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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眉间痣(3)

后来,我到了一家广告公司,我等了三年,林小海依然没有消息,我知道,林小海是不会来了。三年后,我准备结婚了。未婚夫比我大五岁,事业有成,个子不高,但温文尔雅,体贴温存。结婚前,我们商量了如何布置我们的新家。我说,我要在墙上挂满画,画上要有大片大片的梅子树。未婚夫不解,但他保证,一定帮我找到这样的画。第二天,他高兴地回来告诉我他找到了,就在不远的一家画廊。他说真巧啊,那画廊里面的画画的全是梅子,当我说明来意时,他居然问了你和我的名字,然后说我是他的第一个顾客,而且是喜事,就免费送我十幅,还为我们写下了新婚祝福。未婚夫说着,把一个画框翻过来,上面用彩笔写着:梅子青红,一生幸福。看着这行字,我泪如雨下,我认出了这是林小海的笔迹,记得那时全校只有他会写这样好看的字。

后来,我才知道,林小海并不是打架打断了手,而是爬到树上去摘梅子时摔断的,那天正是我和他约定的梅子节。他休学一年后,如约定地也考上了苏州大学,学的是美术。但由于手残,自卑,他一直没有来找我,而是躲着,在一旁默默看着我。我竟然没有发现,同一个学校,他曾经也许从我身旁悄然走过。大学毕业后,他没有回家乡,而是留在了苏州,说服了父母,开了一家画廊。我知道,他是想陪着我,默默地看着我上班下班,看着我恋爱结婚幸福。他一路跟随,为我画着梅子,画着幸福。

我结婚后,林小海回老家了,他说要照顾母亲,而且家乡会让他更有灵感。我去火车站送他,他从车窗伸出头来,微笑着说,小雨,明天是梅子节了。记得吃梅子啊。清爽的笑容。车开动那一刻,我终于在哭声里喊出了,林小海,谢谢你,谢谢你一路陪着我。林小海走了,如今,一幅幅画依然挂在我的房中,梅子青,梅子红,那么鲜艳,那么醉人。

那些年少里不认输的爱情

我喜欢上叶小桐是因为她的那种咄咄逼人、气势汹汹的眼神。那次文学社招人,当我把一摞稿子摆在她面前时,她就是用那种眼神看我的。她看我还不要紧,她还奚落我说,小子,你是想班门弄斧吗?于是,我只好抱着稿子落荒而逃。我没能进文学社,但我发誓,一定要追到这个高傲的女生。那时,她是文学社的社长,出了名的才女。没关系,我鼓励自己说,癞蛤蟆同样可以吃到天鹅肉,世上无难事嘛。

当我把这个主意告诉室友木明时,他用力一笑 ,他这一笑,就把我的心笑凉了。他笑完之后说,得了,哥们儿,你知道叶小桐的男朋友是谁吗,李豪。人家是学生会主席,英俊高大,你才多高呢,哥们儿,一米六六。是的,当木明说出李豪时,我的心就开始虚了。但我不能这样没脸没面地认输啊,我说,管他呢,姚明来了也一样,哥哥我照样把他PK下去。

我去烫了头发,花光了积蓄买了几套平时连看都不敢看的衣服。走到镜子前,故意说,哟哟哟,看啊,哥几个,这是哪里来的帅哥呢。我知道,这时需要自己给自己打气。在这一帮男生中,我是最矮的,提到身高,我的后背就发凉。但一想到叶小桐,我就会理直气壮地说,没事的,本少爷好歹一米六六呢。

1. 不是冤家不聚头

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到叶小桐常去的阅览室蹲点,我是看不进书的,我在那里嚼着又香又脆的饼干,可是直到熄灯,也没见着叶小桐的半个影子。我有些失落,沿着铺满树叶的石梯噔噔噔往下,抬头,满天的星斗龇牙咧嘴地笑着,多讽刺,连星星都笑我傻呢。用力一踢,只听一声尖叫,低头,一个豆芽般的女孩趴在湿漉漉的叶子上啜泣。我的第一反应是跑,可是鬼使神差地,我却弯下了腰,去扶她。她却将我甩开,转身一把揪住我的衣领,乱拳往我身上砸。对不起,对不起,我连连道歉。她却没有饶的意思。等她打累了,我的衣服已经不成样子了。

