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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十九章

岁暮忆胡昭

上个世纪50年代,我和胡昭还没有交往,但我知道他,知道他的一首诗:《军帽下的眼睛》。至今许多诗歌选本,共和国初期部分还都选这首诗。在当时一派大声疾呼、为集体代言的诗风中,胡昭此诗以多少带个人性的抒情引起读者的共鸣。

他一生的创作都保持着这种温和的抒情基调,无论是诗还是散文。他是一个温和的人,乃至可以说是个多情的人,不是那种狂风暴雨式的滥情,而总是把话说到你的心里去。

因为当时没有交往,无从了解他诗歌的本事。比如《军帽下的眼睛》,写的是一个集合的形象呢,还是有特定的对象,如有确指,是他的爱人和妻子陶怡吗?

我也不认识陶怡,更不知道她是否曾去过朝鲜战场。那时我甚至也还不知道陶怡的名字。等我知道的时候,怕伤胡昭的心,我不敢在他面前提起陶怡,因为胡昭被划右派以后,她像许多右派的妻子一样,忍受着屈辱和冷漠,苦苦带孩子,又当娘又当爹,独力支撑着破碎的家庭;然而,更大的风暴袭来,文革开始,不久全家一起流放——在所谓“插队落户”的日子里,陶怡含冤自尽。是怎样的痛苦,迫使她断然地离开她相濡以沫的受难的丈夫和一对儿女呢?我读她身后出版的一本诗集,从那早年诗的节调,怎么能预见到那么悲惨的结局!

胡昭反右以后直到十年文革期间的遭遇,我从来没有问过,也没听他说过。我们相识,已经是在1978-1979年后,但我在北京,他在长春,相聚时少,主要靠书信往还,容不得细说从头。再就是当时大家都有做不完的事情,写不完的诗思,而作为右派,彼此经受的大同小异,也就不用细说;像朋友中沦为右派的文学评论家唐因,也是妻子在文革中不堪其苦,抛下了长期同甘共苦的丈夫和一对儿女,选择了死亡;这一家的命运和胡昭一家简直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后来唐因一直孤苦着,胡昭能找到同是在政治运动中饱尝辛酸的王爱善做伴,度过了温暖的晚年。

1983年,我应邀到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观光建厂30周年的庆典。在那里,得以和胡昭一家盘桓。当时还有两位诗友,一是周良沛,跟我一样来参加厂庆的,一是万忆萱,就在吉林日报社工作,他们也都有21年的右派经历,而且,他们和胡昭、和我都生于1933年,岁在癸酉,生肖属鸡;不记得是谁提议,“四只鸡”一起过50周岁的生日。爱善是当然的主持者,还有曾与忆萱患难与共的夫人。在杯盏交错中,我知道了胡昭的一些身世,他是个孤儿,家乡解放后参加了共产党的革命队伍,一开始就在老作家李又然的照拂下成长,情同父子。他的审美取向,是不是也有李又然的潜移默化之功呢?胡昭每次来北京,不管时间多紧,都要到翠微路的一座宿舍楼去,又然同志不在了,他还关心着又然的儿子华沙。

好像也是在那时的闲谈中,我才知道胡昭是满族。但我记忆中,他从来没有以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要求什么特殊的照顾。只有辽宁民族出版社为他出版了平生的最后一本诗集,这在诗集出版困难的年月里,也是甚堪告慰的一份情意吧。

就在胡昭赠我的这本最后的诗集里,读到他某一年清明怀念陶怡的一首诗,记得仿佛是写他在雨声中,朦胧听到那恋家的亡灵在轻轻敲门,却又归于虚无缥缈了;诗是不能复述的,我现在手头没有原诗,连我曾写过的有关此诗的《分享诗情》短文也找不到。但我认定这是一首浸透了真情的诗,不但在胡昭的作品中是突出的,就是在当代抒情诗中也是难得之作,它不是以技巧为之,也不是以概念为之,它使一切矫情卖弄的伪诗相形失色。

