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梁大老板的大力支持下,凌霄很顺利地进入了海宁嘉苑。与她同时进的,还有两个研究生的学姐,两个和自己不同班的男生。凌霄觉得,来了连出纳都当不上,也就打打杂,倒倒水,做做表格,你一研究生来凑什么热闹。那天去公司拿证件、工资卡等一系列东西的时候,一时好奇问了,人硕士学姐说,“首先,海宁嘉苑是建华国际旗下的,跨国公司,工资待遇还不错;其次,这年头研究生也不好找工作,进会计师事务所,容易过劳死,进学校当老师,一般院校咱专业都要博士,再好一点的还得是海归;最后,海宁嘉苑的几个高层都长得挺帅的,CEO、CFO听说连女朋友都没呢。”凌霄听着前两句还深有同感,到最后一句就风中凌乱了,这真是,难怪百度这么多人用,难道是因为李彦宏长得帅?
一切手续办好,已经到了十二月底,公司通知元旦三天假放完他们才正式实习上班。
凌霄感觉挺闲,想起在公司上班的女同胞都穿高跟鞋,自己还真没有,总不能身上穿着职业套装款的公司制服,下面穿运动鞋吧。于是,在12月31日下午这天,凌霄决定去买几双。
在家里生变故之前,凌霄的家境一直都不错,在他们那个县城里也算的上是中上等了。可是凌爸凌妈都是苦孩子出身,很是了解生活的艰辛,加之凌妈一直相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孟老夫子的名言,对于凌霄姐弟在物质方面从来都不过于放纵,从来都只是做到“吃的营养健康,穿的干净整洁”。在如此勤俭朴素的家风熏陶下,凌霄对吃的穿的用的等等物质上的要求也只是“看得过眼,用得舒服”就行,从没有那非什么什么牌子的不穿不用的情况发生。而事实上,她对于名牌根本就没什么概念,只知道都是死贵死贵的。以至于到现在,凌霄最正式的服装就是校服,最正式的鞋子就是冬天穿的一双坡跟皮棉鞋。所以当凌霄在市中心大商场的时候,她是真不知道怎么下手,怎么买。
在在售鞋区转悠了一个小时后,在自己背后都已经有一个保安亦步亦趋地跟着的时候,凌霄终于下定决心,进入了一家店面。在和导购员聊过自己的学校,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和购鞋要求及鞋子用途等等之后,热情的导购员姐姐给凌霄拿了一双5厘米高的黑色短靴。凌霄穿是穿上了,愣是不敢站起来,好不容易在导购员的帮助下站起来了,还不敢走。导购员实在看不下去又拿了双看着只有两三厘米的短靴。凌霄想到自己在公司看到的女同事穿的那有七八十来厘米跟子的鞋,当时有些不高兴,一个劲的瞄着展览柜里那十厘米高的鞋跟子看,但当接收到导购员那明显表示“就您这段数,先穿好手上的再说吧”的眼神时,凌霄受伤地默默穿上手里的鞋子,在导购员悉心的教导下,总算是可以蹒跚地走起路来。
走了约莫3分钟,凌霄看着导购员那明显不耐烦,又不得不装出来的笑容和明显表示“快付钱走人”的目光,问:“姐姐,这双鞋多少钱?”
“嗯,这是今年的新款,纯牛皮的,打过折是689。”
“啊?这么贵?”
“小姑娘,不贵了。这可是新年做活动,打折后的价钱,原价是989呢。”
“可是,我还是觉得好贵啊。”
“小妹妹,你听姐姐的劝。像你第一次穿高跟鞋,一定要买好的,要不然容易崴到,而且,你又是上班穿。上班你穿个一两百的鞋子,那不跌份吗?这好鞋子穿上,无形之间就是告诉别人,你就值这个价,你这么有实力。”
“额,姐姐,你这意思就是我就只689?”