没事吧?我小声询问道,她却依然在哭。我送你去医院吧,说着我去拉她的手。她没拒绝,我就一把将她揽到背上,往医院里跑。等医生说没事后,我才松了口气。医院里,我看清了这个冤家,小巧,清秀,眼神却很倔强。出了医院,她走得很快,几乎没有理我的意思。我追在后面说,嗨,丫头,没事了吧,还生气呢。还生气的话我明天请你吃饭。我不是故意的,你看你把我的衣服扯成什么样子了,咱们扯平了好不好?她停住,转身,笑着说,你说的哈,明天请我吃饭,明天请我吃饭我就原谅你。我愣住,没想到一句玩笑话她还当真了,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会答应。我只有硬着头皮说,好,明天我请你吃肯德基。

我是在医院填单的时候记住这个女孩名字的,江灵飞。江灵飞这三个字与叶小桐差距多么大啊,我等的是叶小桐,却突然冒出来一个江灵飞,这算什么呢。当晚,我就扑在床上号哭起来。也许,我真的只是一时的冲动,要报复叶小桐的,这与爱情无关。那么,叶小桐,你就继续做你的太阳,只是,别把光照到我这里,我们就可以相安无事了。这样想,我就豁然了,蒙头大睡,明天还要请一个素不相识的女生吃饭呢,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认栽了呗。

2.只是一米的距离

我带着江灵飞往肯德基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我在荷塘边等啊等,这个丫头才慢悠悠地从寝室里出来,而且提了一个很大的包。我一见就笑了,跟她说,算了吧,你这包都快有人大了,你是想去购物还是购人。她却不理我,说,装你的头。

我点的是咖喱饭,她却只要面。我说好,为哥哥省钱,没想到她却说,还没完呢,我还要喝饮料,要奶茶。没辙,我只好给她要了杯奶茶。喝吧你,小心噎着啊。她白了我一眼,说我欺负她,请人吃饭不真诚。我不敢多说,只是迎着笑,说,对不起,我待会再给你要杯奶茶怎样,算是贵宾待遇了,平时我都不请女生吃饭的。她半信半疑,嘴角露出一弯浅浅的笑。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叶小桐。我正狼吞虎咽的时候,叶小桐和李豪进来了,我先是听到她的声音,她喊了一声江灵飞的名字。我抬头,她就又指着我,然后眼光在我和江灵飞之间游移,之后便呵呵地笑了起来,说,灵飞,你怎么在这里,还和这个男生一起吃饭呢。我懵了,我说,那个谁,我和你认识吗,我怎么不能和她一起吃饭呢。叶小桐就嘲笑着说,你不就是上次来应聘文学社编辑的那个林泽雨吗,不知道最近练笔没有,加油啊,下次我们会考虑你的。

我知道叶小桐是故意让我难堪,因为此时李豪已经笑得扭过头去了。我愤然而起,大声说道,叶小桐,你少过分,你们那个烂文学社我才不稀罕进呢。我丢下江灵飞就往外走,出了店走了很远,我才想到江灵飞还在里面,她一定在里面哭呢。我刚要折回去找她,她却提着偌大的包一悠一晃地追了出来,说等等啊,林雨泽,你的钱包。

后来我才知道,江灵飞是叶小桐的室友,真是冤家路窄。但现在我有更好的办法报复叶小桐了,我要追江灵飞,这叫借刀杀人。那时,我和你叶小桐就只是一米的距离,靠内功都要把你震伤。什么叫大侠,这就叫大侠,不动招,在梦中就能把一个人杀掉。于是,我要了江灵飞的号码,我说,医生说隔几天去复查,你把电话给我,到时我跟你去。江灵飞是一个傻乎乎的女生,流行的叫法叫单纯,她很容易相信别人的话,因此才被一个花心的男生甩了。那晚,她就是因为失恋才一个人跑到石梯上坐着哭的。

