!

总监一句也没提有关去对称之城的事和对称之城客户的事情,他简直忘了有这回事,忘记了叶仲坤之所以来沙城是为了去对称之城的事。因为龙卷风的关系,才留在了沙城。他在赞美叶仲坤工作出色的时候,也没有明确指示叶仲坤到底在该干什么,事实上不指示就是指示,即你的人只要留在沙城,那就是代表公司在工作。总监何等的聪明,他当然什么也不会说,他的意思是,你叶仲坤明白是这回事,不明白也是这回事。因为,你现在是为公司工作,这就是工作。

当然,总监并不知道,叶仲坤在沙城另有所图。要是他知道的话,他就不会为公司浪费一笔差费。这笔钱虽然是公司所出的,他没必要心疼,但他绝不想把钱浪费在一个他想辞退的人身上。

应该说工作和爱情同时让叶仲坤感到心灰意冷,他绝望地发现,他费尽心思所追求的爱情不能带给他任何幸福的感觉,只能带给他痛苦。这种痛苦不亚于,你在灰蒙蒙的多雾的早晨一觉醒来,发现轮船正载着你触礁下沉,你除了眼睁睁看着它下沉,你再也看不到世界上任何一切,因为全被大雾像裹尸布一样层层紧裹。

叶仲坤和周绮瑟在一起的时候,他老是想到她爱的不是他,而是别人,这简直要了他的命。实际上,他并不恨她依然爱赖科,这个在他耳畔频频回响的名字、在电视屏幕上曾目睹过一次的男人。叶仲坤打心底里觉得赖科值得周绮瑟如此深情对待,他恨的是周绮瑟不该亲口告诉他,她爱的不是他叶仲坤,和他在一起仅仅是生理上的需求。这就像一个昏庸无度的皇帝,他并不恨那些攻打到他的皇宫门口的敌人军队,而是恨那个急匆匆来向他传报这一噩讯的小太监。皇帝把这个小太监立马杀了,原因是他破坏了他的美梦,要是他不来告诉他,敌军就要攻进王宫,他很可能就在美梦中被敌军一挥而就。他失去了国家和王宫,可这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他还在做他的美梦。可现在小太监事到临头跑来告诉他,敌军已经攻进来了,他必须面对这个事实,再也不能做他的美梦。

叶仲坤觉得他在爱情中的情形和这位皇帝差不多,因此他恨周绮瑟像那个小太监一样冒冒失失,她不该让他清醒地面对事实。她不该亲口告诉他,她不爱他,和他只是性关系。我的天,现在想来,这话简直就不是她这样的女孩子说出口的事情。恰巧在这儿,令他感到愤怒,而这话也只有像她那样坦率到几近白痴的女人才会说出来。她可以圆滑一点的呀,如果是那样,他就顺理成章地和她在一起感到幸福。他可以不去想,她在心里到底爱着谁,他觉得只有他赢得了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有朝一日他就能让她移情别恋,爱上他。

而现在,当他面对她的时候,和她呆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不能不去想--她不爱我。和她做爱的时候,老是想,这是情欲引发的一次性关系,就像是战争而不是和平,引起的原子弹爆炸一样,他感到心寒,因而兴趣索然。最近和周绮瑟在一起的时候,他老是有一种慷慨地送给一个饥饿的人一个馒头吃的感觉,仅仅因为性,他真不愿意糟踏自己的爱。性,对他叶仲坤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他今年才二十六岁,正值年青,风华正茂。他长得也足够讨女人的欢心,外形漂亮,气质迷人。

在塞洛的房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觉得她适合恋爱,但却不敢做进一步的奢望。她的冷傲、矜持,她目光里透视出的那种内在的坚忍不拔的力量使他望而却步,那之前他已经听过她的一些传闻,知道她来沙城的目的。叶仲坤表面给人的感觉他很乐观自信,像一个自强不息的男子汉,实质上他性格有着懦弱的一面。他从来不愿意去征服他认为征服不了的东西,这使他在现实生活中看起很着重于实际,沉稳而不轻浮。那天晚上他遇到周绮瑟,既便是他知道她的爱人不在身边还是有隙可趁的,他还是不作过多的奢望,懒得追求。

