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很无语,闹来闹去,事情唯一的进展就是知道梁瑾离结婚不远了,可是到底有多不远,就不知道了。
但当下更让自己觉得棘手难办的就是邵青萝。
2009年的第一天,自己和梁瑾闹成了那个样子,对于邵青萝的北京之行的邀请自然也是没空处理的。实际上,还是梁瑾提醒凌霄她的手机响了很多次之后,凌霄才想起自己还没答复邵青萝。
凌霄酝酿了好久,才忐忑地打电话,好说歹说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以给邵青萝织条围巾谢罪才换来邵小姐的原谅。
于是,凌霄在还剩的两天假期里,开始忙活织围巾。凌妈认为女孩子烹饪女红都是要会的,所以凌霄小学的时候就会做饭,而且手艺不错。凌妈以前当过裁缝,做衣服是把好手,凌霄姐弟小时候穿的棉衣棉裤、毛衣毛裤都是凌妈一针一线弄出来的爱心牌。可是凌霄却没有遗传到这一点,女红是她的一大痛脚。缝缝补补凌霄还是可以的,但是织毛衣毛裤凌霄怎么学也学不好,到最后,也就织围巾还能见人,但是也只限于最简单的几种花色。大前年,凌霄的弟弟凌云过生日,凌霄就织了条围巾,结果让邵青萝看见了,吵着要,凌霄当时答应了,可是接着家里就出了事,织围巾的事也就耽误了下来,是以现在拿这个赔礼道歉,邵青萝还是买账的。
而那天过后,梁瑾对凌霄不似之前一样常常要求这要求那,说话也和气不少。而梁瑾是决定要和凌霄改善关系的,一直担心凌霄会闹别扭,他见凌霄忙着织围巾,没有闹别扭的征兆,心里也安稳了不少。又因为马上要回上海,A市公司的事,海宁嘉苑的事,都得赶着交接,梁大老板就比以前更忙了,也只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才出现。
2009年的一月份,除去第一天,接下来的日子凌霄过得还是不错的。上班第一个星期是员工培训,业务啊、企业文化啊、专业知识啊,然后就是拜师傅工作了。凌霄跟的是一位毕业了3年的学姐,叫田甜,凌霄叫她田姐。可是田姐一点也不甜,由于是出纳,在财务部算是最底层的,事情也多,田姐更多的时候并不让凌霄做业务上的事,而是使唤凌霄端茶倒水送外卖,整个是贴身保姆。不过凌霄还是挺高兴,至少这说明了没人关照财务部的主管关照自己,自己虽然进来时走了后门,起码工作是做到靠自己了。但是,她哪里想到,自己以那样的水平进这家公司,主管哪能不知道背后的故事,现在这样的待遇,恰恰是梁老板关照过的结果。梁瑾知道凌霄对于进海宁嘉苑心里是有意见的,搁以前也就只是知道而已,但是既然要改善和凌霄的关系,就得注意了,所以自己特地找CFO聊了天,让他把凌霄当普通新人一样带,如果特别关照,就给她找一个比较会欺负人的师傅。凌霄啊,受点气,心里就会好受些。人啊,有些时候,就是贱骨头。
月底加年底,月报、年报什么的都得出,对于财务部门来说,任务很繁重,凌霄这种新人虽然接触不到具体的工作,但是打下手什么的也挺忙,廉价劳力,不用白不用。
这么忙忙碌碌地,很快到了腊月二十八,阳历1月23日,星期五。由于快过年了,公司发了工资和福利,凌霄等虽然是实习的新人,但是却是在忙的时间进来的,也忙得不少,又加之海宁嘉苑财大气粗,所以即使是凌霄,七七八八加一起也拿了3219元人民币及若干某某商场的购物券。
