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了通人性的大狗,柳鸿之心情奇佳,看了看庞易居住的这破烂屋子,感叹道:“难为你住这里还想着我的爱好。这样吧,我给你跟爹说一声,这次算你立了一功,我叫爹给你换个单独的院子,虽然小点,可是总比这里强些。”
能得到一栋单独的院子,那可是天大的恩典,有了独门独院,等庞易买了秘籍练功,那便再不怕人发现。庞易赶紧拜谢:“谢大公子恩典!”
大公子哈哈大笑:“免了免了。说起来我们府里的规矩,还不是怕下人随便什么狗都往回领弄的乌烟瘴气。你找到的这条大狗,通人性啊,这条规矩自然也就作不得数。今天本少爷高兴,实在是太高兴了,哈哈,走,陪本少爷喝两杯去!”
陪大公子喝酒,那可是庞易这种下人求不来的福分,庞易也不敢求,跟大公子平起平坐,一旦被老爷知道,那可不是扣工钱挨鞭子那样惬意。
庞易赶紧回道:“小人不敢,大公子开心,小人在一旁伺候就好。”
柳鸿之想想也是,就算再高兴确实也不能坏了规矩,转而说道:“这样吧。对了,这大狗可会喝酒?叫它陪我喝两口,你在一旁伺候着。有什么想吃的你说话,大狗通灵,我叫它叼给你。”
以柳鸿之的身份,能这样已经是天大的破例,要想再叫他端个盘子给庞易些吃食,断不可能。
此时再拒绝那就显得矫情了,庞易赶紧谢过:“小人谢过大公子恩典。”
柳鸿之大笑数声,下令道:“开拨。大狗引路!”
说来还真是奇了,在两名丫鬟惊奇的目光中,大狗晃晃悠悠的在前面一步三摇,走的昂首阔步,还真就有几分开路恶仆的架势。
柳鸿之大笑道:“哈哈,甚得我心,甚得我心啊!”
自古但凡富家子弟便多有些喜欢玩意儿,有的好养鸟,有的喜欢收藏些器物,这柳鸿之独喜灵犬,庞易这次叫大狗在这柳鸿之面前露个脸,果然深得好感,有这大公子背后给他当靠山,将来的日子怕是会好过许多。
一行人很快找了一处荫凉亭子,大公子吩咐两名丫鬟取来酒水饭食,大狗不敢先吃,轻轻叼起一盘鸡腿递给庞易,再次引来柳鸿之的惊呼:“好一条大狗,居然通灵至此!哈哈,庞易啊,你这次,可真是给我弄了条宝贝回来。你放心,我柳鸿之绝对亏不了你。”
庞易接过鸡腿,先放在一旁,恭敬道:“小人先谢过大公子赏了。”
“哈哈,小事,有了这么一条通灵的大狗陪我,那些都是小意思。吃,别干看着,吃,哈哈!”
可以说,打从那条锦毛犬因为救大公子而死之后,这大公子虽然身家过万,又是千亩地的一根独苗,平时老爷夫人那都是哄着念着的,可是却从来没有如今天这么开心过。
他这一开心,就连身边的俩丫鬟也跟着得了好处,大公子每人赏了半两碎银子,叫她们远远休息。
大公子喝了几杯酒,越看大狗越是喜欢,问道:“刚才我见它先拿鸡腿给你吃,想来跟你关系更亲,我若是把它栓在身边,怕它不会愿意。这样,你一会就回去收拾收拾,晚上我跟爹说一声,刚好我的院子边上有间柴房,虽然破了些,不过你先将就住下,等两天我叫人搬些东西过去,这样我看大狗也方便。”
柴房虽然简陋,但是胜在可以独自一人,庞易心中惊喜,脸上却是三分惊讶外带六分激动,还夹杂一分的感激涕零,天衣无缝,赶紧谢过:“多谢大公子恩典。”
大公子笑着摆摆手,这事就算是成了。
晚上回到自己那间房子,从柴草堆里抽出那柄匕首放进里怀,跟那七十二两银子贴身收好,其他的一些小厮衣服也整理妥当,之后便只等大公子派人让自己搬家。
果然没等多久,便有下人来报,说道:“庞易在吗?大公子叫你过去。”
庞易将整理好的东西背上,带着妖狼大狗,向着大公子的住处迅速行去。
路上,庞易悄声说道:“一会继续好好表演。等晚上夜深人静,你循着气味盯住那个柳越,先不要下口,免得惹人怀疑。摸清他的行动规律,等有机会我亲自解决他。”
大狗微微的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大公子柳鸿之给庞易安排的新住处就在他的院子旁边,简简单单的一个空旷的小屋,看样子是叫下人收拾过了,虽然简陋,但是胜在干净。尽管还有着一些柴火木枝特有的腐败味道,好在不难忍受。
不大的柴房,也就是现在庞易的住处内,一张简单搭着的木板床,床板之上是一层干草,在上面则是一床青灰色的棉布褥子,看得出来是没人用过的,还带着淡淡的清新味道。
