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风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
分到同一个房间的那个舍友睡得正熟,凝神细听可以听到轻微的鼾声。关于刚才发生了什么,他已经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看那本功法看到头发晕,睡了过去,接着,他就发现了现在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些不同了。
这是一众难以言表的状态,大致来说,就是体内暖洋洋的,好像有个小型烤炉在身体里运作,很是舒服。
身体有了变化,庄风自然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刚才所看的修真功法,在脑中找出来翻阅察看了一番,不知该是喜还是慌。
他刚才大致翻看之下,知道《修真学初级教材普及教育版》记载了三个阶段的修炼功法,从低到高分别是炼气,筑基,金丹三个阶段,分别九层,而他现在身体的这种变化,对照书上所说,竟是进入了炼气一层,也就是说在修真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照书上所说,修真者和凡人的差别就在这第一步,能迈出来,就有机会走向无尽大道,迈不出来,一辈子就是个凡人,等到寿命尽头,只能无奈等待死亡的降临。
进一步修仙,退一步成凡,没有任何别的结果,修行之途,就是如此残酷。
静静感受着体内那股暖洋洋的感觉,庄风始终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自己就这样脱离了凡人的行列?虽然不知道到底能在修真的道路上走多久,何时会结束,但毕竟已是修真者了,比起凡人来,多了无数种可能。这么一想,就感觉有些荒谬——三天前他的人生目标还是毕业后还清债务,在城市里能扎住脚,赶上普通城市人的生活水平,娶一个不算漂亮的老婆,生一个不算聪明的孩子,过着匆忙的生活,直到死神降临的那天,或许还能看到孙子孙女的诞生,但只短短三天,他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既然成为了修真者,那将如何?
庄风茫然了。
他根本没有做好迎接这一切的准备,没人指引,他完全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走,只觉得虽然成为了修真者,也不过就多了一个无限可能,而从现实来说,他还是他,那个欠着孤儿院债务,正在一边学习一边打工、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努力奋斗的青年。唯一多了的,也只有长达百年的等待吧?不过看自己如此轻易就进入了炼气一层,想必依此修炼,活上百年怕也不是有多困难。
进入了炼气一层,只是体内多了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并没有出现力气暴增、耳聪目明之类的变化,这也让他对于修真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具体的概念,而且现在他的肚子已经略微有些饿了,他似乎依旧是那个凡人,并没有改变什么。
既然想不通以后怎么走,那就走一步是一步吧!
庄风呵呵笑了起来,感觉自己挺有些没心没肺的,继而埋头呼呼大睡起来。
第二天是旅游的最后一天了,晚上就要回去学校。莫名成为了一个修真者,庄风此刻的心情,就像一个六岁的孩子好不容易求着爸爸买了一件好玩的玩具一样,就想再修炼修炼,体验一下那种玄妙新奇的感觉,心思也就无法放在旅游上了,虽然听了石依依的话,不再脱离群体,而是跟着男生们四处乱转,但目光空洞,一看就知道神游天外。
“我说你出来玩不好好玩,在想什么心思呢?”
有人打断了他的思绪,正眼望去,是一个长相颇为猥琐的瘦子,鼻子上架了一副黑框眼镜学人扮斯文,却怎么看都给人以一种“衣冠禽兽”的感觉,就差没在额头上写“我是坏人”四个大字了。
他叫赵学明,为人还挺厚道,在男生中人缘不错,只是长相耽误了他,以至于到了大二还是一个老处男,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牵过。
赵学明见大家都嘻嘻哈哈的,就庄风在旁边一个人走着,也不说话,出着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怪可怜的,就主动搭上话来。
庄风笑了笑,把心思拉回现实中来,“随便乱想,就是在想这大峡谷好像也挺没意思的,刚来了看风景还不错,溜达一天就感觉也就这样了,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庄风和赵学明也不熟,看看周围,也知道了他只是看自己一个人孤零零怪可怜的,可能认为自己现在和众人搭不上话,挺失落的,才故意和自己聊上几句。
赵学明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要论好玩,这种自然景点肯定是比不上游乐场。像这种游览式的景点,本来就是要一男一女搭着玩才好玩,我们一群大老爷们混在一起,觉得好玩才怪呢。”
接着,他奇怪地看着庄风,又说:“你今天看起来,好像和以前有点不一样。”
庄风心里咯噔一下:难不成自己成了修真者,在外表上还能看出差别来?不动声色地反问:“哪里不一样?”
赵学明抓了抓头发,也说不个所以然来,“我也说不明白,虽说脸还是那个脸,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太一样。”
还好。
可能是成为修真者之后,人生目标发生改变,不再只是盯着“好好活下去,当个体面人”这个方向而奋斗,所以气质也不太一样了吧?
庄风想大概就是这样了,也没多在意,随口回了句“可能是昨天晚上没睡好,精神有点疲惫。”
两人也不是很熟,一时无话,再走上一段,就到了龙骨岭。
龙骨岭,龙骨岭,既然是岭,也就高大不到哪里去,远远望着甚是低矮,等一路说说笑笑走到上岭的路口时才觉出高大来。
本来四通八达的路到这里收窄,共同构成了一条向上的小径,小径三四人宽,弯曲向上,几个拐弯间就消失在了繁茂的枝丛中,只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上面不远处的人头耸动。这样的小径,车是绝对行驶不上去的,所以不管是自行车还是机动车,都在这里停歇了下来,也是这里的场地异常宽阔,所以停了七八辆私家车倒也不显得拥挤。
在场地那一端,开了几家小卖店,吃吃喝喝的什么都有得卖,人潮拥挤下,生意看起来倒也满不错的,毕竟就现在看来,上岭之前这是最后一处可以卖到水的地方了,要是这里再不买,等上岭之后口渴的话那就只有忍着了。
两辆私家车停靠在一起,两对似乎是认识的小白领情侣相互说笑着,一时也不忙着上岭,再过去则是几个看起来挺面善的身影在走过来。
“哎,赵学明,快看,那不是你家秀秀吗?”
有一人突然轻声叫了起来,陪在庄风身旁,已经憋了半天话的赵学明立刻像一条闻到肉香的狗一样来了精神,眼睛像雷达一样四下扫描起来,嘴里还不停地嚷嚷着:“哪呢哪呢?”
待看到那几个走过来的身影却是立刻止住了嘴,挺直了腰板,拉直衣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表情严肃,眼睛炯炯发亮,像换了个人一样——恩,换了个人,从“衣冠禽兽”升级到了“斯文败类”。
庄风直到看见人群中的石依依,这才想起来为什么这群人看着这么面善,原来都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这也怨不得他,他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去打工,为了工作有的课还都逃了,同样的,为了工作,他之前的集体活动也基本没参加过,所以除了几个特别出挑的人物外,他不认得自己的同班同学倒也正常,能觉得面善已经说明他记忆力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