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还未挂上树梢,卡洛猛力推开卧室门,企图跨过楼道旁的置物架进入花园,结果撞倒架子,东西滚了一地。
“该死,都说别在花园入口放东西了,难道就没人懂吗?”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爬了起来,不幸踩上落地的物品,再次摔倒。几分钟后,他终于到达花园,林子里成百上千只鸟儿叽叽喳喳齐齐高歌,热闹劲儿一波高过一波。满园的乌烟瘴气惊醒了屋子睡觉的人们,大家不约而同挤到花园入口,凑起了热闹。
“谁能让王子殿下消停一会儿?”
显然,卡洛这种赫斯底里、悲痛欲绝,搞得惊天动地来表达失恋的方式有点儿过头了?但没人愿意站出来提醒他。一时间,鸟叫声、哀嚎声、撞击声……此起彼伏,沫沫祈祷他只是单纯地想听听鸟叫,而非在花园里寻找上吊的树。终于,他折腾够了,一屁股坐到大树下。
深蓝色的晨衣加深了他眉宇间的阴郁,那哈姆雷特般的气场挑起了围观者们的怜悯。带着蠢蠢欲动的好奇心,沫沫按耐不住地向琳莎打听究竟是怎样一位伟大的小姐把他给收拾了?
琳莎耸耸肩,用她甜美的嗓音向沫沫阐述了卡洛刚刚结束的一段恋情。
她说他在为刚认识不久的一位小姐感到惋惜与难过,因为那位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姐以死相逼不肯跟他分手,而好心又善良的卡洛怕她作出无谓的牺牲,极力劝阻那位小姐别再迷恋他这种狼心狗肺的人渣。但那场谈话不知哪里出现了问题闹得双方很不愉快。最终,那位小姐发飙了,她说自己誓死也要跟卡洛在一起,哪怕他的名声比夏尔好不到哪里去。最后,卡洛只好潜逃了。他说因为那位小姐的不近人情,害他大半年的时间都得漂泊在外。
瞬间,沫沫对卡洛保留的唯一丁点儿同情心灰飞烟灭了。这家伙,果然是个招蜂引蝶、惹事生非的主儿。
用过早餐,沫沫回到房间。她前脚正准备更衣,后脚就被卡洛给闯了进来。“呆妞,你急着去哪儿?”
她急忙抓过近旁的衣服,遮住自己还没来得及脱衣服的身体,将他撵了出来。
站在卧室门口,卡洛踱着步,待沫沫一出来他就抗议道,“呆妞,有两个选择可以避免你今后遇到同样的问题心生烦恼。第一,你可以不把自己当女人;第二,你可以不把我当男人。”
“你去死吧卡洛!”
他的任性妄为让她终于忍无可忍,咆哮声震撼了整个鸡蛋屋。楼下收拾餐具的仆人们面面相俱,以为是雷母降临。怀着同仇敌忾,两人一前一后下了楼。卡洛显然不明白自己哪儿弄毛她了?于是只好用他那让人眼花缭乱的笑容对她微笑,却遭到了她的白眼。
“你真是伤透了我的心,亏我一个劲儿还想帮你。”
“比起你这条溜之大吉的泥鳅可好多了。”
“琳莎究竟对你这傻姑娘说了些什么?我会那么做全是事出有因,况且我什么也没做。”见她一副不近人情,卡洛的神色黯淡了下来,“好吧,我早该料到给女人们解释任何事都是多余的。她们的铁石心肠让你不管做出任何牺牲都嫌不够,胡思乱想倒是她们的专长。”
沫沫停下脚步,让跟在后面的卡洛差点儿撞了上来。
“你今天是非得离开我去四点钟村落了?”
