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264000000168

第168章 天地不仁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出自道德经,第五章。

刍狗,指的是用干草编织而成的狗。在距今很久很久以前的远古年代里,因为用不起猪、牛、羊等大型牲畜,当时的人类祭祀神明时的祭品其实用的是狗。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渐渐的人们连真的牲畜也不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用干草编织而成的刍狗,整个祭祀的过程里,再也看不到一点血腥。

这里的不并非真的是指不的意思,而是没有,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天地并没有人类所谓“仁”的概念看,对于天地来说,世间万物众生,皆与刍狗平等……这是书本上写著的,对于这句话的解读,听起来跟老子一直崇尚的无为而治的理念,也确实颇为相符。

但,真的是这样吗?老子的这句话,真的就是这个意思吗?是老子亲口告诉他们的吗?

真的是古代的圣贤真的有那么机智聪明,参透了世间真理?还是我们先把他定义成了圣贤,然后再从神圣的角度去解读他们说过的话?

我是一个很肤浅的人,我只会从字面上去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不管再怎么神化其中蕴含的信念与意义,刍狗就是刍狗,是仅仅拿几条干草出来就能编织而成的东西。无论古人对神明再怎么敬畏,一旦祭祀完成,刍狗就瞬间沦落成一团干草,可以随便丢掉了。拿这种没有灵魂的垃圾取代真正具有沉重分量的活体祭祀来应付了事,这么不虔诚天地还对你仁慈那才真的有鬼!

要我看,这句话其实是在说人的所作所为都是有报应的,做善事会有善报,恶事做尽的人也自会有应得的报应。天子不仁,卖官鬻爵,导致人才无法谋其职,无能者尸位素餐;官爵不仁,胡乱施政,导致税不入库,兵不得饷,官不得禄,民不得安,朝廷动荡;百姓不仁,明明命运给了你那么多的选择,却仍然选择屈服于庸主,盲从于佞臣,导致入不敷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流离失所。

所以堂堂天之子失去了权威,暗淡无光,沦为任由佞臣操控的傀儡;所以诸侯霸道,国土早已形同分裂,王不是王,国不成国,天子与百姓之间隔着厚厚的乌黑云层;所以百姓活得像是被篆养驯服的猪狗,任由昏庸的当权者肆意宰割。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若求天降仁德,就必须振兴汉室,恢复天子威光,让皇帝重新拥有权威,使万民安定;若望地施恩泽,百姓就要自己站起来,众志成城反抗这笼罩在头顶的暗淡乌云;若要世道靖平,就要有英雄逆势而行,联合天地之力溃散乌云,使天之光再度降下,润泽这片神州大地。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只要民心聚合,哪怕侍立君侧的魑魅魍魉再多,也得溃散败亡。

“所以,这就是你带了两万江东的虎狼之师攻打下邳的理由吗?”魏延斜着眼睛看我,嘲笑的意思一点都不加以掩饰。“清君侧?真有你的啊……上一次听到这口号,还是景帝时期的七王之乱吧?”

“关键是后面七王之乱也没有因为晁错之死而终结啊。”吕蒙补了一刀,这些天他啃了那么多史书,还真没有白费功夫。

“这篇讨贼檄文,文和先生觉得怎样?”根本没理会他们俩的挖苦,我转头看着贾诩。

“跟袁军主簿陈琳相比,将军的文笔自是不如的,但比起根本就只是在无脑辱骂曹操赞美袁绍的那篇檄豫州文,这篇檄文更多是在为百姓着想,倒是更容易为百姓接受。只是有一点,”贾诩笑了笑。自从在开阳的时候在太史慈他们面前露了一手,现在他也不再像以前那么沉默了。“将军兵权虽重,但终究只是个区区中郎将,地位卑微。无论是将冀州牧袁绍还是司空曹操指为国贼,分量实在是太轻了些。”