他引诱她和他一起出门,是因为他不想呆在那里,他也看出房间的氛围和周绮瑟格格不入,他断定她会和他一起走。那天晚上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故和夜色使他觉得走在他身边的这个女孩就像是戴王冠的仙女一样光芒四射,那天晚上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急于表现自己,而又担心他会说错话,他的行为举止很愚蠢,以致后来他惊奇地发现就连自己也变得不同凡响,在她面前就像是诗人找到了灵感,他妙语连珠,声音激情四溢。后来他产生了一种不可竭止的想法,即在精神上占有她,他渴望她连同那枪声一起记住他,永远都不要忘记。但在肉体上,他从来没有作过多的奢望。

后来他发现并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感情,还是爱上了她。她无意抢占他的精神世界却已经占有了它,他记得她无原无故的递给他一支太阳花,他第一次见她时系在手腕上的一条绳编手链和在虫虫葬礼上她穿的那条黑裙子,就连梦境里都满是她的身影。他梦见河水透明,河的两边都没有岸,但那河水却像一根丝带飘在空中,河里的小虾在游戏,他拉着周绮瑟的手紧贴着河水奔跑,他做过和她在一起的各式各样的梦。他开始不满足她连同枪声记住他的事,他觉得那就像是现在的人们记住上个世纪发生的各种战争一样没有意义。而如果是恋爱,那发生在爱情中最普普通通的事情也会在两人的心中变得不同凡响,惊天动地。

后来他不宜时机地出现在她生活的各个场景,他曾送去一束玫瑰来暗示这份深情,却也不敢在那张老式的明信片上写上一个爱字,他不害怕遭遇拒绝,他担心她翻了脸,失去和她相处的机会。他和她呆在一起的时候,他老是以一种故作轻松的姿态来隐藏在心底的爱,第一次跟踪她看电影的那天晚上,他从她的眼里看到对他的热烈的渴望,他还以为她爱上了自己。直到在红房子跳舞的那天晚上那件不幸的事情发生,他才明白她渴望的是什么。性,他怎么也想不到是她,而不是他,占有了对方的肉体。

如果他一开始就聚起征服她的冷傲、矜持的力量,聚起征服她那坚忍不拔的力量的力量,那么他的爱情就不会死于一夕肉体之欢了。没有爱,性一下子把两人推到了现实生活的最前端,他变得不知道如何与她相处。每次做完爱,他就立刻离开她。除了第一次,后来这事发生的每一次,是他,不再是她,占有着对方的肉体。他为在这事上占有主动权颇感骄傲起来,他每隔一天到她的房间看望她,他不再顾虑重重,也不再有着穷人的孩子在富人面前的那种拘谨。

那两只小乌龟她带回自己的房间养,那本来就是他买来送给她的。现在,每次见到周绮瑟的时候,反倒是她,开始绕有兴趣地给他谈论两只乌龟的趣事。她的话也只限于两只小乌龟。而他,只是默不做声地听,不再在她的面前急于表达自己。在那样的时候,他有时会伸手抚弄她那肉感的耳垂,抚摩她的头发,然后在激情荡漾来临中做爱。两人温柔缱绻的时候,那两只小乌龟就在一旁的玻璃金鱼缸里你追我赶地转圈,偶尔抬起比绿豆还小的小眼睛看看他们。有时他们会把它们俩放出来让它们满房间地爬,做爱的时候却忘了放回去。有一回,他们在房间地板上做爱的时候,那两只小乌龟爬到了他们身上。叶仲坤把它们拾过来,放在周绮瑟的肚子上。

叶仲坤有时觉得和周绮瑟这样相处也不乏乐趣,他觉得应该归功于那两只小乌龟。这种乐趣适当地减轻了他的痛苦,却使他的内心越来越抑郁,他感到生活一天天变得精神麻木。但在一天早上醒来,那时晨曦还不能穿透窗帘流进房间,他在略显昏暗的旅馆房间里摸到脸上湿漉漉的,难道天花板还会漏水吗?便下意识地朝天花板上望了望,自然知道不太可能,他的脸庞挂着泪水,那是在梦中流出来的泪。他有些吃惊,怎么会像女人一样,会在梦里哭泣着醒来。

除了在周绮瑟的房间,生活中任何时候他都不愿意再与她相遇。他发现周绮瑟变得也和他一样,她比过去更不愿意他深入她的生活,她冷漠地把他阻隔在她的生活之外。有一回是在街上,他无意中看到她迎面而来,他相信她也注意到了他叶仲坤,她匆忙地绕到旁边的一家五金店里,他知道她是不会突然对五金感兴趣的。

