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我有过三个手表。
第一个史努比,是某年生日,我送给自己的礼物。当时,在史努比专卖店中,我左挑右挑,最后还是挑了看中的第一个。店员和我同时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向对方交待。一年以后,因为举止欠缺优雅,镜面被撞得四分五裂,因为那间专卖店早不知搬往何处,一贯习惯原装配套的我也懒得去找。不久之后,在闲逛中偶然发觉原来附近有个迪士尼卡通形象的专卖店,因此,没作多想,换了一个米老鼠。
不过,好友看到我手上的米老鼠手表,大摇其头:“你的幼稚还是收敛一下比较好”。随后,不下十人对我的新手表表示兴趣,似真似假的玩笑接踵而来。为了避免再有“你真可爱”、“看不出你童心未泯”之类的评价再出现在我身上,我只好换了现在的这个手表。
关于这个手表,我喜欢“sheen”这个单词,因为我喜欢阳光,如果前生我是一朵花,那么,一定是朵向日葵。所以,有了这个选择。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当时我看《海贼王》,正好看到娜美得到一个永恒指针的那一集,而这个手表,秒针是可以不动的,永远的指着十二点钟方向。
新手表对于建立新形象并无帮助,只怪我平凡简单的形象早已深入民心,这时,已经不会有人再对我手上的装饰感兴趣,只在最初戴在手上时,同事说了一句:挺适合你的。我也觉得如此,因此,把它当作护身符,不过,也不是常常戴着,平时它安放在书桌的一角,外出时戴上。
好友又有话说:“崇洋媚外就算了,东洋又不如西洋,可见你的品味。”
我一向不觉得我的品味有问题,而且,不好意思也要说一句,相比之下,本人的格调还算是颇高的了。不过,因为经济能力的关系,我更加奉行“少即是多”这种哲学。
谁不知道世上有更好更美的事物?但也要消费得起才是啊。我不见得需要为了一个手表举债,然后整日吃粥。打肿脸给谁看呢?
也难怪有人会说,有这样的朋友,谁又需要敌人?
不过,我不打算重新回去读小学,重新认识从小看着彼此长大的朋友,只好摸摸鼻子就算了。况且,她的这些话只会当着我一个人说,其他时候,即使我说月亮是方的,当着别人的面,她也不会反驳,最多只会傻笑,然后没有必要的解释说:“这人的近视又发作了”。
一切表明,朋友是留给自己踩的,踩得越用力,代表感情越深。大概我们都应该有这种被虐习惯症。
说回手表。
我没有佩戴饰物的习惯,多年来家人好友送的饰品除了装饰布偶玩具,就只作压箱底用。当然那些也不太值钱,否则很可能已经被我换成现金。有人帮我统计过,“可否折现”是我的口头语,只比我说“你好”、“好久不见”之类的问候语说得少一点点。
但我没有道理的喜欢手表,翻时尚杂志时看到手表广告,比看正文内容还要津津有味。有一段时间,我对手表的历史进行深入研究,然后,知道了江诗丹顿和百德翡丽,知道了其实劳力士在众多手表品牌中不过尔尔。虽然,那对我来说,都是奢侈品。研究手表的这种嗜好发展到高峰时期,我可以一口气说出十大名表的排行,它们的历史如数家珍。当然,现在不必再来考我,像读书时学到的知识,这些内容,基本上都已经还给了时间。人老了,记忆装载不了太多,只好选择那些于己有益的事来记着。
以后有能力去收藏一样物品,我想,手表会是我的不二选择。不一定是要很出名的牌子,也不一定非是贵价品,只要自己喜欢,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不过,有生之年,不知道是否可能成为现实?
题外话。三年前在一本周刊上看到一则拍卖信息,一块世界名表拍卖,起价1500万港元。穷人如我,嘴巴张大成“O”形,久久不能回复原状。直到现在,还会偶然想起。不知道最后这块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