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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大使馆的同志说,这些东西咱们国家都有,买多了带着也不方便。行,这已经够我拿的了。

四月二十四日,我离开东京回国。不管进天堂还是入地狱,我都记着这个日子。

我坐的是咱们中国的飞机,咱们中国的航空小姐个个都漂亮、和气、像可爱的天使,把我这个只身异地四十载的老人接回北京来。北京,我朝思暮想的故乡。

飞机降落的时候,北京的天已经黑了,机场大厅里灯火通明。大厅看上去还挺新的,但比起羽田机场毕竟简陋得多了。我独自叫了辆“的士”往城里去。在通往城区的道路两旁,挤簇着浓浓的灌木丛和高高的槐树,那是咱们北京最常见的树。在黑黝黝的树荫掩映下,金黄色的路灯明灭不定,把路边的行人和远处的楼房映出一个朦胧的轮廓,我心里喊了一声:“啊,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带着不可抑制的狂喜,也带着那么一点伤感回到北京来了。这就是常常梦见的长安街吗?它原来不过是天安门的两臂,从东单到西单统共只有八里地,现在仿佛是一夜间长大了似的,不知开阔、崭新了多少倍。汽车走了很久,可一问司机,说是才刚刚进了建国门,金色的路灯仍然像两条灿烂的流星,直通到望不到边的前方,那份气派,那种辉煌,使我兴奋得眼泪直往下吞,我说:“司机先生,请你停一停,我要下车自己走。”我从建国门内大街一直走到东单,一点也不累,我是六十几岁的人了,手里还提着大皮箱。我觉得自己就像个新生儿,满眼都是陌生的东西,长安街居然这样伟大了。

儿子的信上说过,他们还住在无量大人胡同的老房子里,于是我从东单口往北走,走了老半天,竟然搞不清是走过了头儿还是没走到,总也不见无量大人胡同的牌子。街道的样子变化很大,哪儿是哪儿都认不出来了,想跟谁问个路,话到嘴边老是开不了口,哦,可真是“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了。

走到一栋大楼跟前,我终于忍不住向几个年轻人问路,可都说没这个胡同,又问一个年纪大的,才知道我已经走过了头。无量大人胡同现在叫红星胡同,而跟前这座计算机中心大楼就是原来“无量大人”斜对过那座有名的“那家花园”。

红星胡同?我心里茫然,听着有那么点不是味儿,说不清为什么,也可能是觉着不如无量大人胡同叫着那么顺口吧。

找到胡同,找家还是不容易。快四十年过去了,只见旧时地,不见旧时人,老街旧邻大概没剩几家。已经晚上十点钟了,胡同里人不多,灯暗,门牌号也看不清。改朝换代多少年,门牌号不知换了多少次,看清了也没用。我心里有点发慌。

迎面过来一个中年人,戴眼镜,样子挺和善,我站定了唤他:

“先生,请问原来的139号院在哪里?”

“什么时候的139号?”

“民国……啊,一九四七年时候……”

“哎哟,那可是老皇历了。”

“总还有些老住户吧?”

“那时候的住户?怕不多了。”中年人想了一下,“对了,你跟我来,我领你找一个人去。”

我连连点头称谢,心里踏实了些,如果真能找到个几十年前的人物,他准会记得我们那个院子,说不定还是熟人呢。

中年人把我领进不远的一个小四合院,不,靠大门一面没有房子,所以应该说是个三合院。那古朴、素净的院落立即唤起我许多温暖的回忆。墙根栽着夜丁香,一片翠绿、一片浓香。我印象中这院里当年曾住过一位在“北平国立图书馆”做事的学究,还有他的很有风度的太太。这胡同雅,当年住着不少学子名士,一代名旦梅兰芳就在这胡同住过。

正房坐北朝南,亮着灯,中年人喊了一声:

“二勇!”

应着喊声,屋门咣地拉开了,一个身穿深红运动衫的半桩男孩毛毛躁躁地探出身子来,看见中年人,把头点了一下:“哟,王叔叔。”

“瞧,给你领一个客人来,找人的。”中年人又转过脸冲我说:“他熟,这一带他最熟。”

台湾就有那么一种专门研究民俗学和地方史的学究们,他们熟掌故、擅诗文,谈及地方上的风土人物,市井变迁,以及习俗传说之类,如数家珍,可做这类学问的多半都是上了岁数的遗老们,后生之辈如何得知其详?我望着那小伙子,一个大约不满二十岁的青年,完全孩子气的圆脸,单薄的两肩,眨着一对大而单纯的眼睛。四十年前,连他的父亲大概还托着鼻涕,而中年人居然把我荐给这么个黄口小儿,并且像大功告成似的转身走了,只留下我和他,我呆呆地站在那儿,茫然不知所措。

“大爷从哪儿来?”那年轻人让开半个身子,做着请客进屋的样子。

“从台湾来。”

“台湾?”年轻人瞪起吃惊的眼睛,接着眼珠转了转,上下打量我。

“我是回来找人的。”

“噢,”年轻人的情绪似乎松弛了些,“您是台湾同胞吧?”

