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大峡谷由于刚刚开发不久,知名度暂时无法和华山黄山等相比,所以游客量并不多,稀稀落落地散落在庞大冗长的大峡谷中,就显得更加稀少了,如果乘坐直升机从天空俯瞰的话,差不多可以用“麻雀两三只”来形容。
一伙青年站在碎石子铺就的小道上,前方的道路渐渐宽广,从这个位置可以看到顺着左前方的方向走去,是渐趋宽阔平整的场地,有渐渐的人影和摊位,想来应该是景区内的休息点了。
这伙人中,一个身材微胖,穿着阿迪上衣,脸型圆润的青年长出了一口气,忍不住抱怨道:“该死的这什么鬼地方,转来转去不是石头就是石头,这路也不修好点,走得咯死我了!”
说着,又抖了抖脚,“这耐克的鞋子也不行,还说是专门的登山鞋,结果还不是咯脚?下次要再去山区什么的,还是要专门定做鞋子才行。”说到“定做鞋子”的时候,神情睥睨,甚是骄傲自得。
他身边一个瘦高个斜睐了他一眼,眼中一抹轻蔑一闪而过,他不装B能死吗?
“土暴发户”“煤老板”两个词在心中留荡,嘴上却说道:“曹大少,你就忍忍吧,反正两天就回去了。”
曹小胖子看来是真走累了,见众同学对于自己“定做鞋子”的说法没有特殊反应,虽然颇为失落,却也没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而是遥望着前面的休息点,大手一挥,向前一指,“哥几个,走着,前边歇着,好吃好喝着去!”
这话倒是比前边的话顺耳多了,众人终于有了反应,一致向左前方走去,唯独最边缘那个瘦弱青年说道:“你们去吧,我再去别的地方逛逛。”
说着就要向右前方走去。
曹小胖一愣,转头正眼看向他,“庄风,你走了半天不累啊?”
名叫庄风的瘦弱青年摇摇头,“还行,既然来了,怎么都要到处看看,不然岂不是白来了?你们去吧,我再逛逛。”
曹小胖子的眼睛从庄风身上明显是夜市地摊上一百元三件的衬衫,滑到他腿上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再到他脚上那双明显有了些年头的双星运动鞋,觉得自己有些懂了,故作豪爽地道:“既然一起出来玩,哪里能让你花钱?我请我请,来吧,别脱离群体么!”
胸中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定制”“请客”“巴黎”还有“82年拉菲”,这在曹小胖子看来是最能彰显自己身份的四个词汇了。
庄风固执地摇了摇头,“算了,我倒觉得这里风景挺不错的,淳朴天成,我很喜欢,还是再去逛逛吧,说不定还能遇到秦沂(音YI,第二声)呢。”
瘦高个陈留轻蔑地一笑,道:“曹大少,我们走吧,既然人家不愿意,你就不要强迫人家了,说不定人家和秦大校花约好了在哪里幽会呢。”
听到“秦沂”这个名字,曹小胖子眼神一紧:他可绝对忘不了自己在那个女子面前摆阔之后,遭到的难堪,那也是他唯一看上了,却没能用钱砸下来的女子,现在想到,对于她的气场仍然心有余悸。
不过看看庄风,他在心里轻蔑地摇头,暗自冷笑一声:秦沂现在可还远在千里之外的天南市呢!
