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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中国篇(37)

苏州菜的第二个特点便是新鲜、时鲜。各大菜系的美食无不考究这一点,可是这一点也受到了采购、1运和冷藏的威胁。冰箱是个好东西,说是可以保鲜,这里所谓的保鲜是保其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坏,而不能保住菜蔬尤其是食用动物的鲜味。得月楼的特级厨师韩云焕,常为我的客人炒一只虾仁,那些吃遍中外的美食家食之无不赞美,认为是一种特技,可是这种特技有一个先决条件,那虾仁必须是现拆的,用的是活虾或是没有经过冰冻的虾。如果没有这种条件的话,韩师傅也只好抱歉“对不起,今天只好马虎点了,那虾仁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看来,这吃的艺术也和其他的艺术一样,也都存在着普及与提高的问题。饭店里的菜本来是一种提高,吃的人太多了以后就成了一种普及,要在这种普及的基础上再提高,那就只有在大饭店里开小灶。由着名的厨师挂牌营业,就像大医院里开设主任门诊,那挂号费当然也得相应地提高点。烹调是一种艺术,真正的艺术都有艺术家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集体仓IJ作与流水作业会阻碍艺术的发展。根据中国烹任的特点,饭店的规模不宜太大,应开设一些有特色的小饭店。小饭店的卫生条件很好,环境不求洋化而具有民族的特点。像过去一样,炉灶就放在店堂里,文君当炉,当众表演,老吃客可以提了要求,咸淡自便。那菜一只只地下去,一只只地上来当然就不成问题。每个人都可以拿起筷子来:“请,趁热。”每个小饭店只要有一两只拿手菜,就可以做出点名声来。当今许多有名的菜馆,当初都是规模很小;当今的许多名菜,当初都是小饭馆里创造出来的。小饭馆当然不能每天办几十桌喜酒,那就让那些欢喜在大饭店里办喜酒的人去多花点儿气派钱。问题是那些开小饭店的人又不安心了,现在有不少的人都想少花力气多赚钱,不花力气大。

苏州菜有着十分悠久的传统,任何传统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这些年来苏州的菜也在变,偶尔发现有川菜和鲁菜的渗透。为适应外国人的习惯,还出现了所谓的宾馆菜。这些变化引起了苏州老吃客们的争议,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去年,坐落在察院场口的萃华园开张,这是一家苏州烹任学校开设的大饭店,是负责培养厨师和服务员的。开张之日,苏州的美食家云集,对苏州菜未来的发展各抒己见。我说要保持苏州菜的传统特色,却遭到一位比我更精于此道的权威的反对“不对,要变,不能吃来吃去都是一样的。”我想想也对,世界上哪有不变的东西?不过,我倒是希望苏州菜在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中,注意向苏州的家常菜靠拢,向苏州的小吃学习,从中吸收营养,加以提炼,开拓品种,这样才能既保持苏州菜的特色,而又不在原地踏步,更不至于变成菜、鲁菜、粤菜等等的炒杂烩。

如果我们把烹任当做一门艺术的话,就必须了解民间艺术是艺术的源泉,有特色的艺术都离不开这个基地,何况苏州的民间食品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新鲜精细,许多家庭的掌勺人都有那么几手。当然,把家常菜搬进大饭店又存在着价格问题,麻酱油香干拌马兰头,好菜,可那原料的采购、加工、切洗都很费事,却又不能把一盘拌马兰头卖它二十块钱。如果你向主持家政的苏州老太太献上这盘菜,她还会生气“什嘛,你叫我到松鹤楼来吃马兰头!”

李泽厚

(1930-)湖南长沙人。生于汉口,父早亡,家境贫寒。1945年秋初中毕业后考上湖南第一师范,毕业后一度失业,后当上乡村小学教师。1950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专搞美学研究。20世纪中后期中国重要美学家、思想史家。着有《批判哲学的批判》、《美学论集》、《美的历程》、《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等。偶为散文,多收在《走我自己的路》一书中。

悼朱光潜先生

朱光潜先生逝世了,我应该写点什么,却不知道写什么才好。凌晨四点钟,我坐在屋里发呆,四周是那样的寂静。

我和朱先生是所谓“论敌”,五十年代激烈地相互批评过,直朱先生暮年,我也不同意他的美学观点。这大概好些人知道。但是,我和朱先生两个人一块喝酒,朱先生私下称赞过我的文章。这些却不一定有许多人知道。那我就从这写起?