“哎呦,不是不是。一看小妹妹你就有本事的很,你们学校那可是多少人做梦都想考的呢。还有你们公司,那进进出出的人,一个个看着就是有文化有本事有品位的,小妹妹,信姐姐的话,就这双了。”
“姐姐,我还没去上班呢,有没有再便宜一些的?”凌霄思虑再三,摸着口袋里只有1000块余额的卡,有些尴尬地开口。
导购员姐姐有些不高兴了,但是,还不错,环视店里的鞋子一周后,略带遗憾地说:“小妹妹,姐姐真不是忽悠你。你自己看看,你们公司那员工制服我是见过的,能搭的,你又能穿的,真就只有这一款了。要不,你再看看别家?”说完,十分诚挚地,看着凌霄,凌霄顺着她的话看了一圈,又看到她那双闪闪地满是真诚地眼睛,跟受了蛊惑似的,点头说:“还真是,那,就这双?”
于是,凌霄跟着导购员姐姐十分迅速地付了钱,拿了鞋。
凌霄买好鞋子,绕着天井,边往电梯走,边拾掇包包,不期然,手机响了,来电显示“AL”,即是梁瑾。A,是为了放在通讯录第一位,倒不是凌霄多重视,纯属是为了找号码方便,毕竟是自己的金主啊;L显而易见,代表梁瑾。
凌霄接了电话,对方只撂下一句话:“回头,看三楼。”
这是?鉴于梁先生说话向来言简意赅,凌霄也没想太多,就回头了,对面,三楼与自己相对的天井的栏杆边,梁瑾正看着自己。
凌霄当时觉得“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凌霄在上大学之前穿的用的都是妈妈负责,她自己也不喜欢逛街,每次去商场都要凌妈三催四请才去;上了大学之后,才开学时大家干什么都喜欢一起行动,凌霄为了融入集体,跟着同寝的室友逛过几回学校附近的商业街,也买过几件衣服,可是寒假带回家穿的时候,着实让凌妈说了一通,一会样式花哨,一会质量不好的,被凌妈在耳边说了一个月,凌霄也就慢慢觉得,学校那条小小的商业街的衣服不怎么适合自己,开学回来后就没去逛过,穿的衣服许多是从家带来或者寄来的。再后来,家里出了事,虽然有梁瑾,凌霄还是总觉得那钱来的不光彩,在自己的花销上总是能省则省,买衣服什么的都去A市的批发市场。算来,上大学以来,这还是凌霄第一次来市中心的大商场。可就这么好死不死的碰到了梁瑾,这个让凌霄每每避之不及但又不得不好好招待的人。
梁瑾打电话,言下之意也就是“我在这,你过来”,凌霄自然会意,很利落地转变方向,过去了。
凌霄到梁瑾面前的时候,梁瑾正在刷卡,凌霄瞄了下价钱,乖乖,一件衬衫2000多,真不知道是什么料子做的。
“刚才和客户谈生意时,把咖啡溅到了衬衫上,这件脏的你带回去。”
闻言,凌霄才注意到,梁瑾身上穿的是件紫色的新衬衫,而早上出门穿的那件藏蓝色衬衫则在他手边。“难怪一向忙的要死的大老板会来逛街。”凌霄边拿起那件藏蓝色衬衫往包里装边想着。
“你买了什么?”
“呃?”凌霄没想到梁瑾会关心自己,一时诧异。
“你买了什么?”梁瑾不死心地看着凌霄又问了一边。
“没什么,就一双鞋子,准备上班穿的。”凌霄突然觉得有一丝羞愧和赧然,期期艾艾地回答。
“你那些休闲服、运动鞋上班穿是不合适,既然要买,就多买几件。”
“梁先生,那那,我走了?”
“我七点之前有个酒会,这之前都有空,一起吧。”
这是?梁瑾要陪自己买衣服?这是什么情况?凌霄不知道怎么的,就是觉得要是自己真带着梁瑾逛街,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赶紧拒绝道:“不,不用了,公司有制服的,鞋子也买好了。”
梁瑾闻言,几不可查地皱了皱眉,说:“公司制服是春夏款,一般也只在集体活动的时候穿。”说完便起身,往电梯处走。凌霄没办法,只能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