这句话其实不用贾诩说,我自己就知道。我还知道这篇檄文的另一个缺失——我并没有明确说明谁是英雄谁是乌云,只能由看到檄文的人自己猜,导致人心无法彻底凝聚。

但没办法,毕竟我头上还顶着孙家的旗帜,当然不可能现在就站出来大叫我才是英雄,或者眼睁睁看着民心聚到孙翊身上去,为别人做嫁衣。贾诩也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同样只字未提。

“这篇檄文是我写的没错,但,却不是为我自己准备的。”我的左手向上平举,缓缓抬到跟眼睛平行的高度。在屋外的灿烂阳光中,我看见指尖的缝隙里,一张人脸由一团模糊慢慢变得清晰。“看,要念这篇檄文的人,来了。”

汉室,刘家天下也。

只要是这个国家的人,人人都有资格指责某一个人为国贼,但若要这个人选天下人信服,指责的人选就不能那么随便了。

最有资格的人当然是天子,但问题是现在谁都知道他传出许县的每一句话都不是他自己的本意,退而求其次的也能勉强有用的,便是与天子血缘相近的汉室宗亲。

“末将南宫亮参见皇叔。”既然人都已经到了门前,我也不好老神在在继续跪坐在首位。于是我只好起身走到门口,向他双手抱拳道:“皇叔远道而来辛苦了。末将‘重伤’在身,实在不方便在人前现身相迎,若有怠慢之处,末将在此向皇叔赔罪。”

“南宫将军这是哪里话?”刘备微笑接过了我的手,没等我见礼完就把我扶了起来,微笑说:“如今国贼当道,天子蒙难,江东在此时还能深明大义起兵来援,就已是大功一件,其余皆是小节,将军又何罪之有啊?”

呵呵,戏真好。

现在天底下最有名的汉室宗亲有三个:荆州牧刘表、益州牧刘璋、左将军刘备。前两个品行如何先不说,光是他们各自的州牧身份,就没办法利用完后轻易甩掉,更何况刘表与孙家有世仇,断断不可利用。刘晔虽然也是汉室宗亲,可他并不是诸侯之身,在这里他也没办法起到一丁点作用。

相比之下和有名无兵的刘备合作,更符合双方的利益。

不管刘备的势力再怎么薄弱,他到底还是一个被皇帝亲口认定过的皇叔,地位比我高不知道哪里去,要跟他正大光明说话十分麻烦。也就是现在这样的乱世,礼乐早已崩坏,很多繁缛的礼节都已省下,不然要跟他说句话,都不知道还要做多少铺垫,讲多少礼,简直是要累死。这也是我不愿意触及政治的原因之一。

匆匆结束了寒暄,我们终于重新跪坐了下来。没等我说什么,刘备自己直接就选择了宾客的席位,看来这些年寄人篱下的经历,已经让他有了足够的自觉。

这种兼具智慧与耐心的人最可怕了,我无法不想起卧薪尝胆的勾践,和胯下之辱的韩信。

“眼下情势紧急,既然皇叔已至,多余的话末将就不说了。”我将写上了檄文的布帛扔给刘备。“末将刚刚为皇叔写了一份讨贼檄文,请皇叔斟酌参详。”

孙子兵法始计篇,兵者,诡道也。

打仗,本来就是一件诡谲的活。粮草、气候、地形双方兵士单体战力、对方主将素质等,很多方面都要考虑到,所谓的计策,参考的无非也是这些东西。计策没有数量,最理想的计策当然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稍次一些的,才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所谓的讨贼檄文,其实也不过是一种政治的手段。也许在最初的时候讨贼檄文上的文字真能起到书面上的作用,但到了现在这个时代,这种泛滥到人人都会写的花样文章,早已让世人麻木。现如今这玩意能起到的作用,也不过是在天下人面前为自己的出兵找个借口,避免在史书上遗臭万年。

真是多此一举。

当这种布告一旦张贴出去,白痴都知道你要攻击的对象是谁,哪怕愚蠢如宋襄公都不会没有防备。非但再无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就连出其不意也是痴人说梦了。

我写的这些东西又不多,刘备一下子就看完了。

“将军的这篇檄文,虽然文笔不甚优美,但言辞恳切,字字诛心,感人甚深。哪怕是备来着笔,也不会写得比将军更好。”刘备抚掌道:“但……现在才弄这个,会不会太晚了?”

