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二楼。
人攘熙熙,音多杂吵。
藜荭夹在人堆中间一边埋头吃饭,一边频频往一旁瞧上几眼,明眸闪亮,一脸窥视而酣然自醉的绯红,颊红片染,如抹的桃红片片。
“怎么还没看到呢?真是的,人长得这么帅不至于脑瘫吧!”心中泛起的嘀咕成串。
斜对面坐着三四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一边待餐,一边聊着天,不时传出爽朗的笑声,其中有位身穿白色衬衫,裤着流行牛仔的少年五官分明,肤色白净清秀,只是碎碎的发型显得那么张扬而不羁,这人就是引起藜荭食之无味,坐立难安,亮眸频顾的罪魁祸首——郑宁。
郑宁,与熠辉同班,高一年级理科七班的班草,学校出了名的小歌手,曾多次荣获省级以上的大型歌唱比赛的冠军,还被大师级的评委评为“最具潜力的音乐界之星”。传闻中,有一位评委听他演唱完之后拍案叫绝,直呼“找的就是他这般的人才”,至此他的声价大增,市里面每每有什么大型的活动就请他出山,不是当主持就是当评委,或者来个特殊嘉宾的称谓,反正至少也得露个脸。
个性而张扬的嗓音加上那五官分明的俊朗容貌,早就在未出现之前轰动了全校,这次学校组织的“新苗杯”大赛上,他凭借着一曲天籁将自己的声誉推至高潮,由此一举并入校园三霸之列。
藜荭遇见他,却属偶然。
那天刚好有事路过七班,早知道熠辉分在了这班,当时郑宁还处于非常低调的明珠暗隐期间,虽然他的名讳全校尽人皆知,但认识他的人却不多,而虽属花痴系列的藜荭当然也不属于那“为数不多”里的一个。顺路走过,就隔着玻璃窗向熠辉打了声招呼,不想窗下原本趴在桌上课间休息的一碎发少年忽的抬头向她看去,若是当时的他面无表情,或者他眉头紧蹙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可憎模样,那么,也许这个世上就少了一个深中一厢情愿的爱情勾魂毒的人了。
当时的他,迎着窗外的光线剑眉微拔,却不失英挺的洒脱之气;唇角轻勾,宛如214度恶魔王子的横空出世;微侧的脸,在午后氤氲光线的照射下显得异常的俊美脱尘,微谑的神情更是说不出的魅惑。只一眼,就将藜荭的心全部猎获——天杀的绝酷!
于是,藜荭自那天起便扯下了花痴的至高头衔,改行侦探——隔三岔五的将偷窥进行到底!当然,人家隔的、岔的自然按小时算……
果然是花痴行家的出身,没几天功夫,就将郑宁的生辰八字、喜爱偏好、身高体重等等等等都摸得个八九不离十。就连改行侦探也能探得这么得心应手,HOHO转型成功!
经过多日的追踪考察,终于肯定了他的食堂专座——二楼入口的第四个窗下。
于是,在这天早早将自己搜肠刮肚凑出来的千字情书塞到了他的餐具下,只要他一提起餐具盛饭就能看到她呕心沥血的心意。为了这个灵机一动想出的别出心裁的创意,藜荭在心里不知窃喜了多少回,现在万事俱备,只欠小小的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