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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相同的遭遇

时间是四月二十六日周六晚十一点二十三分,圣弗朗西斯科司法厅侦缉队办公室里来了一位身穿深灰色制服、戴无框眼镜的小个子男人。他是来自首的,坦白自己杀害了海湾区三名家庭主妇。尸体是当天下午和晚上相继被人发现的。

第一个跟他谈话的检察官格伦·劳克斯顿认为,他可能性格怪异。大城市里发生的重大凶杀案往往凶手是一些怪人或者精神病人。他们坦白自己的罪行或是为了得到公众对他们的承认,或是为了被惩罚,或是由于其他某些原因。这些原因在法医的精神病案例书中都能找到。但劳克斯顿无法断定眼前是什么情况。他把他交给自己的同事丹·托拜厄斯,然后进屋向他的上司杰克·谢菲尔德进行汇报。

“杰克,外面来了个人,说他今天杀了三名妇女。他也许是个怪僻的人,也许不是。”

谢菲尔德的桌子上有一台便携式打字机,他正在给总部打一份报告。听到这,他转身问道:“他是自己来的吗?”

劳克斯顿点点头:“刚进来三分钟。”

“叫什么?”

“他说他叫安德鲁·弗兰岑。”

“他说什么?”

“到目前为止,只说杀害了那三个人。”劳克斯顿说,“我没有逼供,他对所发生的一切都显得异常冷静。”

谢菲尔德说:“好吧,在古怪人物的档案中看看是否有他的名字,然后带他到审讯室,等报告看完再审问他。”

“需要速记员吗?”

“好主意。”

“我这就去办。”劳克斯顿从房间出来。

谢菲尔德疲倦地揉了揉脸。他年近五十,不胖不瘦,体格健壮;长了一头浓密的灰发和一个鹰钩鼻,一双褐色的眼睛仿佛可以将一切看穿,而且常常闪烁着警惕的目光。他身着朴素的蓝色制服,敞开着衬衫的领口,下午四点巡视时戴的领带此刻已放进办公桌最下面的抽屉里。这个领带上面有许多荧光闪闪的圆环,是他妻子送他的。

他打开一个装有三名被害者调查情况的文件夹,里面大部分是有关海湾区警察力量、电话问话记录;另有一份出自当地研究室的初始报告;一份警察局传真复印件。这份传真是在发现第一具尸体后他下发到全州的,当时引起了另两处警察局的警惕,从而这两处的两具尸体得以发现。还有一份有关圣弗朗西斯科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死者的检察官报告,上面签有劳克斯顿的名字。最后一条信息送来还不到半小时,基本情况仍记得,但他习惯了严谨细致,喜欢将所有的细节全装在自己的脑子里。

第一名死者叫珍妮特·弗兰德斯,是一个邻居于当日下午四点十五分在她家的套房内发现的,房间位于金门公园附近的第39大街。她的头部被不明钝器连击致死。

第二名死者叫维拉·戈登,尸体是一位邻居于下午将近五点时在她的白色小屋里发现的。小屋位于圣弗朗西斯科南部,屋内干净整洁。死因:头部遭不明钝器连击。

第三名死者叫伊莱恩·邓希尔,六点三十七分一位熟人去还书发现了她的尸体。邓希尔夫人住在圣弗朗西斯科北部苏萨利多港一间简陋的木屋里,木屋的位置在树木茂盛的山腰上。她也因头部被不明钝器连击致死。

这些谋杀案没有任何证人和明显的线索。要不是因为这三个女人遇害的日期和方式完全相同,从表面看它们似乎并无关联。就表面相似性而言,还有下列相关因素能够联系起这三起谋杀案:

第一条,三个女人的年龄均在三十至三十五岁之间,金发碧眼,身材丰满。

第二条,三个都是孤儿,在加州长大,无亲无故,都是最近六年才从中西部不同地区搬到圣弗朗西斯科海湾区的。

第三条,三人都嫁给了在外跑销售的销售员。她们的丈夫每月在家中停留时间不长,而且据调查员从她们的邻居和朋友那里了解的情况,她们的丈夫现在都不在家。

谢菲尔德一边对文件夹中的报告进行研究,一边考虑着凶手作案模式。大多数案子都有作案模式,此案也不例外,只要将特有作案模式的细节拼凑在一起,就可得出答案。然而,本案中的细节放在—起似乎又缺乏逻辑性,除非认为杀害她们的凶手精神不正常,出于某种原因,专杀三十岁左右、金发碧眼、曾是孤儿后嫁给销售员的女人。