简单的稻米壳灌的枕头,庞易试了一下,高矮刚合适,看得出来这柳鸿之大公子确实是用心了,不是简单的应付。
一床软绵绵的棉被叠的整整齐齐,再一旁则是一个简单的柜子,虽然不大但是多少也能装些杂物。再然后一旁的地上铺着一块不大的被褥,看来就是大狗的狗窝了,难得的是还有一个小棚子,这大公子果然是个爱狗之人,唯恐大狗睡的不香。
这么一间普普通通的柴房,对于庞易来说却不啻于置身天堂,环境倒是其次,重要的是他终于有了一个能够练功的场所,而不至于被人发现,拉出去打断腿。
在这个世界,下人的意思就是人下人,是没有练武的资格的。
但是凡事无绝对。
下人虽然没有练武的资格,但是一旦因为因缘造化炼成肉胎第一重血气境,却可以要回自己的卖身契,从此摆脱奴仆的身份。
所以实际上来说,偷偷练武的奴仆有很多,但是其中的大部分都是被发现,给打断了腿,只有极少数幸运儿才能练到血气境,修成正果。
庞易不想是那被打断腿的大部分人,所以他只能小心小心再小心,他坚信只要努力,便终有破茧化蝶的那一天。
“唉,要能把这柄匕首卖掉就好了,那样就能买一本秘籍,真正的修炼武功了。”
掏出那柄从朱山的尸体上翻出的匕首,庞易当真是又爱又恨。
这柄匕首一看便知不是凡物,路上庞易也试过,端的是吹毛断发,锋利无比。大狗也看过,据大狗所说,这柄匕首大抵应该是上品凡器,虽然不清楚具体值多少银子,但是绝对可以肯定价格绝不会低。
如果卖了钱,换几本秘籍怕是都还有富余。
可惜庞易不敢卖。
他一个身份最卑微的下人,到当铺去典当这种上等宝物,怕是银子还没到手就被送了官。
到时候死的不明不白。
如今自己有了一个单独的小屋,总算不用担心被人发现手里的这把宝物,庞易看的目不转睛,爱不释手。
“这把匕首看上去五颜六色的,好像很美味的样子。”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之间也不知怎么居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着实吓了庞易一跳。
赶紧收敛心神,想要将这些杂念排出脑海,可是越是这般想,庞易看这这柄匕首的眼神便越是诡异。
“真的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啊……”
完全是下意识的,庞易就将那匕首向着嘴边凑了凑:“要不,咬一口尝尝?”
眼看匕首就要送到嘴边,庞易却忽然之间回过神来,毛骨悚然,惊道:“这可是吹毛断发的上品匕首,我怎么会想要吃它一口?”
可是这时候越是忍耐,就越忍不住想要尝试。
“一口,就咬一口试试!”
庞易脑海之中天人交战,最后庞易终于还是狠下心来:“咬一口就咬一口!小心点还能给我的舌头割下来不成?”
想到这里,庞易小心翼翼的将匕首送进嘴里,轻轻的咬了下去。
这可是几百上千两银子的宝贝,咬在嘴里会是什么滋味?
……
妖狼大狗一直静静的趴在为他准备的毯子上,看着庞易对着那柄从尸体上翻出来的匕首出神。他新认的这位主人虽然目前地位低到极点,但是好在性格够阴狠,甚合自己的脾气,为他办事不会有什么郁闷的情绪。虽然很多事情现在庞易还解决不了,但是等将来有了实力,庞易自然会把现在别人欠他的全部都给讨还回来。
连本带利。
是以大狗实在是很有些期待,一般来说像庞易这种阴狠的小人物自然有小人物的算计。不会搞些什么破釜沉舟之类的英雄事迹,但是胜在可以活的长久。
大狗在山中活了进百年,见过很多打算背水一战的猎户。
那样的行为固然壮烈,不过最后的下场也很简单。
每一次遇到那样的猎户,都是大狗改善伙食的时候。
骨头渣都没剩。
看着庞易对着匕首呆呆的出神,大狗也有些困了,他可不会忘记,等一会夜深人静,还得出去找那个柳越的麻烦。庞易说要亲自动手,自己至少也得为他铺平道路。
可是眼看就要睡着准备半夜好干活,大狗却突然发现庞易的双眼冒出黑漆漆的幽光,死死盯着手中的那把匕首,竟然还缓缓伸嘴咬了上去。
“莫非……这莫非是……”
大狗瞬间便彻底的愣住了。
他很快便想到了关于天狼果的传说。
天狗食日,仙狼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