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44700000016

第16章 论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2)

一个人应当遭受到谴责,原因是在自慎或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从而招致他人感观方面的损失和触犯他人的权利。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并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区分。在我们想到我们有权控制他这件事情上,他使得我们不高兴;在我们知道我们无权控制他这件事情上,他使得我们不高兴。这在我们的情感上,以及我们对待他的行为上,有极大的不同。如果他使我们不高兴,我们可以表示对他的厌恶,也可以如同躲避一个讨厌的东西一样远远地避开他,但我们却不会因此就感到把他的生活弄得不舒服是我们的使命。我们会想到,他已经受到或者将要受到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带来的全部惩罚。倘若因处置欠妥,他破坏了自己的生活,那么我们也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更进一步去破坏它,我们不愿意再去惩罚他,反而会借此指引他怎样避免或者补救他的行为带给他的灾祸,从而减轻他即将受到的惩罚。

他在我们面前或许是怜悯的对象,或许是讨厌的对象,但不会是愤怒或愤慨的对象。我们不会把他当做敌人来对待,我们会想我们有理由可以对他做的最坏程度就是随他自己去。倘若我们不想借着向他指明利害关系来作什么好意干涉的话,倘若他不论是个人地还是集体违犯了为保护其同胞而所必须遵守的规律,那种情况就不可一概而论了。这时,他的行动带来的罪恶后果就会落在他人身上而不是落在他自己身上。社会作为其全体成员的保护者,必须对他施以惩罚,而且必须清楚地为着惩罚的目的而给他以痛苦,还必须保证使这些惩罚达到足够严厉的程度。总之,在这件事情中,他成为我们法庭上的一个犯人,我们不但有坐下来审判他的使命,而且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要执行我们自己的判决书。然而在别的事情中,我们则没有任何权力去对他施加任何痛苦,除了在我们行使我们所有并且他也同样享有的规定自己事务的自由时,偶然招来的一些使他感到痛苦的事情。

有很多人会拒不承认这里指出的一个人生活中只跟自己有关的部分和涉及他人的部分之间的区分。他们会问:无论社会中哪一个成员的哪一部分行为,对其他成员来说怎么可能是毫不相干的事呢?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孤立存在的,如果一个人做了什么严重有害或永久有害于自己的事,那么他造成的祸害就不可能不牵连他左右的亲人,甚至往往连累亲人以外的人。倘若他毁了他自己的财产,此举对那些直接或间接依赖其资助的人就造成了损害,并且通常也在数量上多少减少了群体的总资源。倘若他毁伤了自己的肉体或精神上的功能,此举不仅给所有依赖他取得某一部分快乐的人带来了灾祸,而且也丧失了自己为同胞服一般所应服的劳役的资格,或许还给他们的好感或善心造成了负担。倘若这种行为频繁发生,的确比任何罪行都会更严重地减损善的总量。最后,人们还会说,纵使一个人的邪恶或愚蠢没有直接伤到他人,他的榜样作用也是有害的,如果我们为那些一看到就知道他的行为会学坏或者误入歧途的人们着想,就更应当强迫他控制自己。

人们还会进一步说,那些错误行为的后果即使能够局限于邪恶或没有思想的个人自身,难道社会就该听任那种显然不配指导自己的人为所欲为吗?倘若大家承认应当对儿童和未成年人给以违背他们自己的保护,那么,对于那些虽然已经成年可是同样没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人们,社会不也同样有义务给予他们这种保护吗?倘若说赌博、酗酒、随地便溺、游手好闲及不讲清洁等行为和法律所取缔的多数或大多数行为同样对幸福有害,同样严重有碍于进步,那么,在既合于实际可行又合于社会利便的条件下,法律为什么不力图把它们也取缔了呢?法律总是有些不可避免的缺点的,为了弥补这些缺点,难道舆论不应当至少组织一支强大的“警察”队伍来反对那些恶行,并对那些所有被查出有恶行的人们施以严厉的社会惩罚吗?可以这样说,所谓束缚个性或妨害生活中新的和首创性的尝试等问题在这里并不存在。这里所要禁止的只是从开天辟地到今天早已经过尝试并被判决的一些事情,只是早已被经验证明为对任何人的个性都不会有用或者不能适合的一些事情。只有在经过一段时间并在积累起一定数量的经验之后,一种道德上或智力上的真理才可以被认为已经树立起来,而人们所要求的只是防止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在他们的先人曾经失足致死的悬崖边上再次坠落下去。

我非常认可,一个人对于自己所做的祸害会对其亲近的人们造成严重的影响,也会在较小的程度上影响到社会,其伤害或影响的方式就是通过其亲近的人们的交感作用或利害关系。当一个人由于这种行为而背弃了对一个或多个他人的明确并可指定的义务时,这件事就被划在了只关己身这类事情之外,从而应当在道德的不谅解面前接受质问。例如,倘若一个人由于不知节制或挥霍无度而导致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因为已负有一个家庭的道德责任而无力教育和赡养,受到谴责便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对他施以惩罚也算正当。但是谴责或惩罚的原因不在于他的挥霍浪费,而在于他背弃了对债主或家庭的义务。倘若一笔应当专归他们的款项因被移作一项最审慎的投资而有去无回,在道德上,这也同样可施以谴责。乔治·巴恩韦尔被处以绞刑,因为他替夫人谋财而害了叔叔的命,倘若他是为在生意中有所建树而做此事,也会有同样的下场。