“啊?啊,就算是吧。”

“您回来找谁呢?”

“旧门牌139号,有个叫小成的,大名叫……”

“嘿!”年轻人不等我说完就抢过话来,“您准是找121号的那人,他妈去世了,他爸爸就在台湾呢。”

“对对,我现在回来了呀!”

“您就是吗?您就是他父亲吗?对了,你们长得还真挺像的,我领您去找,您先进屋坐坐,我穿上衣服领您去找。”

听这年轻人满有把握的口气,我又惊又喜,心想大陆竟有这等奇事,街道上这些快成了古董的旧事,一个毛头小伙儿居然如此熟悉。

我进了屋。这屋子里外两间,很宽敞,也很高,是那种冬暖夏凉的好房子。我问:“你一个人住这儿?”

他点头:“我爸爸妈妈都在国外工作。”

我说:“想不到北京的住房现在这么宽敞,比台湾好得多了。”

他说:“住房?挤得没办法,这是我爷爷的私房,粉碎‘四人帮’以后才还给我们的。”

小伙子进屋穿衣服去了,我在桌子旁边坐下,点上根烟,等他。

外屋只亮着一盏幽幽的台灯,灯座是个古色古香的花瓶,罩子却极洋气;一只簇新的写字台摆在屋里最显眼的地方,而那乌黑沉重的红木书柜已被日月磨去了光泽,想必是小伙子爷爷的家底儿吧。也许当年我住在这条胡同的时候,这些家具就已经摆在这间屋子里了,如今置身其侧,浑然如温旧梦,不禁使人感慨系之。只可惜墙上装点得过于琐碎:有挂轴字画,虽欠古朴,却也儒雅一脉;也有新派挂历,一色美人头像,俗红艳绿;还有几个镶在镜框里的奖状之类。雅俗共备一堂。这年轻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咕咕咕,”一串熟悉的声音惊醒我,我眼睛蓦地一亮,就像一个神奇的梦,我发现这挨身的桌子上,一臂之隔,竟站着一只鸽子,灰色的鸽子。难道它真的飞回来了吗?我差点叫出声来!不对,这不是我的鸽子,它的颜色偏淡了些,精气神似乎也不那么抖擞。然而我的心潮却怎么也压不住地澎湃起来,不自觉地在感情上认定那就是我的鸽子,是刚刚飞渡重洋,追随我回来的鸽子,我亲眼看见,它的确是往北飞的啊!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抱它,它往旁边跳了两步,最后还是让我捧在手心里,轻轻抚摸它光滑的脊背。

这难道是菩萨的安排?

里屋的门拉开了,我抬起头,想对鸽子的主人笑一下,可是咣地一声,我愣住了,鸽子惊惶地从我怀里挣扎着飞出去,那一刹那间我只觉得全身剧烈地打了个冷战;只觉得头皮忽地炸了一下;只觉得一股子麻苏苏、酸溜溜的电流从后脚跟、腿肚子,一直贯穿了整个儿脊梁骨,敏芳,你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警察!

我俨然也是长者了,本来不应该无端憎恨一个素昧平生的青年,不应该无端恐惧一个正在帮助我的后生,但那一刻我的确是被一种下意识的慌乱和厌恶的情绪攫住,以至于在那个小伙子弯腰去提我的皮箱时,竟尖声叫了起来:

“不!不!”

也许我的叫声太恐怖太尖锐了,那年轻人吃惊地后退半步,手足无措地看着我,又看着皮箱,以为做错了什么事,他这种不安和歉意的神情使我猛省,我怎么能拿着自己这大半生的积怨和伤痕,在一个全不相干的孩子身上发泄呢?人不能那么没理智。

“这皮箱怎么了?”年轻人问。

“啊,没有,我是说这箱子沉,我自己提。”

“咳,没事。”年轻人挥了一下手,“别看我瘦,我有干巴劲儿。”

他故做轻松地提起皮箱,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用目光催我走,我连忙把抽了半截的香烟匆匆掐灭,塞进衣服口袋,听到他“哟”地叫了一声,我才发觉这个动作有点失态。

“我们在外面,”我想解释一句,“在外面安身立命不容易,一点一滴省着过。”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半截香烟,笑笑说:“我们习惯这样了,让你见笑了。”

“没有没有,这是应该的,咱们都是中国人嘛。”小伙子反倒有点不好意思了,“我是怕您烧了口袋,这么好的衣服。”

敏芳,我忘了跟你说一句了,他就是二勇,我刚才提起过的二勇。他在派出所里当警察,对咱们这一带户籍人口的变迁,是个名副其实的专家呢。敏芳,你看这孩子怎么样?

