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就看见山崖的对面出现了密密麻麻的火把,粗略估计起码有两三百人。
黑夜中打着火把完全就不是逃命的人该干的事情,因此,追来的人也很轻松的就发现了对面的官兵,有人大喊道:“狗日的丘八就在对面,兄弟们再加把劲,大当家的已经杀好了牛羊,准备了好酒给兄弟们庆功呢。”
“杀,杀,杀…”
大批的强盗嚎叫着快速的向这边压了过来,比起对面山崖上的败兵们,光是精气神就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山崖上的士兵本来就是招募的民勇,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无论单兵作战还是团体作战,比起这落英山的强盗来说,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
早就被杀破了胆的士兵们刚一看见对面的火把,一个个的早就被吓得屁股尿流了,哪里还顾得上管掉落悬崖的程锦娘和刘璋。
一个个好像是受惊的麻雀,拖着残肢断腿就作鸟兽散了,四面八方的逃命。
只有之前跟着程锦娘的两个亲兵还算镇定,急忙把哭得瘫软了的秋灵塞进马车里,赶着马车就往水州城的方向去了。
程镛,字玄风,德和元年二甲进士出身,本来担任户部侍郎,正四品下官员,因积极主张推广“减税富民”之政失败,大武皇帝为平众怒,而被派到郴州剿匪,任水州、郴州、永州三州防御使。
上任不足半年,抓了五千壮丁就火急火燎的开始了剿匪之事,文官任武将,在敌我状况不明,兵不壮,粮不丰的情况下就盲目剿匪,结局想而知,这才有了兵败落英山的事情。
……
七月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正如刘璋所言,当他和程锦娘双双掉下悬崖之后半个时辰,大雨就准时准点的停了。
清晨的日光带着丝丝舒骨的清凉,悄悄从山坳处爬出来,抽着嫩梢的卵圆形灌木叶子上含羞的挂着几滴露珠,映着晨光,晶莹剔透,山谷里的空气清新得让昏睡中的刘璋都贪婪的大口呼吸。
火堆里的木头噼里啪啦的响着,惊醒了刘璋难得的舒适,他疲懒的动了动身子,一阵火辣辣的刺痛感挤得脑袋都快炸掉了,浓浓的睡意瞬间蒸发得干干净净。
“醒了就起来吃饭,只是左手臂脱了臼,我都帮你接上了,其他的都是皮外伤,不碍事,过不了几天就会好。”
程锦娘专注的看着火焰上烤得黑秋秋的肥鱼,头也不回的冷冷说着。
不用说,她肯定还在为昨天晚上刘璋扯坏了她**的事情而气恼。
刘璋忍着剧痛找了块大石头靠着,他身上的蓝色衣袍不见了,只有一件白色的丝绸袍子。
因为他的外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程锦娘的身上去了,还好他因为身子虚弱多穿了一件,不然此刻已经赤着膀子了。
对于这个事情刘璋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女人的衣服不能随便脱,难道男人的衣服就能随便脱了吗?
刘璋睁开眼睛的第一感觉就是对面的这个女人的人品和家教都有很严重的问题,看她爹应该是个当官的,她应该是个大家闺秀才对,难道这个世界的人都不知道礼数和感恩吗?。
程锦娘冷冷的声音让刘璋很不舒服,之所以会掉下悬崖其实都是拜这个女人所赐,对付两个蠢得跟猪一样的毛贼,刘璋从来不认为自己会有什么危险。
相反,这个女人来横插一脚,最后自己还大慈大悲的救了她父亲,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害得自己掉下悬崖也算了,不告而取了自己的外套也算了,你现在还这么冷冷的对自己说话这到底算怎么回事,我欠你的呀?