我那第一篇美学文章是在当时批朱先生的高潮中写成的。印出油印稿后,我寄了一份给贺麟先生看。贺先生认为不错,便转给了朱先生。朱回信给贺说,他认为这是批评他文章中最好的一篇。贺把这信给我看了。当时我二十几岁,虽已发了几篇文章,但毕竟是言辞凶厉而知识浅薄的“毛孩子”。这篇文章的口气调门便也不低,被批评者却如此豁达大度,这相当触动了我,虽未对人常说,却至今记得。贺先生也许早淡忘了,但不知那封信还在不?当然,朱先生在一些文章中也动过气,也说过重话,但与有些人写文章来罗织罪状,夸长其辞,总想一举搞垮别人,相去何止天壤?我想,学术风格与人品、人格以至人生态度,学术的客观性与个体的主观性,大概的确有些关系。朱先生勤勤恳恳,数十年如一日地写了特别是翻译了那么多的东西,造福于中国现代美学,这是我非常敬佩而想努力学习的。朱先生那半弯的腰,盯着你看时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安徽口音的沉重有力的声调,现在异常清楚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因为自己懒于走动,我和朱先生来往不多。在“文革”中,去看过他几次。我们只叙友情,不谈美学。聊陈与义的诗词,谈恩斯特·卡西尔,虽绝口不涉及政治,但我当时那股强烈的愤懑之情总有意无意地表露了出来。我把当时填的一首词给朱先生看了,朱先生却以“牢骚太盛防肠断”来安慰、开导我。并告诉我,他虽然七十多岁,每天坚持运动,要散步很长一段路程,并劝我也搞些运动。朱先生还告诉我,他每天必喝白酒一小盅,多年如此。我也是喜欢喝酒的,于是朱先生便用酒招待我,我们边喝边聊。有一两次我带了点好酒到朱先生那里去聊天,我告诉他,以后当妻子再干涉我喝酒时,我将以高龄的他作为挡箭牌。朱先生听了,莞尔一笑。

“文革”后,朱先生更忙了,以耄耋之年,编文集、选集、全集,应各种访问,邀请、讲学、开会,还要翻译维柯……于是我没再去朱先生那里了。最近两年,听说朱先生身体已不如前,但我消息既不灵通,传闻又时好时坏,加上自己一忙,也就没十分注意。

如今,一声惊雷,先生逝去。回想起当年情景,我真后悔这十年没能再去和朱先生喝酒聊天,那一定会痛快、高兴得多。但这已经没有办法了,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能重复。只是记忆和感情将以更丰富的形态活在人的心底。而这也就是死亡所不能吞噬的人类的有活力的生命和生命的活力。

流沙

(1931-)原名佘勋坦,四川金堂人,着名诗人。1948年开始创作,着名作品有诗歌《寄黄河》、《草木篇》等。现有《流沙河诗集》行世。

蟋蟀国

小鸡养一群又一群,到头来一只只果了芳邻饿狗之腹。心伤透了,烧掉竹编鸡笼,誓同羽族绝缘。这是“批林批孔”那年的事了。我家小园,鸡踪既灭,夏草秋花,次第丛生。金风一起,园中便有蟋蟀夜鸣。古语云:“蟋蟀鸣,懒妇惊。”惊什么?惊寒衣之犹未备也。明代文人记京师童谣云:“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蒲松龄据此写悲惨的蟋蟀故事人《聊斋志异》。《诗经》咏及蟋蟀,《豳风》、《唐风》两见。自此代代有之,不胜枚举。这小虫有资格竞选中华的国虫,惜乎虫格稍低于蝉,缺少蝉的高洁,而且好斗。不过好斗也属优秀品质,在那些年。倒是蝉因自高自洁,常被揪斗。有诗人回笔写那些年,说中国人被挑拨起来互相狠斗,斗得冤冤不解,如斗蟋蟀一般。妙!愈想愈妙!