3.左走,遇见你

我还是在荷塘边等江灵飞,她的动作总是比蜗牛慢一拍,她还是挎着那个乞丐包。我说,江灵飞,你能不能比蜗牛快一点,等得人花儿都谢了。她就故意把头抬得很高,说,你不等可以走啊,谁也没叫你等。好,你得势,大丈夫能屈能伸,咱们走着瞧。我心里这样想着。于是,我问,今儿要吃什么?她说肯德基吧。我摆摆手说,那你老人家一个人去吃了,打死我也不去吃了。她就扑哧地一下笑了。你耍我,我说。原来这丫头也挺鬼的。

走在大街上,我突然觉得有些不自然,我说,江灵飞,你能不能打扮得成熟一点,要不然人家还以为我在和一个中学生谈恋爱呢。她停住,烧红着脸说,林雨泽,你别过分哈,谁在跟你谈恋爱了,谁又像中学生了。我没理她,我知道女生就是爱耍脾气,我说,那好,你现在立马踢我一脚,我们就算两清了,以后谁也不见谁。我蹲在她前面让她踢。没想到这一下她却哭了,不会吧,我想站起来安慰她一下,没想到她却扑到了我的背上,说我不踢你,我们以后还见面好吗?她这一扑我就心软了。我背着她去桥上看江水,真的,要是有一场雨一下子淋下来,我非爱上江灵飞不可。

江灵飞是缠上我了,现在轮到她等我,她总是站在我们寝室楼下的大槐树下,淑女般地微笑着。我就故意拖时间,有时故意站在高高的七楼看她站在那里不断踮脚看寝室门口。我就笑了,我在七楼喊,江灵飞,你这个傻姑娘。其实我也有那么一点喜欢江灵飞了,她总是这么傻傻地让人感动。可是,我不愿意承认,因为我的目标是叶小桐,我是间谍,打入敌人内部,然后伺机刺杀叶小桐。但是,我真的要去伤害一个江灵飞这样纯真的女孩吗?

我和江灵飞正式谈恋爱了,她在阅览室认真做着笔记,我则在一旁豪吃着饼干。江灵飞看不下去了,就说,林雨泽,你个懒猪啊,能不能看点书什么的。我不看书,因为这时,叶小桐和李豪就坐在不远处有说有笑地读着一本书,我心里就火。我说,江灵飞,咱们走吧。我拉着江灵飞绕了一个圈,左走,经过叶小桐前面,只听见江灵飞和她打招呼,我没看她的表情,径直出了阅览室。

4.年华,在走开后失去

我是在呼呼大睡时被江灵飞的电话震醒的,她在电话那头哭着喊,你快点过来啊,叶小桐要跳江了。我是穿着拖鞋一口气跑到江边的,到江边时,果然看见叶小桐蹲在那里哭。我说哭什么呢,叶小桐,江水很冷的。我是找不到话说才这样说的。江灵飞把我拖到一边,说叶小桐失恋了,李豪找了新的女朋友。我暗自高兴,心想,叶小桐啊,你也有今天啊。可是,叶小桐蹲在冷风中哭着,远远地,我的心却有些疼。

我去拉叶小桐,我说,叶小桐,有点出息好不好,不就是一个李豪吗,你知道有多少人在喜欢你吗?我说这话时,叶小桐抬起了眼看了我一眼。我觉得有点尴尬,又指着江灵飞说,你看,江灵飞也不是这样吗,她现在不也找到了像我这样的好男生了吗。叶小桐突然破涕为笑,说,是啊,我真傻。她站起来,对着江水喊,李豪,你去死吧。

那天,我们三个人一起去江边的桃花林,在那里,叶小桐拿着相机给我和江灵飞不停地拍照,她说,林雨泽,你和江灵飞真是天生一对啊,你可不要辜负她啊,你辜负了她,我可不饶你。我只是笑笑,她不知道,我喜欢的人,一直是叶小桐,不只因为她那种骄傲的眼神,还因为三年前,火车上,她睡着了不小心在我肩膀靠着的那一段旅程。那一刻,我就喜欢上了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可是,如今,我身边的人却是江灵飞。我曾想鼓起勇气问叶小桐,你还记得吗,三年前,我们曾搭同一列火车来上学。那么,是不是你那时也喜欢上我了呢。只是,你不肯承认。