但我也从诗中读出了萧飒,我感到胡昭老了。老,是大家都老了,但除了爱善带着他一起回她早年离开的浙江故乡那一行以外,他不大走动了。偶尔到北京来开会,也不大离开所住的宾馆或招待所,据说一个人不太敢出门,我先还以为是人胖身懒,后来听说他平时在家,每天散步,也都有爱善陪同;那回爱善陪他到我的新居来,我开玩笑说,都是爱善把胡昭“惯”坏了,“惯”懒了。

其实,他是被心血管病困扰着,也不可能要求他自己在疾病缠身的时候,再临时抱佛脚地积极去“健身”了,能像他那样一直老老实实听医生的话,尽量保持病情稳定,就不错了。

他还在精神好时,写一些随笔散文,他一点也不懒;而他的笔下,仍然保持着一贯的娓娓而谈,平静清新,文字也一丝不苟,这在一个病中执笔的老人,需要有一份不平常的坚强和韧性啊。

他至死没有放下他的笔,这就够了。

他爱文学,他爱诗歌,出于生命的表达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任何功利的目的。他平生低调,比起风风火火敢闯敢干的人,可以说他缺少那种开拓进取的精神,偏于循规蹈矩;而比起投机取巧善于钻营的某些人来,他无疑是与世无争,淡泊名利。哪是他的优点,又哪是他的弱点呢?

如果我记得不错,在奖项林立的今天,胡昭只获过一次奖,80年代初中国作家协会举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新诗(诗集)奖。跟他同获二等奖的,还有女诗人舒婷和傅天琳。

我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了那次评奖工作。在初评小组提出入围作品的基础上,评委会投票选定了10部诗集;经过不短一段时间的认真阅读、讨论之后,当票选结果出来的时候,大家如释重负,十分高兴,决定在向作协领导汇报同时,立即在第一时间向获奖诗人通报。

没想到斜刺里杀出个程咬金。有一位热心人士写了一封信给作协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名道姓说像舒婷这样年轻的作者,怎么能跟例如艾青这样的大诗人并列获奖?——原信谁都没看见,是由作协一位分管诗歌评奖的书记(?)传达的。他同时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对这一选举结果重新考虑。这使得包括冯至、公木、严辰这样的老同志听了都极表诧异。因为如按实际得票数排列,舒婷的名次将大大提前;而评委会已经考虑到“国情”特色,基本上采取了“资望”为主兼顾年龄的原则,把舒婷放在了胡昭之后、天琳之前。现在说要重新考虑,怎么考虑?把舒婷撤掉?那将置评委会于何地?置民主与公平的原则于何地?幸亏有人提醒,评奖结果已经告知获奖人,外地的已经打了电报,如果粗暴改动,影响难以估计。最后在那位作协书记的主持下达成一个妥协,即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拉开老诗人和新作者的距离,拉开有“定评”和有“争议”的获奖人的距离。到了具体排座次时,才发现排到了第六位流沙河、第七位黄永玉,硬拉下到二等奖,总是师出无名,说不过去,最后只好让胡昭陪两位小妹妹,在七位一等奖后面,退居为三名二等奖。至此,一场风波告一段落。

谁料接着又起风波。据说香港某刊物发表一篇报道,讲了奖分二等,却是倒金字塔式的这一鲜见的格局,特别是道破了舒婷得票颇多却名列二等这个事实。作协那位书记又奉命前来布置清查,查是什么人把评奖工作的机密泄露到境外!一时参与过诗歌评奖的有关工作人员都成了清查对象。但清查过程中发现,如说舒婷的票数算是机密的话,涉密的人实在太多;评委会委员,初评小组成员,曾经进出会场的服务员,还有随身照应老评委的家属;向作协领导汇报时,除党组书记处的成员外,还有其他门类文学奖前来汇报的负责人。清查范围越来越大,一时却又不兴用历次运动中拿手的办法了,最后不了了之。

这个事件——如果也算个事件的话——给我的最大教训,就是要远离机密。尽管在开放的社会,许多文学评奖的透明度极大,公布结果时,往往会同时公开评奖过程,把各评委对每个作品的评审意见,投票情况(赞成、反对或弃权),和盘托出,一无挂漏,没有暗箱操作。但在我们这里,既视“暗箱评奖”为当然,难免什么琐事都上了密级。一个文艺评奖如此,其他可想而知。从此,我就决心不看任何标明“内部文件”的东西,很快也就不再听任何所谓“内部传达”,这样庶几可免于“泄密”之嫌了。

