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沉睡中的周武灿被人推醒,恹恹地睁开眼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触目惊心的白。
他一下子清醒了,贪婪地在那些被兽皮抹胸所包裹的“波涛”中大饱一顿眼福,直到围着他的床头坐成一圈的女孩们发出不满的反抗声,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了目光,一边捶了捶宿醉后隐隐作痛的脑袋,一边问道:“几位美女来我这有何贵干啊?”
一个头发乌黑眼睛很大的女孩一把抓住周武灿的手,激动地问道:“你为什么会唱那么多好听的歌,可以教教我吗?”
其他几个女孩也不甘示弱,争先恐地抓他的手或肩膀,要求拜师。
周武灿又幸福地陷入那片荡漾的波涛当中。他心中无限感慨,三年来,自己住的这座破茅屋,别说人了,连麻雀飞过都不愿歇个脚拉泡屎,何其凄凉冷落。
现在见自己从一个在部落里谁都不正眼瞧的小人物,变成了受人追捧的明星,这种强烈的反差,倒是令他有一种看破红尘的沧桑和淡然。打着哈欠从床底翻出一个拳头大的皮囊,从里抠出一些晶莹的白色细小颗粒,然后从床边的陶罐中用木瓢舀了一瓢水,走到屋外,含了一小口水,将沾有白色颗粒的右手食指,伸进嘴里左右乱搅。
那些女孩看得稀奇,问道:“你在干什么?”
周武灿含混不清地说道:“刷牙。”
女孩们露出迷茫不解之色,她们没有刷牙的习惯,早上起来只是用清水洗把脸漱下口,因此她们的牙齿都不是太好。
卡美族的女人个个都拥有一对惊天地泣鬼神的“奇尺**”,可是却没有洁白亮丽的贝齿,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发黄的大牙,令人大倒胃口。
鉴于今天这些姑娘如此热情,周武灿心情大好,便教她们如何用矿盐刷牙。
几个女孩相继试了一下,果然牙齿上的黄垢干净了许多,而且嘴里那股难受的臭味也没有了,口腔清新,吐气如兰。
震惊之余,她们对周武灿简直视若天人,纷纷上来拥抱他表达谢意。周武灿来者不拒,享受着送上门的软玉温香。
拥抱飞机场跟大奶牛的感觉果然不一样啊,何况还是一群大奶牛,这画面,太凶残了。
抱完一圈后,早有懂事的女孩儿端着一碗碎肉汤和一捧干果过来给周武灿当早餐。周武灿享用的时候,女孩们又苦苦哀求他教她们唱歌,周武灿满口答应,说到了晚上,挨个上他屋里来,他全心全意地一对一式地教学。
刚吃罢早饭,只见几个佩刀的健壮青年走了过来,友善地向周武灿打了个招呼,邀请他一同去打猎。
全族出动的大型狩猎活动一个月也没几次,正常情况下,都是族里的青壮年三五成群地分散开来进山打猎,而这里面也有讲究,像那种丰沃的猎场是专门给精英分子用的,普通的族人只能去一些相对偏僻且动物稀少的地方。
见这些在族中地位很高的精英分子主动邀请自己,周武灿自然很高兴地答应了。不管怎么说,被别人认可都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
他转身进屋,穿好草鞋,腰上挂着族长赐的铁刀,拎起放在门后的长矛出来了。
正要出发时,只见林特背着弓箭提着长矛一瘸一拐地向这边走来。
以前,周武灿在卡美族只有林特这个朋友,平时两人总是搭伴出去打猎。
林特走近后,看到周武灿跟那些精英分子站在一起,目光瞬间黯淡了许多,又默默地转过身走了。
周武灿看着林特的背影,心里突然有种空落落的感觉。
路过广场时,周武灿看到搭在部落聚居地入口处的箭塔上,亚男正和几个人从上面爬下来,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神情疲惫,显然是一宿没睡。
对于亚男这个人,周武灿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虽然他为人十分倨傲自大,可是对于卡美族却是绝对的忠诚。昨晚族人们饮酒狂欢,而他则默默地带着几个人在箭塔上站了一宿的哨。
这时,亚男看到周武灿跟着几个精英分子要出去打猎,脸上瞬间堆满了怒气,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对那几个精英分子喝道:“你们难道要带这个异族人去神圣猎场吗?”
