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兼并性战争频繁不断而日益激化。在此形势下,如何调动军队,如何指挥战争,如何守土防卫,如何攻城略地,就成为各国面临的首要问题。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变得错综复杂,合纵连横,变幻莫测,外交决策成为当时各国的又一重大问题。原来那种由上及下、层层传达而后集中执行的方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就促使官吏体制的重新组建。各国为了应付战争,军事上需要一支可以直接调动的庞大的常规军队。行政上也需要改变原来的权力传播方式,要有一个能有效而快速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运作机制。官吏的宗法世袭制必然会被国君任命制所替代,各级人才“各事其主”的情势将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建立起以国君为首的集权性的官吏制度已成为这一时代的必然。
于是建立起以国君为首“官分文武,君之二术”的新机制。“官分文武”,是指在中央设置由国君任命的辅相和将军,由他们分别统帅文武百官,执行政务;在地方上就设置郡县,也由国君任命长官治理百姓和镇守疆土。这样政令出自一口,一国的行政、财政、军事、司法等大权都有效地控制在国君手里。战国时期各国的官吏设置不尽相同,但大体都有将、相之职,一主国家军务,一主内政外交。相,又称相邦(汉代因避刘邦讳,改称相国)、丞相,通令百官,是辅助国君的最高行政长官;将,又称将军,是一国的最高军事统帅,下设国尉、都尉等武官之职。
此外,旧有的一些重要的中央行政官职,如司徒、司空、司寇等职大都沿袭下来,还有教导太子的师、傅之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产生出一些新的官职,如秦国、齐国设有博通典籍的博士,以备顾问;赵国有主管租税的田部吏;韩国、魏国设立了管仓库的廪吏等。至于地方官大体如一,郡的行政长官是郡守,由国君直接任命,郡守下设都尉,掌管一郡的军务;郡下设县,大的县(超过万户的)设县令,小的县(不到万户的)设县长。县的行政编制比较简单,设置县丞以执掌财政和讼狱,设置县尉以掌管一县军务;又设置司马、司空等职,分别管理县内的兵马给养、土建工程及刑徒。
上古的官吏设置和王权传播机制归纳起来有如下的特点:
(一)军令、政令、法令同命合一的传播
军事上,夏代实行的是兵民合一制,战争需要时就征集出战,五百人为旅。商汤时还是征集制,后来才发展成正规的常备军,十人为“什”,十什为“行”,设百夫长;十行为“大行”,设千夫长;十大行为“师”。其军事传播的指令自上而下,整个指挥系统贯彻以少驭多原则。周的军队十分庞大,有国家直属的正规军和分封诸侯的地方军;正规军管辖宗周(镐京)和成周(雒邑)。军事指令的传播主要是口传,令出如山,“不从令者,斩。非擅自令者,斩。”“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斩。”“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斩。”没有命令而私自见敌逃跑的,要被砍头。而且军队内部实行严格的监督,不准散播不利于军务的一切言论,“誉敌内毁者,斩。离署而妄语者,斩。”一旦军队需要调动时,则用不同标志的“兵符”。相传战国时信陵君窃“虎符”以夺取军事指挥权,来解救赵国的危机。这一历史事件足以说明特殊符号在古代军事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一般地说由于民与兵的一体化,也促使了行政体制的军事化。例如管仲使齐国称霸的关键措施,就是“参其国而伍其鄙”、“作内政而行军令”。“参其国”就是把全国分为工、商、士三类“乡”,每5个士乡为一军;士乡下编制成“连、里、轨”,5家为轨,10轨为里,4里为连,10连为乡。形成四级军政合一的行政单位。“伍其鄙”就是将都城以外的地方进行军事编制化,全国分成五属:30家为邑,10邑为卒,10卒为乡,3乡为县,10县为属。可谓“全民皆兵”。这样政军法三权的同源一体,使当时的传播效率高速而有权威。这既是中国统治者能实行专制制度的结构性奥秘,也成为中国政治、文化传播的一个重大特色。
(二)政治垄断和文化控制的“刑礼”互补传播
从禹的废弃禅让制到世袭制,从夏初的部落联盟体制演化为统一国家,从商的军事民主制发展到国家政权制,从周的分封制到春秋战国君主任免的郡县制,社会一步一步地走向中央集权。周王朝将此前的诸侯分别独立的状态抟合为一个从属于周王室的整体,形成地方服从中央的局面。周王室以两都(宗周镐京和成周雒邑)为中心,造成坐西朝东的军事、政治辐射形势,与四方诸侯建立主从式关系,不仅是“主”向“从”进行军令上非实质性的控制、政令上宗法性的辐射,“从”也向“主”进行反馈传播,在军令上接受调度和承担勤王义务,在政令上遵从非武力下的强制型周礼和祭祀活动。尽管“主”和“从”的关系许多是形式上的,但正是这种以军事为背景、“礼仪”为核心的形式,成为维护周王朝表面统一的基础。
