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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一话 春风唤柳芽,吹我罗衫开(一)

早春的阳光晃晃悠悠的,犹如宿醉还家的赖汉兀自迈着“猫步”,半死不活的落在了灰白厚重的城墙上,燕子点过碧波,唤醒了凉风中羞涩的杨柳。

“这杀千刀的世道,黄巾未平,这西凉贼子就闹起来了!”

“是哩,听说连天子都被换了。”

“那莫不是天要乱了么!那咱们徐州……”几个交更的守门士兵兀自撑着眼皮,气愤的说着。

“这天子是能瞎换的么?”有个上过私塾的路人,知道点君君臣臣的人兀自不信。

“都散了!散了!咱们徐州有陶谦大人,什么都不用怕!说这么多,想作死么?”伍长黑着脸,瞪着还想继续唧唧歪歪的手下和行人。

这徐州牧陶谦是个性格温善,行老子无为之道的好官,不增税,也不兴土木。现在的徐州繁荣昌盛,民风朴实,在大汉残破的江山里,这里倒是一番世外桃源的好景象。

“是哩!是哩,徐州有陶谦大人,咱老百姓就能过上好日子了,上遭州府的车驾打城门经过,我远远的瞅了一眼,白发白眉,一副慈祥面孔,喏!就是城隍爷爷的模样。”

行人也没在意,都是乡亲乡里的,哪有互相打杀的道理呐。

世道平安,人心就稳定了,几个城门士兵交完班,急急忙忙就赶着回家。

“这群混鬼,又去喝酒了!”伍长摇了摇头,挥手驱散了还在聊着陶谦大人怎么怎么好的百姓。

早晨的太阳也不热,温温柔柔的光照耀在繁忙的大街上。与走卒贩夫起伏不定的吆喝声一起揭示了新一天的到来。

徐州好歹也是一个大城市,北通充州,南有扬州,正处于贯通南北要道的地界,一天往返的商贩车队,卷着口袋的乡民皆是络绎不绝。

“崔家嫂子,来几壶小酒,几个小菜,我和小五又来帮衬了!”

虽是早上,客栈生意倒是不错,跑堂的伙计忙活着,不时从厨房端出了食物。

几个熟稔的客人见到门口的几个青年,都低头嘀咕道:“这几个家伙又来了。”

这几张明显属于年轻人的脸上洋溢着的是按耐不住的兴奋和难耐,几个年轻人就是刚才守城交班的士兵。

“诶!”就听到一声长长的应和,一个肤色白皙,裹着头巾的妇人便从柜台放下了纸簿,打着茶水过来招呼客人。

“掌柜的,那个您家闺女今天还没下来吗?”其中一个士兵望着二楼的楼层,眼神炙热。

“陈五,你怎么猴急干嘛!”旁边的同伴似乎是不乐意了,狠狠的拍了下他的肩膀:“不是有句话吗?那啥,窈窕淑女……君、君子……”

才摇了两下头呢,这想装装“知书达礼”的年轻汉子就冒出原型了,几个坐在旁边的伙伴见着,无不哈哈大笑起来。

“瞧军爷说的!”老板娘很适时的插了下嘴:“宝儿只是蒲柳之姿,放到村下也是村妇的面相,怎敢入几位爷的眼呢!”

老板娘继续说着些琐碎话,带着讨好的笑。

几个年轻士兵见“淑女”没来,渐渐有点不耐烦了,挥挥手便遣了妇人走开。

“掌柜的,先走了。”士兵们消磨完几壶小酒后,随意丢下几枚铜版,也没看多少,提着长枪就扬长而去。

妇人倒没有在意,点着头,哈着腰,一路送到了门口。

“每次都给几个铜版,还真把我们当……”过来收拾桌子的伙计压低着声音,不满的嘟喃着。

“快去干活!”妇人瞪了伙计一眼,从桌上拾起了几枚铜版:“官字两张口,咱老百姓莫要招惹他们。”