谢菲尔德知道,这正是新闻媒体的观点。因为,带有这种观点的报道可以增加报纸销量,吸引更多读者。九点左右,出去吃晚饭时,在街对面的一家咖啡店里,他听到电台的新闻广播正在播报此案,并分析在海湾区可能会发现更多的家庭主妇的尸体,并建议所有丈夫离家的妇女应紧闭门户,待在家中。播音员多次将这三起谋杀事件称为“短棒杀人案”。

谢菲尔德一直保持着头脑清醒敏捷,这也是实际的需要。他接手的案子是他值班期间,在圣弗朗西斯科发现的第一具尸体,所以他负责调查本案。另外两处的警察一直与他保持密切联系。如果在全部事实尚未查清时,过早地作出不成熟的推测,就会显得他太愚蠢,而他绝不是个愚蠢的人。不管凶手是不是精神病,本案都会有大量艰苦的工作要做。

现在,出了个安德鲁·弗兰岑。

他是个怪人还是个杀人犯?他的出现表明案子开始变得简单,还是有大量令人头痛的工作要做?

谢菲尔德心想:我们很快就能查清整个案子。他合上文件夹,起身朝门口走去。

在侦缉队办公室里,劳克斯顿刚刚在计算机上调查完。他走到谢菲尔德身边说:“杰克,在怪人档案中没有弗兰岑这个人。”

谢菲尔德侧头扫了一眼办公室后面的小间,它用玻璃隔开了。在其中的第二间里,丹·托拜厄斯坐在一张金属桌前,手扶着桌子,而前来自首的弗兰岑背对着办公室僵硬地坐在在一把椅子上,还有一名警察局的速记员一本正经地坐一个角落。

谢菲尔德说:“好了,劳克斯顿,我们一起听听他的供词。”

他和劳克斯顿走进审讯间。托拜厄斯迅速起身,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弗兰岑还没有交待什么。托拜厄斯身材高大,颇有阳刚之气,长了一双粗壮的手,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像劳克斯顿一样,他热爱并乐意献身于自己选择的职业。

托拜厄斯换到金属桌右角去,而劳克斯顿走到左角边,两人像进行两面夹击的中卫一样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充当四分位的谢菲尔德走到桌子后面,翘起半边屁股,身子略微前倾,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坐在他面前的这个小个子男人。弗兰岑长着一张圆圆的脸,脸上肤色红润,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耳朵长得很小,上唇呈弓形,棕色的头发带着波浪,发型优美,和孩子一样,不过谢菲尔德断定他有四十来岁。无框眼镜后面那双棕色眼睛和长毛狗的眼睛有点儿相像。

谢菲尔德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圆珠笔,在门牙上敲了敲,审讯时,他总喜欢在手里拿个东西。最后,他打破沉寂说:“我叫谢菲尔德,专门负责这里的工作。在你坦白之前,我有责任告知你享有的权利。”

他简要进行了一下解释,最后说:“弗兰岑,我说的这些权利你明白了吗?”

小个子男人轻叹一声,点了点头。

“那么,你愿意现在开始回答问题吗,即使没有律师在场?”

“愿意,愿意。”

谢菲尔德继续用圆珠笔敲打着门牙,最后说:“好吧,你叫什么名字?”

“安德鲁·伦纳德·弗兰岑。”

“住在哪里?”

“圣弗朗西斯科。”

“详细地址?”

“格林尼治906号。”

“是私人住宅吗?”

“不,是一座公寓大楼。”

“你有工作吗?”

“有。”

“在哪工作?”

“我是个个体顾问。”

“哪方面的顾问?”

“计算机语言通信设计。”

劳克斯顿说:“能描述一下吗?”

弗兰岑用单调的声调说:“如果两家公司使用的计算机是两种不同型号,但又想相互之间建立通信联系以便能够更方便使用对方计算机里存储的信息,他们就会来请我。我可以为两台计算机的通信设计,使它们可以相互理解、对话。”

“听起来专业性很强。”谢菲尔德说。

“是的。”

“能挣多少钱?”

“大概一年八万。”

谢菲尔德的额头上出汗了。弗兰岑是位脑力劳动者,拥有一份受上流社会尊敬的职业,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承认自己杀害了三名家庭主妇呢?更让他疑惑不解的是,如果他的坦白是真诚的,那他为什么行凶呢?

谢菲尔德问:“弗兰岑先生,你今天晚上到这里来有什么事?”

“来自首。”弗兰岑看着劳克斯顿说,“几分钟前,我进来的时候就告诉过他。我刚进门的时候就给他说过。”

“自首什么?”

“杀人。”

“杀了什么人?能再具体一点吗?”

弗兰岑叹了口气:“这三个女人都是在海湾区发现的。”

“只有三个?”

“是的。”

“会不会还有几个尸体未被发现的?”

“没有,没有。”

“能不能告诉我你决定自首的原因?”