中央集权使王室与诸侯之间的关系、以及小国内部各地区的联络密度大幅度增进,比如除了物物交换外,货币的流通就远远超过了夏代,先是贝币、后是皮币,又出现了铜币。铜币又分“泉、布、刀”三种。《汉书·货食志》说到周有“九府圜法”的货币制度。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说,货币流通本身是商业发展的产物,而商业越过诸侯的管辖,使本质上封闭的集权制下出现开放的社会,形成民力的流动,促进五湖四海的沟通,为新的统一制度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为了强化社会行为的规范,以宗法权力为后盾的刑法体制也逐渐加强。周代明确提出了“寓刑于礼”的观点,即通过制礼来制法和立法,规范政治生活。据说夏代有“禹刑”3000多条,商代有“汤刑”,周代有“九刑”、“吕刑”等。一方面用公开的“礼法”,建立以男性为中心而亲疏有别的社会圈子,划分出“三族”、“九族”、“六亲”、“三党”等有远近等次的亲属关系,使政治体系中的尊卑贵贱同样体现在家族成员的关系上。这种政权与族权结合的体制加强了社会关系中的男性权威,并建立起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礼法”传播体制。另一方面,“建三典,以刑邦国,诘四方”。“典”分三等,新邦用轻典,平邦用中典,乱邦用重典;“刑”分五等,墨刑的使守门,劓刑使守关,宫刑使守内,刖刑使守囿,完刑使守积。刑法的传播不像礼法那样普及民众,是半封闭的,所谓“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这正是自周代起形成的一套非常独特的“刑礼结合”的宗法政治传播体制,刑法只在上层传播,对下不可使知;礼法只在下层传播,对上不必受制约。于是有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说。这种传播体制本身就隐含着治乱循环的厄运,以至后来出现战火连绵、生灵涂炭的战国纷争局面。这也正是政治垄断、文化控制的必然反拨。
(三)权力分配与贵族沉浮的文化传播
自西周起的王朝权力,在高度集中与垄断的同时,又处处讲究“礼”,这样在新的权力分配体制下,却维护着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法。新的官吏任免制度与旧的宗法等级制度显然存在着潜在的矛盾,两种不同的文化传播模式久而久之演化出宗法政治的象征化管辖。表面上是文化代替了武化,骨子里却仍然是以武力为背景的强制型统治。原来作为稳固社会心灵契约的“礼”,渐渐成为“虚文伪礼”。各诸侯分而自治的活力大大优越于王室的以“礼”赐予。“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贵族的分化终于不可避免。从官爵来看,五世以后,一些庶子旁系降为庶人;从财产而言,五世以后难免贫困化;从血缘关系说,官场的势利把情义赶尽杀绝;从权力观察,通过暴力、战争快速实现转移,造成权贵组成成分的改变。于是社会阶层发生浮动变迁,传播着动乱的信息。但是,贵族的分化恰恰又给文化传播带来新的生机,贵族下降为平民,有力地把上层文化传到了民间;一部分平民上升为新贵,使下层文化融入封建礼仪。这种上下沉浮的变动和交流,也是上古社会文化传播的一个渠道。没有这种传播渠道,就不可能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像孔子、墨子、庄子等对中国文化传播有深刻影响的思想大家。
四、钺、麾、鼓、烽燧与军事信息传播
其实西周和西周以前的王朝尽管非常强调“礼”,有各种各样的礼仪制度和礼仪形式,但说到底还是军人政权,还是以武力为后盾的强制性政府。因此当时军事传播的方式、手段都很快发展,军事传播的组织系统在整个政治传播体制中占着十分重要地位。上古的战争只是简单的生存竞争,所以兵即民,民即兵。鲁哀公曾问孔子古代的军队是怎么形成的,孔子回答说:“与民皆生。”意思就是说,古代的军队与百姓一起生存的。所以“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猕,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民兵一体,采取军事编制的方式,春天检阅,夏天耕种,秋天练兵,冬天狩猎;有事则为兵,无事则为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族群关系的变化,战争的含义产生了新的成分,于是出现以生死复仇、抢夺财物、掳掠奴隶为目的战争,以及为扩大版图和争取支配权等更表层化的军事行为。但是较长时期仍然维持着民兵一体的军事化组织传播体制,例如管仲对齐国国王建议,提出“作内政而寓军”的想法。他把齐国整编成“三军”:高子、国子和公。并自下而上实行非常严密的军事化编制,“五家以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率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率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一军,五乡之帅率之。”三军用鼓来指挥,有中军之鼓、高子之鼓、国子之鼓。随着军事体制的加强,军队也渐渐发展成为一支专门化的武装,同时发展起军事传播技术,并开始出现专门化的军事传播工具。传说黄帝大战蚩尤时,就已经采用特制的神鼓来传播军事指令,以指挥军队的进退。鼓声传之辽远,有效地实现将帅对军队的远距离控制。