事后一想,实际掀起了这场小小风波的有数三几个人,也都是写诗的,这让我深感到“面对诗歌,背对诗坛”的必要,还是要早早从所谓诗坛自我放逐的好。

所有这一些,我都没对胡昭说过,现在才说,是因为他再也不会“泄密”了。我能想象得出,胡昭听我说了这些过时的“内部消息”,脸上会露出他那惯有的宽厚的笑容。

2004年12月31日深夜

〔附〕胡昭《清明雨》

年年四月清明夜

或早几夜或晚几夜

——或接连几夜,都会有

零零落落的雨点

来敲我的窗、敲我的门

可是你黎明前悄悄回来了

认不出这新的家园

敲门敲窗犹疑而小心

你要认认家门,寻你的记忆

留恋着,在窗外逡巡

有什么放心不下,有什么未了的

人情和心愿

还是召唤孩子的童年,焦虑与温馨

当发觉记忆已逝,往昔淡去

你可失望吗,在黎明中消隐?

若是你想回来就随时回来

不管是清明、谷雨、春分

好像你最爱的是清明

——你去也清明来也清明

不要怕惊醒我,有什么要紧

即使醒了,即使一时旧梦难温

就让我大睁着眼睛

听一阵,望一阵

哪怕窗外和窗内

雨纷纷,泪纷纷

也许诗句也纷纷……

1994年春

“不屑一顾”是何人?

—读报随想

偶然浏览中,见报上连载张者先生的《文化自白书》,今天是《二十八、冯骥才在空谷中呐喊(2)》。我跟冯先生虽过从不多,但从他反思文革的作品即闻其名,后来他的作为,从发表《神鞭》和《三寸金莲》,直到呼吁把天津老建筑当做城市文化来保护,抢救民间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等等,无不与传统文化有关,我都从报刊略知一二;他的画作我也多次欣赏过。我还读过张者的小说,知道他的文字功夫,也相信他笔下的记录是忠实的。

不过,这里不是来评价冯骥才——这位极有才干的文坛多面手,同时是积极的社会活动家之全人,甚至也不是对这一访问记全篇发什么议论,因为我只看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之所感,端在读到了冯氏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小段话,为免断章取义之嫌,多抄几句如下:

我们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传统文化的文脉已断。文革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破坏的确是史无前例的。这个文脉的衔接十分困难。我在北京认识了一个外国老人,80岁了,他在北京生活了60年。这个老外说,我在北京认识了5代(一代10岁)的中国人,一代不如一代。他讲的主要是文化人,指的是知识的视野、厚度、学养、个性魅力。50年来,我们再也没出现像陈寅恪、王国维、梁思成……这样的知识分子,这种学贯中西的大师。“五四”时期的文气已断,所以中国文坛尽是些是非,报纸一登,就是什么“胡风案”,“********”之类的。这和文化无关,对于一个迷恋中国文化的人来说这都是不屑一顾的事。

这一段话中,前后两个“我”,夹着一个“我们”,所以除了有关近半个世纪中国人(主要是文化人)“一代不如一代”这句话,肯定是那位外国老人所说,别的话很难确认全是那外国老人的话,还是冯氏在转述中混杂了自己的理解、认同和阐释。

按:“********”发生在1966年,此后12年秘而不宣,直到1978年三中全会后始见报道,还嫌报道多了吗?“胡风案”倒是在1955年喧噪一时,但那是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三中全会后1979年出版的《辞海》还根本没有“胡风”的词条,直到1988年彻底平反,才陆续有书刊叙其始末。怎么这就成了“中国文坛尽是些是非,报纸一登,就是什么‘胡风案’、‘********’”——还旁及“之类”?厌恶之情,溢于言表。打杀文化人,的确不是文化而是“武化”,但文化人被迫害,真的就“和文化无关”?真是说得轻巧,拈根灯草!