蟋蟀一科,种类繁庶,最着名的当数油葫芦和棺材头。油葫芦长逾寸,圆头,遍体油亮,鸣声圆润如滚珠玉。棺材头短小些,方头,羽翅亦油亮,鸣声凌厉如削金属。油葫芦打架,互相抱头乱咬,咬颈,咬胸,咬腿,野蛮之至。棺材头打架,互相抵头角力,显得稍为文明,基本符合“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原则。不过遇着势均力敌,双方互不退让,也兴抱头乱咬。吾乡儿童特看重棺材头,瞧不起油葫芦,呼之曰和尚头。和尚头这名称已寓有嘲谑意。和尚头确实也傻头傻脑,乱跑乱爬,毫无威仪可睹。棺材头则不然,姿态庄重,步伐稳健,沉着迎敌,从容应战。吾乡儿童所捕所养所斗,皆限于棺材头,和尚头不与焉。所谓蟋蟀,在吾乡乃指棺材头而言。特此说明。

在我家小园,蟋蟀的天敌是鸡。鸡在墙边地角搜查缝隙,啄食一切昆虫,更凶的一着是用双爪扒垃圾,扒瓦砾草荄与花根,扒出虫卵就啄。鸡有耐性,不厌其烦,天天搜查天天教,害得蟋蟀难以安身立命,难以传宗接代。“批林批孔”那年的暮春,多亏最后一群天敌被芳邻饿狗吃绝了,蟋蟀得以复国,夜夜欢奏“虫的音乐”于清秋的小园。

夜凉如水。疲劳一天的我,此时独坐门前石凳,摇扇驱蚊,静听小园蟋蟀的歌。忽然想起我这四十年来唱了多少歌哟。且让我算算吧。记忆中最早的一支歌《空枝树》是偎在慈母膝下,跟着她唱会的。歌曰:

空枝树,不开花。

北风寒,夕卩曰西下。

一阵阵,叫噎噎。何处喧哗?

何处喧哗?原来是乌鸦。

乌鸦,乌鸦,你……

人的一生用这样一首歌开了头,还能有什么好命运。混到中年,自己也成了空枝树。哦,不空不空,有树冠呢,一顶右派帽子。到五六岁,跟着堂兄七哥唱会《吹泡泡》、《渔光曲》。读小学,唱《满江红》,唱抗日救亡的歌。稍大些,唱《黄河大合唱》。入初中,莫名其妙,唱《山在虚无缥渺间》。上高中,唱四十年代电影的流行歌,唱美国的歌,后来又唱《古怪歌》、《山那边好地方》、《你是灯塔》、《走!跟着毛泽东走》这一类进步歌。新中国成立后,成年了,唱五十年代光明的歌,唱朝鲜的歌,唱苏联的歌。自从有了《社会主义好》这支绝妙的歌,我就喑哑了,不再唱歌了。十多年以后,现在,我参加黑五类的夜学,奉命唱语录歌。唱“敬爱的毛主席,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唱“你不打,他就不倒”。四十年来,人类的歌变了多少花样,蟋蟀的歌却同我小时候听见的一模一样。这太熟稔的歌,真能唤醒童年,使我惊愕四十年如一瞬。而使我更为惊愕的是忽然想起南宋叶绍翁的这一首七绝:

萧萧梧叶送寒声。

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

夜深篱落一灯明。

仿佛看见那个捉蟋蟀的儿童就是我哟不但叶绍翁看见过我的“一灯明”,也是南宋的姜夔还看见过我本人呢。他不是在《齐天乐·蟋蟀》词中写过“笑篱落呼灯,世间儿女”的名句吗。小时候我酷爱捉蟋蟀。捉蟋蟀,在我,其乐趣远胜过斗蟋蟀(我打架总吃亏)。童年秋天傍晚,只要侦听出庭院有蟋蟀在叫,我便像掉了魂似的,吃晚饭无心,做夜课无心,非把这只蟋蟀捉入笼中不可。

此时独坐门前石凳听蟋蟀的悲歌,徒生感慨罢了,倒不如去捉,或能捉回一瞬间的童年。兴趣来了,说干就干。我锯一截竹筒,径寸,长尺,一端留竹节,一端不留。然后用自制的小刀在竹筒上刻削出密密的五条平行窄缝。一具螺蟀笼就这样做成了。不是吹牛,我做这玩艺儿真可谓驾轻就熟。我是沿着刀路走回童年去啊。

小儿余鲲七岁,深夜不归,在外面大院坝伙同别的小孩游戏。我去叫他回来,悄悄告诉他今夜捉蟋蟀。说是捉给他玩,其实是想让他看看爸爸捉蟋蟀的本领。此事无关父爱,读者明察。

