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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篝火夜谈

由于抓了一千多名俘虏,且赵庄百姓也伤亡惨重,王忠嗣便命令三千亲兵铁骑就地扎营,打扫战场,同时帮助赵庄修补庄墙,医治伤员。一时间,小小的赵庄附近人马沸腾,唐军将受伤的突厥人刺死,割下首级,同时压着那些俘虏去搬运尸体,帮助赵庄百姓修补房屋等。

赵庄旁边的山坡上,许默、赵全等六人站在十多座墓前,那里埋的是跟随他们从西山口戍堡来的兄弟的坟墓。

虽然此次赵庄也伤亡惨重,需要很多棺木,但族长赵合还是收集了十多具棺木,将阵亡的唐军将士收殓。

此时,十多位兄弟已经入土为安,其中包括老刘头、王牛、梁威等人,许默神情悲痛,赵全等人也是悲伤不已。

虽然相处仅仅月余,但在心中许默已经把老刘头当做了自己可以信任的长辈,初来唐朝,老刘头对他关怀备至,帮助他缓解了紧张和绝望,更在战斗中为自己挡箭,更是救命之恩,现在老刘头走了,许默在心中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刘小龙,并照顾好他,才不负老刘头的大恩。

夜幕渐渐降临,唐军点起篝火,埋锅造饭,准备宿营,赵庄百姓也纷纷回家,许默、赵全等人也沉默着走回营地,戍堡内这么多朝夕相处的兄弟伤亡,他们到现在还没办法走出来。

走在回营地的路上,路边传来小孩子的哭声,哭声在寂静的山坡上显得更加突兀,更加悲伤。

许默停下脚步,其他人也停下来,显然被这哭声给感动了,和赵全对视一眼,道:“走,我们去看看。”

循声走了不到百步,就看到了哭声的源头。

原来是沈良和沈月姐弟,姐姐沈月10岁,弟弟沈良仅8岁,他们的父亲沈安国是庄勇的小队长,在今天的战斗中英勇牺牲,母亲也在和庄中其他壮妇一起增援时牺牲,现在兄妹俩正跪在父母的坟前哭泣,今后他们就要相依为命了,面对未来,他们很害怕也很茫然。

众人见此情况,已经知道了个大概,赵全等人感触还不深,但曾经是人民子弟兵的许默已经同情心大起,而且许默还认识他们,蹲下来对看着他们的姐弟俩道:“沈月,你们怎么在这里?”

姐弟俩都还记得许默,姐姐沈月抹了抹眼泪道:“大哥哥,我爹爹和娘亲都死了。”

许默大惊,没想到沈安国夫妇都阵亡了,响起之前还约定过向沈安国学打猎,现在已经是天人两隔了,但在此关头,他只能鼓励姐弟俩道:“沈月、沈良,别难过了,你爹娘都是英雄,你应该高兴才对,他们在天之灵也希望你和你弟弟坚强啊。”

沈月没说话,过了一会儿突然哭起来,道:“可是爹爹和娘亲不在了,我和弟弟该怎么办啊?”

许默无言以对,他看了看赵全等人,他们也没办法,便问道:“你们还有亲戚吗?”

沈月摇摇头,可怜的眼神看着许默,眼里满是雾水,小义忙掏出一张手帕递给她。

许默心下恻然,看着孤苦无依的姐弟俩,不禁有些同情,摸了摸沈良的头,问道:“如果你们相信我,以后就跟着我,由我来照顾你们,好吗?”

沈月有点犹豫,虽然和许默见过几次,也知道许默是好人,但年幼的她还是有点怕,但沈良却很单纯,高兴地道:“好啊,好啊。”

许默看向沈月,沈月觉得许默也是真诚可信的人,便点点头。

许默见两人同意了,便拉着两个孩子回营地,并把几位兄弟介绍了一番。

唐军营地,帐篷前。

沈月姐弟已经睡了,但尽管今天厮杀了一天,并且都有伤在身,许默、赵全等人还是睡不着,毕竟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全队五十余人阵亡过半,老刘头阵亡,见到了闻名已久的大唐名将王忠嗣,血战之后众人都升了职,这么多事情集中在一起,让他们的大脑产生了混乱,现在都围在篝火前借酒浇愁。

小义、猴子等人已经抱在一起不知在哭还是在笑,许默和赵全却在聊天。

“阿默,你今天是怎么干掉敌酋的?”赵全斜躺在地上,一边喝酒问道。

许默喝着像饮料一样的酒,道:“那些突厥人见我们人少,那个突厥首领却不后退,我让老爹给我掩护,以弩箭偷袭,这二十步的距离,谁都能射进。”说得有些漫不经心。

“你小子,还挺机灵的,说起来,要不是你今天干掉了敌酋,我们可能就都陷进去了。”

说起这件事,许默也是挺自豪的,喝了一口酒道:“嘿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那老家伙站在我面前,我没有理由不动手啊。”

赵全将酒囊伸到许默面前,道:“兄弟,祝你立下大功,干!”