据说那位不知姓名的外国老人今年80岁,该是1925年出生,在北京生活了60年,则该是从战后1945年就到北京定居。他所认识的5代中国人(主要是文化人),不知是从哪一代算起的。他“迷恋中国文化”,点名的三位代表人物确实是“学贯中西的大师”。王国维生于1877年,陈寅恪生于1890年,按“一代10岁”之说,他们也还可算同代,论学养,说他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当之无愧,而论出处,严格说来他们都属于“前‘五四’”人物,不像同是出生于20世纪初的梁思成加上老舍、胡风,才是受“五四精神”的熏陶,在实践中成为上述所谓“‘五四’文气”杰出代表的。老舍、胡风分别在小说、戏剧和理论批评方面有卓越成就,同属中国新文学和新文化的潮头人物。要谈“‘五四’时期的文气已断”,难道能够绕开“胡风案”、“********”吗?一个“迷恋中国文化”的人,居然对摧残中国文化(包括老传统和“五四”传统的文化)、扼杀不止一代文化人(包括老舍、胡风)的痛史,目为“与文化无关”而“不屑一顾”,这是怎么回事呢?

冯先生所说这位“迷恋中国文化”的外国老人,既能够“迷恋”陈寅恪、王国维、梁思成代表的中国文化,看来不仅是略识之无之辈。不过,不管在中国住了多少年,看来他毕竟跟中国文化、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良知观、恻隐观隔着一层,或远不止一层。这也不必深责。树林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何况是外来的鸟呢。外国朋友有许多对中国问题的真知灼见,远远超过了“只在此山中”的我们国人。但对外国人的见解,也要像对国人的见解一样,不可偏信,尤不可迷信。对于他们的皮毛之论,更不必说是信口胡云,大可不必认真,姑妄听之可耳,甚至连眼珠也不用转过去。这回我却把眼珠转过去了,因为这番话出诸国内名人冯先生的推介,“海外奇谈”遂有变为“海内奇谈”之势。谅冯先生不会责我以“挑战名人,以求自己出名”吧?

当然,说中国文化人“一代不如一代”,确是又一次当头棒喝,因为文化和教育断层的问题是实际存在,有目共睹的。不过笼而统之作全称判断,却嫌论证不足。比如我这个“30后”,在上一个世纪之交以来的几代大师面前,从“知识的视野、厚度、学养、个性魅力”说,岂止是“不如”,且不可望其项背;但我怎么敢借全称以自重,以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小瞧、看扁了“40后”“50后”“60后”“70后”乃至“80后”呢……那不是倚老卖老的老年妄想型偏执狂的病态了吗?

对于这位80岁外国人的“不屑一顾”论,可以尊重他的发言权,同时也不妨以“不屑一顾”置之。然而,冯先生转述这样的“一家之言”,多少有表示首肯的意思。怎么能够想象曾经写过《啊》《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和《一百个人的十年》这样作品的冯先生,竟能同意“这个老外”把“胡风案”、“********”鄙之为“文坛”(!)的“是非”(!)。——请问:文坛在这里,是非在哪里?没有这个是非,还“衔接”什么“中国传统文化的文脉”、“‘五四’的文气”?

2005年4月10日

“政治生命”质疑

从我知有“政治生命”这个词儿开始,它就是指的共产党员的党籍。一个人加入共产党,同志们祝贺他获得了政治生命。有时也扩大及于青年团员,入团成为政治生命的开始。

加深这个印象的,是看到一个人受了刑事处分,连带着开除了党籍、团籍,或是在政治运动中犯了“敌我(矛盾)性质的错误”,如被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按规定要开除党籍、团籍,人们在宣布这种组织处理时,都要代为总结教训,说某人因不好好改造自己的思想,终于堕落到资产阶级反动的泥淖,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云云。

于是,我们就把“政治生命”理解为党籍,或团籍。

有些在战争年代或特殊情况下因失去联系而丢掉了党的组织关系的,也就相应地“丢掉”了政治生命。只有找到足够的证明,经过审查,恢复了组织关系,这才又重新获得了政治生命。有的一时半会儿不易查清,那“政治生命”真的就只能不死不活地“挂”在那里,成为悬案。

至于开除党籍的,等于是政治生命被处决了——其时党组织也每每确实这样义正词严地通报,说某人的政治生命被判死刑。只有一旦重新入党,才能使政治生命“起死回生”。

这样说来,不是党团员的普通群众,就没有政治生命了?说“政治是灵魂”,没有灵魂的生命,岂不是行尸走肉了?

