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始历27115年9月1日。雨城。彩车节。
晨曦蒸腾着薄雾,烟霞吞吐,行人恍惚,碧瓦青砖的雨城犹如仙境。
9月是雨城最好的季节,彩车节是雨城最热闹的节日。这时正是荃玲开放的全盛时节,荃玲之美,在它那铃铛一样的花瓣,荃玲之香,在它的淡雅不俗,荃玲之奇,在它那多变的颜色,这三个特色组合在一起,成就了彩车节那美轮美奂的彩车巡游。
彩车其实是婚车,雨城女子习惯于在彩车节这一天举行集体婚礼,因此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彩车斗艳、新娘比美的独特节日。
今年的彩车节格外热闹,天才擦亮,人们就被爆竹和锣鼓声吵醒了,为何?因为吴国的二王子吴枫会在今天迎娶雨城诸葛家的女儿诸葛雯,婚礼按照雨城习俗进行,展现王子殿下与民同乐的仁德。
城南,一少年在晨曦中快速奔跑,他全身被露水打湿,单薄的一件外衣紧紧贴在身上,显露出他那练得极好的肌肉轮廓,黑色的头发也贴在额前,不过因为体内温度的蒸腾,他的头顶一直在冒着热气。
少年剑眉星目,气宇轩昂。到了一间平房院前,从水井里打上来一桶井水,泼辣一下将自己从头到脚浇遍了,然后使劲一阵晃脑,水珠飞溅起一层迷雾。
然后门吱嘎一声开了,从屋里走出一名少女,少女大约12岁,身材窈窕,穿着一件灰绿的粗布长裙,有细微微的韭子一样的颈子,她五官极美,但可惜的是,面部正中有一片大大的胎记,而且是枯黑一片,形状看起来就像一个手掌,那样子,活脱脱就是被人用黑手在脸上印了一掌。这黑手印真是有够突兀的,令一个美人坯子转眼就变成了丑八怪。
少女从门里走出来,腕子上搭了一条毛巾,少年伸手拿了过来,在自己的头上一顿猛搓,直到将那头发搓成蓬松的爆炸式,这才满意地停了下来,也不梳理,一边将毛巾丢给少女,一边大声说:“九儿,昨天夜里爆竹噼噼啪啪的,你睡得还好吧?”
“烨哥,就算是不放爆竹,我也睡不安稳的,你不是说今天会带我上街看彩车的么?现在咱们就走罢,不然,可要错过好多精彩了。”
“烨哥”现在自然不叫雳烨了,他叫朱烨,是雨城三大家之一的朱家子弟。而九儿叫初九,这个名字还是朱烨起的,因为他是在十三年前一月初九在雪地里捡到她的,因为有那个不详的黑手印,朱家不可能收留她,所以他才会在外面买下一间平房的。
关于那个黑手印,相面师是这么说的:“枯败之相,刑亲败家,上毁祖宗基业,下克三代血亲。”
这话有够毒的,也难怪女孩会在襁褓之中被至亲抛弃,但朱烨不信这一套,而且收留初九的时候,他不过才两岁,但因为他是曾经的雳烨,那这一切就没什么不可能的了。
为了不至于伤害初九,朱烨很少让她抛头露面,初九也很乖巧,知道自己长相吓人,平时也会躲着人的,在她看来,这世间朱烨是那个唯一不会嫌弃她的人。
“有必要去得那么早吗?”朱烨有点挠头,他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这么喜欢看彩车。
“当然有必要,不然我们可能要错过许多美丽的彩车,还有美丽的新娘子。”初九细声细气、煞有介事的说,真是小孩子脾气啊。
“嗯,那等我一下,我换件衣服。”朱烨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所以这边也有不少换洗的衣服。但都是一些粗布衣裳,不为别的,只是不想引人瞩目罢了,毕竟这一片住的都是平民。
“嗯呢,那我先去街口等你。”
说着她从云袖里抽出了一方白色的纱巾,然后细心地戴在脸上,还冲朱烨顽皮地眨了眨眼,长长的睫毛扇动,似有轻风,这十三岁的豆蔻女孩,有一双足可纯化万物的无邪眸子。
朱烨想了想,却说:“不要出去,你就在这等我,自从女儿攀附上了王族,这诸葛家最近闹腾得厉害,以维护婚礼安全为名,每天在街上巡逻,稍不顺眼就抓,你戴个面纱,只怕会惹他们怀疑……”
说完朱烨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初九自然听话,就在院里等他,因为她也知道最近街上是不太平的,隔壁王婶的儿子在朱家做事,昨天回来得晚了一些,被诸葛家的人堵在街头一顿盘问,王婶的儿子以为诸葛家怎么也得给朱家一点面子,所以回答的时候口头稍微硬了点,竟然被一顿暴打,腿都折了,报上去之后也没见朱家替他主持公道,看来朱家是不打算找回这个面子了……
雨城三大家,分别为诸葛家、云家、朱家,这三家共享雨城,城主由三家轮流做,每五年一换。今年是诸葛家做城主的第五个年头,明年10月就轮到朱家了。但是面对日渐式微的朱家,诸葛家会甘心放权么?三大家互相制衡攻袭,这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一旦力量的平衡被打破,凋敝家族的陨落就在眼前了。
朱烨换了一件灰色的粗布短衫,那是苦工常穿的打扮,不过他穿着这身,却显得遒劲有力,从里屋虎虎走出来,大声道:“好了,出发!”那样子,好像他也对看彩车很期待一般,但事实上,他只是为了满足初九的愿望。
街上人头攒动,彩车缤纷,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青石地板铺满了散落的花瓣,空气里全是花香味儿。