“可是掌柜的、”同样年轻的伙计兀自有些不服,也不知道是不是知道掌柜性格温婉,见着谁都是低眉顺眼的原因,伙计低着头,轻声嚷着:“我也只是为了客栈好而已。”

“我晓得的。”妇人的目光也柔和了起来。这些伙计都是青州闹黄巾过来的流民,有老有少,都是贫苦人家。好不容易得了客栈收留,乡里人性格淳朴,老黄牛一样工作着,爱护着这里。

这家客栈名“糜记”,是徐州糜家商行的一家分店。

日头渐渐有些猛了,袋里有些钱的老百姓招呼着朋友,客栈的生意也忙活了起来。

这家客栈装修倒不像其他糜记一样精巧华丽,丹楹刻桷,客栈的木头有些旧,揭示了客栈有些古老的年头,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和源源不断的人流交替,妇人望着眼前,竟有些痴了。

记得尚未出嫁时,娘亲便老摸着她的发髻,叨唠着:“你性子倔,跟你死去的老爹一个饼印印出来一样,这世道不平,将来一定得找个知冷暖,晓得关心人的夫家。”

但她早已清楚,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从一个脸上带着茸毛的丫头长成一个妇人,她花了5年,从一个妇人变成一个母亲,她用了10年,而她的夫君,见过的时间她早已忘记了。

“大汉的天下,必须由我们守护。”她的夫君轻轻说着,脸上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光。

有些鄙夷,有些不屑。

在寻常百姓的心里,这日子最幸福的便是和家人在一起,守着几亩良田,生几个崽娃,这一生便知足了。

女儿刚出世的时候,她也闹过,哭过,但她的夫君还是铁了心一样,不留恋家的温柔,和同族的兄弟奔丧似的赶着到卢植大人手下当兵。

对于夫君早已模糊的样貌,她没有爱,也没有恨。当年刚嫁进糜家时夫君还在家一段时间,只是没多久,便嚷着说出去结交英雄,跑得比兔子还快。自那以后便音信全无,只留下年迈的婆婆和刚出世的女儿。

知道儿子秉性的婆婆有些理亏,对她总是带着有些讨好的笑,都是女儿人家,自然彼此的心性,刚生出儿女不久丈夫便走了,换成哪个女人也一样,心里总会有点疙瘩。

季兰没有读过书,说不清大道理,但她懂得,只要是个人就有良心。拖着刚生完孩子的身子去做些农活,赡养着年迈的婆婆和自己刚出世的女儿,她从那时一直坚持到现在。

过不了几年,婆婆也去世了,临走前紧紧的拉着她的手,声音嘶哑的哭着,说对不住她,对不住黄泉下的老爷。

季兰没有哭,也没有垮下,她知道,她还有一个家。

做过农活,做过小工,依靠着夫君临走前流下的一点碎银和乡亲的帮助,她坚持了很久,也熬了很久,有时候甚至也想过了放弃。那时宝儿刚出世没多久,身子骨弱,不时就发烧,有一次更是差点连命都没了。

没钱,没力,还带着个女儿要养,不少赖汉逛鬼偷摸着夜半,便想去取代她夫君,每当那个时候,季兰总会很害怕,很害怕,只能用身体堵着门,把眼泪往下咽。

或许是老天开眼吧,宝儿的身体渐渐有了好转,到8岁那年有一黑脸心善的管事来到季兰家门口,询问着是不是糜坚的家内,然后把这间客栈交给了她。

在徐州,没有人不知道糜家,那可是世代经商的大豪门,现在的当家糜竺更是陶谦大人手下的别驾,尽管是巨商又担任着要职,不过每个徐州人都知道,糜家可是好商人,不仅逢年过节就分粥施舍,更没有出现什么强买强卖,欺辱百姓的糟糕事。

“掌柜的,结账。”声音惊醒了季兰,季兰连忙“诶”了一声,小跑着过去。

这世道兵荒马乱,不少州更是闹黄巾、闹饥荒的,寻常百姓哪有那个钱去喝什么小酒,能吃饱就好了。不过徐州倒是另外一幅光景,似乎大汉残破的江山与这里毫无关系一般。

“那董贼子甚是可恨!纵容手下兵痞烧杀抢劫,整个洛阳都被他搞得人心惶惶!”有人在桌上伴着酒,吐沫横飞。

“真真一个杀千刀的乱臣贼子!”