今天读报,对政治生命一词,又有新的顿悟。在记者徐楠一篇关于湖北试点撤销乡镇政协的报道中,引用一位乡党委书记的感叹:“这些(乡镇)政协主任,一般都是‘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干部了。”他分析道,在乡镇,从政协主任的位置上调到别处的,“基本上没有”。也就是说:“坐上政协主任(的位子),就意味着政治生命到了终点站。”

在这位乡镇党委书记世事洞明的平和叙述里,可以看出,官做到头,政治生命也就结束了。他是这样理解政治生命的。一位乡镇政协主任,虽说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可有可无,但只要当着一天主任,毕竟可算是“一息尚存”,维持着政治生命。到连这种“二线”的闲差也不挂名时,就“玩儿完”了。尽管这是不同于开除党籍或撤销职务的“善终”,其实一也。

这样看来,一个官员丢了官,才叫政治生命的死亡。

如果说,此前的解释,政治生命等于党籍,或俗称的“党票”;后者呢,政治生命就等于仕途,或俗称官帽了。

无怪乎那么多已经有了前一解的“政治生命”的人,还要为后一解的“政治生命”奔走,一路“跑”“讨”冲杀搏斗,不惜投入血汗金钱来浇灌,以期那“政治生命”之花开得灿烂!

那么,没有官帽的人,也就更谈不上政治生命了?

或者,有了党籍、团籍的人,算得上有了初级阶段的“政治生命”,必得再有了官位职衔,他的“政治生命”才算功德圆满?

既不是党员,又不任官职的普通公民,如果只有自然生命,而没有所谓政治生命,那么,宪法还有必要规定他们享受这样那样的政治权利吗?

2005年3月31日

梅益的一封信

梅益同志去世快两年了。最近在陈年故纸中,重见了他1960年8月17日给我的一封信,一算,整整44年了。

这是他给我的复信,事情要从头说起。我那时摘了右派帽子回到广播局,一有劳动任务当然少不了我。这年盛夏又去郊区“13号”发射台生产基地干农活儿。从1959年全国就进入了“困难时期”,头一件就是粮食短缺,副食供应也越来越差,1961年就更严重了。因此机关才在生产基地,就是无线发射塔之间的空地上开荒种菜。农场食堂也少见油水。可是听一起劳动的人说(我也目击证实了),机关行政部门一些头头脑脑,以到农场视察为名,飞车而来,飞车而去,中间不干别的,就是另开小灶,大吃大喝,不交钱票和粮票,统由会计报销。如果在反右前,我就会简单地称他们为“官僚主义分子”了,但我成为右派,就是因为所谓“以反官僚主义为名,丑化老干部,反党反社会主义”,为此吃了小小的苦头,但我既然看在眼里,心中又按不下这口气,我想,过去反官僚主义,真也好,假也好,公开为文,嚷嚷出去了,构成罪状,那么,我按组织程序办事,写信给机关领导,请他们抓一抓吧。便在8月11日写了封信给局长兼党组书记梅益和机关党委书记陈竞寰,讲了上述事实,说从爱护干部角度出发,党组、党委不应看着这些“老干部”犯错误,故提请注意;并说我是经过思想斗争,破除顾虑后决定向上反映的。

我的信从邮局寄出,不久,也从邮局接到梅益的复信,全文如下:

彦祥同志:

8月11日的信今天才看到。前此我已收到了几封信,反映的情况同你说的一样,有些还要严重些。“13号”我到过那里,也受到同样的待遇。此风确不可长。当时我对他们说了,看来还要作进一步的规定。

你说提笔之前“不无顾虑”,我看大可不必。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就说,就发表意见,即使有错,也不要紧。谁能说他的每一个意见都是正确的?