每逢暮色降临吃晚饭的时候,他再也不必急匆匆地穿上他认为最酷的衣服,假装去往什么地方,眼神刚好漫不经心地正好瞥见她。在那事发生之前,他真是太难为自己了,有时他跟踪她到某条街,他真担心会突然遇到姜黎黎。直到那次她把他推开说,“你不要再跟踪我,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他再也不敢让她看见他。但是暗地里,却从来也没有放弃过跟踪她的乐趣,似乎每天不看到她就睡不着觉。周绮瑟虽然自己是设计师,衣饰上却不追求太多的变化,她的皮肤过于白净细腻,就像明代的瓷器一样冷清。因而她喜欢穿布质粗糙色调稍暗一点的衣服,使她看起来不那么脆弱。

就在他暗中跟踪她的那段日子,叶仲坤还发现周绮瑟喜欢在晚上独自一人去看电影。为了便于接近她,悄无声息地呆在她的身旁,他买了好几顶男式假发,变换着模样出现在她的周围。他知道他原来的模样包括他那副墨镜,她早已熟知,所以只得被迫改变模样。有一回,他买的票恰好与她之间只隔一个人,他的心脏就像蹦极时俱烈地跳动。幸好他贴了假胡须,穿着一套从旅馆保安那里借来的工作服没让她认出来。叶仲坤对这类片子没多大兴趣,他喜欢看到周绮瑟看影片时的反应,借着银幕反射出来的光线,他看到她的脸上时常为剧中人物泪水不断地滑落下来。有一回,看的一部片子里每隔十几分钟就有一段床上戏,他悄然地注意着周绮瑟的表情,看她有什么反应。在她的旁边一个男人忍不住把手伸向她,被她挡了回去。她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银幕,他看到她的脸上因为男女主角的好戏激发起来的那层情欲的光辉,真想过去抚摸那脸庞,然后吻她。

现在,他丝毫也提不起这个兴趣,傻乎乎的假装与她偶然相逢。倒是有一回,他和塞洛穿过那条街时,与她真的偶然相遇。那天她穿着短裙,长发飞扬,依然那样美,而那次邂逅他觉得那种美却没有激起他一点热情来,好像他觉得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不愿意朝她多看一眼。因为再多看一眼,也没有意义。他感到难过,因为她不爱他。

他觉得没有精神上那虚无的爱,他宁愿把她的躯体与其它任何一具躯体混为一谈。当他不再假装与周绮瑟偶然相逢,他有时在街上遇到许多别的女孩。有些是在网上聊过天,刻意到旅馆来找他的。罗可可,当他领着她走进咖啡馆之前,他有一丝犯罪感。他觉得自己像一只大灰狼、一个老流氓、一位东北大叔,因为罗可可看起来就像是一位超级儿童,要不是她个子那么高你会以为她幼儿园刚毕业。春天刚离开,她就穿上十八世纪洛可可风格的白色长裙,金色卷发上压着一顶与裙子一样有着绣花褶边的白色布帽,拧着一只精巧的珍珠手袋。她的眼睛又大又圆,当她注视着你的时候,你马上想到的就是夏天、冰淇林和白痴。

后来她说她二十五岁了,叶仲坤不免吃了一惊。他又仔细地端详了一遍她的脸,这一回他觉得她的脸看起来既妩媚又性感。她喝咖啡的时候,小口地啜饮着,生怕咖啡泡沫沾在嘴唇上,那样子看起来真是文雅。叶仲坤生来就喜欢完美无缺的东西,他想如果这杯卡布基诺咖啡的泡沫有一点沾在她的唇上,他就不带她回旅馆,结果没有,他像是赌赢了一件宝贝。

一些电影情节使他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形,他问罗可可是否认识陈伟明,她说不认识。她一再保证自己真的是二十五岁,她说她毕业于本城的一所艺术学院,学民族舞,工作两三年了。她说话莺声燕语,声音长期在这样轻声细语的扭捏作态中,训练得倒很是行云流水。叶仲坤在解开她的绣花裙子,两只肥乳弹跳起来跃入他的眼前的一刹那,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不禁想到,准备好未来监狱生涯吧。如果这个罗可可真的是陈伟明派来陷害他的,如果她真的不够十五岁,我操,谁叫她发育的这么好。