凌霄很高兴,虽然自己以前当家教也靠自己的劳动挣到过钱,可是经历了两年多的包养生涯,这实实在在的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挣到的光明正大的血汗钱,还是让凌霄止不住的高兴。而且公司是腊月二十九就放假了,凌霄又很幸运的买到了二十九晚上回家的火车票,想着后天就能到家,那心情,就更好了。
心情很好的凌霄决定到某某商场给家人买礼物,领工资了,又回家过年,怎么说也得给家里人买些东西,更何况还有购物券。
下班后,凌霄火速到了某某商场,爸爸的毛线衫,妈妈的羊绒外套,还有弟弟的阿迪球鞋,一切搞定过之后,凌霄看着还有2000大洋的银行卡,突然想到了梁瑾。这个人,明天下午就走了,而且据他说是不会回来的。虽然他让自己也去上海,但是鉴于自己还没毕业,又有毕业论文设计,梁某人先允许她7月份才去,到时候就把自己调到海宁嘉苑在上海的分公司。
说是这样说,可是深受言情小说熏陶的凌霄当下脑子里却想,梁某人回去搞不定就要商业联姻的,等不等的到7月份还真说不定,说不定自己走大运,过几个月他就结婚,自己就自由了。而且,自己拎这么多东西回去,显然是给家里人买的礼物,又想到,有一天梁瑾趁自己不注意,拿着自己给青萝织到一半的围巾细细摩挲的落寞样子,凌霄鬼使神差地就认为自己也该给梁某人买点什么东西。
想着想着,凌霄就走到男士衣服的专卖区。可是凌霄看着面前的衣服,给梁瑾买个毛线的东西,恨他都来不及,还花自己的血汗钱给他买礼物,自己脑子绝对进水了。所以,凌霄看到那边笑意盈盈、款款走向自己的导购员,赶紧拎着东西走人。
回到公寓,凌霄听到了锅碗瓢盆的声音,东西来不及放,就跑到厨房去,厨房里,梁某人正穿着围裙,袖子卷的高高地,颇有范的颠着炒锅,而锅里,凌霄目测了一下,是土豆和肉丝。
梁瑾察觉到凌霄的到来,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继续颠锅,嘴里说着:“回来了。”
“啊?哦,回来了。”
“去洗手,过会吃饭。”
“嗯?梁先生。”
“听不见吗?这个炒好就可以吃饭了。”
“哦,好好。”
凌霄立马拎着东西跑到卫生间去洗手,到了门口才想起来东西还在手里,又赶紧把东西放到客厅,才回了洗了手,洗好了,又跑到厨房去,此时,梁瑾正在给土豆肉丝装盘。
“洗好了?”
“嗯。”
“去盛米饭。”
“好。”
凌霄端着米饭到饭厅时,才看到,饭桌上已经摆好了四菜一汤,一碟糖醋大白菜,一碟土豆肉丝,一碟红烧鱼,一碟西红柿炒蛋,还有一大碗汤,仔细看,竟然是羊肉汤。
凌霄最喜欢吃羊肉了,无论是烧烤、红烧、烧汤,凌霄就是喜欢,尤其是那种羊膻味,凌霄觉得鲜美的不得了,可是梁瑾是极度讨厌。有一次凌霄晚上饿了,梁瑾又不在家,就去喝了碗羊肉汤,晚上正赶上梁某人发情,本来干柴烈火的,谁知道他才亲了自己嘴巴一下,就皱眉了,然后把自己推到一边,嫌恶地问自己晚上是不是吃羊肉了,自己老实地回答是,梁某人闻言二话不说就揪着自己和他一起刷牙,还要求自己以后不许吃,味道太难闻,自己很委屈,说羊肉这么香,怎么就难闻了,自己最喜欢吃羊肉了,不能因为他不喜欢就剥夺自己的爱好。梁某人当时回道,我就是恶心那股味,以后不许吃。是以,凌霄已经很久没吃过羊肉了,为此,她难过了好长时间。
可是,今天的晚饭竟然有羊肉汤,看那样子还不像是街上卖的,很有些是家里做的样子。
“愣着做什么,吃饭。”
凌霄得令,赶紧送上米饭,坐下吃饭。
“你不是喜欢喝羊肉汤吗?今天我做了,你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