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林贝贝走到巴哲的身边:“你……”
能有机会做演员,虽然只有一句台词,但也让林贝贝欢欣不已。而且刚才旁边的制片助理告诉她,酬劳将由一天三十块变成一天一两百块。虽然仅仅只是一个场景,顺利的话也许只要不到一分钟就能拍完,但也够让她兴奋的。可是没想到另一个被导演看中的人竟然拂袖要走,她可是担心的很。万一导演今天决定不拍这一场了,两百块不就飞了吗?所以当她看到巴哲要走,情不自禁的就追了上来。原本她是想开口劝他留下的,可是到了身边才想起自己实在太莽撞了。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这个看起来脾气很大的校友。于是张嘴之后,却不知怎么说才好,硬生生的把下面的话给吞回去了。
巴哲猛地把墨镜一摘,然后直直的盯着林贝贝。
林贝贝从小就是个漂亮女孩,走到哪里总是不免成为众人的焦点。到了大学之后,这种注视就更加多了。身为美女她也早就习惯了异性的目光。但是像巴哲这样近距离的毫不掩饰的火辣辣的直视还真是第一次,不到半秒钟,林贝贝受不了了。想要避开,却有些不甘心,于是也不说话只是把头低下看着地面。
“你很想演这个角色吗?”
巴哲的话不带一点火气。林贝贝的心正莫名的狂跳不止。因此虽然隔的这么近,却硬是没有听见他在说什么?
“你很想演这个角色吗?”巴哲的声音又放慢了几分,温和的就像一个慈祥的老太太。
这下,林贝贝听清楚了,她飞快的点了点头。
巴哲大走向大胡子走去。
大胡子导演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然后看到演职员里的几个男青年都在向他靠过来,顿时有了几分底气:“你想干什么?”
“对不起,导演。我今天心情不好。”巴哲弯腰冲着大胡子鞠了一躬:“导演,我想演那个亲兵。”
大胡子愣了一下,笑了,拍着他的肩膀:“年轻人,脾气冲,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然后他偏过头对着右边喊道:“小张,给他把头发剃了。”
“剃发?”巴哲吃了一惊。他原本他是不怎么注重仪表的,不过在香港的那段日子。或许是因为范薇的唠叨,又或者是潜移默化的作用。他比以前在这方面注重了许多。虽然服装之类他还是以怎么穿着舒服怎么来,但是这发型都是经过发型师的精心打理的,而胡须更是从来刮得干干净净。正如范薇所说的一个真正的贵族是不会在意自己的服饰的,因为他根本无须用服饰来衬托他的身份。但是他绝对会在意他的发型和胡须的清理,因这这充分表现了他的品位和生活态度。巴哲虽然对于这话并不认可,这几年他已经我行我素惯了,充分体现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说实在的他没有多少朋友,因此也根本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看法。只是,在离开了香港之后。似乎习惯已经养成,每天早晨一起床就会情不自禁的先刮胡须,每过个半个月就会去修整一下头发。这也算是对范薇的一种特殊的思念吧,他时常这样对自己说。因此日子常了,也就成了他不变的习惯。
因此听大胡子说要给他理发,顿时吃了一惊。
“你是扮演清兵,就是那种前面剃光,后面留根辫子的造型。”大胡子解释道。
“那他们怎么不用?”巴哲指了一下边上其他穿着清兵服装的群众演员。
“他们都戴着头盔,因此套根假辫子就行了。可是到时候,你得脱下头盔,所以必须先给你剃成光头,再戴上假发。”
大胡子刚解释完,那张制片也走到身边:“放心,剃个头,一百块。你不亏。”
巴哲白眼一翻,差点一句话就说出去了:“不亏。你知道我做一个发型多少钱?”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强咽下去了。把头一低:“来吧!”
………………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大胡子拍了拍手:“大家辛苦了,谢谢!谢谢!”
说完他走到林贝贝说道:“林贝贝,你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有没有想过吃专业饭啊?”
林贝贝的脸红扑扑的:“导演,我行吗?”
