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校正】
五色(1)令人目盲,五音(2)令人耳聋,五味(3)令人口爽(4),驰骋(5)、畋猎(6)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7)。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词义注释】
(1)五色:即:青、黄、赤、白、黑。此处泛指一切迷人的色彩。
(2)五音:即:宫、商、角、徵、羽。此处泛指各种悦耳的音乐。
(3)五味:即:甜、酸、苦、辣、咸。泛指各种可口的美味。
(4)口爽:口味败坏。
(5)驰骋:马奔驰。让马尽情施展,不加约束。
(6)畋猎:打猎,猎杀禽兽。
(7)妨:妨害,伤害。
【白话译文】
艳丽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悦耳的声音使人听觉失灵,美味的菜肴使人食觉败坏,纵马游猎使人心志发狂,难得的财宝使人操行失常。因此,圣人宁愿为腹以养体,而不为目以害身。所以去掉后者而择取前者。
【原意解说】
魏王弼对“为腹不为目”的注解是:“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颇得经文旨意。腹是制造躯体营养的中枢,让肚子吃饱吃好,满足自身营养所必需。这是发挥人的整体功能的物质基础,即上章讲的“有之以为利”。所谓“为目”,并不是单指色欲;从经文主旨分析,似乎还应包括耳、目、口等各种感官的外在欲求。而这些是永远难以满足的。一旦沾染成习,便会愈陷愈深,乃至目盲、耳聋、口爽;使整个身心沦为外界诱惑的俘虏,完全背离“无之以为用”的宗旨。终至身败、家破、国亡,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悲剧,尤其是历代君主亡国的鉴戒。而究其病因,则莫不起于物欲。因此,“为腹不为目”,“虚其心,实其腹”,便成了老子治身、治国的根本主张。朱元璋读这章后写道:“此专戒好贪欲,乐游玩,美声色,贵货财者。此文非深,即是‘外作禽荒,内作色荒,酣酒嗜音,峻宇雕墙’是也。腹喻民也,所以实其腹者。五色、五音、五味、田猎、货财,皆欲使民有乐之,君不取而自有之;即舍彼而取此,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之道也。妙哉!”(见明太祖《御注道德真经》)。朱元璋在明朝开国初期,也确实注意控制宫廷开支,减轻人民负担,采取了一些深得民心的措施,为巩固他的基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说明老子学说在封建制度下也能起到一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