看了你这封信很高兴,后面那一点顾虑,虽然没有阻止你把情况和意见说出来,但如果今后能逐渐减少以至完全取消,就更好。希望能如此。祝你好!

梅 17/8

今天的读者,特别是年轻的读者,也许想象不出,这几句心平气和的话,解除顾虑的鼓励,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中,又是写给一个“摘帽右派”,并且恰恰是肯定他向党组织提批评性的意见,揭露机关生活中、老干部身上的“阴暗面”……是多么不容易。——即使到了今天,类似的状况下,你以为容易吗?

梅益在这里没有说“官话”,更没有恶语相加,或至少如某些明哲保身的人那样,装聋作哑不表态。

这是一种平常心,唯正直者有之。这也是一种天真,没沾染官场的世故。

不过,用今天世俗的说法,则是:邵某冒傻气,梅益也冒傻气。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了一本梅益纪念文集《八十年来家国》(杨兆麟主编),内收梅益本人的口述回忆《八十年来家国》与部分遗作,还有亲人和各时期战友、同事的追思文章。这是一本好书,不止关乎逝者本人生平,而且留下了不少可贵的真实史料。

近年来痛感单凭记忆之不可靠,正巧翻检到这封旧信,即之仍有余温。便抄下来,以为纪念。

2005年8月11日

“胡风学”研究的一本新书

—序路莘《三十万言三十年》

又一本关于胡风的书写出了。在“胡风学”的书目上又增添了一部追忆兼研究性的著作。

我说“胡风学”,不是玩笑话,在像胡风和他的朋友,以及他并不识面的同案者的生死命运面前,是不允许开玩笑的。

我在少年时代是胡风所编“七月诗丛”诗人群的读者和小学生,侥幸没有在1955年反胡风的运动中受到牵扯。但两年后的反右派斗争中,掌控批判斗争的支部书记,还是不忘在声讨我的罪行时加上一条:向人推荐“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路翎的《初雪》和《洼地上的“战役”》。

历次政治运动有一个为发动者和领导者始料不及的后果,就是使原来曾对他们深信不疑(至少是多信少疑)的人们,对他们所指的斗争和专政对象,不像从前那么同仇敌忾了,在某种情况下还会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甚至“涸辙之鲋,相濡以沫”的感情。从主流意识形态的思路看,这当然是抗拒改造,坚持反动立场——这种立场决定了反动的思想感情云云;然而换一个角度看,这不正是毛泽东早年提醒干部要防止的“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效应吗?何况根据“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原理,你把一个人推到敌方,打下底层,再麻木的人也要重新考量一下原先对人对事的认知吧。总之,到了文革期间,我以“老右派”的身份遭到所在支部文革小组揪斗时,对专政队内的“牛鬼蛇神”包括“现行反革命”在内,便毫无异己感而只有同情,视为跟我一样的人,多半还是好人,顶多是所谓“犯错误的好人”罢了。

文革结束后,我的右派问题得到澄清,我格外关注的是胡风一案的平反。然而在整个80年代,我的认识限于这是一起株连甚广的文字狱,莫须有的冤案错案,1988年写的《有感于胡风案件的平反》,以至90年代就《胡风与我》这一专集写的读后感,虽也提出一些应该汲取的经验教训,却还是停留在为胡风及其同案者辩诬。即使如《有个集团又何妨》,也只是在争取兑现集会结社的权利上立论。

后来有了林贤治著名的长文,而且随着时间既久,当事人和知情人披露的资讯越多,相关的讨论便也更加深入。不再仅仅把胡风当做一位蒙冤受屈的“苦主”,而是把所谓胡风问题,当做一个思想事件和政治事件,放到一段历史的背景下考察,它不仅涉及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左翼文学运动史,也涉及中共各个时期在文化、统战特别是知识分子工作方面的历史。1949年中共在全国执政以后,以群众性的政治运动(或政治性的群众运动)方式治国,包括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处理文化界、教育界、学术界的问题。发端于1954年而铺开于1955年的反胡风斗争,在50年代政治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有关的跨学科研究,实际上已经存续多年,有鉴于此,我以为不妨命名为“胡风学”。