是的,叶小桐是喜欢我的。毕业那时,我收到了叶小桐的信,她和李豪分手,就是因为他看到了她的日记,她在日记本里写着,林雨泽,我等你的这些日子,现在交给江灵飞吧。此时,叶小桐走了,她去了西藏,那个她梦寐以求的地方,和一群野孩子混在一起。那里有她喜欢的云朵和雪山,有她固执得不肯说漏的梦。

江灵飞和我是在毕业一年后分手的,我写信给叶小桐,我说,叶小桐,江灵飞不是我的梦,现在,我也把等你的那些日子还给了我。江灵飞一气之下远走高飞,到了维多利亚,那里,有她日思夜想的人,那个负心汉,答应和她结婚。我知道,江灵飞是骗我的,她知道,我喜欢的人是叶小桐,她是从我的眼神里看出来的,我看叶小桐的眼神与看她的不一样,这样一个敏感的女生,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她给我空间里的留言是,林雨泽,你爱的人是叶小桐吧,我只不过是她的替身,现在,我的戏演完了,把戏服脱下,还给你。

是的,江灵飞只是叶小桐的替身,可是,如今,我却是一个人孤独地站在台上。几年后,我结婚了,这个人不是叶小桐,也不是江灵飞,我在小城找了一份能养家糊口的工作,找了一个不像叶小桐,也不像江灵飞的女子结了婚。我知道,叶小桐也好,江灵飞也好,只不过是那些年少里不肯让你输的爱情。而一旦认输了,所有的年华,一下子就走失得很远。

有一段爱无色无味,半透明

他叫陶陶,非常“宝气”的名字。当君豪说他身边站着的这个瘦不拉几的人是他表哥时,我差点没晕倒,因为他显然与君豪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君豪说陶陶是历史系的,他们从小学起就在一个学校。从小学起啊。我看着陶陶说那还真了不起,难得。陶陶只是腼腆地笑一声。这就是我和陶陶的初次见面。

过了两天左右,陶陶给我打来电话。说,紫胭,今天表哥请客,吃虾子。我乐了,我最喜欢吃虾子,何况是有人请客呢。我很仗义地答应了陶陶。可是赶到火锅店时,却只有君豪在那里喝着啤酒。我问君豪陶陶呢,你的表哥啊。君豪一脸奸笑。

那可能是我生平遇到的最难吃的一次虾子了。因为君豪对我说喜欢我。而且殷勤到几乎将锅里所有的虾子都夹到我的碗里了。可是,我只把君豪当朋友。君豪看我的脸色不对就急了,他把自己当仇人似的往肚子里灌酒。灌啊灌,最后,趴在了桌子底下。

我连忙给陶陶打电话。他心急火燎地赶到时,我看到他的头在流血。一绺血从额头流到嘴角,鲜红得耀眼。也许正是那天,陶陶在我的生命里开始厚重起来。瘦小的陶陶将肥胖的君豪背在身上,打了车,送到了医院。医院里,我默无声息地坐在椅子上发呆。猛抬头,看见陶陶递过来的红玫瑰。我不知所措,陶陶微笑着说,紫胭,我替君豪给你买的,他人笨,从小就胆小。

也许是这束玫瑰,我答应了君豪,做他女朋友。我的条件是每天要有玫瑰花,每周要有一封信。君豪听了就晕了。他以为本小姐会提出多么骇人听闻的要求呢。君豪是个好人,我吃不完的饭,他帮我消灭掉,免去了我为了浪费粮食而伤心;我提不动的东西,他帮我提;我生气时,他会主动地伸出白白胖胖的手臂,让我留下一个个鲜红的牙印。

君豪没有失约,每天见面时,他手里都握着一支玫瑰。周末,我会准时收到他的信。而且,君豪学会抒情了,写的字,也越来越好看。我渐渐发现,原来胖人也有胖人的好,君豪就是这样。他忍耐着我的任性、刁蛮、夸张的生活习惯。

大学快毕业那年,我用稿子计算了一下,君豪给我买了一千朵玫瑰,一百二十封信。我再把君豪的好一一列出来,最后相加,等于幸福。于是,我开始下决心,跟君豪走下去。可是偏偏是君豪提出的分手。距离毕业还有九十天,君豪突然说,紫胭,从今以后,我不再给你送玫瑰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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