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校正】
道恒(1)无名,朴虽小(2),天下莫能臣(3)。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4)。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5),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6)江海。
【词义注释】
(1)恒:王本作“常”,现依帛书《老子》甲、乙本改作“恒”。
(2)小:微小,与经文中的“一”同义。第十四章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第三十四章有“常无欲,可名于小”,可供参究。
(3)臣:作动词用,支配、役使的意思。王本臣字后有“也”字,河上公及傅奕本均无,今删去。
(4)宾:作动词用,宾服,归顺。
(5)名:指侯、王等爵位、名分。
(6)与:王本作“于”,河上公及帛书《老子》甲、乙本均作“与”。蒋锡昌说:“盖正文以江海喻道,以川谷喻天下万物,以‘与’字为妥。”帛书《老子》甲、乙本亦均作“与”。今据改。
【白话译文】
道永远无名。作为万物之始的“朴”,虽然微小至极,但没有什么能支配它。做君主的如能坚持行道,各方将会宾服。天地和协,风调雨顺,百姓自然平等相处。自从有了国家,就有君主,名分既然有了,就应不忘道本。不忘道本可以没有风险。道在天下的位置,好比百川同江海的关系一样。
【原意解说】
读此章时,请对照第二十八章,可起到相互发明的作用。第二十八章曾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说明朴是君道之源。所谓“示民以朴”,就是要求已经取得至尊名位的君主,不要忘本,应始终守住这个无名之朴:以“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自能引导人类,协调万物,使之自治自化,共存共荣,进入良性循环,造福于子孙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