那天,是二勇领我穿过大半条胡同,找到了我们原来住过的院子,那院子变得几乎快认不出来了,比过去拥挤,也旧了许多,颜色好像也变了,空地被许多简易的小棚子占去了大半。我心里茫然。

找邻居一打听,小成刚好在一个星期以前搬了家,搬到不远的那片新楼里去了,具体地方谁也说不清。二勇领我去找。天黑,那片新楼区的地上坑坑洼洼,幽黄幽黄的路灯照着二勇一晃一晃的背,——那箱子确是很沉的,他不时换着手,又不时站下来等我,嘴里老是说着“快到了,快到了,”仿佛在安抚一个不耐烦的孩子。

找了一个楼,进去一敲门,说楼里没有这家人。下来,再换一个楼,进去敲门,又说没有。二勇看我气喘吁吁的样子,在路边站下了。

“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呢?北京完全变了,路遥八千里,人别四十秋,我已是人地两生了,能有什么办法?

快十二点了,春夜,乍暖还寒。做为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不管如何好善乐施,帮忙至此,也该算仁至义尽了,可我真怕他说一声抱歉,丢下我走开。这么晚了,街上已看不见人,一个筋疲力尽的孤老头子,你让我上哪儿去?

“也许,能找个旅馆?”我试探着问。

“北京住店难,这么晚了根本找不到。”年轻人不假思索地答。

“也许……再找两个楼,能找到他们?”

“深更半夜的,就怕再敲人家门人家也挺烦的。”

“是啊是啊,把你也耽误得这么晚,实在……”

“我没事。”

年轻人看着我,眨眨眼睛,“要不然,上我家住一宿?”

我望望他的大盖帽,心里犹豫,“这怎么敢当……”

“没事儿,我家就我一人,被子、床单,都有干净的。要不然您说怎么办?”

万般无奈,我只好感谢他的盛情,可那实在是一种战战兢兢的感谢,他毕竟是一个警察呀!尽管看上去是一个多么讨人喜爱的少年。

这个警察的家看上去是温暖而干净的,那些老式家具所特有的那种陈旧的书香气,使人依依,恍然觉得就是我自己用过的旧物。

当然,还有那只很安静的鸽子。

“你也喜欢鸽子?”我问他。

“喜欢,北京一般还不让养呢,我这只入了信鸽协会了,算是在籍的,有证书。”

“北京也有信鸽协会?”

“有,去年还搞了一次从北京到上海的竞翔呢,还给它们评了名次,发了奖。”

“你的鸽子是第几名?”

“咳,”他笑了,“没评上,到发奖那天它还没回来呢,都以为它再也回不来了。那时候把我难过的,饭也吃不下……”

“它给你丢脸了。”

“那倒没什么,我主要是舍不得它,它可懂事呢。”

“怎么又回来了?”

“它自己回来的,那天早上自己飞回来的,又脏又瘦,站在窗户外面咕咕地叫我。”二勇笑了一下,“其实它忘不了家,走得再远也会回来,就是笨点儿。”

二勇的话使我联想到自己,不觉怦然心动。

二勇用年轻人特有的热情和直率招待我,像倒家底儿似的搬出新被子,新床单,还换了干净枕巾,用热水叫我烫了脚。他自己就支个折叠床睡在外屋。他的慷慨好客搞得我一宿不能安枕,除了想小成他们,就是计划着如何报答他。

天快亮的时候我才睡过去,醒来日照已经老高。我披衣出来,外屋没人,桌子上放着一只小暖壶和一盘子深红色的炸油饼。鸽子在它自己专用的小酒盅里喝水,喝两口就直起脖子往窗外望一下。我顺着它的眼睛看,二勇正穿着个雪白的小背心,在院子里练哑铃呢。听见屋里的响动,他跑了进来。

“油饼,您吃得惯吗?”

“行,行,这是咱们北京人的家乡饭。”我高兴地说。

真的,不管是不是心理作用,我反正好久没有这么好的胃口了。暖瓶里装的是豆浆,很甜很甜的豆浆,典型的北京式早餐,便宜,实惠,又香。

吃罢早饭,我想,是到了该表示一下的时候了。于是我从钱包里取出了一百美元。想了一下,又加了一倍,可放在桌面上,心里还是有些不安,觉得应当再加上一倍才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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