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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Chapter 3 (4)

以往别人过生日,我也就是买个茶杯、钥匙扣之类的东西意思意思,但这次我竟然鬼使神差地买了一条白金项链作为李林子的生日礼物,说起礼物来,我还是有些愧疚的,我和阿宝在一起三年了,我从没给她买过什么像样的礼物,每次我们一起上街,她都要跑到萃华去看那只她心仪已久的戒指,而那时我的工资只有不到两千块,我常常想等以后我的工资再高些,我就给她买那只戒指,现在我终于有点能力为喜欢的女人付账了,可她却走了。

我不是想让女人们伤心,但绝大多数时候,男人为一个女人花钱的多少,还是能够体现出他对这个女人爱的深浅和重视的程度的,不管他是否富有,但他对于所爱的女人的需求还是会尽量满足的,否则他就会寝食难安,觉得自己颜面尽失不像个男人,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大贪官后面都有个红颜知己类的小蜜,而那些家庭妇女则抱怨,自己的男人连给自己买条打折的牛仔裤都心疼,却领着别的女人在各大名品专卖店疯狂购物的原因。

李林子对我来说既不像九天仙女那样遥不可及,又不像许俏那样唾手可得,我喜欢这种有一定难度和挑战性的感觉,虽然我对自己的外表和能力相当自信,但这毕竟不是招聘员工,有一点是我无法回避的,那就是我只是一个外来的有着高学历的打工仔,我甚至没有自己的房子,而一个像我这样的打工仔,要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买上自己的房子,即使我不吃不喝也要十年甚至二十年,不知道在学校以外的世界里,我是否还能找到一个像阿宝那样,愿与我共住寒窑的人,而且是十几年。但我相信,李林子就是这样一个少有的、超凡脱俗的、纤尘不染的天使,我希望她能接受我的礼物,我相信她会与我同甘苦、共患难,白手起家的。

夜晚的“金帝”金碧辉煌,大厅里人头攒动,许老板今晚格外兴奋,就像要娶媳妇似的,打扮得异常精神,乍一看还真就不像奔五十的人了。琳达一件合体的黑色吊带小黑裙,性感迷人。李林子一件米白色缀着小珍珠的连衣裙,项上一串珍珠项链显得她珠圆玉润,整个装束优雅而高贵,看着李林子价值不菲的衣服和饰品,想想阿宝,我心里突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

庆生会上同事们小口抿着红酒,谈论着时事,互相介绍着,吹捧着,我拿着杯子却无心喝酒,只想快点找个机会把礼物送给她。

瞅准她换酒的时机,我把她拉到大厅的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对她说:“林子,给我几分钟时间,我有话对你说。”

“瞧你神秘兮兮的,有什么话你快说吧,我还忙着呢。”

“我,我,我……”该死,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一着急又磕巴了。

“哎呀,你在这儿,让我好找,走,我给你介绍几个重要人物。”该死的许老板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把我最重要的人给拉走了。

“你有什么话,一会再说吧,项冬,我先走了。”李林子被许老板架走了,一边回头一边说。

我懊恼地冲她点点头。

结果她这一去就再没回来。

晚上八点的时候,酒店大厅里的灯光突然变暗了,音乐也停止了,我看到许老板快步走向一个高台,估计是举办婚宴时给新人行礼时预备的,我猜想许老板肯定有重要的事要宣布,果然,许老板清了清公鸭嗓,对着麦克风大声说:“首先我要祝林子生日快乐,其次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宣布,刚才我和我的未婚妻商量了一下,我们认为好事要成双,我们决定借今晚生日宴会订婚,大家祝福我们吧!”

“哇——”全场一片欢呼,谁不知道这个老光棍的老婆,就是许俏的妈已经去世十年了。

“我宣布,我的未婚妻就在你们中间。”许老板故意留下悬念。

谁不知道琳达跟他好几年了,我心想这老头还挺浪漫,就直接说出来得了。

“她就是,灯光照耀下的那个人!”许老板终于说完了。

这时一束光从我们每个人的头上闪过,我知道这灯光是许老头早就安排好的。

灯光从琳达、许俏、李林子、我和许多人的脸上滑过,然后又照回来,最后滑过琳达竟落到李林子的脸上!