夜既深矣,小园蟋蟀鸣声更响,更急,更繁。不过我很容易听出来,大多数是可笑的和尚头即油葫芦,只有三四只是我要捉的棺材头。那些和尚头求偶心太切,拼命振羽乱叫,呼唤卿卿,不肯稍歇,也不怕被人捉将笼里去。棺材头的警惕性高,闻人跫音渐近,便寂然敛了翅,保持沉默。枇杷林附近的那一只棺材头就是这样,只因我的泡沫塑料拖鞋踩响了一片枯叶,它便不肯再叫。难以判明它所踞的确切位置,我只得伫立在树荫下,作雕像状,岿然不动,屏息等待。鲲鲲远远站在我的后面,高擎一盏点煤油的瓶灯,等得不耐烦了,不小心弄出声音来。我乃勃然大怒,斥责鲲鲲,挥手以示失望,转身入室,读《史记》去。鲲鲲自知了错误,便替我蹲在小园内,继续侦听。过了一会,探头入室,向我比手势。

这次不穿拖鞋,赤脚走捉。鲲鲲仍然擎灯,远远站在后面。我以半分钟一步的慢速,轻轻轻轻逼近枇杷树下。这次那家伙的鸣声变得稀疏了,显然余怪尚在。我蹲下去,双手爬行如猫,愈逼愈近。近到下颏之下,伸手便可掩捕。我向后面比手势,接过鲲鲲手中的瓶灯,向地面一照,终于看见了。这家伙,好英武!似乎有所觉察,已经暂停振羽,但双翅仍然高张着,不肯收敛。

它在想等一会再唱吧?我把瓶灯轻轻放在地上,又把蟋蟀笼轻轻放在它的前面笼口距它头部不到一寸。做这一切,我都侧着脸,不让自己呼出的气惊动它。然后我用一根细微的竹丝去挑拨它那一对灵敏的触须,使它误认为前面有来敌。一挑一拨,它立刻敛了翅,悚然而惊。再挑再拨,它便筛抖躯体,警告来敌。三挑三拨,惹得它怒火起,勇猛向前,准备打架。就这样挑拨着,引它步步追赶不存在的来敌,一直追入笼口,终于“入吾彀中”。我用玉米轴心塞了笼口,长长舒一口气,好像拾得宝贝似的,快活之至。回到室内,在灯下细细看,果然英武。这家伙头部左右两侧各有一线黑纹如眉。我与鲲鲲约定,就叫它黑眉毛。此时黑眉毛似有所醒悟,用触须到处探索。鲲鲲用竹丝挑拨,它便避开,躲到笼底一端去了,不肯出来。我说:“不要去逗它了。它在反省。”

我去小园墙边,很快又捉一只。这次是用左手擎灯,用右手掩捕的。捉回关入笼中,让这倒霉的可怜虫去惹黑眉毛。这可怜虫惊魂甫定,弹一弹须,梳一梳翅,伸一伸腿,舔一舔脚,便一路试探着,向黑眉毛所踞的笼底一端踱去。黑眉毛正在独自生闷气,察觉后面有敌来犯,便猛地掉转身,冲杀出来。两雄相逢狭路,四条触须挥鞭乱舞,立刻抵头角力。这可怜虫哪是对手,两个回合,败下阵来,回头便逃。黑眉毛不解恨,一路猛追究寇,不让那可怜虫喘息片刻。可怜虫向上爬,要钻缝,缝太窄,钻不出,只好仰悬在上,暂避锋芒。黑眉毛一边振羽鸣金,宣布胜利,一边继续搜寻逃敌,绝不饶恕。来回搜寻两趟,发现逃敌高挂在上,便抬头去咬腿。好狠,这黑眉毛!鲲鲲看了。

“快半夜了。睡了。”我说。

翌晨,恍惚听见鲲鲲在骂:“林贼!林贼!你是林贼!”原来黑眉毛咬断了可怜虫一条腿,正在大啃大嚼,当吃早点。我赶快放两M花生米入蟋蟀笼。这样或许能保住另一条腿吧?

于是黑眉毛改名为林贼。鲲鲲问。“爸,我们给断腿取个啥名字?”我信口答:“走资。”

白天我带着鲲鲲上班去,忙于钉包装箱糊口。近来黑五类夜学,有时候上面叫我去参加,有时候上面又叫我不要去参加了,莫名其妙。所以晚上多有闲暇在家重读《史记》,浮沉在遥远的兴亡里,忽喜忽悲。又想到历史上有那么多冤屈,动辄要命,弄不好还要杀全家,能苟活如我者已是万幸,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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