他在漫天黄沙的原野遇上秦维,那时太阳在天空苍白的就像一只盘子,他泊好塞洛从阿飞那里借来开的车,走到她的身边。秦维一点也没有吃惊的样子,她的手依然遮在额头上,望向东边遥远的地方,叶仲坤也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她说,“看,那边的山村,着火了。"叶仲坤看到浓黑的烟滚滚升向天空,那边确像是着火了。后来她又对叶仲坤说,"荒地上多的是这样的野火。”

叶仲坤开玩笑地补充一句说,“干柴烈火。”

秦维点点头,表示同意,那样子挺严肃。

她来自贵州,叶仲坤听说那地方女人出了名的情浓似火。叶仲坤注意到她个子娇小,身体的曲线在简洁的装束里很是完美。她也是去对称之城的,旅行画家,当她抵达一个地方,她总是背着画夹徒步把那地方周围走遍。

她几乎不记得是她让叶仲坤到这里来找她的,她让他来看她绘画。她的身旁就摆着画架,那幅未完成的画,几乎被空气中落下的黄沙覆盖,叶仲坤更有兴趣的是看她。

她好像是这个时候才真正注意到叶仲坤,她望住他,那眼神赤裸裸的,毫无修饰。她仔细地瞧了他一会儿,用手忍不住抚摸了一下他的下巴,那里才长出了浓密的短须。“胡子要修了,”她说。

他俯下身吻了一下她略显黝黑的脸庞,又吻了一下她那浓密的垂下来像是一块遮盖眼睛的瀑布的睫毛。他附到她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她立马笑了。

两人不约而同走向汽车,塞洛正在车里听音乐。

“塞洛,你下来。”叶仲坤说。

塞洛的头摇得像波浪鼓,他不愿意,“等我听完这首歌,”他说。

叶仲坤打开车门,一把将他拽了下来。两人便急不可奈地上了车,塞洛还想往车上挤,叶仲坤想塞洛这会儿又不正常了。他在外面拼命地拉车门,直到他们的衣服脱了下来,挤压到了一块。他感觉没希望了,才使劲踢了一脚,吼道,“叶仲坤,狗日的流氓,你亵渎了我的音乐。”

秦维也住在“未来七天”,叶仲坤从来没有去她的房间找过她。叶仲坤喜欢到秦维作画的地方去,有时他整个下午都会坐在她身边看她作画。他从来不对她的画发表什么意见,在艺术上的争论,势必引起两人情感上的不愉快。不过,他也的确欣赏秦维的画,她是一个有才气的女人。她希望能画龙卷风,画龙卷风里的对称之城,所以才来了沙城。

生活又恢复了原来的姿态,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和女人上床,不必去想是爱还是不爱。倒是有一回,一位女孩在和他做爱的过程中问他,“爱我吗?""爱,"他不假思索地说。这个"爱”字一出口,那女孩变得疯狂起来,两人一下子同时来了高潮。

他没有骗她,他确信在他说“爱”的那一刻,他真的爱她。但是做完爱后,望住女孩的眼睛,直觉得陌生。这时他不禁想到,爱他妈的是什么,引发一次快感来临而已,如同爱国引发的战争。

做完爱后女孩就伏在他的怀里睡着了,她好像睏极了,眼睛迫不及待地闭上了。望着女孩两弯新月一样的眉毛下,从眼睑往两鬓的方向逐渐变淡的深黛色的眼影,只觉得温柔亲切。而她睁着眼睛的时候,是那样的陌生。

一个小时前他在超市里遇见她,她胸前的绿幽灵使他的视线像葡萄藤一样,一瞬间攀到她的脸上,和她缠绵在一起。她说她是沙城人,说话的时候,目光是那样的扑朔迷离,他说不清那眼神里所看到的东西。之前,他们从未见过面,女孩却能在他的怀里睡得这样香甜。她的一只胳膊放在他的胸前,一条腿蜷曲着搭在他的腿上,她睡觉的样子多么像个惹人怜爱的孩子。他猜想女孩一定把他当作另外一个人啦,否则她怎么能够面对一个陌生男人这样的没距离感?