我以为灯光师弄错了,我使劲揉揉眼睛,却发现笑颜如花的李林子已经袅袅婷婷地走到许老板的身边。

我傻眼了。

整个庆生会上,只有两个人最伤心,我和琳达。

琳达从一进公司,树立的远大目标就是把许老板拿下,成为老板娘,这四年来,不知有多少员工来了又走,只有琳达一直监守岗位,从不曾动摇,她一直期望守得云开见日出,没想到,云终于开了,出来的却不是她。

我想起来一句话,每个有钱的男人后面都有一个伤心的女人;每个嫁进豪门的美女后面都有一个穷小子!琳达就是那个伤心的女人,而我就是那个穷小子。

当美女遇上财主,当李林子遇上许老板,我和琳达注定成了牺牲品。

7.我没有钱,我不要脸

李林子没有跟我正经八百谈过一天恋爱,没有给过我一句誓言,但在我心里的感觉,我就好像是被她抛弃了一样难过、愤怒、心痛和委屈。自命不凡的我没想到会输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老头!

宴会就像一个世纪那么长,我和琳达坐在一起,心照不宣地品尝着红酒,望着那个身家千万的许老板,我对自己说,爱情算个屁,如果我是女人,我也会这样选择。

酒会达到了高潮,我拉着琳达的手悄悄地离开了。

霓虹闪烁的夜,琳达挽着我的手臂,紧紧依偎着我,无助的我们像一对真正的情侣那样紧紧相拥,在这陌生的城市里,孤单寂寞的我们需要彼此的身体互相温暖。去他妈的道德,去他妈的仁义礼智信,去他妈的爱情,以后谁他妈再相信爱情谁是孙子!站在雄伟的大桥上,我向着滔滔江水发出了狼一样的嚎叫,背后传来琳达嘤嘤的哭泣声。

从我们离开酒会到我们上大桥,再到我们回到我家,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在这样一个夜晚,一切言语都是多余的。

关上房门,我们像一对相爱多年的情侣那样激情拥吻着,热烈地纠缠着,急切地探索着,我们熟练地替对方脱去衣衫,用着狂野的目光打量着对方的恫体,在心里默数着一二三,然后一起扑向对方,我们默契地配合着彼此的节奏,时而狂野,时而温柔,我们贪婪地享受着对方,尽情地纠缠着彼此,直到我们的身体疲惫不堪。

躺在床上,我怜惜地拍着她的背,她依赖地搂着我的腰,我们是两个寂寞的人。我不会问她为什么不是处女了,她也不会问我为什么我的床头柜里会有安全套,经历了这么多,我们都懂得人总要长大,总要面对纷纷扰扰、复杂多变的世界,长大的过程中总有一些事情要发生,就像女人失去了童贞,男人懂得了安全套,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龌龊,但谁又能一辈子单纯呢?

我告诉她,我小的时候就很坏,好像是一个天生的流氓坯子,我十三岁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女人的胸部;我十六岁时天天追在女生屁股后阴阳怪气地唱:“我没有钱,我不要脸。”那时我的外号是“痞子二”;我高中的时候在语文课上看色情小说,被老师找家长,怕我爸打我,我一星期没敢回家,衣服都臭了。后来,我上了大学,遇到了第一个令我心动的女孩——阿宝,为了证明我长大了,我与阿宝同居了,我曾经发誓要爱这个把珍贵的童贞奉献给我的女孩子一辈子,可是还不到三年,我就厌倦了。她曾经所有的优点都变成了缺点,我也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琳达把头枕在我的肩上,静静地听我絮絮地讲着那些并不遥远的事情。

男人喜欢把心里的一些想法和困惑讲给那些不是他们妻子的人听,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讲给外人听,可以大大舒缓他们的紧张和压力,这些话我从不曾讲给阿宝听,因为我一直是把阿宝看做是妻子的。有的时候真的喜欢这种向陌生人倾诉的感觉,很轻松、很平静,就像讲着别人的故事。

“我没有钱,我不要脸……”我又轻轻哼起了这首贯穿我整个青春岁月的歌。唱着唱着,我的眼睛模糊起来,我开始想念阿宝,想念那个与李林子同样美丽却愿意与一个穷小子共度一生的女孩,在这个连丑女都宣称“宁肯做三奶也不嫁穷人”的时代,在这个贪图享乐奢华成风的年代,她的爱情是如此可贵,可惜我明白得却太晚了。

“我没有钱,我不要脸……”

那是漂泊在外的我真实生活与现状的写照。

8.寂寞可耻

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当我们再上班的时候,李林子从我的旁边搬到了老板的旁边,用不了几天,就会搬到老板的床上,不,也许自从她一进公司,就已经上了老板的床,要不然,就凭她那些个雕虫小技怎么会受到老板如此的厚待?我想。