“为什么?因为我有罪,因为是我害死她们的。”

“这就是你为什么自首?”

弗兰岑一阵沉默,慢吞吞地说:“不,我想不是。今天下午,从圣弗朗西斯科回来后,我到水上公园散步,边走边想,越想越觉得自己希望渺茫,你们迟早也会找到凶手的,只不过是早晚的事。我想逃跑,但又不知怎样逃。我总是凭一时冲动办事,如果我能静下心来仔细思量一番,有许多事我可能就不会做了。这一次,我也是出于一时疯狂的冲动杀了她们,如果我再仔细考虑一下,可能永远也不会做这种事。现在说这些晚了……”

谢菲尔德与两名检察官交换了一下眼色,而后说:“弗兰岑,能告诉我们害死她们的是谁?”

“什么?”

“你是怎么将她们害死的?”谢菲尔德问道,“用的是什么凶器?”

“木槌,就是女人们在厨房里用来砍牛排的木槌,那种顶端带锯齿的。”

审讯间里静悄悄的。谢菲尔德向左瞥了一眼劳克斯顿,又向右瞥了一眼托拜厄斯,他们想的是一个问题:警方并未向新闻媒体详细透露三起谋杀案使用的武器种类,只泛泛地说是钝器的一种。但对第一名遇害者作出的最初实验分析报告以及对另两名遇害者作出的观察报告表明,她们的伤口都是由一种大致方形的钝器所致,这种钝器还带有尖“齿”,刺到肉里可以留下许多深陷的齿印。弗兰岑刚刚提到的木槌符合上述特征。

谢菲尔德问:“弗兰岑先生,你把木槌弄到哪里去了?”

“扔了。”

“扔到哪?”

“苏萨利多路边的灌木丛里。”

“你还记得地点吗?”

“我想应该记得。”

“一会儿带我们过去可以吗?”

“我想可以。”

“伊莱恩·邓希儿是最后一个被杀害的吗?”

“是的。”

“死于哪个房间?”

“卧室。”

“卧室的具体位置?”

“她的梳妆台旁边。”

“谁是第一名受害者?”劳克斯顿问道。

“珍妮特·弗兰德斯。”

“杀人地点是浴室里,对吗?”

“不对,不对,是在厨房。”

“她身上穿的什么衣服?”

“带花的休闲服。”

“为什么要把她的衣服脱光?”

“我没有,也没有必要——”

“格伦夫人是第二个被害的,对吗?”托拜厄斯问道。

“对。”

“杀人地点呢?”

“厨房。”

“她当时忙着缝衣服,是吗?”

“不对,她在装罐头,”弗兰岑说,“她在做李子罐头。桌上放着几个瓦罐,还有一箱一箱的李子,炉子上有三个高压锅……”

此刻,弗兰岑两眼泪汪汪的。他停下来,取下无框眼镜,用左手背擦了擦眼泪,身子好像在颤抖。

一直在一旁观察他的谢菲尔德突然有一种复杂而奇怪的感觉。他既感到轻松,又感到无限的悲哀。令他宽慰的是终于揭开了心头的疑团——从劳克斯顿和托拜厄斯的眼中可以看出,他俩也一样。毫无疑问,安德鲁·弗兰岑害死了这三名妇女。他们接二连三地向他提出了一些具体并“设有陷阱”的问题,而他一一解答了,特别是一些尚未向新闻媒体透露,只有真正凶手才能注意到的一些细节,他都能说得一清二楚。这毕竟还是个简单的案子,广播里再也不会说“短棒杀人”,公众会平静下来,新闻界再也不会攻击警察无能,不会收到局长或市长的施压。而令他感到悲哀的是,二十六年的警察生涯,终日与死亡和犯罪打交道,想不到一个貌似正常的人原来是手法残忍的杀人犯。

这是为什么?谢菲尔德思考着这个重要问题。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他说:“弗兰岑先生,能说出原因吗?为什么把她们害死?”

小个子男人抿了抿嘴说:“你知道,我本来活得很快乐。我的生活充满意义,也很有挑战性。我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人,而她们却想将这一切毁掉。”他看着自己的双手。“她们三个当中的一位知道了真相——我不晓得得知的方法——因此就开始跟踪另两位。今天早上,我去珍妮特家,一听说她们要告我,我便气昏了头,拿起木槌打死了她。然后,我又到另两位的家中,把她们也打死了。当时我已无法控制自己,这真是一场噩梦。”

“你想说什么?”谢菲尔德轻声问道,“你与这三个女人关系如何?”

在头顶上方的日光灯照射下,安德鲁·弗兰岑眼中的泪水晶莹透亮,闪闪发光。

“她们三个都是我的妻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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