戴着面巾的初九一反平时的沉静,就像是一只活泼的百灵鸟一样,四下里奔走,到处跟人说话,泥人、糖葫芦、粉底什么的买了一大堆,朱烨在后面默默跟着,被初九快乐的情绪感染着,阳光掠过他的面庞,很惬意。
彩车节民众有撒花的习俗,大家买了许多的花瓣,然后见人就撒,撒得越多,预示着生活越美好。初九也买了许多的花瓣,不断袭击他那凌乱的头发,弄得他的爆炸头变成了五颜六色的“花菇”,看着他的怪模样,初九吃吃笑弯了腰。
朱烨一点都不生气,任由她闹,任由她笑,感觉真好。
因为到处奔走,到处找人说话,初九一下变成了“万事通”:“哥,一会王子会在广场的圣堂前举行婚礼,我们先去那边等着吧。”
“好。”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向城中心广场走去……
此时和煦的阳光已经爬上了城楼,街上人声鼎沸,愈加热闹了,两人因为没牵手,就被隔开了十几步,但朱烨并不担心初九会走丢了,因为他狼族的血脉还在,嗅觉很超常。
雨城得名于一名女子——雨女,雨女是万年前进入忘形之地的传奇女子,也是吴国有史以来登临圣轮的唯一一人,空前绝后,雨城因此得名。城中心广场的圣堂就是供奉元教诸圣的庙堂,其中有一座雨女的圣像,这次为了王子的婚礼,会请出来,在广场之上接受万民的景仰。
无论是雳烨还是初九,从未进入过元教的圣堂。原因很简单,雳烨曾经是图腾部落的帝皇,自不屑去礼拜元教诸圣。
到了广场之后,初九第一次见到了雨女圣像,那圣像由白玉雕成,高达三丈,在阳光下晶莹透亮,散发出一种摄人的神光。
雕像中,雨女微微仰头,目视圣轮出现的西边天际,眸子深邃而幽远,那圣级人物高瞻远瞩的姿态令人心悦诚服,忍不住地顶礼膜拜。
在雕像的前面,已经跪倒了大批的民众,他们恭敬地对雨女雕像行三跪九拜之礼,表情非常虔诚。
朱烨远远地看着初九,没再挪动步子,虽然他已经有了新的身子,但是他的血脉还是属于狼族的,因此他不会对元教的圣者下跪,只是站得远远的。在城东的那条道上,王子的彩车已经慢慢驶过来了,拉车的是五匹皎雪骢,身上有好看的梅花图案。
王族的红甲卫士已经开始清场了,雨女雕塑前的现在是不允许有闲杂人等的,因为接下来就是王子的婚礼了。
初九也没有下跪,只是在簇拥中一步一步走向那雨女的雕塑,看着雕塑的绝世风华,似乎若有所思,表情有点痴,她一步步走得更近了。在她的周围,全部都是跪拜,只有她就像魔症似的,鹤立鸡群,一步步向雨女雕像走近。
那些跪拜的民众终于发现了这少女的不对劲,开始低声喝她:“你这莽撞的女子,还不跪下!”
“跪下,孩子,神明不可冒犯!”
“这孩子,谁家的,怎么这么不懂事?”
“跪下!跪下!!”
……
但初九充耳不闻,这孩子好像是被吓傻了,看着群情激昂的四周,不知道该做什么好。
初九为什么会对雨女雕像表现出那么大的兴趣呢?朱烨也觉得奇怪,不过他想,那也许是因为初九不懂事吧,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是多么可贵的本质啊,这劳什子雕像,有啥好跪拜的?愚昧!
一锦衣少年从红甲卫队中抢身而出,冲初九大声呵斥道:“大胆女子!竟敢冲撞王子圣驾圣女尊严,真是岂有此理!”
这人虽然口气很大,但毕竟也不敢在雨女雕像和众目睽睽之下动武,只是如此喊着,初九也终于醒悟了过来,她回转身来,看着那锦衣少年,目光有些迷惘。
锦衣少年膀粗腰圆,看上去孔武有力,一对眸子却带着森冷寒意,他见初九转向他了,冲着她挥手道:“你,给我过来。”
初九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得迷迷糊糊地走过去,锦衣少年待她走得近了,那脸上凶狂表情却慢慢褪去,因为戴着面巾只露出一剪秋水的初九,看上去实在是有一种难以抗拒的神秘之美,那根本不是粗布裙钗可以遮蔽的美,对这些贵族公子更有猎艳的吸引力。她的眸子犹如那最为雪亮的柳叶小刀,细长而明亮,有极为犀利的杀伤力,是这些粗俗贵族公子不能抵挡的。
“姑娘,你……你是哪里人?把面巾取下来吧。”锦衣少年语气非常温和,温和得他自己都有些不适应,感觉嗓子眼有点痒,而后便轻轻咳嗽了几声。
初九听他让自己把面巾取下,身子往后缩了一下,然后毅然决然地摇了摇头。
“你不必惊慌,本少爷乃是诸葛家的诸葛翰。不过——为了证明你不是心怀不轨,你必须取下面巾,这个,还请谅解。”诸葛翰显然猎艳之心已经被初九勾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想让初九摘下面巾。
“我不!”初九倔强道,“我不是坏人。”
诸葛翰回头看了看那即将进入广场的彩车,心中不耐烦起来:“既然如此,得罪之处我一会再向姑娘请罪,来人啦,将这位姑娘请回府,等婚礼过后我们再细细盘查。”虽然他说得委婉,但是扣留初九的心已经是昭然若揭了。
“我不是坏人!”初九面对围过来的卫兵,尖叫起来,“你们不能带走我,哥——”
“啊——”
一声惨叫传来,不过不是从初九嘴里发出的,却是她在情急之下,猛力抗拒,那名士兵抓她的手臂竟然被冰封了!
水系元力!?聚水成冰,元士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