看不出许俏对这件事的态度,她一天天傻乎乎、大大咧咧的,就知道处处讨好我,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我的身上,似乎并不介意有个“姐姐妈”,也许这傻妞还觉得有个同龄人做妈也挺好,没有代沟好沟通,有衣服大家可以换着穿,还可以一起逛逛街、蹦蹦迪、唱唱歌什么的,这傻妞也不想想,万一李林子这精明的丫头给许老板生个一男半女的,她的地位还不得急转直下?傻妞。不过,经过李林子这件事后,我发现我变了,我变得不那么讨厌许俏了,我想,外表丑陋的人也许心里会比较善良,不过我没有表现出来,所以,许俏仍旧天天屁颠屁颠跟着我。

琳达仍旧是许老板的助理,看她表面上对李林子必恭必敬、亲密异常,其实我知道她巴不得李林子吃饭的时候噎死,喝水的时候呛死,走路的时候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死,坐车的时候遇到车祸被撞死。到嘴的肥肉让人给抢走了,我知道她这种女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我甚至期待她、盼望她不要善罢甘休,我期待着琳达能扭转乾坤,即使不能颠覆李林子的地位,当个许老板的情人、二奶、三奶,反正不管什么奶都行,我甚至恶毒地幻想如果琳达没有成功,那我就自己变成是一个女娇娘,去勾引许老板,好让李林子也尝尝“豪门怨妇”的滋味。

这人哪,别管相爱的时候爱得有多深,一旦分手,会比陌生人还陌生,比仇人还仇人,恨不得那个抛弃自己的人,会遇上什么百年不遇的意外,从此过上生不如死的生活。

公司里恢复了正常,李林子搬到经理室后,人们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放屁、打嗝、挖鼻孔……

白天的日子很好打发,画画图,说说话,喝喝水,上上厕所,打打瞌睡,这一天也就过去了,只是夜晚很难熬,自从小东西走后,我从来没有这么孤单、这么寂寞、这么无助过,我常常望着天花板,回想着那些我们肌肤相亲的甜蜜时刻,整夜整夜地想,整夜整夜地无法入睡。

男人,特别是我这种没有结婚却已领略到鱼水之欢的男人,日子是很难过的,因为没有结婚,所以不能随时享受性的美妙,因为曾经感受过那种欲死欲仙的感觉,所以不能忍受寂寞。

黑夜,对于我是一种煎熬。

我不知道别的未婚的男人的夜晚是怎么过的,但我真的无法忍受,我想念那诱人的发香,想念那性感的红唇,想念那光滑的肌肤,想念那甜美的乳房,想念那浑圆的屁股,想念那销魂的呻吟,想念那种一上一下的感觉,想念那种疯狂过后甜美的睡眠。白天俊朗帅气的我,在夜晚是一只发情期里,拼命想念母狼的公狼。

寂寞是可耻的,我的需要是正常的。

我们这些未婚的小伙子,就暂且称之为小伙子吧,其实按我妈的标准,应该不能算是小伙子了,至少不能算是纯小伙了,因为我妈的标准是只有没与女人发生过关系的人,才能称之为小伙子,说实话我们这些人已经玷污了这个称呼,二十好几的人了,生理又都很正常,谁还没碰过几个姑娘,所以我喜欢别人称我为小伙子,至少听起来很单纯、很干净,但我在心里想,去他妈的小伙子,这年头只有幼儿园还能找到小伙子!

我们这些小伙子坐在一起,很少谈论正经事,多数时间是用来谈论女人,而女人中我们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妓女。那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我们一方面在人群里尽情嘲笑、挖苦和漫骂着妓女,另一方面在心里又极其渴望遇到一个美艳动人摄人心魄,令我们看一眼某个地方就会硬起来的女人,我们的理想是把心交给正常的女人,把身体交给能带给我们新鲜、刺激与舒服的妓女。

爱我的小东西走了,我爱的李林子弃暗投明了,即使我做任何事,都不会对不起任何人,身体是我的。

我不想学好了,真的,不想,没有意义。在这个大都市里,我没有钱,是个好人也没人会嫁给我;我学坏,没人会知道,也没人会在乎。我不想一辈子做个好人,我只想享受生活。我不想要什么贞节烈男的牌坊,我只想及时行乐。青春就这么短,我何不想做就做?

没有了家的牵绊,没有了阿宝的约束,没有了是非的标准,没有了道德的底线,今夜我是自由的,如果你也很孤单,那么今夜请与我共舞,别问我是谁,我是游走于城市边缘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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