“如果今天我找不到一个人说爱我,我就自杀。”女孩睡了很久,醒来后马上对他说。

“噢,不会吧?”叶仲坤猜测她可能是被男朋友甩了。

女孩说十多年前她爸妈离婚了,双方都很快有了新家庭,谁也不希望她到他们的新家去。被父母抛弃的她跟着姑奶奶长大的,姑奶奶三天前死了,她失去了这世界上唯一爱她的人。叶仲坤遇见她的时候,她刚参加完葬礼回来不久。她换了一套色彩亮丽一点的衣服,出来之前,她跟自己打赌,如果今天遇不到一个人说“爱”她,不管是什么样的爱都行,否则她就自杀。

“你救了我的命!”女孩在叶仲坤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她跳下床,利索地穿上衣服,那块绿幽灵使她看起来是那样的神秘,她拧上手袋走了出去。在关上门之前,她朝他微微一笑,他相信这个女孩美得令人神魂颠倒,但是谁也说不清她的眼神里满含的是什么东西。当她转过脸去一刹那,笑容倏地收敛了,眼神又恢复了特有的冷漠与陌生。但是之前,叶仲坤已经觉察到,那样的眼神里,有一股新的生命热情被注入了。

女孩再也没有来找过他,叶仲坤始终不知道她姓甚名谁,一个陌生女孩,他没办法不记住她,他相信她活在沙城的某一个角落,并且活得很好。他相信那个女孩所讲的一切都是真的,他没有理由不相信她。但是那一刻要是他说“不爱”或者拒绝回答,她一定会死吗?回想起那个女孩的神情,他还是相信她会那么干的。

这个女孩的故事把叶仲坤的思考又带回到他遇到周绮瑟之前,那时他相信爱情是一种幻影,却有着神奇的力量。它能控制你的身体,你的行动,你的思想,你的内心的秘密的世界。很可惜,他不无痛苦地想到,我却得不到。

那一天,他去周绮瑟的房间找她,敲了好久的门,“周绮瑟,你在吗?"好半天,周绮瑟才打开门,他注意到她转身之前一直都没有抬眼看他。她穿着白色的棉布罩袍,头发辫成一个辫子,垂到胸口,趿着人字形的木底托鞋,哒哒走向窗前。叶仲坤在后面跟着进来,他开玩笑地说,"周绮瑟,你穿着这袍子,真有点道骨仙风。”

“真是的吗?"周绮瑟说,"那我就修道成仙去。”周绮瑟说话的时候也一直没朝叶仲坤看,她面朝着窗子坐着,一直注视着那两只小乌龟。

“你这样的人能修道成仙吗?你那欲壑难填的身体--”

他没再敢说下去,他看到背对着他的身体抖了一下,像是在哭泣。不知是穿这件衣服还是什么原故,她的身子显得单薄了许多。他走到她的身边,看见那泪水顺着脸颊滑下来,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哭。她的脸色很苍白,大概是睡觉刚醒来,脸颊上沾着一绺头发。他伸伸轻轻拂去那绺头发,却被她抬手挡开了。“别碰我!”

“你真要做神仙了?”

“是又怎么样?”

叶仲坤这才听出她真的不是在开玩笑,他不知道周绮瑟为什么突然生他的气,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哭泣。假如他知道,他不知道有多高兴。

周绮瑟对她和叶仲坤之间发生的这事似乎后悔了,她开始为他们之间存在的关系心烦意燥。有一天,她看到叶仲坤搂着姜黎黎往旅馆进,而她正好从旅馆出来,便闪到一边。叶仲坤没有看到周绮瑟,他的手搂在姜黎黎的腰上,姜黎黎开怀地笑着。姜黎黎刚和陈伟明离了婚,孩子和住房都如愿地判给了她,现在她恢复了单身,可以公然地走进叶仲坤的旅馆房间了。周绮瑟看到叶仲坤和姜黎黎在一起,忽然对自己的情欲需求极端的厌恶。

叶仲坤并不知道这一切,他掰起周绮瑟的双肩,让她转过来面对着他。他俯下身来,对她说,“周绮瑟,不管你爱不爱我,我都会爱你的。”

“你以为谁稀罕你的爱吗?”

“你不稀罕?”

“不稀罕,以后永远也不要来找我,还你的小乌龟。”她捧起金鱼缸,送到叶仲坤的手上。

“你玩真的绮瑟?”

“不需要重复,你走吧。”

“好。”

“别指望我会爱上你这种人。”

“好,好好。”叶仲坤眼里噙着泪花走出周绮瑟的房间。又一次,他听到这个女人说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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