对于庄风这明显的托词也不揭穿,不再强求,说:“那我们走了,你慢慢逛。”
人家既然不高兴鸟他,他自然也不会硬把脸贴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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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他们渐渐走远了,庄风才行动起来,前后张望犹豫了一下,往右边走去。
从高一穿到现在,运动鞋的鞋底已经雪薄,在碎石子铺就的路上踩了一路,早已脚底生疼,不过对于操劳惯了的庄风来说,这不算什么。相比起休息来,他更愿意趁这功夫多走走,多看一些风景,毕竟这段难得的出游可是他请了两天假才换来的,不能白白浪费了,要把缺席两天工作所损失的都通过自己的眼睛弥补回来才行。
作为一个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为了上大学还欠了学校一屁股债的孩子,他需要利用空闲时间不断工作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还债,换作平时,这样的出游他是绝对不会参加的——即使这次是班费包办了所有出游费用。
可是那个官僚作风严重的班长强制要求每个人参与,而且不参与的会被扣操行分,所以他只能来了。
操行分他扣不起,那关系到他将来个人简历的华丽程度,他不允许有一点污点。可能就因为那点不完美,他将会被别人淘汰,他赌不起,也不想赌。
暗中腹诽着那个长相甜美,却不得人心的班长,庄风边想边走,只觉眼前风光瑰丽,虽然说不上多么震撼人心,但对于从来在城市里长大,没有领略过野外风光的庄风来说,还真是挺吸引他眼球的。
陇西大峡谷太大,他们今天游览的这里是奇门峡,风光胜在一个“奇”字上,植被和石头称不上秀丽,却都是雄奇,或瘦骨嶙峋或直插天际,自有一番风骨,耸入人心,只是天色却不大好,似乎渐渐有些阴暗下来。
庄风边走边赏,啧啧赞叹,把那个罪魁祸首的班长一时抛到了脑后,却莫名地想起刚才几人口中的那个女子,“秦沂”来。
那个女子,和庄风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如果说庄风是地上爬行,为生命的延续而不敢停歇脚步的蝼蚁的话,那她就是天上的大鹏,扬翅只为绚丽的风光,以及那天边转瞬消逝的胜景。
关于她最著名的事件,便是在军训的时候,将一个教官摔倒在地,事后那教官没有气恼,反倒是对之前自己看不起女生的事道了歉,这让全校的女生都将她当作神一般的崇拜。
而根据和她一起上过课的同学反应,只要有她的课,教室里总是满满的,纵使是早晨第一节课,很多不选那课的男生都会勤劳地从被窝里爬起来赶去教室占一个位置,只为看看她。
并且每当周五傍晚时分,总有一辆黑色宾利来学校接她,开车的是一个穿戴得如同英国绅士一般的司机。
关于她的传说实在太多,被传得这样神乎其神的女生,庄风也只看过她一面。
那个早晨的她,安静地走在两车道宽的学园大道上,路过的风轻昵地在她周围环绕不愿离去,调皮地卷起她的一丝发稍,却见她不搭理自己,只好撅着嘴把那抹发丝重新放回她的肩头。
她没有任何多余的举动,却牵动住所有人的视线。虽然之前从没见过她,但很自然的,他就知道,这个人就是秦沂。
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什么都不要做,就自然地能让别人把目光集中到他们身上,他们就是这个世界天生的主角。
本来还在为上课即将迟到而奔跑的庄风,也放缓了脚步,慢慢行走,只为多留恋于她的面容一会儿,即使到了课堂,也神情恍惚,那个女子的身影萦绕心头,久久不能离去。
对于这样一个仿佛不属于人间的女子,庄风始终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似乎她不是人,而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他真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才能养育出这样的女儿来。
每次一想到秦沂,庄风心中都会一热,那是让他第一次知道“心动”是什么感觉的女子,多少个午夜梦回时分,他脑中都会莫名地浮现出那张淡雅如风的面孔。
不过抬头看看略微有些暗了下来的天空,再环顾周围雄奇的风景,轻吸一口自然清新的风,他自嘲地一笑。
想什么呢?他这辈子,和那个女生是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或许能遥遥相望,却永远不可能相触,他还是不要再去想了。就像他现在走的这条路一样,只会越走越偏僻。
与此同时,在北纬33度经过中国的一个点上,有一片广袤浓郁的树海。
漫无边际的树海中央,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直插天际,一眼望去甚至看不见山峰的顶端,只目测的高度,已经远远超过了被称为世界第一高峰的珠穆朗玛峰,而在这高峰的最顶端,被人为地开拓出了一片宽阔的平地。
这山是如此庞大,以至于最顶端的这片宽阔地都像平原一样辽阔。
虽然地处于如此高的空间,可这里不仅没有高原的冰寒气温,反倒是一片春暖花开的景象,葱郁的植被遍布,还有些稀稀落落的房屋点缀其间,最中央的一座十六层建筑气势磅礴,金碧辉煌,隐隐还有似人低语般的声音环绕,听了之后,不觉间便祥和宁静。
在这座建筑的正下方,向下延伸数千丈,差不多处于山峰的中间位置,被开拓出了一个巨大的空间。
不同于山顶的繁华有生机,这空洞中的布置异常得简单,除了最中央打坐的那个人外,空无一物,显得空荡荡的。
那人长着一副传统的东亚男子面孔,从外表看上去四十岁上下,正在闭目打坐,却就在天空开始暗下来的那一刻,忽得睁开了双眼,略微抬起了头,向着前方望去,眼神深邃,若有所思,仿佛能够透过这厚厚的山壁看到外面广袤的天空。
“这就是记载中千年一次的天蚀?”
而在万里高空之上,从环绕地球的这些宇宙空间站的角度,向太阳望去,可以明显见到在深邃悠远的宇宙虚空中,太阳就像一团逐渐熄灭的火苗般,正在黯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