“不,现在这个时候,才刚刚好。”我说。

“原来如此。”刘备看了看我的表情,又低头看了看写着檄文的布衾,然后他的嘴角也忽然挂起了诡谲的微笑,最后才点点头。“这就是那一天你说的,要借我的‘人’的意思么?”

跟陈琳曾经写过的那玩意不一样,这不是讨贼檄文,而是隐藏在檄文表皮下的,劝降书。

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国民的幸福度很重要。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定义都不尽相同,但能够讨论幸福的人,都具备一个共同的前提条件——钱。如果连活下来的能力都没有,何谈幸福?

由于泗水流域的存在,徐州地界良田沃土甚多,再加上那么多大大小小江河湖海里的水产,徐州即使不是天下第一富,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这也就是因为徐州屡遭破乱,实际统治者数次变更,却依然军力不强的原因。

越有钱的人,越是怕死。

反而是穷得身无分文的人,往往强硬得可怕。反正,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不是吗?

当年曹操用彭城屠杀四十万军民一事成功立威,抹杀了徐州百姓的反抵抗之心,那么如今我就借汉室皇叔的威光,忽悠这些怕死的愚民改换门庭。

同类推荐
  • 千年秘密

    千年秘密

    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人,却突然出现在大明朝的京城。当他的记忆被慢慢恢复的时候,他隐隐知道了自己来自何方,自己的使命。一个秘密,隐藏了千年,如今,只有他一人知道。
  • 回到明朝当皇上

    回到明朝当皇上

    朱毅军转世成为明朝万历皇帝,作为明朝的总设计师朱毅军同志说:“我们要建设具有明朝特色的帝国主义”!
  • 崛起清末

    崛起清末

    特战大队长张仁杰为追回国家机密手刃叛徒,大意之下造到暗算,灵魂回到清末。中法战争在即,张仁杰能做什么?立足台湾,如何发展壮大?日寇觊觎,吞并台湾之心不死,面对敌人,张仁杰如何抵挡?一切尽在崛起清末!(本书种田文,慢慢发展,不是一口吃成的胖子,不能一上来就和列强抗争,请伴随张仁杰一起成长!)
  • 二十四史精华(第六卷)

    二十四史精华(第六卷)

    二十四史不仅真实地反映历史,而且还全面地反映历史,所谓“全面”,是指二十四史涵盖了上起五帝、下迄清初的全部历史。而对于每一个朝代,尽可能把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重要事件都容纳其中。在反映各个朝代的历史时,基本上坚持了客观、中正、真实的原则。本书选取二十四史中的重要精彩篇章,对其进行了解读。
  • 历乱

    历乱

    当新生的西方文明和古老的东方文明对撞;当‘君权天授’遭到质疑;当他带着世界人类的文明成果回到积弱的祖国……变法革新已然开始,于是,古老的东方大陆枯骨遍野,血流成河。他站在万千枯骨上宣布:一切试图阻挡历史巨轮转动者,都是吾功劳簿上之战功。
热门推荐
  • 捡个杀手做老婆

    捡个杀手做老婆

    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捡到一个漂亮妩媚性感妖艳的美女,于是他那风骚起伏波澜壮阔的人生开始了……(花花新书,求基友,骚年,大虾,美女支持)
  • 兵王傲天

    兵王傲天

    一次无妄之灾,让他的精神异能得以觉醒,使原本懦弱的他开始改变自己;一次好心相救,他拜在昔日兵王门下,让代号“傲天”响彻全球;一次机缘巧遇,让他意外走上修真路,逆战无垠天穹。然而,这一切变故的背后,麻烦却也接连不断的找上门来,他,钟宁的身世之谜也将从中揭晓!
  • 淡若涟漪清如梦