“当然,我看人不会走眼的。你的扮相不俗,不怯场,而且有一定的舞蹈基础。最重要的是悟性很强。”
“您太抬举我了,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可是很少夸人的。这样。我朋友正要开部新戏,虽然投资不大,但是剧本还是不错的。如果你有意往影视业发展,我可以推荐你去试试镜。”
“真的。”林贝贝一下子高兴的捂着嘴巴跳了起来:“谢谢董导。”
“如果你同意的话,那我就和他约个时间让你们见见。”
“谢谢、谢谢。”
…………
林贝贝一蹦三跳的上了大巴。她看见在杂货店买了一瓶水的巴哲一步三晃的向马路对面走去。
“周郎,这边。”林贝贝大声地招着手。
“我还有事。你们走吧。”巴哲挥了挥手。也不管她听不听得到,然后把头转向前方,继续走着。
毕竟大家都是同龄人,并且别人都以为他也是北方大学的学生。巴哲纵然算不上帅哥,但是在这些学生中绝对是一号猛男。而且老是面无表情的他在除林贝贝以外的两名女生看来绝对是酷毙了。因此,拍摄的间隙,两名女生总是想着办法和巴哲搭讪。而如今的巴哲其实并非那么内向,只是因为心里不痛快罢了。老是一言不发,并非他的作风,因此到了吃中餐的时候,大家已经有说有笑了。
巴哲对于北方大学并不了解。于是扯了个谎,说自己是清华的学生,本来是周六来北方大学找以前高中同学的。听说是做群众演员,一时好奇,就上了车。于是众人恍然大悟。两名女生心里嘀咕:怪不得怎么从来没见过这个酷哥呢?当然巴哲自然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灵机一动就说自己叫周郎。
中午吃快餐也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刚吃完饭。林贝贝就一个人在那里开练。其实她不过就是走四、五路,然后一句台词,但是还是不厌其烦的在那里反复练习着。
也不知是谁开的头,就把话题扯到了林贝贝身上。李灏是如数家珍,巴哲却是格外关注。这一个愿讲、一个愿听,一来二去,二人倒是谈得投机起来。高中时后的事情李灏自然是不清楚,他所说的都是大学里这不到一年的事情。在他嘴里林贝贝那就是下凡尘的九天仙女,总之无一不好。而且巴哲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刚来大学不久,李峰救了林贝贝一次。具体的情节人云亦云的,版本很多。他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在公车上遇到了两个流氓。最后,林峰还挨了一刀。虽然只是划伤,不是很严重。但是据李灏说,他调查过,就是那之后不久,林贝贝才向她的同寝室的同学们承认李峰是她的男朋友。说完之后,李灏是一脸沮丧,为什么我就没遇上这个英雄救美的好机会呢?
李峰的性格,巴哲清楚得很。他的处事哲学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时候以二对二的情况下,明明他也喜欢林贝贝却依然选择了旁观。而对方以二对一,手上还有刀,他还敢于面对。那么只有两个原因,一就是他性格大变,变成了勇士。巴哲认为这不太可能。不过短短三年间,除非遇上了重大变故,否则不可能有如此大的转变。而李峰只是个学生,这种可能性不大。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对林贝贝的感情战胜了他内心的恐惧。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对于李峰来说绝对是个艰难的抉择。
接着巴哲又听李灏说,听说李峰的父亲因为挪用公款被抓了。家里面也一下子陷入了窘境。林贝贝不但没有嫌弃他,而是想尽办法的去打工。又是家教、又是学生服务部。放寒假的时候也没有回去过年,而是在肯德基快餐店做小时工。这学期听说还兼着两份家教呢?
听到这里,巴哲已经没有什么想法了。或者说他已经决定放弃了。李峰如今这样的情况,他怎么好去争呢?
因此,戏一拍完,他就决定独自打的回宾馆。
“周郎。”后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巴哲一回头,林贝贝气喘吁吁的跑到他的面前,不停的喘着粗气。
“有事吗?”巴哲冷冷的说道,然后戴上墨镜。
林贝贝望着这个似曾相识的男青年,总是不由得心慌。她抿着嘴:“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