“那咱们徐州会乱么?”有人急问。

“徐州你就放心吧!”被问的人咂咂嘴,手舞足蹈的,颇有些指点江山的模样。

“咱们徐州文有陈登、糜竺大人,武有臧霸虚高大人,那黄巾只不过鸡群云烟,哪敢过我们徐州啊!”

“那北海呢!”见他说的头头是道,似乎是北海的一个人按耐不住了,忙问。

“北海牧孔融大人可是真正的圣人之后,那可是有圣人庇佑的,哪有贼子敢去啊,要是有,吾等读书人即日告别父母,去还北海一片朗朗乾坤。”另外一座读书人拍着桌子站了起来。

读书人终究是有些脸面的,那问的人有些讪讪,忙坐下继续吃菜,不一会儿,客栈的客人又恢复了小声。

季兰听在耳里,总有些心神不定,那客人说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然而小媳妇总有些担心,这黄巾的消息她很早就听客人说过了,都是她这样的穷苦人家,拖家带口的,黑压压的像无边无际的蝗虫。闹了很久,很多城池都被攻破了。不过似乎是大汉官军已经镇压下了,而且又没波及徐州,小媳妇有些安慰的想。

“娘,你洗脸。”一个十二三岁年纪的小女孩从屋子里的内间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脸盆水,颤颤悠悠的,声音像珠落玉盘般好听。

她的脸上还带着孩童特有的天真烂漫,但贫苦人家的孩子早已懂得如何关怀人了。

客栈突然静悄悄的,包括刚才还吐沫横飞,指点江山的几个读书人,都是一副老年痴呆,呆头鹅一样的模样。

艳羡、贪婪、占有……

他们的视线完全就是咀嚼,吞咽。几个年老持重点的中年人回过神,红着老脸咳嗽几声,顿时惊醒了客栈里的客人。

客栈又重新恢复了热闹,只是众人的声音有些变样,目光也有些古怪。

“不是叫你不要下来吗?”女儿的身体弱,季兰心疼的从她的手里拿过水盆,卷起袖子擦拭着女儿额头上细密的汗珠。

“娘,我不累!”小女生仰着脸,眼神柔柔的望着自己的母亲。

小姑娘脸蛋长得极美,虽然年纪尚小,但纤细窈窕的身材已经让她像初春的细柳一般,吐露出低头的那一抹温婉与动人了,更兼得小女孩白瓷似的肤色,真真像乐府诗集的美丽玉人一般。

季兰扫了一眼客栈的众人,也不管女儿累不累,拉着她就是一顿小跑,把她拉到了客栈的后院里。

沿途的伙计见着了,都弯腰问一声好,只是心事重重的季兰没有理会,她的心里有些惶恐,有些不安。

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女会是人中龙凤,将来当个官,或者嫁个名门,好光中耀祖,但季兰不这样想。日子的艰苦早已把她打磨成一个长袖善舞,持家稳重的女人,不管有什么风浪,她都可以像老母鸡一样张开翅膀,保护着这来之不易的安稳生活。

不需要嫁个名门有钱人家,也不需要女儿将来对自己怎么样,她只是希望女儿能找个顾家的好夫婿,平平安安开开心心的过日子,绝对不可以重蹈自己的覆辙。

只是随着女儿年纪的增长,季兰就发现了一个降落到家庭的麻烦了,女儿是出落得长越来越美,络绎不绝来说婚的媒婆也是越来越多,渐渐的,甚至徐州很多人家都知道了她家生出个漂亮得不得了的女儿。