在1955年全面反胡风之前,于全面推进新解放区土改和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同时,已经以朝鲜战争为由头,在倡导“反美,仇美,蔑美”,批判“崇美,恐美、媚美”的口号下,揭开了高校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序幕,要求教授们一一反省自己的政治思想和学术思想,与美帝国主义划清界限,交代与在美国及其他国外、境外的社会关系(首先是与各种政府、党派、组织的关系,其次是与在外的亲属、朋友、师生等的关系);同时发动过对电影《清宫秘史》和《武训传》的批判,特别是后者,声势较猛,触及较广,震动较大。另外在文学界也颇展开了一些不无杀伤力的批判。但在执事者看来,大概都认为“收效甚微”(这是60年代“两个批示”中的话了),于是总在寻找“战机”。周扬说过文学评论家应该是党在文学战绩上的“哨兵”。周扬忽略了的,被另一个“尖兵”江青发现了。接着,就是围绕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论争引发的对胡适和胡风的批判。

这只是在知识界开展斗争的动向。在1949-1955的六年间,毛泽东运筹帷幄,继轰轰烈烈的“三反”“五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之后,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较1949年新政协《共同纲领》的规定远远提前结束了新民主主义阶段;同时接连在党内胜利开展了反对“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和反对“潘(汉年)扬(帆)反党联盟”的斗争。

当时正在乘胜扩展斗争成果,计划要从文化界、知识界突破,原定在1955这一年里开展对“二胡”“二梁”的批判,“二胡”是胡适和胡风,“二梁”是梁漱溟和梁思成;打一个以辩证唯物主义反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战役,来树立毛泽东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权威。临战形势发生突变,遂集中优势兵力猛攻胡风,对“二梁”的批判暂时搁置,连对胡适的批判也不了了之,交给学术界草草收尾,让人民出版社出了八本批判文集完事。

看来,因为找到把胡风从思想、学术问题升级为政治、组织问题的借口,胡风和他所办刊物的作者群长期以来只有一个“宗派主义”的帽子,现在三天两晚上就从“小集团”变成“集团”,从“反党集团”变成“反革命集团”。这一形势的急转直下,不仅震慑了整个知识界,而且吸引了全国人民的目光,果然比批判一个远在美国的胡适——尽管他过去是文化教育界享有盛望的执牛耳者——政治效果要大得多。据说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党羽已经遍及党政军和工厂学校各个部门,而其成员竟都是国民党的“残渣余孽”,于是开动了国内所有的宣传机器,加上各级党政工青妇团体的表态,分别组织干部群众投入“学习”,其煽情的程度,使对于这真正只是“一小撮”的文人的斗争,仿佛当年苏联反对“托洛斯基-季诺维耶夫反党联盟”的炽烈严重架势。

1955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材料》(这是第一批,第二、三批就改称“反革命集团”了),5月16日就开始对所谓胡风分子们分批逮捕。很快,反胡风的斗争进一步转为在全国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简称内部肃反或肃反,以区别于建国初期的“镇(压)反(革命)”。两年以后,在反右派斗争中,针对有人对这一运动的批评,一方面把批评者定罪为否定肃反,打成右派,一方面竭力为肃反辩护,但能够计入肃反运动成绩的,绝大部分也不过是把当事人参加新政权工作之初交代过的历史情况翻腾一遍,重新调查一番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从反胡风到肃反,这是一场“火热的斗争”。它调动并释放了1949年以来蕴积既久、蓄势待发的,主要是在文化界、知识界巩固领导权斗争的潜在能量。它动用了过去在老解放区、近年在新解放区行之有效的一套政治运动操作程序,训练并检阅了原有的和新集结的运动积极分子队伍。以“反右倾”和反对温情主义开路,提倡大胆怀疑,鼓励揭发告密,形成人人自危的心理局面,然后以所谓“排队”、“摸底”为依据,进行有罪推定,实施非法关押,即名为“隔离审查”的私设公堂,通过“疲劳审讯”等体力和精神折磨,指供诱供,达到“逼,供,信”的目的。

