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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思想回声(3)

读书钻研学问,当然得下苦功夫。为应考试、为写论文、为求学位,大概都得苦读。陶渊明好读书。如果他生于当今之世,要去考大学,或考研究院,或考什么“托福儿”,难免会有些困难吧?我只愁他政治经济学不能及格呢,这还不是因为他“不求甚解”。

我曾挨过几下“棍子”,说我读书“追求精神享受”。我当时只好低头认罪。我也承认自己确实不是苦读。不过,“乐在其中”并不等于追求享受。这话可为知者言,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不问我们要拜见的主人住在国内国外,不问他属于现代古代,不问他什么专业,不问他讲正经大道理或聊天说笑,都可以挨近前去听个足够。我们可以恭恭敬敬旁听孔门弟子追述夫子遗言,也不妨淘气地笑问“言必称‘亦曰仁义而已矣’的孟夫子”,他如果生在我们同一个时代,会不会是一位马列主义老先生呀?我们可以在苏格拉底临刑前守在他身边,听他和一位朋友谈话;也可以对斯多葛派伊匹克梯忒斯(Epictitus)的《金玉良言》思考怀疑。我们可以倾听前朝列代的遗闻逸事,也可以领教当代最奥妙的创新理论或有意惊人的故作高论。反正话不投机或言不入耳,不妨抽身退场,甚至砰一下推上大门——就是说,拍地合上书面——谁也不会嗔怪。这是书以外的世界里难得的自由!

壶公悬挂的一把壶里,别有天地日月。每一本书——不论小说、戏剧、传记、游记、日记,以至散文诗词,都别有天地,别有日月星辰,而且还有生存其间的人物。我们很不必巴巴地赶赴某地,花钱买门票去看些仿造的赝品或“栩栩如生”的替身,只要翻开一页书,走入真境,遇见真人,就可以亲亲切切地观赏一番。

说什么“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们连脚底下地球的那一面都看得见,而且顷刻可到。尽管古人把书说成“浩如烟海”,书的世界却是真正的“天涯若比邻”,这话绝不是唯心的比拟。世界再大也没有阻隔。佛说“三千大千世界”,可算大极了。书的境地呢,“现在界”还加上“过去界”,也带上“未来界”,实在是包罗万象,贯通三界。而我们却可以足不出户,在这里随意阅历。随时拜师求教。谁说读书人目光短浅,不通人情,不关心世事呢!

这里可得到丰富的经历,可认识各时各地、多种多样的人。经常在这里“串门儿”,至少也可以脱去几分愚昧,多长几个心眼儿吧?我们看到道貌岸然、满口豪言壮语的大人先生,不必气馁胆怯,因为他们本人家里尽管没开放门户,没让人闯入,他们的亲友家我们总到过,认识他们虚架子后面的真嘴脸。一次我乘汽车驰过巴黎赛纳河上宏伟的大桥,我看到了栖息在大桥底下那群拣垃圾为生、盖报纸取暖的穷苦人。不是我眼睛能拐弯儿,只因为我曾到那个地带去串过门儿啊。

可惜“串门”只能“隐身”,“隐”而犹存的“身”毕竟只是凡胎俗骨。我们没有如来佛的慧眼,把人世间几千年积累的智慧一览无余,只好时刻记住庄子“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名言。我们只是朝生暮死的虫豸(还不是孙大圣毫毛变成的蟭蟟虫儿),钻入书中世界,这边爬爬,那边停停,有时遇到心仪的人,听到惬意的话,或者对心上悬挂的问题偶有所得,就好比开了心窍,乐以忘言。这个“乐”和“追求享受”该不是一回事吧?

秋林晚步

王统照

“枯桑叶易零,疲客心易惊!今滋亦何早,已闻络纬鸣。迥风灭且起,卷蓬息复征。……百物方萧瑟,坐叹从此生!”

