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你说一张狼皮能卖十个银币什么的,我还以为你经验很丰富呢?”
“啊,这个,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又没说自己是什么冒险者。”
罗伊在酒馆听路过的冒险者讲过很多故事,所以平时老是在科林斯面前炫耀自己的博学。
而现在被对方拆穿自己也是个新手,罗伊立刻有些尴尬了。
不过科林斯是有意在此时说穿了这一点,这可不是为了嘲笑罗伊的装模作样,而是在变相的提醒一下对方,他和自己是一样的冒险者新手,不要为了逞强表现什么勇敢而让两人陷入什么危险之中。
而从结果来看,效果很明显。
罗伊一直挠着脑袋,冥思苦想的似乎想做些什么来证明一下自己的与众不同。
不过瞧着对方一副尴尬的样子,科林斯却是顺势转移了话题:
“对了,罗伊,刚才那个提米叔叔是怎么回事啊?”
“哦,那是凯恩大叔小时候的昵称。”
听到科林斯的话,罗伊终于从挠头中恢复了过来,说道有趣的事情他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因为以前他的身体实在太过瘦小了,于是被人叫了很多年的小提米。直到前几年他忽然觉得被人叫做提米大叔很没有威严,于是就要求别人称呼他的正式名字凯恩,所以现在他最怕别人提起这件事了。”
“肖恩叔叔告诉你的吧?”
“是啊,村子里很多事情我都知道,有空说给你听。”
罗伊一边走着,一边低头看着手中的任务委托书,似乎在研究一会儿该去那里,
“太阳才升起来,用不了多久露水就要消散,这时候正是野山猪觅食的时候。”
“你以前调查过?”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的?”
听到科林斯的疑问,罗伊突然停了一下,然后转头无奈道:
“这是常识,小科林。”
“好吧。”
科林斯对打猎的事情不怎么熟悉,暂时只好听从罗伊的指挥。
反正目的地算是在森林的外侧,没有什么大危险,除了小心一些随着春天到来而复苏的蚊虫,倒没什么可以担心的。
科林斯只当自己是去冒险了,任务是否完成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经验。
因为可以预料,为了获得更多的血脉精华,科林斯以后必然要经常到森林里面寻找猎物了。
而根据从酒馆老凯恩那拿到的任务委托书来看,被野猪祸害的那些农田就在贝拉姆镇的最东侧,接近荆棘森林的外围。而帕克村作为最靠近森林的位置,那些农田其实离村子并没有太远的距离。
科林斯跟着罗伊,走了差不多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而瞧着离农田不远处就有的一片树林,他们两人立刻都明白为什么这里野兽多了。
比起镇子附近其他的土地,眼前这片农田的位置确实不是很好。
不仅太靠近这种茂密的森林,附近野兽出没的次数极多,而且那些树木强大的根系也会到处生长繁衍,侵占原本属于农田的阳光和养分,让这里的农作物大幅度的减产。
不过这些却不关科林斯两人的事了,他们只是感慨了一下,随即片刻就回过了神来。
但在附近观察了一圈,并仔细思考一阵后,两人却没想到有什么帮助打猎的好办法。
挖陷阱,没那个力气;设机关,没那个时间;至于引诱野猪马上出现,他们更没有那个本事。
所以科林斯和罗伊两人在提出了一堆主意,并排除了一遍后,他们发现自己能做的就只有老老实实的等待而已。
无奈之下,他们也就只有如此了。
有些疲惫的罗伊走到田边一片阴凉处,率先躺了下去,而科林斯也紧接着坐在了旁边。
此时的太阳虽然没有夏天那样的燥热,但干巴巴的躺在地上苦等,没用多久的时间罗伊就有些无聊了,而随即他就与科林斯开始了聊天。最初罗伊只是讲村子里一些有趣的故事,但在科林斯慢慢的引导之下,他渐渐谈起了冒险者这份职业:
“要是认真的说起来,老头子虽然非常的不近人情,但他对我的那些劝告其实也是没错的。”
“嗯?你的意思是?”
“做冒险者虽然看起来既威风又光鲜,但真的细算起来,这个行业的前途可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
“不会吧?你不是说过,一张狼皮就值十个银币,冒险者接两次任务就可以抵得上普通人半年的辛苦劳动吗?”
“这个倒是没错。”
躺在地上的罗伊嘴里咬着一根草茎,两眼呆呆的望着天空,突然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但是不要忘了,无论你做什么,都是需要成本的。就像老头子常说的那样,你有命挣钱,可你也要有命花钱才行。”
“怎么说?”