所有这一切,都是以革命的名义实行的。在“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斯大林语)胜利之后,专政便是革命暴力在国内和平环境下的继续。胡风和他的朋友们曾经是革命的动力至少是同路人,在革命成功后沦为专政的对象,这在他们是没有思想准备的悲剧。然而,即使事情不发生在他们身上,也会发生在别人身上,不久以后的反右派斗争、四清运动,更不必说文化大革命,成千上万的事例证明了这一点。其实,这不仅是中国现象,也是世界现象。革命要吃掉它的儿子,而且随时摈弃它的同路人。在胡风诞辰百年时,我为“三十万言书”单行本写的读后感《不可避免的沉重阅读》一文,就从胡风与中共关系这一视角出发,力图从胡风和中共两个方面来阐明后来不幸事态的必然性。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为争取胡风问题的彻底平反,人们已经反复指出,胡风作为一个政治上拥护中共领导的人,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是反体制的,他的文艺思想因为继承了五四运动和鲁迅精神的一些余绪,自然不会与毛泽东的延安讲话完全合拍,但从他的学术立场和具体观点看,他也仍然属于左派,或者可说是类似卢卡契那样的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一个学派吧。然而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乾纲独断的传统加上列宁斯大林党的思想文化体制影响,当然不能见容。如列宁所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是不与别人分享的,意识形态方面自然也不例外。在文革预期“大树特树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十多年前,反胡风就表现为这样一次练兵。

反胡风这一思想和政治事件,既是40年代以来特别是1949年以来文艺界斗争的必然归趋,也是40年代以来在延安、重庆、香港等地贯彻中共改造知识分子思想和开展思想战线斗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续。不仅此也,反胡风和由此发生的肃反,更成为嗣后各项政治运动直到文化大革命的重要样板。

这样一次承先启后的运动,最主要的特征是它的非法理和非道德性。

列宁曾经宣布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法律制约的,毛泽东更有“无法无天”的名言。本来,50年代中国的法制就极不健全,宪法不过是没有操作性的一纸空文,没有刑法,只有一本《婚姻法》。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在1956年中共“八大”会上呼吁建立和健全法制,成了没有响应和下文的空谷足音。没有法制,何由法治?只有人治,就是党治,首先是领袖人物一人拍板、一言九鼎之“治”。可以以私人书信断章取义当做罪证,可以由毛泽东信笔批示给人定罪,就如所谓绿原为“中美合作所特务”的罪名,只见诸毛的按语,事后不久即由公安部专案组查明并无此事,但中央肃反十人领导小组的罗瑞卿(公安部长)、陆定一(中宣部长)却怕拂逆“圣意”,不敢向毛报告,决定维持原案。至于由党委机关随意决定关押、逮捕,即使移交法院,也仍按党委决定(长官意志)办案,人们已见怪不怪;十年后对胡风、阿垅的所谓“依法审判”,更是这样一场自欺欺人的做戏。法律云乎哉?法治云乎哉?

由于强调革命是与传统观念的彻底决裂,作为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伦理、道德,绝大部分是人类文明得以承续的普世道德观念,在以“革命是最大的道德”一类教条的面前,几乎扫地以尽。不必上溯到《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列举的现象,单是1949年后的各项政治运动中,“以阶级斗争为纲”,按阶级、路线以至政策划分阵线、营垒,“亲不亲,阶级分”,从而否定任何亲情、友情和正常健康的人情,全都归之为“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人性论,轻者也是温情主义;所谓“对敌狠,对己和”似乎全面合理,但在提高阶级警惕性的口号下,事实证明不断要从“己”中找出“敌”来,唤起大家的“阶级仇恨”,不仅划清界限,而且“大义灭亲”,这样才算经得起革命的考验,才符合革命的道德。形势逼人,如此土壤只能培育奴颜媚骨或满口假话。至于政治人物不讲政治道德,无论在运动中还是日常状态,更是习以为常。而“统治阶级的文化就是统治的文化”,统治阶级的道德也就是统治的道德,整个社会的道德“滑坡”,源头就在于以革命的名义对道德的践踏。

胡风本人,“胡风反革命集团”有关的人们,还有历次政治运动中无辜的受害者,都是法律和道德缺席的时代的牺牲。让我们记住他们的生死教训,永远告别这样的时代。

200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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