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校正】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1)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2)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楷式(3)。常知楷式,是谓玄德(4)。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5)。
【词义注释】
(1)愚:原意为愚昧,此处应作愚朴解,即纯朴的意思。
(2)智:智巧(与纯朴相反),此处指用于谋私的智巧。
(3)楷式:王本作“稽式”,景龙碑、河上公本均作“楷式”,蒋锡昌说:“‘稽’为‘楷’之借字,‘稽’、‘楷’一声之转,《广雅·释诂一》:‘楷,法也’,是‘稽式’即法式。”我认为“楷式”于义较明确。据改。
(4)玄德:见第十章。
(5)大顺:完全顺应自然。
【白话译文】
古来善于以道治国的君主,不是启发民众的智巧,而是引导他们归于纯朴。民众之所以难于治理,是由于智巧太多。所以,以智治国,是国家的祸害;不以智治国,是国家的幸福。懂得这两点也是一条准则。经常坚守这条准则,就是“玄德”。“玄德”的作用极深极远,它与万物的取向完全相反,然而只有这样,才完全符合大道的运行规律。
【原意解说】
这一章讲的是政治导向问题。以无为之道治国的实质,在于以德不以智;这是《道德经》的主线。有的注家仅仅抓住“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两句,断章取义,判定这是老子的愚民主张。这同原义相距甚远,甚至可以说是毫不相干。第三章曾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第五十七章又说:“我无欲而民自朴”,可见智字的涵义乃为私智,而愚字的本意实为纯朴。老子提出以自身的无欲,引导百姓归于纯朴。这同历史上搞愚民政策的君主,完全是两码事。前者以公字为核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以己之有余以补天下之不足”;而后者则是以私字为核心,“予圣自雄”,以百姓为愚笨,横征暴敛,贪得无厌,“取天下之不足,以奉己之有余”。经文把这种人斥为“盗夸”、“国之贼”,是一点也不过分的。第五十八章的“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就是“以德”、“以智”两种不同的治国方法,所引起的不同结果,足供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