再看,一个人往往因沉溺于恶劣习惯从而给全家带来苦恼,他因其刻薄或忘恩负义而遭受指责是应当的,即使他培养的某些习惯本身并不邪恶,但和他共同生活的人或者因私人关系而依赖他来享安乐的人以此引为痛苦的话,他也同样会受到谴责。所有人如果既不是迫于某些更具必要性的义务,又没有在择取方面说得过去的正当理由,却失虑于他人的利益和情感,那么他就成为道德不能谅解的对象,但这不是为了有失考虑的原因,更不是为了某些只关自身、可能引为遥远导因的过失,而是为了有失考虑这一点。同样的道理,倘若一个人纯粹因为只关己身的行为毁伤了自己因而失去为公众尽某种确定的义务能力,那他便是犯了一桩社会性的罪行。没有一个人应当仅仅为喝醉了酒而受惩罚,不过一名警察或一位士兵应当为其在执行任务时喝醉了酒而受惩罚。总之,事情一旦到了对个人或公众有了确定的损害的时候,一旦到了担心有确定的损害的时候,它就被划到自由的范围之外而被划进道德或法律的范围之内了。

但是,倘若一个人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公众的任何特定义务,也没有对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产生任何可以察觉得到的伤害,而由这种行为产生出来的对社会的损害也只是偶然的,或者可以说是推定的性质,那么,为着人类自由的更大利益的缘故,社会是能够承受这一点点不便利的。倘若一个成年人因不能正当照管自己应受到惩罚,那我宁愿说这是为他自己,而不愿找个借口说这是为了阻止他损毁自己的能力以致不能贡献于社会——这贡献是社会并未冒称自己而有权谋求的。但我却不能认可以此来论证此点,这就仿佛说社会除等待较弱成员做出什么不合理的事后对其施以法律或道德的惩罚之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把他们的行为提高到合理的普通标准。在人们存在的全部早期当中,社会是有绝对的权力来左右人们的:社会可以尝试是否能使人们在整个一段儿童时期和未成年时期的生活中有能力做合理的行为。所以,现在的一代对未来的一代来说,既是施行训练的教官,也是全部环境的主导者。

诚然,这一代并不能使下一代的人们变得十分聪明、十分优秀,因为他们自己也正是这样可悲地缺乏着善和智,而他最好的努力在一些个别事情上也未必就是最成功的努力,但是他还总是能够完全使下一代方兴,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使下一代和他自己一样好,并且还要比他自己更好一些。倘若社会让其为数可观的成员长成之后,如同一些孩子而没有能力接受就遥远动机所作合理考虑的作用,这种后果是要由社会本身来承担的。社会不仅仅被一切教育力量所武装,而且它还被公认的优势权威所武装,那些不配自作判断的人永远被这种权威左右着。社会也拥有一种助力,就是人们借厌恶或鄙视而加于所识者身上的一种阻挡不住的自然惩罚,如果想让社会不必再僭称,还需要在只关乎个人自身的事情上有发布命令并强制人们服从的权力。从正义和政策的一切原则来说,在那种事情上,总是应当由承担其后果的个人自己来作决定。凭借较坏的办法去影响行为,没有比这更会把较好的办法也弄得失去信用和效力的了。

倘若被强迫要审慎的人们的性格中,或者要有节制的人们的性格中,含有任何一点壮大的气势和独立精神的材料,那么他们就决不会不反抗这个压力。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感到他人有权利控制自己的事情,就像他们有权利阻止他损害自己的事情那样,而且这样的人还很容易认为这是有精神、有勇气的表现,并故意在这种篡得的权威面前走动,以矜持的姿态做出和它的命令恰恰相反的事情,查尔斯二世(Charles II)时代,继清教徒在道德上不宽容的热狂而掀起的那种粗野风气就是这样。至于说到有必要保护社会,避免邪恶或自我放纵的人给他人树立坏榜样,这是因为坏榜样的确会起毒害作用,特别是做了对不住人的事而本人却没有罪恶感这个坏榜样最严重。现在我们所谈的是一种并没有对不住他人但假定对自己大有害的行为,因而除认为这种事整体上是利多于害的榜样外,我就看不出相信有这种事的人怎么还有其他想法,因为倘若这事暴露出错误的行为,那么也就显露出只要对那种行为加以公正的谴责就可假定在全部或大多数事情上必定伴随着痛苦或败坏名誉的后果。

同类推荐
  • 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

    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

    《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共分为理论篇、实战篇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评价中心、案例分析概述、公共管理案例、公共管理案例分析等。
  • 政府论