许默和他碰了一下酒囊,满满喝下一口,道:“大哥,其实只是运气而已,要是有一支特种部队就好了,这区区一个突厥部落首领,不过小菜一碟而已。”

赵全笑了笑,本不以为意,但听到特种部队,还是问了一下:“你说的特种部队是什么?”

赵全闭上眼睛,回忆了貌似很久以前的经历,慢慢道:“那是一群幽灵,他们行动如风,勇猛如虎,在你最想不到的地方出现,以你最想不到的方式发动攻击,并且全身而退,当然,其中经过的训练也是非常艰苦的。”

赵全想了想道:“如果真的有这样的特种部队,那真是一柄无往不利的尖刀啊。”

他刚说完,两人的身后传来“拍拍拍”的鼓掌声,两人惊觉,回头看去,却是王忠嗣带着几名亲卫站在身后,连忙单膝跪下道:“参见大帅。”听到声音,小义等人也清醒过来,忙跪下施礼。

王忠嗣微笑道:“起来,都起来吧。”说完也在旁边坐下了,四名亲卫在身后警戒。

许默将酒囊递给王忠嗣,王忠嗣也不以为意,仰头喝了一口,倒是他的亲卫瞪了许默一眼,许默微微一笑,他知道很多高高在上的人物,其实很希望别人把他当做普通人,亲近的人,以前在部队就是如此,他和连长都如亲兄弟似的,和团长也是随便打哈哈。

王忠嗣抹了抹嘴,对许默道:“许默,你刚刚说的特种部队,和捉生将一样吗?”

许默想了想,眼睛转向赵全,赵全会意,道:“捉生将是主将的耳目,负责刺探敌情、抓活口等,一般由精锐的士兵和低级军官组成。”

许默听了,知道捉生将与侦察兵类似,便道:“禀大帅,我认为,特种部队与捉生将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我对捉生将不太了解,但听了赵大哥刚才所讲,捉生将可能是由经验丰富的老兵或者基层军官组成,一般靠士兵个人的作战技能,但特种部队是一个组织,是由经验丰富的老兵和基层军官经过特殊训练,有特定战术,按照战役等级的不同,执行战术侦察、化装潜入、埋伏、夺营甚至暗杀敌将的任务,要求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

听完他的话,王忠嗣陷入了沉思,他从18岁从军开始就一直身先士卒,杀入敌阵,曾经率三百骑兵吓得吐蕃赞普落荒而逃,杀敌数千,为的就是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但一直以来,他虽然百战百胜,却始终找不到最有效的方法,今天他听了许默的话,突然眼前一亮,他说的特种部队不就是我一直在找的尖刀吗?

“那你说说,怎么样组建这样的特种部队?”王忠嗣饶有兴趣地问。

“禀大帅,特种部队担负特殊的作战任务,要求在一定的环境里面能用得着的特长,就我们河东来说,我们北要面对突厥,东北还有契丹、奚,主要作战环境就是山地、草原和荒漠地形,在这种环境里作战,要求士兵要有高超的骑术和超强的忍耐力,能够在草原和荒漠中生存,会说突厥语、契丹语及奚语,性格要开朗,能与胡人交往,其他方面都是相通的,一个小组的特种部队应由9人组成,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身体敏捷的斥候,一名神箭手,一名神弩手,一名大力士,两名擅长搏杀的刀手,一名懂得战场救护的军医,这些人都要严格选拔,并且需要配合默契,形成一个拳头,一柄尖刀。”

他刚说完,王忠嗣就拍了拍手,笑道:“你这个想法很好,要是我们有这样一把尖刀,敌人的一举一动都是在我们的掌握之中,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直捣敌巢,引起敌人混乱,正面大军再掩杀,必定百战不殆。”又对许默道:“你说说看,这支特种部队要怎么编成,多少人?”

许默想了想道:“以我们河东来说,由于我们面对的是像突厥、契丹、奚这样的胡人,兵力都在十万以上,突厥还更多,因此,特种部队至少应该拥有渗透、夜袭十万人大营的能力,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配合其他各军作战,因此,我认为特种部队至少要有五百人,编成一个大队,三个中队,九个小队,二十七个小组,作战人员约占一半,负责后勤的、装备的、情报的、训练的、通讯的人员占一半,要保证部队的作战有充足的情报、完善的计划、精良的装备等,才能保证战斗的胜利。”

王忠嗣点点头,又拍了拍许默的肩膀,道:“好好休息吧。”说完站起来,转身回大帐。

许默、赵全等人连忙站起来躬身道:“恭送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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