“我不会毁约。”沫沫有些厌恶的望着他,“就算你是个溜溜大王我也不会忘记昨晚的约定。”
“这样最好,就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他们走到了大门前,他将手搭在了沫沫肩上,把她轻轻向前推了出去,“帕克住在四点钟村落666号,祝你好运。”语毕,他关上了门,整栋鸡蛋屋瞬间消失在了沫沫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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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钟村落的入口,一座风向标孤零零地屹立在那里,整座村子安静地像座坟墓。
突然,两声尖叫传来。前方,梧桐树下,一个女孩正咬着一个男孩的手,而男孩则扯住女孩的头发,他们谁也不肯让谁,尖叫声此起彼伏。
见到两个孩子打架,沫沫赶紧上前分开了他们。谁知他们齐刷刷地瞪向她,好像她是个好管闲事的大妈。沫沫吞下一口唾沫,男孩跑开了,女孩则走到梧桐树下抱起了一个被黑布遮掩的东西。
“你真讨厌。”她走过她身旁时嘀咕道。
沫沫低着头,好像自己才是那个参与打架的孩子,“对不起,我刚从三点钟村落过来,想知道四点钟村落的666号怎么走?”
“三点钟村落?”女孩撅着嘴,“难怪那么爱管闲事。”她的眼睛又黑又亮,漂亮的脸蛋上满是泥土,神情则呈现出了十足的男孩子气。她打量了一下沫沫,“你去666号干什么?那里可住着一个奇怪的哥哥。”
“我是邮递员。”
“什么是邮递员?”
“就是送信的。”
“信使就信使嘛,玩什么高深莫测,三点钟村落的人可真让人费解。”走出几步,女孩停了下来,转过身,“你不跟我走吗?我正打算去一趟666号,可以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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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号。
一栋雪白的两层楼高的房子,一扇落地窗很大,足足占据了一面墙的位子。黑色的铁艺窗栏上摆着一排花圃,色彩斑斓的鲜花争相斗艳。它的门前有截水管破了个洞儿,水珠到处飘洒,害得行人路过时不得不加快脚步,绕道行驶。
突然,沫沫头顶有东西在徘徊,她一抬头,一颗透明的水晶头骨嘎吱嘎吱地对着她叫。它有个可以活动的下巴,眼睛闪着红光,这吓得沫沫赶紧挥舞双手,想要打掉它。
“别过来!”
一旁的小女孩见状放下了怀里的黑布物品,抱住了那颗头骨,“哈鲁,别闹了!”她的声音很管用,头骨乖乖停在了她的怀里,活动的下巴也停止了颤动,嘎吱声消失了。
这时,门被打开,里面探出一颗满头金发的脑袋,“哈鲁,是客人吗?”
头骨听到问话,下巴又嘎吱嘎吱响了起来。它挣脱女孩的怀抱飞到了问话的青年肩上。
眼前的青年穿着一条灰裤子,两只裤管长短不一,一只盖住了靴子,一只只到膝盖的位置。他上衣的内里是件白色的亚麻衬衫,外面则披着一件粉红色的外套,外套上写着两个巨大的文字——营业。
“请问你需要什么?”
“我想找帕克先生。”
男青年大笑起来,动作极为夸张的一手叉腰,一手指向沫沫,“恭喜你,我就是!”
“你是帕克先生?”
“对,姆海花匠NO.3的帕克殿下就是我。”
沫沫吞了口唾沫,“你好,我是——”
“沫沫对吧?我哥的新女友。”帕克那双翠绿色的瞳子一闪一闪,看上去漂亮又眼熟。
“我是叫沫沫,但不是你哥的——”
不等她说完他的手已经搭在了她的肩上,将她请进了屋,“别害羞,他已经告诉我了。”
什么烂七八糟的?但她知道此刻跟眼前这位自说自话的帕克先生解释什么都是徒劳的。当他们走进屋,帕克把她安顿在了一张小圆桌前,扭头看向了抱着黑布物品走进来的女孩。
“芬妮,那家伙不在我这里。”
“我是来买鱼香的。”小女孩虽然这么说,但还是忍不住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帕克走到一个物架前,从凌乱不堪的物品中找到了女孩要的东西,递给了她。“别看了,他不在。”
小女孩虽有不甘,但还是接过东西,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女孩走后,沫沫急忙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了那瓶可雷让她捎来的迷魂香。
一见那东西帕克突然尖叫起来,“希尔真够朋友,这真是给我的吗?真的吗?”
他不顾沫沫的惊讶,一把抢过了那瓶香剂。“太谢谢你了沫沫小姐,你不知道这东西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不客气。”沫沫有些拘谨,“如果没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了。”
“吃了午饭再走吧。”
“真得不……”
正说着,大门被人推开了,一身素装的夏尔站在了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