中国文人以“秋”为肃杀凄凉的节季,所以天高日回,烟雾云敛的话,常常在诗文中可以读到。实在由一个丰镇的盛夏,转到深秋,便易觉到萧凄之感。登山临水,偶然看见清脱的峰峦,澄明的潭水,或是一只远飞的孤雁,一片堕地的红叶,……这须臾中的间隔,便有“物谢岁微,抚赏怨情的滋味,充满心头!因为那凋零的,扫落的,骚杀的,冷静的景物,自然的摇落;是凄零的声,灰淡淡的色,能够使你弹琴没有谐调,饮酒失却欢情。

“春”以花艳,“夏”以叶鲜,说到“秋”来,便不能不以林显了。花欲其娇丽,叶欲其密茂,而林则以疏,以落而愈显。茂林,密林,丛林,固然是令人有苍苍翳翳之感,然而究不如秃枯的林木,在那些曲径之旁,飞蓬之下;分外有诗意,有异感。疏枝,霜叶之上,有高苍而带有灰色面目的晴空,有络纬,蟪蛄以及不知名的秋虫凄鸣在林下。或者是天寒荒野,或者是日暮清溪,在这种地方偶然经过,枫,白杨的挺立,朴疎小树的疲舞,加上一声两声的昏鸦,寒虫,你如果到那里,便自然易生凄寥的感动。常想人类的感觉难加以详密的分析;即有分析也不过是物质上的说明,难得将精神的分化说个详尽。从前见太侔与人信中说:尽理学家多少年的苦心的发明,恒不抵文学家一语道破,……所以像为时令及景物的变化,而能化及人的微妙的感觉,这非容易说明的。实感的精妙外,字非言语学问所能说得出,解得透。心与物的应感,时既不同,人人也不相似。“抚己忽自笑,沉吟为谁故?”即合起古今来的诗人,又那一个能够说得毫无执碍呢?

还是向秋林下作一迟回的寻思吧。是在一抹的密云之后,露出淡赭色的峰峦,那里有陂陀的斜径,由萧疏的林中穿过。矫立的松柏,半落叶子的杉树,以及几行待髡的秋柳,……那乱石清流边,一个人儿独自在林下徘徊。天色是淡黄的,为落日斜映,现出凄迷朦胧的景象,不问便知是已近黄昏了。……这已近黄昏的秋林独步,像是一片凄清的音乐由空中流出。

“残阳已下,凉风东升,偶步疏林,落叶随风作响,如诉其不胜秋寒者!……”

这空中的画幅的作者,明明用诗的散文告诉我们秋林下的幽趣,与人的密感。远天下的鸣鸿,秋原上的枯草,正可与这秋林中的独行者相慰寂寞。

秋之凄戾,晚之默对,如果那是个易感的诗人,他的清泪当潸然滴上襟袖;如果他是个少年,对此疏林中的瞑色,便又在冥茫之下生出惆怅的心思。在这时所有的生动,激愤,忧切,合成一个密点的网子,融化在这秋晚的惮憬的景物之中。拾不起的,剪不断的,丢不下的,只有凄凄地微感;……这微感却正是诗人心中的灵明的火焰!它虽不能烧却野草,使之燎原,然而那无凭的,空虚的感动,已竟在暮色清寥中,将此奇秘的宇宙,融化成一个原始的中心。

一切精微感觉的迫压我们,只有“不胜”二字足以代表。若使完全容纳在心中,便无复洋溢有余的寻思:若使它隔得我们远远的,至多也不过如看风景画片值得一句赞叹。然而身在实感之中,又苦“不胜”,于是他不能自禁,也不能想好法来安排了。落叶如“不胜”秋寒,而落叶林下的人儿,恐怕也觉得“不胜秋”了!

况且那令人眷念怅寻的黄昏,又加上一层凋零的骚杀的意味呢!

真的,这一幅小小的绘画,将我的冥思引起。疏言画成赠我,又值此初秋,令人坐对着画儿,遥听着海边的落叶声,焉能不有一点莫能言说的惆怅!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碳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宠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

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意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使我感到同看人烧大烟一样的兴味。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褊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丰子恺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

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像山坡而像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或者像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这在女人恐怕尤为必要: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边的老婆子,这句话,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存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袴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在小说中,在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衰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荫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于想像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书,书页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几乎永远可以认识书页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黎明凭窗,不瞬目地注视东天,也不辨自夜向昼的推移的痕迹。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往年除夕,我们曾在红蜡烛底下守候水仙花的开放,真是痴态!倘水仙花果真当面开放给我们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则的破坏,宇宙的根本的摇动,世界人类的末日临到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留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

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留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

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座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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