神圣猎场是那几块只能由精英分子使用的猎场的总称,也是族中食物最主要的来源之地。
先前说话邀请周武灿的那个青年根本不畏惧亚男,朗声说道:“族里有规定,带刀者便有资格在神圣猎场打猎。他虽然不是我们卡美族的人,可是族长已经赐给他刀了,就等于授予了他可以进神圣猎场的荣耀,你凭什么阻止,难道要我找来族长对质吗?”
亚男上前一步,脸几乎贴在那个青年的脸上,用那种噬人的冰冷目光恶狠狠地盯着他:“等我当上族长后,你和你的兄父族亲,将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有资格佩刀。”说完,他转头看了周武灿一眼,一甩手离开了。
他走后,青年微笑地看向周武灿,说道:“我叫龙度·南古,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周。”周武灿这次倒是言简意赅,用汉语念出了这个字。
“周?”龙度·南古的发音还算标准,“好简短的名字。”说着他抬起了右拳。
周武灿也抬起右拳,与他的拳头在空中相击了一下。这是大山原住民的一种表示友好的礼节。
另外的几个精英分子也相继与周武灿自我介绍并击拳示好,然后一行人有说有笑地向猎场进发了。
他们这次选择的目的地,是离月亮谷不远的一处草长莺飞的山坡,这里鸟语花香,山势平缓,只有一些野兔山鸡之类的小动物出没,并没有猛兽。在这里打错,几乎相当于户外游玩了。
卡美族男性的平均身高是两米,而这些精英分子,基本上都有两米二左右的身高,一米八的周武灿站在他们中间,活脱脱一个发育不良的小矮个,这让他很是伤自尊。最让他伤自尊的是,这群逆天的货逮兔子的方法,并不是用弓箭射击或用长矛投掷,而是直接跑过去用手抓。
他们身高腿长,两腿间交错的频率亦是快得惊人,全力奔跑时,每一步都能迈出近两米的距离,迅若飞豹,逮起兔子来跟玩儿一样,直看得周武灿目瞪口呆,自叹不如。在他以前的世界中,他的身体素质在同学之间也算是佼佼者,四百米冲刺也只要53秒,可是,别说撵兔子,撵只瘸腿山鸡都费事。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基本上每个人都逮到了两三只兔子,当然,周武灿除外,他还在草丛中奋力地追逐着那只被他用石头砸瘸了腿的山鸡。
这时,只见山坡上方,一头大约五百斤重的大野猪哧哧哼哼地过来觅食。龙度·南古发出一声兴奋的呼啸,将拎在手上的两只被拧断了脖子的野兔随手一扔,身子一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了过去。
几个精英分子拔出铁刀呼啸着跟在他后面跑过去,周武灿看了眼那只已经跑得两眼翻白、掉了一地鸡毛的可怜山鸡,说了一句“算你走运”,拔出铁刀转身跑向龙度等人,上前助阵。
那只笨头笨脑的野猪被惊动后,立刻撒开四蹄往回猛窜。它的速度不可谓不快,但是龙度的脚步更快。他风一样的追上野猪,然后弯腰,展臂。
跑在后面的周武灿直接傻眼了,愣愣地看着龙度像逮兔子一样,搂住野猪的脖子,一个翻转,将野猪凌空掀翻,一顶膝压在身下,然后利刀出鞘,往下一捅,伴随着野猪凄厉的惨嚎,一颗热乎乎的心脏被剜了出来。
他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流畅得像是事先经过了数百次的排练一样。他举着心脏,向跑过来的同伴们发出得意的欢呼。
“这是要逆天啊。”周武灿被龙度的武力指数直接给震傻掉了,五百多斤的大野猪啊,在高速运动中将它凌空抛起,他的那双手臂,蕴含着多么惊人的爆发力?不要以为野猪跟圈里养的家猪一样温顺无害,这种畜生喜欢蹭树皮,厚厚的背皮上裹着一层连子弹都打不动的坚硬树脂,再加上那一对匕首一样的獠牙,连老虎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
他在心里默默地盘算了一下,龙度的体格在卡美族里还不算是最健壮的,身高两米四的亚男,体形上足足比他要大了一圈。乖乖,如果有朝一日真的跟亚男起了冲突,他真的很怀疑自己能不能在他手上过得了一招。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心里刚有了这个想法,便看到山坡下面,几个提刀扛枪的青年向这边走来,领头的正是那个令周武灿最为头疼的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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