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很高兴,看我们吃完又打包,收了钱,直说下次再来。我们又买了一些果子、蜜饯之类的,女孩子嘛,都爱零嘴。还买了我最喜欢的冰糖葫芦,别看我过了青涩年代,可冰糖葫芦还是我的最爱。
逛得差不多了,正准备回家,只听见“哪儿来的小兔崽子?滚远点,挡了大爷的道。”
我和晓言同时停住脚步往回看,街上有些人也停住脚步看,不过马上就恢复原样了。只见一个穿得花里花哨的人,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一看就是个纨绔子弟,边上跟了两个下人,看上去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狗腿子类型的。又看见一个小男孩穿得破破烂烂的,正蹲在边上捂着肚子,估计是刚才被那个富家公子踢了一脚。我的心里陡然升起了怒火,正欲往那边走去。
晓言一把拉住我,对我说:“若谦,别过去,那人我们惹不起。他是京城出了名的恶霸,也是皇亲国戚。”我“哼”了一声,心想:怎么那些个皇亲国戚总喜欢仗势欺人,怎么就没有好人呢?
“他叫侯慕延,爹是当朝宰相,他姐姐是皇上的宠妃,他们侯家就他一个宝贝儿子。所以无论他在京城里做什么,没人敢吭声,也没人敢去惹他。”晓言在我耳边说道。
听了晓言的话,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这种情形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只觉得那是剧情需要,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现在亲眼所见,那感觉怎么就那么不爽呢。
我又“哼”了一声,真的没人敢惹他吗?转而对晓言说:“你放心,我不是去惹他,只是想过去看看那个孩子,他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看着那只侯子大摇大摆的在街上学螃蟹走路,真的很不顺眼。不想再多看他一眼,那只会让我有一股扁他的冲动。对了,不好意思,说明一下,因为看他不顺眼,所以给他取了个外号,以后就叫他侯子,大家记住哦!
晓言和我一起走到那个小男孩的面前,我问道:“小朋友,你没事吧?”那小孩子不说话,好像在发抖。晓言建议道:“若谦,这孩子脸色发白,又在发抖,好像很难受的样子,不如我们先送他去看大夫吧。”
我连忙点点头,刚想和晓言一起扶那个孩子起来,没想到那孩子“哇”的一下,吐了一口血。我的妈呀,吓了我和晓言一跳。血迹溅到我们的衣服上,浅色的衣服染了鲜红的血,触目惊心。我急忙抱起那孩子,焦急的问:“晓言,最近的大夫在哪儿?”晓言边指边带着我去。那孩子在我手里已经晕了。
大夫看了以后说,估计是因为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长得又瘦弱,被人再毫不留情的踢上一脚,差点没把他几根瘦骨给踢断。如果想要好的话,短时间内不太可能,必须得好好的养上一段时间。
本来我和晓言是准备带那个孩子暂时去我们住的地方,可大夫说现在最好不要移动,并且同意让他留下来。晓言给了大夫一些银子,又拜托大夫帮忙好好照顾孩子。
我们回到了家,把买回来的东西分给了其她人,吃完饭,各自睡了。我躺在床上,心里想想就气,那个死侯子,下手真狠,一个小孩子嘛,怎么能这样对他呢。一定得想个法子治治那只侯子。
以后几天,我和晓言谁有空谁就去看那个孩子。一般来说,我比较闲,那个孩子醒是醒了,可是不跟我们说话。一度让我以为他是个小哑巴,但大夫说他不是。没有关系,我总有办法会让他开口,只要不是真哑巴就行了。
经过我这些天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知道他叫希希,只有六岁。不得了,六岁的孩子在现代是爸爸妈妈的手中宝,心头肉呢。这些天来我可是变着法的扮小丑,扮小动物,讲一些童话故事给他听,再给他买些小零食,真是使上了我哄小孩子的浑身解数。
除了哄小孩以为,这几天,我的头脑中也策划了一个惩罚计划。我要让那只侯子躺在床上一个星期不能动,不对,是一个月不能动才好。
我想好以后,就跟晓言说了一下我的计划。因为靠我一个人是不行的,晓言刚听我这样说,直摇头说不行。于是我好说歹说,外加软磨硬泡,最好只好说,如果她不去,我就一个人去,反正这个计划我是一定要实施的。这么一说,她终于答应了,因为她是不会让我一个人去的。
我可是有备而战的,经过这些天的观察,我发现那只侯子经常去微风楼吃饭,吃完饭他喜欢抄小路回家,就是一条小胡同。我去小胡同那边看过了,那条小胡同的边上分别有两条死胡同,到时就请他入死胡同,然后再海扁他一顿。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俗话说的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当时哪会知道后面发生的事呀。
“晓言,准备好了没有?”我压低声音问道。“嗯,好了。”她回答。
我们准备了一个大麻袋,待会套侯子用的。我和晓言各站一边,商量好,一会侯子来了,我先引他过来,晓言就负责把他和那两个狗腿子点晕。本来不准备用麻袋的,但为了万无一失,只好一会就委屈那只侯子了,呵呵呵。不行,现在还不是笑的时候,等过会儿成功了,好好的畅快的再大笑一场。
晓言对我使了个眼色,侯子来了。我拿出手绢,伸出一只手挥舞着,果然我听见淫笑声和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晓言看准时机,马上过来点晕他们,再给那只侯子套上麻袋。我一脚把他踹进死胡同,晓言把风,我双手双脚并用,狠狠地扁那只侯子。
嘴里小声念:“死侯子,皮真厚,打得本姑娘手痛死了。”随手捡起一根小木棍,边打边念:“看你还仗势欺人,看你还嚣张,看你还在大街上学螃蟹横着走路,今天本姑娘非打得你软趴趴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