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什么取决于有什么资源。”
正在犹豫之际,约翰不期然想起这句自己经常说的“名言”。
现在自己的各种资源都缺乏,不过有一种资源的缺乏是尤其严重的,就是情报。
他跟刘银花说:“你在这里等一下。”
约翰小心翼翼地在小旅馆内到处走动,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从不同的窗户瞄了一下外面的情况。
对方大概来了十多人的样子,手持武器五花百门,枪械、刀具、棍棒、斧头、铁锤,什么都有。
而且他们已经分散开来搜索,每堵门都想打开来看看。
由于天色已暗,没有看清楚对方都是些什么人,不过发现他们之间的行为差异相当大,有的人拿着撬棍在撬门,有的人摊着双手站在旁边看戏一样,有的人则左逛右逛无所事事,还有的人惴惴不安猛得一个劲在抽烟。
哦?这样吗?
约翰心里忽然想到另外一个办法,这种方法以前根本不可能实现,但是现在就可能实现。
约翰将刘银花拉到前台,说:“你在这里,利用前台作为掩护,我向哪里开枪,你就向哪里开枪,不一定要打中人,但是开枪一定要够快。我停手你就停手。枪膛的子弹打光了立刻装弹。”
他视线移开,望着的别的地方,说:“对不起。我这次可能无法让你全身而退。如果等等情况变坏,你先自己从后面逃走。我自己会想办法逃走,然后我们在我家集合。如果明天晚上,都等不到我回家,你就自己照顾自己吧。我应该跑不掉了。”
然后就立刻去搬了一张大的桌子,放在前台的对面作为自己的掩体,跟前台呈倚角之势,准备左右夹攻小旅馆大门。
刘银花知道这次是到了生死关头,否则约翰绝对不会说出刚刚这样的话。
因为如果自己先逃走,那约翰的力量就更弱,就更不可能抵御敌人,这不符合他的思维方式。
外面的人在小旅馆附近走来走去,大呼小叫,又撬开四周房屋的门,又砍失控的病人什么的,热闹非常,不清楚情况的人,还以为是到了菜市场。但是一直没有想打开小旅馆大门的意思,也一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在门外说:“喂!轮到这里了是吧?”一些对方手电筒发出的光,从门缝下面透进来。
约翰蹲在桌子后面给刘银花使了一个眼色,意思就是准备开枪。
“咔嚓”
大门发出金属撞击的声音,外面的人开始撬门了。
约翰举起两把五四式手枪对准大门,气沉丹田,运足劲拼命大叫:“开枪!”
这一下声如洪钟,让听者当头棒喝,无不心惊胆颤。
同一瞬间,两把手枪和一把霰弹枪一起开火,则声如雷鸣,子弹如洪水一般奔腾而出,全部涌向大门。
由于小旅馆的大门只是一层薄铁做的卷帘闸,汹涌而出的子弹一下子就击穿大门,将正在撬门的人打得千苍百孔,身体喷出来的血形成一阵血雾。
旁边的人都被这血肉横飞的一幕吓得屁滚尿流,战意全无,马上夺路而逃。
约翰自然不会放过他们,沿着声音所到之处又是一阵扫射。
逃跑的人有些被击伤,但是都不足以致命,躺在地上呼天抢地,号啕大哭。成功逃跑的都吓得魂不附体。
在四周搜索的人听到小旅馆发生火拼,全部都聚集过来。
他们一看到早已躺在地上的同伴鲜血淋漓哭爹喊娘的样子,都吓得脸如土色,一时间没有人敢靠近小旅馆半步。
过了一会儿,有人壮着胆子说:“你们已经被我们包围。”
“啪!”
约翰的双枪早已经重新填充好子弹,对准声音的方向一枪打过去,这样的盲打自然是打不中任何人,但是就足以截断对方说话的气势。
约翰又厉声疾呼:“有胆量的就冲进来!来一个杀一个!你们有多少给我来多少!看你们人多还是我们人多!”