刘璋静静的靠在石头上,他此刻的心情真的很不好,真是懒得搭理这个恩将仇报的女人。
程锦娘没有受伤,很早就醒来了,在天空露出第一缕晨光的时候她就已经在山谷的小溪里抓了好几条肥鱼,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她现在还脸颊绯红,若是刘璋说起此事,她很有可能会下狠手将他杀了以保全自己的名节。
她心里这样想着。
火焰上的肥鱼已经烤成炭了,可是刘璋还是没有过来,只是静静的靠在石头上一动不动。
程锦娘有些烦躁的道:“赶紧吃了我还得去找我爹,郴州是回不去了,他们很有可能去了水州。”
刘璋看了看烤的漆黑的肥鱼,一点油星都没有,不知怎么的,他的脑海里烤鱼就应该是烤得黄焦焦的,上面还有一层油滋滋的叫着,再配上一些泡椒,加点葱花之类的这才应该叫做烤鱼。
看程锦娘的烤鱼,他真的是一点食欲都没有,刘璋觉得这东西吃到肚子里肯定会要人命的,联想起程锦娘的所作所为,他直接就把程锦娘划到要谋财害命的行列里去了,说不定是那两个蟊贼的同伙。
刘璋干脆直接把头扭到了一边,他觉得多看这样的女人一眼都是对自己耻辱。
程锦娘急了,哼了一声道:“不吃就算了。”
只要刘璋不提昨天晚上的事情,程锦娘也不介意饶他一命,心里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说完,也不管刘璋,随手就拿着一条烤得黑漆漆的肥鱼吃了起来。
隔夜的伤就是刚开始的时候最疼,活动几下就没那么疼了,刘璋在谷里转了两圈,他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
几具砍的稀烂的士兵尸体和偶尔一两具山匪的尸体让他心惊不已,看来昨晚他晕过去之后一定发生过什么事情。
此处是落英山,刘璋这三年来虽然是一心当个看客,不过这落英山强盗的大名他还是耳朵都听起了茧子。
转了两圈之后,刘璋气冲冲的走过来,两脚踩灭了程锦娘生的火堆,又对着她怒道:“蠢猪,你想死别拉我垫背,我还想多活几天。”
程锦娘无辜的看着他,莫名其妙的道:“你的死活关我屁事,哼…”
好心给你做了烤鱼,不领情就算了,这没来由的发的是那门子的脾气,程锦娘觉得刘璋太不可理喻,自然也不会给好脸色,哼了哼起身就往山谷里早就寻觅好了的路线走了进去。
大家各奔东西,从此以后永不相见,程锦娘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迈步往山谷里走,她走得十分豁达。
刘璋又在还冒着烟的火堆上狠狠踩了几脚,撇了一眼程锦娘离去的方向,心道:“但愿这个傻女人没有引来强盗才好,还将军呢,这么一点常识都不知道,你不打败仗真是没天理了”
果然,程锦娘还没有走出去十米远,一人多高的灌木丛中七八个穿着短梆的邋遢汉子就窜了出来,为首的一个赤着膀子的大胡子,提着一把亮晃晃的钢刀往中间一站,挡住了程锦娘的去路哈哈笑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打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胆敢说不字,管杀不管埋。”
这是强盗打劫时的开场白,在场的人没有一个陌生。
当然,说的人是气势磅礴,居高临下,可是听的人就满脸铁青了,心情截然不同。
程锦娘警惕的往山上看了看,她不担心眼前的这几个强盗,从他们的穿着来看,都是一些小喽啰罢了,以她的武功,要杀掉这几个强盗之后遁走,完全就是小菜一碟。
当然,警惕之余她的心里还有一些尴尬,不敢转身对视刘璋的眼神,强盗的出现她顿时已经明白了刘璋刚才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骂她是蠢猪了。
荒郊野岭,而且这里还是有名的落英山,生火烤鱼,这不明摆着在告诉强盗们“我在这里,快来抓我呀!”,简直是赤.裸裸的挑衅。
程锦娘眼疾手快,一脚踢飞了个拳头大的石块,石块去势飞快,对面的大胡子强盗根本就来不急反应,“嘭”的一声,石块就正好重重的砸在了这个大胡子强盗的脸上,立马血花四溅。
紧接着,程锦娘又纤腿一曲,三米多远的距离她一下就飘飘洒洒的蹦了过去,抢过大胡子的钢刀就和这七八个汉子战到了一起。
不得不说程锦娘很彪悍,面对七八个凶神恶煞的强盗她不但不害怕,尽然还敢先下手为强,刘璋庆幸自己没有把她得罪得太死,不然下场一定会很惨。
远处的树丛中急促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刘璋又忍不住看了看正在和几个强盗酣战的程锦娘,摇着头骂道:“真是蠢,蠢得不能再蠢的蠢猪,这傻女人要是真杀了这几个强盗,我也肯定得死。”
联想起山谷里无数的士兵尸体,和零星的一些强盗尸体,再加上现在窜出来的强盗和远处即将出现的大批强盗,刘璋瞬间就明白了,昨天他遇见的一群灰溜溜的士兵肯定是剿匪失败的败兵。
那么现在,强盗胜利了,肯定是来发死人财,捡点武器皮甲,收战利品的时候,肯定是漫山遍野的强盗,越想刘璋也不能淡定了。
按照现在刘璋对程锦娘如此不好的印象,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参合程锦娘杀强盗的烂事,但是现在他已经和程锦娘绑到了一起,要是程锦娘真把这几个人杀了,一会儿大批出现的强盗,肯定也会把刘璋也乱刀砍成肉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