军事传播的第一方式,是口传军令。为了确保军事情报的正确性,常派出侦察兵,所谓“前茅虑无,中权后劲”。前方哨兵专伺敌人有无动静,然后中军作出判断,后面精兵整装待命。除了公开的军事明令,还有秘密语式的传播,包括间谍活动式的传播。春秋时期公元前597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冬,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怒。遂围萧。萧溃。申公巫臣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夹纩。遂传于萧。还无社与司马卯言:“号申叔展。”叔展曰:“有麦麴乎?”曰:“无。”“有山鞠穷乎?”曰:“无。”“河鱼腹疾,奈何?”曰:“目于眢井,而拯之。若为茅绖,哭井则已。”明日,萧溃。申叔视其井,则茅绖存焉。号而出之。
还(音xuán)无社是萧军将领,私下与楚军沟通,在萧军溃败后想逃跑,就向申叔展求救。申叔展用隐语启示对方,暗中传递信息。麦麴和山鞠穷都是可以御湿抗寒的植物;眢井就是废井,表示潮湿的地方。申叔展暗示还无社躲到泥水中去,等部队撤退后会来救他。《左传》还记录了另一件事,公元前482年(鲁哀公十三年)夏,吴国申叔仪向公孙有山氏乞求粮食,又不便明说,就说:“佩玉橤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交睨之。”公孙氏听懂了他的话,但军中粮食不准挪用,就委婉地回答:“梁则无矣,粗则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则诺。”“庚”属西方,主谷;“癸”属北方,主水。“庚癸”就是指水谷。公孙有山暗示申叔仪,叫他登上去看,就可以看到粮食了,从而秘密地泄露了粮食隐藏的地方。
军事信息传播,明令与军事指挥有关,隐语与军事泄密有关。它们都是以口语直接传播的方式来实现战略任务。由于军事行为的复杂性,口头传播有许多不便,往往要借助其他“媒体”来传导信息。实物性符号具有语言符号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实物性符号使权力的体现与受传双方从心理上达成默契。传达军令的最原始的实物性“媒体”,大概算得上是“钺”和“麾”。《尚书·牧誓》记:“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钺,是指挥军队的最高信物,象征国家权威。在征讨战争前,国王把钺交付给领兵出征的将领,以作为将领指挥军队、号令从征人员的信物。《史记·殷本纪》说:“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据甲骨文卜辞所记载,商王武丁曾多次派他的夫人妇好出征,亲自把钺交给她,表示她可以代替国王行使军权。麾,是用以指挥军队的视觉符号的令旗之类实体,指挥军队,麾鼓结合,麾扬则鼓动,鼓动声震则军伍进退由之。《谷梁传》曾记,鲁庄公25年发生日食,周天子出动军队:“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
钺本是一种可砍斫的古兵器,圆刃,青铜制,形似斧而稍大,常用作刑具。
后衍生出权力的象征意义,于是用玉石制作,成为一种和平时期的礼器,也作战争中向上求援、向下传达命令的凭证。钺到战国时期,演化为兵符,后多用铜铸成虎形,又称“虎符”。秦汉时改用木制,叫“棨”,又称“传棨”。《说文解字》“棨,传信也。”《汉书·文帝纪》:“除点无用传。”唐颜师古注释说:“古者,或用棨,或用缯帛。棨者,刻木为合符也。”虎符背有铭文,剖分两半,右半在中央或国王处,左半在地方官吏或统兵的将领手里。朝廷使臣须持符检验核对,方能调动军队。此制盛行于战国、秦、汉,直至隋代。到唐代始改用“鱼符”。麾是用白旄之类做成的令旗,用作代表权力的符节,其形状、大小、颜色都与相应的指令联系,也与军队的性质、职能和编制相关联,不同的麾旗各有其不同的象征。“麾旗”的使用一直延续到晚清,就是现代社会在特殊场合仍使用旌旗作特殊的指挥符号。钺和麾都属于军事符节,称得上是古代“信物传播”的早期媒体。墨子曾说到麾、钺的作用:“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斩!”说明它们当时军队编伍的严整性和信物联系的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