    淡若涟漪清如梦

    前世君天晴,依至念。我爱你至情至深,却也恨你至情至深。你连亲手送我入地狱都不敢了,何时你是这般胆小了,居然连送我入地狱都要假借他人之手。“依至念,你不要在我坟头哭,不要念我想我,这样会脏了我的轮回路。”今生君玺玖,墨逝尘。我爱他至深至情,他爱我至深至情。今生续他前缘,来生再会,生生世世永不相离。两个人,一段情,终结果。
  • 网王同人之幸村水恋

    网王同人之幸村水恋

    一位天赋极高的芭蕾舞者来到网球王子的世界,成为切原赤也的同胞姐姐,在今后的日子中,邂逅神之子,幸村精市,虽到了另一个世界,但是却依然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地往上爬,直至人生的巅峰,转过头发现,那温柔的男子一直在一旁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你若要到人生巅峰,我便与你一起。”神之子温柔地笑道。
  • 剑望天穹

    剑望天穹

    这个世上有一柄永远无法超越的刀,名为鬼怨,苍白的刀,代表死亡。这个世上还有一柄永远无法超越的剑,名为无明,漆黑的剑,代表绝望。死亡开道,绝望新生。一柄苍白之刀谱写一个逆乱传奇。一柄黑色之剑铸就一尊祸世魔神。
  • 诛天道卷

    诛天道卷

    八荒乱起,六合唯一。在这个神秘的世界,他如何立足。以‘我之剑,斩天斩地,唯我最强’的信念。用‘不屈的灵魂,诠译人生真谛’的勇气。纵横异界、、、、、、、
  • 深爱都被时间掩埋

    深爱都被时间掩埋

    本作者最虐心最催人泪下的史诗巨作全力打造。身世卑微的李修航从小羡慕着钢琴少年沈云一以及其青梅竹马夏天晴的感情,却始终无法融入。沈云一最后悔的是就是没有保护好自己深爱的人,而让年仅十六岁的夏天晴意外身亡,从此他的内心变得灰暗。但是在初来大城市的农村女孩苏涵音眼里,沈云一永远是天使的化身,他的光环终究融入进了她的心里。自苏父离世后,体弱多病的弟弟苏橙独自来到E市,机缘巧合和李修航成了好朋友,也获得了工作,但是在这复杂的校园里,初入世事的苏橙却屡遭嫌弃。最终,苏橙出于自己的疾病,做出的决定让苏涵音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离开了这座城市。若干年后,卑微的苏涵音偶遇到了已成为音乐总监的李修航……
  • 我的唐朝

    我的唐朝

    他是兵中之王,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唐朝,他能干些什么?本想做做生意,发点小财;泡泡妞,娶几房老婆而已,可是世间风云总在变,任你安然逍遥,有些人就是不愿意让你安静,也因此被卷一场场离奇的争斗当中,所以他要改变大唐,塑造一个属于我的唐朝。这里有最热血的争斗,这里有最缠绵的爱情,这里有官场的风云,军队的争霸,也有异域的风情,没有你想不到,只有你不敢去想,最主要的还是每个生动的人物塑造了我的唐朝。这是一本以主角都市生活开篇的无耻、混蛋、流氓小说,历史不可以重来,但可以再写,不改变历史,难道就不能胡来吗?
  • 九轮燎原

    九轮燎原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起兵叛唐,中原大地陷入战乱。然而江湖依旧是那个江湖。
  • 永望楼兰

    永望楼兰

    今晚的星空,好像如当初的一模一样,我已在这里等待了不知多长的时间,我脚下的土地是曾经的山峰,我头上的黑夜譬如你深邃的眼眸,记忆中的一切都与我的生命一起流逝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