这要是世家父母,定是会开怀不已,直叹祖宗保佑,生养出一个这样美丽的女儿,但她季兰却是穷苦人家。

换成个心狠的父母,定会把女儿送出去,好换个大好前程和喝香吃辣,女儿虽然也是自己身上的一块肉,但嫁出去就等于泼出去的水,地位还是不能和儿子相比的。

“娘亲,那个怪人醒了!”小姑娘不知道自己母亲的烦恼,嬉笑着,逗弄着后院的大黄狗。大黄狗被揉着脸,也不恼,只是呜呜的叫。

“哦,醒、醒啦!”回过神的季兰望了眼逗着狗的宝儿,刚平复的思绪,又乱了起来。

“娘亲,那怪人长得真好看!”宝儿露着细细的白牙,温润如玉的眼眸眯着,拉着季兰的袖子在撒娇。

“我们去看一下他吧!他可会讲故事了。”

“嗯。”季兰点了点头,走向了客房。

宝儿讲的怪人,是昨天晚上季兰在客栈后院遇到的。

……

12、3岁的女儿了,还总是这么粘人,哄睡了宝儿,季兰便有些口渴,想去后院井边勺口水喝。

黑暗中看不清事物,听到人声,后院的大黄狗大声咆哮着,估摸是闻到主人的味道,大黄狗叫得更大声了。

莫不是有了贼人,小媳妇吞了口口水,抄起了烧火的柴根。

大黄狗咬着季兰的裤脚,呜咽两声,把她拖到了篱笆旁边的杂草地。

刚走过去,她就望见地上伏着大陀黑乎乎的东西,似乎还在蠕动,季兰心一抽,怕是撞到了游魂野鬼,大黄狗才叫得这么凄厉了。

“你是谁!”小媳妇壮着胆子,举起了烧火棍:“咱家没钱没米,从来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倘若你是被害死的人就不应该寻我这种穷困人家。”

小媳妇吞了吞吐沫,见地上的黑影没反应,便继续道:“我明天就烧一只鸡和好酒好菜给你,你快些走吧,人鬼有别,终究是不能眷恋人世的。”

隔了好一会儿,黑影还是没有动静,季兰下定了决心,不管他是人是鬼,先给一恨家伙再说。

走近点一看,那个蜷缩着好像是游魂野鬼的黑影伏在地上,身上穿着的根本就是人的衣服。

季兰终于有些安心了,她踢了踢还在低声咆哮的大黄狗,像是给自己打气一般,走了过去,轻轻踹了脚那黑影。

黑影呻吟了一声,听声音,还是一个年轻的男人。

不是游魂野鬼!小媳妇得到了答案,急匆匆的跑了过去,伏下了身子。

翻过了黑影身子,因为光线原因,小媳妇只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的面相,她牙一咬,决定不能放着他在这里不管。

这么年轻,看面相定不会是浑人的,小媳妇安慰的想着。

打开了房门,季兰看见了那坐在地上发呆的年轻男子。

“这是哪儿?”仿佛见到救星似地,怪人看到她,急急忙忙的站了起来:“你们是拍古装剧的电影剧组吗?为什么整座城都是这样的?说的也好,穿的也好,根本就是古代的,莫非……”

怪人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三步两步走了过来,捉住了季兰的肩膀:“大姐,您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现在的年号是什么!”

完全语不着调的话,季兰没听懂,宝儿被怪人吓到了,躲在季兰后面只露出个小脑袋。

肩膀的手在颤抖,季兰盯着青年惊慌失措的眼眸,语气也不由得软了下来。

“这里是徐州城,现在是初平元年,你先冷静下来吧,等在这里养足力气,才能去找家人。”

听起来像个逃难的,路途上和家人失了散,一时间心慌不知如何是好,更兼年纪小,脑袋一乱就没了主见。

“原来如此……”怪人苦笑着,那张稚气白净的脸露出了苦涩:“我性刘,名瑜,这年头都有字吧,那我……字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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