对方也不甘示弱,有一把年轻的急躁声音大声喊到:“怕个卵!****!”然后众人一起开火,对着小旅馆乱枪扫射。
趴在掩体后面的约翰和刘银花一样也开火还击,双方隔着铁门火拼是子弹横飞,声音仿若万马奔腾,热闹非常,跟过年放烟花烧鞭炮的场景一样。
不过由于双方隔着大门,加上天色已黑,根本就是纯粹的乱射一通。
约翰趴在桌子后面,偷偷瞄了一眼旅馆的大门。
大事不妙!
大门只是薄铁所造,双方火拼早已经将大门打得残破不堪,摇摇欲坠,对方手电筒的光已经照进小旅馆里面去了。
不妙啊!
这样下去会暴露自己人数少的巨大弱点,计划就会失败。
其实约翰的计划,简单来说就是先虚张声势,然后争取跟对方谈判,让对方撤离,然后自己再从后门撤离。
在战前,这种计划是没有成功的可能。
如果是黑社会之间火拼,将动静搞大只会惹来公安追捕。公安一来就一起束手就擒。
如果是面对公安围捕,那这样虚张声势也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只要公安跟你形成对诗状态,就可以搬特警来增援。只要拖到特警的增援来到,是几乎没有成功抵抗的可能,更也没有谈判的余地。
但是现在是战后,而且前来围捕的人心意不一,有人积极有人消极,口径不统一,说话的人都有几个。
这样就有了可乘之机。
只要能装出一个气势来,不暴露自己人数少的弱点,再通过谈判应该就能吓退对方。
现在大门快要倒塌了,必须要进入到谈判阶段才行,但是要怎么做呢?如果自己先发起谈判就会显得自己弱势。
这个时候,忽然一把略显苍老的声音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攻击我们?”
哦?居然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个简直就是天赐良机,正好可以捉住这个机会发起谈判了。
约翰赶紧说:“我是约翰?史密斯。我们路过这里的时候,被那个胖子骗过去了。他们谋害我们不成,我们反而成功反抗逃脱。我们是正当防卫。”
人心不齐,那做事就需要出师有名。
既然如此,约翰先将大义抢到手,或者说抢占道德制高点。而且还报上了自己的姓名,希望自己战前的名声或多或少可以起一点作用。
对方人群中发出一阵议论的声音。
是因为自己的名声起效了吗?但是知道自己名字的人不多,有这么巧合吗?还是因为自己将大义抢到手了,对方动摇了?不论是什么原因,貌似是起作用。现在需要乘胜追击。
约翰又开始说:“像他们这种奸险小人,不值得你们为他们冒险。今天众位大哥如果明白事理,我们双方都可以免除一番血光之灾,他日有用得上我们的地方,定必涌泉相报。如果你们执意要为这种奸险小人出手,那大家就继续火拼,来一个同归于尽。”
短短几句话,既是给足了对方面子,又给了对方停手撤退的台阶下,更道出了双方继续火拼是双输的局面,可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约翰之所以能说出此等滑不溜手的圆场话,那是因为亲身经历不少“讲数”(注释1)的场面和无数商业谈判的场面,见尽各种失败和成功的例子。
这个时候,略显苍老的声音,慢悠悠地说:“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会咄咄逼人。今天就当我们是不打不相识。以后大家有缘再在清净的地方再会。”
说完,那人拿着手电筒照了一下自己的脸。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头发斑白,连眉毛都开始有点变白的迹象。
约翰心里如释重负,这么看来对方果然是众口不一,有人主战有人主和。这个人肯定是主和派了。自己能幸免于难,必然也是此人的暗中相助。
那把年轻的急躁声音就急了:“难道就这样放过他们吗?死伤了这么多重窖的兄弟,难道就这么让他们平白无故的死了?”
中老年人对他是相当轻视,说:“哼,那你自己一个人冲进去。我们走!”说完,就有一些人上车走了。
剩下的人议论纷纷,也陆陆续续地离开了。
年轻人见大家都走了,虽然不甘心,但是也只能撤退。
约翰的此番经历真是惊险万分,他自己从来没有试过在如此险恶的条件跟对方谈判,能平安无事实在是万幸。
注释1:讲数,就是黑社会互相谈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