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订正】
和大怨,必有馀怨。[报怨以德](1),安(2)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3)而不责(4)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5)。
天道无亲,常与(6)善人。
【词义注释】
(1)报怨以德:王本此句在第六十三章,依严灵峰、陈鼓应、黄钊等考证,改置此处。详见第六十三章。
(2)安:作“乃”解。
(3)左契:契为符契,契约。古时债权人执左契,借贷方执右契。
(4)责:索取,催讨。
(5)彻:周朝税法,彻为贵族向农民按比例收租的制度。
(6)与:亲近,施与,支持。
【白话译文】
积怨过深再去和解,必有余怨。以德报怨,方可算得行善。因此圣人拿着债券,而不愿去索讨。有德的君主像掌握债券那样宽容,无德的君主像催纳税收那样蛮狠。天道报应不问亲疏,永远支持行善一方。
【原意解说】
这是对第五十四章“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以及第五十九章“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的正面诠释,也算是经文下篇的基本总结。归根结底,还是要求做君主的应以百姓心为心。人无善恶,物无贵贱,一视同仁。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勇于奉献,耻于索取。这就一定能得到天道倾斜,四海归心。所谓“得道者多助”,即是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