    政府论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通过论证“天赋自由和平等”,驳斥了“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论;下篇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论、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组建等方面正面阐述政府理论。
  • 作风高于一切

    作风高于一切

    本书从作风的重要性、作风的培养、组织的作风建设等多方面对“作风”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是一本值得机关和企业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的好教材。
  • 中国国情报告(2013-2014)

    中国国情报告(2013-2014)

    本书分为时局与对策、发展与改革、政党与政府、思路与对策、决策与战略五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中国改革进入新周期、加紧构筑社会建设和管理升级版、法治政府建设三大“样板间”等。
  • 中国梦青年读本

    中国梦青年读本

    中国梦必将成为未来几十年中国的时代主题,符合这个主题的社会思想将大放光彩,顺应这个潮流的政治力量将大有所为,而违逆这个主题的事物将会被时代和人民所淘汰。
热门推荐
  • 死神设计师

    死神设计师

    杀人,何须刀枪剑戟,血溅一身?一滩水渍,一根铁丝,几根头发,都能成为杀人的利器!一场场精妙绝伦的意外设计,让无数逍遥法外的罪恶刹那间终结!当一群各具故事却志同道合的人在心智过人的主角身边集结,一个令所有罪恶都闻风丧胆的团队就此诞生!他们不是嗜杀如命的恶…
  • 家有律师

    家有律师

    未婚同居共同购房男友突然要分手,怎么办?年卡只用了一个月,美容店卷铺盖走人了,怎么办?职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法治时代,每个人无时无刻不与法律发生关系。本书针对常遇到而又很棘手的法律纠纷及问题分类阐述。案例典型、法条明晰、分析透彻,可谓我们家庭生活的好律师。
  • 物理:物理研究状况

    物理:物理研究状况

    本书分为古代声学、古代光学、古代电磁、古代力学和古代热学等五个部分,介绍了对共振与声波的认识、对共鸣与隔音的利用、奇妙的古代声学建筑、对光源的认识与利用、绝无仅有的成像实验等。
  • 感悟父爱故事

    感悟父爱故事

    父爱是一座山,高大威严;父爱是一汪水。深藏不露;父爱更是一双手,抚摸着我们走过春夏秋冬;而父爱更是一滴泪,一滴饱含温度的泪水。总有一个人将我们支撑,总有一种爱让内心震颤。这个人就是父亲,这种爱就是父爱。
  • 全能少主

    全能少主

    他!是不折不扣的废材!他!从小到大在欺男霸女的生活中长大!他!是人见人骂的小霸王!在一次跳崖中,让他意外的“捡到了”一位师傅,让他看到了人生的希望!从此!开始了他新的旅程……
  • 神帝

    神帝

    一个流浪的少年,拥有着诡异的身体,复杂的灵力,孤身踏入了万灵大陆的版图中,面对无数的强者怡然不惧,黑暗之王诺德又会给他怎样的历练与磨难,他是否能够寻找到并吞噬异火、异风、异雷这样的天地神物!
  • 翻转吧!罗密欧大人

    翻转吧!罗密欧大人

    她是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孤儿;他是脾气暴躁、单纯善良的富家公子。他们此生原本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注定有着各自不同的世界。一场不大不小的雨,一个人群零乱的车站,却出现了0.0001的几率,把原本不同世界的两个人连在了一起……当睿智的夏默然遇到了冷酷的肖韶炎,就如同天雷勾动了地火般一发不可收拾。明明就是互相讨厌的两人为何突然间惊觉对方有些可爱?明明吵闹不断的两人为何会出现心跳加速的瞬间?
  • 初孕妈妈好伴侣:怀孕怎么吃 养胎怎么做

    初孕妈妈好伴侣:怀孕怎么吃 养胎怎么做

    《怀孕怎么吃养胎怎么做》为妇产专家戚娟芳女士集合自己多年经验而成的又一孕产力作,收纳了怀孕期间的饮食指导和身体护理等多方面内容,全面科学,实用性高。根据孕妈妈和胎儿的身体变化给出实用指点,是一本饶有趣味的孕产书。
  • 争锋大帝

    争锋大帝

    绝世天才意外陨落,原来竟是一场阴谋,真相大白之日,便是大开杀戒之时!谢云寒得上古大帝传承,强势崛起,诛邪魔,斩妖兽,纵横四海,威震三界,成就无上帝业,谱写惊世传说。神怀绝世功法,手握神兵利器,邂逅绝代佳人,结交生死兄弟。证大道,得长生,拔剑指苍穹,问天下谁与争锋?!
  • 特工邪妃

    特工邪妃

    她组织内的首席特工,身手敏捷,智商高超。所接受的暗杀任务从无败绩,是特工界的神话。她龙耀皇朝大将军独女,不仅相貌奇丑,更是众所皆知的痴傻煞星。一场离谱的穿越,不仅让冷血的她代替了无能的她,更谱写出了一段惊世骇俗的传奇。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