“只要算一算你的消耗与收益,然后就很清楚了。”
罗伊说道这里,“噗”地一声吐出了嘴角的草屑,然后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
“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冒险者,你至少要拥有一把刀和一副弓箭,还有一身结实耐穿的衣服。以普通磨损情况看,就按三个月更换一次计算,这就是一个金币的基本成本。而想去接冒险任务挣钱,这几乎就是最低要求的了。”
“那冒险收获呢?以平均两天接到一个任务算,一个月可以接十五个任务,如果都能够顺利完成,那么你一个月基本就能赚到两个金币。一年下来,除了各种消耗,几乎就能赚到二十个金币。比起普通农夫的收入,这差不多就是二十倍的差距。”
“不过能赚到这么多金币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的状态必须一直良好并且绝对不能出意外。如果你受伤了,那治疗费用就会是一笔极大的支出,无论是普通磕碰还是被野兽咬上一下,也许很小的伤口就能让你几个月的工作完全白干。”
“而即使你能平平安安,可一个常年累月与危险打交道的冒险者,他的身体状况很少能撑得过五六年的时间。而这之后,不论是继续冒险还是退休回乡,年老的冒险者除了百余枚金币的积蓄和一身的陈年旧伤,其实并不比一个农夫过的有多好。”
当罗伊说道这里时,他突然叹了一口气,然后语气羡慕道:
“其实最佳选择是进入领主府,因为那里有最好的装备,最好的训练,跟着那些骑士,即使只做一名扈从也要比冒险者强。可惜领主府的招收名额有限,而加入镇卫队虽然不限制资格,但这里的环境太过糟糕,即使表现优异也很难得到赏识。”
“知道的这么清楚,你就没打算试一下吗?”
“加入镇卫队?还是算了吧。那里最不缺的就是落魄的佣兵和生活艰难的冒险者,除了每天在镇内四处巡逻这种小事,他们也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做。”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很简单呢?”
“要说简单,还真有。传言前一段时间阿普拉城有法师开始招收学生,结果几个有钱的贵族子弟心血来潮,不知道怎么弄得,花钱居然直接买到了几份魔法学徒证明,接连炫耀了好几天的时间。”
“什么?还有这种事?”
听到罗伊的话,科林斯的眼睛立刻就瞪出来了,满脸的不相信。虽然记忆中关于法师的传闻不多,但怎么想魔法学徒的身份也不可能是买得到的吧。
不过瞧着科林斯一脸的怀疑,罗伊却是忽地一笑,然后有些感慨的道:
“别不相信,这还就是真的。据说那名法师比较贪财,并且擅长制造什么魔化物品,那个所谓的魔法学徒证明就是一个能够释放法术的徽章。只要有人能够出得起价钱,比如几千或几万枚金币,他就能让任何人释放真正的法术。”
“真的假的,这怎么可能?”
“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传言都这么说。不过如果是真的,对那些贵族来说,钱肯定不是问题。毕竟拥有法师天赋的人可实在不多,而真正的法师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无论用什么方法,能够释放法术都是一件极其令人羡慕的事情。”
“真正的法师就真的这么少吗?”
“不是少,是非常的少。我也只是在酒馆里听过有关法师的传闻,恐怕整个贝拉姆镇都没有人见过真正的法师。也许只有在那些大的城市才可能有法师居住,不过他们可和咱们这些普通人没什么关系。”
罗伊感慨了一番后,忽然挠了挠头,接着叹了一口气道,
“哎,其实说了那么多的东西都没什么用。现在还不如想一想,万一咱们遇到那种成年的大野猪到底怎么办呢?”
“哪有那么巧。”
“也不一定,成年野猪虽然领地意识很强,但说不准它们什么时候就发疯到处乱跑,那时可就谁遇到算谁倒霉了。”
“就是你说能把树撞断了的那种大野猪?”
“是啊,我听老头子说过,那种成年大野猪鬃毛是暗褐色的,而且个头虽然不大体重却非常的沉,走路都——嗯?”
说道这里,罗伊和科林斯同时都是一愣,因为就听他们身子右侧的农田里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咔嚓咔嚓”奇怪的响动,并随即在又传来两下野猪的“哼哼”声后,远处忽地响起了两声“扑腾扑腾”的沉重脚步声。
听到这儿,罗伊和科林斯两人面面相觑,都感觉有些难以置信。
“不会真遇到那种大野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